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术职称考试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4.03•【字号】豫人社函〔2020〕40号•【施行日期】2020.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7部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8号)要求,现就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等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核查按照人考中心函〔2019〕68号文要求,资格核查对象是指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按照豫人社〔2019〕8号文资格审查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由省、省辖市两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未设置省辖市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资格核查由省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由行业协会管理的考试由行业协会负责资格核查(以上统称为资格核查机构)。
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对考试资格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成绩合格标准发布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向省级资格核查机构提交全省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考生在网报平台上传材料。
省级资格核查机构负责统筹安排全省的资格核查事宜。
资格核查主要采取抽查和公示两种形式。
各地资格核查机构对本地成绩合格人员报名材料进行抽查和现场人工核查,并保存相关核查材料备查。
省人事考试中心与省级资格核查机构对全省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公示样式见附件1),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及各地举报电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在当今社会,职称评定对于个人的职业发展和社会的人才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提高职称评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进行了调整。
这一调整举措不仅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也对我省的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曾经是职称评定中的重要考量因素。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它们被认为是衡量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指标。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们对于这两项能力的认识和需求也在发生着变化。
一方面,全球化的发展使得外语交流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对于一些特定的行业和岗位,实际工作中对外语的运用程度并不高;另一方面,计算机技术的普及使得大多数人都具备了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将其作为职称评定的硬性条件可能会限制一些在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但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对较弱的人才的发展。
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在职称外语方面,不再将其作为职称评定的统一硬性要求。
而是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设置外语要求。
对于那些与国际交流密切、对外语能力要求较高的行业和岗位,如科研、外交、外贸等,仍然将外语能力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
但对于一些基层岗位和技术操作性较强的岗位,则适当降低或取消外语要求。
这一调整既保证了对外语能力有较高要求的领域能够选拔到合适的人才,又为那些在基层默默奉献、专业能力突出但外语水平相对有限的人员提供了更多的晋升机会。
在计算机应用能力方面,也采取了类似的调整策略。
不再统一要求通过计算机考试来证明计算机应用能力,而是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计算机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公布日期】1999.01.08•【字号】川价字费[1999]8号•【施行日期】1999.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8号1999年1月8日)省人事厅、各市、地、州物价局、财政局:省人事厅“关于请予审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考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目前考核内容的设定和考核工作的具体情况,经研究通知如下:一、培训费由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承担培训的单位收取,收费标准由各级物价部门在办理收费许可证》时,按短期培训班收费现有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具体核定。
培训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各级人事部门工考办不得在考评工作中要求强制培训,严禁以没有参加培训为由而不予考二、理论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共两科:职业道德和技术业务理论)。
职业道德考试收费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工考办收取,用于职业道德考试的报名、制发报考简单、命题、制卷、监考、评卷、租用考场和印制职业道德考试合格证等费用的支出。
技术业务理论考试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各地按每15元的标准上交省人事厅,用于组织管理、命题、制卷、评卷和试题、试卷的审定费用,其余部分用于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工考办在具体组织考试工作中发生的报名、制发报考简单、考场租金、监考等费用。
三、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费根据专业(工种)和技术等级的不同情况,本着结合实际,精打细算,节约开支的原则,由组织考试的单位收取。
其收费的具体标准,由组织考试的单位提出,省人事厅工考办审查、批准,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审核备案。
各组织考试的单位按每10元的标准上交省工考办,用于命题、制卷和试卷的发放工作,其余部分全部用于各组织考试单位在具体组织考试工作中发生的原材料消耗、设备和考场的租用及监考等费用。
四川传媒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川传媒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外语要求1、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应参加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职务外语等级考试,取得相应系列要求的合格证书。
申报高校教师和科研系列的正、副高级职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外语 A 级考试;申报高校教师和科研系列中级职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外语 B 级考试。
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含有正、副高之分的系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外语 B 级考试;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外语 C 级考试。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专业技术职务外语等级考试:(川人办发〔2007〕87号)(1)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取得硕士学位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博士学位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无正副之分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在非涉外岗位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距国家法定退(离)休年龄不足5 年的人员(含符合国家和省政府有特殊规定的人员)。
(4)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或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批准出国进修 1 年以上。
(5)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资深翻译资格;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一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晋升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二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晋升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6)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7)公开发表的译文达到三万汉字及以上(高教、科研系列须达到四万汉字及以上)的;公开发表的译文达到一万汉字及以上晋升中级职称的。
凡译文作者均须对本人所译文章作出文责自负的郑重承诺,并同时提交刊物出版机构出具的证明与正式出版物。
川职改,2005,20号除以上几条外,符合以下条件可免外语考试:(1)、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批准出国(有二外要求的应到使用二外的国家)留学、进修1年以上(2)、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30分及以上申报中级职称;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30分及以上评定初级职称的人员;(3)、符合我省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称有关规定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3、2005 年 12 月底以前参加由我省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需要经过确认后,可作为参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条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申报中
级职 称 学历
、
资历
要 求
1.获得博 士学位后从 事专业技 术工作 ,
可 初 定 中 级职称 。
2. 获得硕士 学 历或 学位 后从事专 业技 术
工 作 满 3 年 可 初定 中 级职 称 。 , 3 . 获 得 大 学 本科 学历 或 学 士 学位 、 大学
员 申 报 职 称 的 学 历 、 资 历 要 求
一
(
)
申 报初级职 称 学历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资历
要 求
1 获 . 得 硕 士 学历 或 学位 后 从事 专 业技术
工 作 , 可 初 定 助理级职 称 。 2 .获 得 本科学 历 或 学 士学 位 后从事 专业
技术工 作 满 1 年 , 可 初 定助 理级 职称 。 3 .获 得大专 学 历后 从 事专 业技术 工作 满
专科 学 历 取 得 助理级 职称 后 从 事 专业 技
,
,
术工作
4
年以上
可
,
申
报评审
中 级职 称 。
4 . 获 得 中 专 学 历 , 取得 助 理 级职 称后 ,
从事 专 业 技 术工 作 5 年 以 上 可 申 报 评审 中 ,
级 称 职
。
(
三 )
申
报副
高 级职称
学
补 , 也可 以 在设 区 市 范 围 内 调 剂 使用 。 递补 的省 级示范家庭农 场 按照 与 前 述相 同 的 条
,
件和 程 序 进行 申 报认 定 。
第 五 章 附则
第 + 六 条 本试 行办 法实 施 以前 认 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5.04.21•【字号】川人社函〔2015〕 330 号•【施行日期】2015.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 330 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中央在川有关单位: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29号)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业务培训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本次培训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报名参加相应工种技术等级考核或技师职务考评,已通过资格审查需参加考试的工人。
二、时间安排初级(技术五级)、中级(技术四级)、高级(技术三级)的技术业务理论、实际操作集中培训和技师(技术二级)职务理论集中培训在2015年9月31日前结束;技师(技术二级)的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从2016年3月起开展。
三、培训教材(一)教材选定。
《职业道德》和13个行业共计35 个工种应选用全省统编教材(见附件1);5个行业共计7个工种选用主管部门组织编写或选购的教材(见附件2);其余工种教材(资料)由承担培训任务的省直培训点选定或选编,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定或选编,并报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备案。
(二)教材征订。
各市(州)和省直培训点按工种、等级对所需统编教材和主管部门编写或选购教材书目进行分类统计,填写《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业务水平培训教材需求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7月10日前报四川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统一代购。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3届世界技能大赛四川选拔赛选手报名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3届世界技能大赛四川选拔赛选手报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2.19•【字号】•【施行日期】2014.02.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3届世界技能大赛四川选拔赛选手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2015年8月,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将在巴西圣保罗市举办。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省选拔赛选手报名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范围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我省参赛项目共24个,分别为:数控车、数控铣、CAD机械设计、焊接、美发、网站设计、机电一体化、车身修理、汽车技术、汽车喷漆、电气装置、建筑金属构造、飞机维修、砌筑、瓷砖贴面、塑料模具工程、信息网络布线、工业控制、电子技术、网络系统管理、平面设计技术、时装技术、商务软件解决方案、餐厅服务。
选手报名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进行。
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对接,在上述项目中积极选择确定本地区的参赛项目及参赛选手。
二、选手要求凡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信息网络布线、机电一体化、飞机维修等3个项目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基本功和技能水平,具有较强学习能力以及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良好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全省选拔赛。
参加全省选拔赛的选手,可以从本地区大中专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中确定产生,也可以从本地区公司(企业)中确定产生,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可报名参赛。
三、项目要求我省拟参赛的24个项目中,机电一体化项目为团队比赛项目,数控车等23个项目为个人比赛项目。
机电一体化分PLC编程、机械电气部件安装2个专业方向,全省组织选拔赛时将按团队比赛方式进行。
2024四川省考评员专业技能鉴定考试题及答案

2024四川省考评员专业技能鉴定考试题及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5题)1.()鉴定点库建立了详细具体的定量化考核标准。
A.考核试题库B.鉴定点库C.职业鉴定结构表D.考核内容结构表2.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采取()方式。
A.点线结合B.条块结合C.多面结合D.多元结合3.()年劳动保障部有关部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系统地对职业进行了科学的分类。
A.1999B.2000C.2001D.20024.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行()命题原则。
A.国家统一B.全省统一C.行业统一D.鉴定所统一5.以下哪一项制度属于职业技能鉴定发展初期阶段的内容()。
A.建立工人技术等级制度B.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C.建立职业资格等级制度D.建立考工定级和考工晋级制度6.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要实施考评时,要()。
A.自觉维护考评现场秩序,及时处理违纪问题,并将处理结果上报鉴定部门B.自觉维护考评现场秩序C.及时处理违纪问题D.自觉维护考评现场秩序,及时处理违纪问题7.()在整个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中起着导向作用。
A.国家职业鉴定体系B.国家职业标准C.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D.国家职业分类8.鉴定内容目标体系不包括()。
A.鉴定考核内容结构B.鉴定要素细目表C.操作模型D.组卷模型9.()技能鉴定工作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综合管理。
A.军队技术兵种B.行业特有职业C.社会通用职业D.社会特殊职业10.()是考评人员职业道德的特色。
A.廉洁公正B.爱岗敬业C.尽职尽责D.精益求精11.职业技能鉴定准考证编码采取()位数字代码。
A.16B.17C.18D.1912.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中的政策法规与行政管理系统包括:()。
A.职业技能鉴定法律法规系统、行政管理系统B.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培训大纲与培训教材、国家题库与鉴定指导C.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系统D.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考评人员与专家队伍、考务管理与鉴定方法13.()是涵盖整个命题活动中全部质量因素的规程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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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建筑施工专业
技术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1〕267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委),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厅《关于在我省开展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发〔2004〕42号)精神,结合我省建筑施工
企业专业技术队伍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11年度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对象
参加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的人员,应符合原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厅《关于在我省开展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
人发[2004]42号)第二条规定。
二、科目设置与考试时间
(一)科目设置
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科目,根据各专业技术工作必备的基础理论及实践能力要求进行设置,从2009年起,原《装饰装修工程》并入《房
屋建筑工程》;原《建筑安装工程》改设为《机电安装工程》。各专业考试科目均按综合专业知识和专业强制性条文及政策法规两科设置,每一
科目的考试时间定为120分钟。
各专业科目设置如下:
(1)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工程
建筑施工综合专业知识
房屋建筑施工强制性条文及政策法规
(2)机电安装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综合专业知识
机电安装工程强制性条文及政策法规
(3)建筑经济管理:
建设工程造价综合专业知识
施工合同管理及政策法规
(4)园林绿化工程:
园林工程施工综合专业知识
城市园林绿化操作规程及政策法规
(二)考试时间
2011年度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于
2011年9月17日举行。各专业考试时间如下:
房屋建筑工程:上午9:00-11:00 考房屋建筑施工强制性
条文及政策法规
下午14:00-16:00 考建筑施工综合专业
知识
机电安装工程:上午9:00-11:00 考机电安装工程强制性
条文及政策法规
下午14:00-16:00 考机电安装工程综合
专业知识
建筑经济管理:上午 9:00-11:00 考施工合同管理及政
策法规
下午14:00-16:00 考建设工程造价综合
专业知识
园林绿化工程:上午9:00-11:00 考城市园林绿化操作规
程及政策法规
下午14:00-16:00 考园林工程施工综合
专业知识
三、报考条件
从事建筑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中、初级工程技术职称,已达到国家颁布的《工程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学历条件(下称“规定学
历”)的,先参加本专业公共科目的考试并成绩合格,再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对长期从事建筑施工技术工作,实践经验丰富,但未达到国家规定学历的人员,须参加建设部门组织的专业理论知识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
书后,再根据本人拟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职称,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建筑施工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综合专业知识和专业强制性条文及政策法规考试。
⒈ 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5年以上,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4年及以上;
⒉ 符合原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厅《关于在我省开展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发[2004]42号)第三条关于报考中级技术职称
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科目考试须具备的专业实践能力及业绩条件的规定。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建筑施工专业初级技术职称综合专业知识和专业强制性条文及政策法规考试:
⒈ 在建筑行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0年及以上;
⒉ 符合原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厅《关于在我省开展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发[2004]42号)第三条关于报考初级技术职称
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科目考试须具备的专业实践能力及业绩条件的规定。
(三)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建设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免予专业知识考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考试方式及成绩管理
(一)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各科目的考试,均以笔试的方式进行,全部科目采用机读答题卡方式答题,所有报考人员应在考前认真熟悉机读
答题卡答题方式。
(二)考试成绩从2009年起不再实行滚动管理,各专业所设置考试科目均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1年7月1日至7月20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1年7月1日至7月22日,缴费时间定于2011
年7月1日至7月24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1年7月1日至7月31日。
(二)报名程序
2011年度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
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
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
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度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4.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30K。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由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并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培训
机构,将培训合格人员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原件按属地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报考人员由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
心(以下简称省建设培训中心)(地址: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4楼,电话: 85432535、85450791、85451653)负责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
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
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相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
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
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场设置和安排
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
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手机等通
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七、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原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的规定,每人每科收50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网上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
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八、培训
建筑施工专业知识培训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培训机构(见附件)负责,培训时间全省统一定于2011年8月10日至9月10日。
九、各市、州要加强领导,分工合作,各有侧重,各司其责。在组织报名、考试的各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考条件、程序,严肃考
风考纪,严格执行《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凡违反考试规则和纪律的人员,均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予以严肃处理。
附:建筑施工专业知识培训机构名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