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背景下的依法行政(201307011)1
简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政府公共消防治理的法治课题及破解

场、 高层建筑 、 企业等场所生产用油、 用气 、 用 电消耗 越来 越大 ; 石 油化工 等企 业规 模 不 断 扩 大 ; 各种 建 筑
场所 改 建 、 扩建、 改 变 使 用 功 能 等 可 能 性 也 随 之 加 大 。在农 村 的 建 筑 和 生 活 领 域 , 各 种新技 术、 新 材 料、 新产 品也 被广 泛应 用 。 2 . 公 共 消 防治理 “ 域” 复杂化 ( 1 ) 大 中型 城 市 极 度 拥 挤 。大 中型 城 市 是一 个 由各种 功能 不 同 、 动态 关联 的要 素构 成 的 庞 大 系统 。
多 新要 素 , 如建 筑 新 材 料 的应 用 、 高 楼 的 出现 等 , 都
给政府消防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 4 ) 城 乡结 合 部 区域 扩 张 。随 着 城 镇 的不 断 增
加, 城 乡结 合 部 也 随 之 扩 张 , 大 量 的流 动 性 人 口、 外 来人 员 向城 市集 中 , 形 成 或 聚 居 于 管 理 困难 的 城 乡 结合 部 。众多 流 动人 口或新 落 户人 口住 着 当地 农 民 自建 的简陋 出租 屋 , 大多环境杂乱 、 交 通拥堵 , 成 为
2 0 1 5年 7月
武
警
学
院
学
报
J u 1 . 2 01 5
Vo1 . 31 No. 7
第3 1 卷第 7期
J O U R N A L O F C H I N E S E P E O P L E’ S A R ME D P 0 UC E F O R C E A C A D E M Y
面对 新型 城镇 化 背景下政 府 公共 消防 治理 的 法治课题 予以破 解。 关键 词 : 公 共 消防 治理 ; 新 型城 镇化 ; 政 府 法治 中 图分类 号 : D 6 3 1 . 6 文献 标 志码 : A 文章 编 号 : 1 0 0 8—2 0 7 7 ( 2 0 1 5 ) 0 7— 0 0 8 4一 o 4
依法行政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开发一宗商业用地项目时,由于项目规划方案与周边环境不符,未能通过市规划局的审批。
开发商认为市规划局在审批过程中存在违法行政行为,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 市规划局在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政行为;2. 开发商是否可以依法要求市规划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案件审理过程1. 开庭审理市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开发商代理人提出,市规划局在审批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周边环境,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开发商要求市规划局撤销审批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市规划局代理人辩称,市规划局的审批行为符合《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行政行为。
市规划局在审批过程中已充分考虑了周边环境,且开发商提供的规划方案与周边环境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
2. 调查取证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合议庭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
经调查,发现以下事实:(1)开发商提交的规划方案与周边环境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特别是对周边住宅区的影响较大;(2)市规划局在审批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因素,未充分听取周边居民的意见;(3)市规划局在审批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四、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市人民法院认为:1. 市规划局在审批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因素,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政行为;2. 开发商要求市规划局撤销审批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据此,市人民法院判决如下:1. 撤销市规划局作出的审批决定;2. 市规划局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依法行政法律案例,具有以下特点:1. 依法行政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严格依法进行,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公平。
第六讲城市规划依法行政

第五节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一、机构现况及存在的问题 1、现状: 机构设置“上大下小”; 土地规划“合二为一” 2、问题: ●机构设置与城乡规划职能不相适应 ●机构设置缺乏统一规范 ●机构设置缺乏系统性
二、机构的权限 ●城乡规划编制权 ●城乡规划审批权 ●城乡规划修改权或调整权 ●建设项目立项参与权 ●建设用地核定权 ●用地调整权 ●建设工程审定权 ●监督检查权 ●行政处罚权 ●复议裁定权
第三节 城乡规划依法行政行为
一、城乡规划依法行政的定义: 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城乡规划的 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检查行使行政权。 二、行政立法 建立城乡规划法规体系 制定法规文件 法规协调 法规清理、修改、授权解释和废止 审批城乡规划
三、行政执法 1、核发“一书两证” 2、行政监督检查 3、行政处罚 4、行政处分 5、行政强制执行 四、行政司法 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仲裁
三、机构的职能
(详见各地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办法,其中都 有明确规定) 四、机构乡规划依法行政行 为的理解。
2、请谈谈你对城乡规划依法行政主 管部门的理解。
第六章 城乡规划依法行政
教学目标及基本要求
了解依法行政的概念、依法行政的特点和 环境、熟悉城乡规划依法行政的依据、依 法行政制度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教学重点 依法行政的概念、依法行政的特点和环境、 城乡规划依法行政的依据。 教学难点
依法行政制度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结 构、权限职能、设置。
第四节 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制度
一、城乡规划编制制度 城乡规划编制制度 基础资料收集制度
二、城乡规划审批制度 报请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前的有关制度 城乡规划分级审批制度 城乡规划批准后公布制度
11613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地方政府融资模式研究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地方政府融资模式研究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地方政府在城市化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所面临的政策压力也随之加大。
而地方政府的融资模式,则是城市化进程中核心的一环。
笔者将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地方政府融资模式进行探讨,并分享关于此话题的个人观点和经验。
一、背景与概述新型城镇化,正在改变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也在从根本上重塑着中国经济的未来格局。
城镇化作为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都受到了我国领导人的高度重视。
新型城镇化具有多层次、多维度的内涵,其核心是人口城镇化,旨在优化我国的人口和经济空间结构,推动经济从以单一的出口和投资为基础的模式向基于消费和服务为主的模式转型。
在人口城镇化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地方政府作为城市土地之主,承担着城市化过程中的大量融资任务。
然而,通常情况下,地方政府在城市化进程中所面临的压力和负担相当大,如何管理城市的现有财产并为城市的持续发展而融资,成为了城市管理的核心问题。
二、当前地方政府融资模式分析1.债务融资债务融资是地方政府常见的一种融资模式。
地方政府以土地使用权、政府预算等为担保,通过发行债券来平衡短期资金需求和长期资金筹集。
在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下,地方政府融资需求日益增长,债务融资需求也随之膨胀。
另外,随着债务融资规模的扩大,债务违约的风险也随之增大。
2.财政预算财政预算中,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预算赋予的土地、资源优惠等为手段,获取贸易和扶持产业的收益。
这种融资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提高地方政府的自身融资能力,缓解了地方财政与城市建设资金不足的困局。
3.特许经营在当前的城市管理中,特许经营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
地方政府通过发放特许经营权,将实体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权暂时转让给企业,以获取财政收益。
此方式省去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减轻了对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但前提是企业应有足够的能力和实力去承担设施的运营维护。
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地方政府融资模式研究在新型城镇化的领域中,地方政府融资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压力。
城镇化: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背景论析

城镇化: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背景论析
王艳成
【期刊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
【年(卷),期】2010(026)001
【摘要】城镇化在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实施城镇化战略,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工业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选择.我国现有的城镇化发展水平、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城镇化的成本与效益等因素是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选择依据.在城镇化进程中,乡镇政府要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中依靠行政命令自上而下搞城镇化建设的做法,依靠经济和法律手段,科学干预、合理引导,从而不断加快城镇化进程.城镇化的发展,为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背景.
【总页数】4页(P24-27)
【作者】王艳成
【作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河南,郑州,45001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
【相关文献】
1.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研究 [J], 李长根;廖井莲;魏林霞
2.城镇化背景下乡镇政府在“村庄合并”中的职能转变 [J], 聂玉霞
3.深化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对甘肃省陇西县乡镇政府职能转
变的探索 [J], 鲁泽
4.基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服务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J], 吴明君;张霁星
5.城镇化进程中的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浅析——以河南省老君庙镇为例 [J], 冯菲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市规划与管理问题研究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市规划与管理问题研究当前,我国正处于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市规划和管理问题愈加突出。
在此背景下,如何有效地规划和管理城市空间,提高城市生活质量和人们的幸福感,成为每一个城市管理者都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城市规划是一个涉及多学科、多层次、多方面的综合性交叉学科。
城市规划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人们对生活质量的期望和需求,其主要职责是在国土资源的承载下,制定一系列城市发展的空间政策,协调和整合城市空间的各种资源和利益,合理布局土地、建筑、交通、景观等各种要素,使城市发展具有可持续性、生态性、人文性,促进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城市规划的重要性,首先体现在一个疏于规划的城市空间无序、独立性极强、自给自足的现象上。
城市规划可以避免城市不合理、不协调的空间扩张,并保护城市空间的文化、历史、自然、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价值。
同时,规划的实行使城市发展有了明确的指引,容易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城市管理的紧迫性城市管理是为城市公共利益服务的行政活动,是为了促进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发展,对城市进行全方位的协调和管理。
城市管理是为城市服务的,要把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工作结合起来,是为了使城市能够适应和满足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城市管理存在的紧迫性在于,城市面临着空气污染、交通拥堵、垃圾问题、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和改善等问题。
城市管理必须积极应对,经济、文化、科技、艺术等多方面力量的集合,将城市发展与管理融为一体,才能达到城市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新型城镇化的特点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新型城镇化在我国逐渐显现出一些特征:1、以城区为引领,小城镇和城乡融合发展。
为加速城市化进程,注重小城镇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现代农业、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发展,提高地区经济整体效益。
2、倡导绿色发展,强化重点区域、区市县、城市群发展。
通过绿色技术研发、低碳经济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等方式,促进经济、人口、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现代行政管理与依法行政
现代行政管理与依法行政夏书章 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城”或“依法治市”之类的呼声,人们固然已经非常耳熟;对于“依法行政”的要求,也不会感到陌生。
而无论是治国、治省,还是治城或治市,总离不开、少不了“依法行政”这一条。
说到“依法”,极其自然地令人联想起提出已久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著名的4句话、16个字。
本来,法律、法规不能徒具形式,依法办事不能徒托空言。
其威力、活力、生命力,端在于得到切实有效的遵守。
否则,其消极作用或负面影响,对严肃的法制建设将造成巨大的,难以估量的妨碍、危害和破坏。
就“依法行政”而言,上述16个字当然全部适用。
亦即现代行政管理同样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从工作的重要性来考察,“依法行政”的实际状况如何,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全过程,都有举足轻重的深远意义。
做得好,必能促进和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做得差,便必然适得其反。
此非主观夸张,而是宏观实践中屡试不爽的事实。
不过,常常有这种情况:重要的任务并不那么容易完成;好处多的事情,办起来难度也大。
“依法行政”在“兑现”16字的要求方面,大体上便是如此。
以下试按照顺序,就一“有”三“必”分别从实际出发略抒浅见。
“有法可依”在“依法行政”中进展较快,尽管还远不能说已经很完备,但是对行政立法的态度积极,保持了较好的势头。
这是有目共睹和众所周知的事,所以没有必要一一列举了。
总的看来,实体法的比重较大,也仍须继续努力之外,程序法则在相形之下需要加紧跟上。
在我国行政法学界对此早有议论,并非新的问题。
随便举两个较近的例子:一是“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在法定的权限内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行政管理活动。
”(杨惠基:《严格依法行政,实现行政现代化》,载《政治与法律》1995年第6期);二是关于行政程序及其法律分类的讨论(杨海坤:《论行政程序及其法律分类》,出处同上)。
公务员依法行政2013秋第一套作业
题号:25题型:是非题本题分数:1.75
内容:
人民法院对行政法规、规章的合法性没有审查权。
1、 错
2、 对
标准答案:2
学员答案:2
说明:第三章第五节制定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程序
A、水电费
B、仓储保管费
C、职工的基本工资
D、可能取得的营业利润
标准答案:D
学员答案:D
说明:第八章第一节行政裁决
本题得分:5.26
题号:13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5.26
内容:
下列选项中,对于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关系的论述,正确的是哪一项?___
A、二者的责任性质相同,均为国家的法律责任
内容:
适用行政许可法的事项有___
A、行政许可的设定
B、行政许可的执行
C、行政许可的实施
D、行政许可的贯彻
标准答案:AC
学员答案:AC
说明:第二章第二节《纲要》请在复选框中打勾,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正确答案,答案可以是多个)本题分数:5.26
本题得分:1.75
题号:20题型:是非题本题分数:1.75
内容: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
1、 错
2、 对
标准答案:1
学员答案:1
说明:第三章第五节制定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程序
本题得分:1.75
题号:21题型:是非题本题分数:1.75
内容:
曾因犯错误受过处分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内容:
关于行政许可设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
A、拟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B、起草单位应当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系列讲座课件PPT-城市规划依法行政案例
四、经济技术依据
• (1)《中国城市建设技术政策》(即国家 科委蓝皮书); • (2)国家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经济技 术定额指标和经济技术规范; • (3)根据国家的经济技术要求编制的地 区性经济技术要求文件; •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经济 技术要求。
第三节 城市规划依法行政行为
•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遵循依法的原则行 使行政权的过程。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城市规划的编制 、审批、实施和检查监督行使行政权,综合指 导和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活动的 全过程,称谓城市规划依法行政。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城乡规划方面 的行政立法、执法和司法行为称为城乡规划的 依法行政行为。
一、行政立法
3.法规清理、修改、授权解释和废 止
对于已有的城市规划法规按照立法程 序进行清理、修改、授权解释和废止, 也是城市规划行政立法不可缺少的内容 。如原国家建委1980年l 2月26日发布的 《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就是建 设部在发布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明文规定自1991年4月1日起废止的。
违法建设案
3、上诉(上诉人陈述)
上诉人上诉称,请求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并依法改判,本案一、二审诉
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其理由:1、上诉人主观上没有违法的故意。 上诉人在楼顶建房事出有因,一是为解决房屋漏水问题,二是为配合 联通公司建通信基站,即为解决自身的实际问题,也充分考虑了社会 的公共利益,其主观上并没有违法的故意,而是因为不懂法所致。2、 基于比例原则,不应当被责令拆除房屋。行政行为在实现某种价值时, 往往会以损害其它利益为代价,但应将这种损害降低到最小限度。市 城市规划建设局应当充分考虑上诉人的特定情形、需求及利益,不应 强制责令拆除房屋。3、从稳定的角度出发,不应当被责令拆除房屋。 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法律对全体公民平等地 适用,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同样地被追究法律责任,不允许任 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在赣州市违章加盖半层的现象相当普遍, 但据上诉人所知,其他违章加层的行为都没有被责令拆除,而仅仅被 罚款,这明显违背了平等、公平、公正的法律原则。
(完整版)论依法行政毕业论文
(完整版)论依法行政毕业论文《论依法行政》济南大学09级法学本科周胜东论依法行政(一)行政立法步伐加快八十年代以前,我国的行政管理基本上是以“人治”为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主要是依政策办事,依领导人的指示、命令办事,当时人们大多只知道有刑法、民法和经济法等一些法律,而不知道应有行政法;只知道司法机关应依法办案,而不知道行政机关应依法办事。
直至八十年代开始,这种状况才逐渐改变,国家开始制定法律法规,逐步以依法办事取代依政策、依领导人批示办事,及至八十年代中期仍缺乏规范行政行为、行政责任、行政救济的基本法律,行政管理的大多数领域尚无法律调整,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所遵循的仍然主要是政策性文件。
此后,国家立法步伐加快,截止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了近200个法律和决议,其中大多数是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国务院制定了700多个行政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也制定了30000多个行政规章。
现在,我国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水平基本上已经有法可依。
(二)行政管理向法治化过渡近十多年来尤其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党和国家实行依法治国方略,推行依法行政,使行政管理逐步朝法治化方向迈进。
党中央领导指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
据统计80%的法律都有赖行政机关执行,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治国中担负着重大责任,通过十几年的不懈努力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执法队伍逐步树立了法制意识,推进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
这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有所增强,尤其在高中级行政机关,这方面的转变更为明显,更为突出;二是行政管理决策层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开始注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注重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三是在行政管理的实施过程中,不仅仅依靠政策办事,而且更要依靠法律、法规、程序办事;四是行政救济渠道开通,一些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得到补救,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五是行政管理队伍改革已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