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考研真题国际法与法理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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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武汉大学433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7年武汉大学433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7年武汉大学433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参考答案一、试析(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特点。

(15分)答:《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是国际贸易中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已经在国际贸易中得到最普遍的承认和应用。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13种贸易术语进行了解释,并将13种贸易术语分成四组,即E组、F组、C组和D组。

主要涉及货物的运输、风险划分、投保义务、交货地点、结关手续及费用负担、装卸货义务及适用的运输方式等内容。

《通则2000》的特点,即其对《通则1990》的修改主要有以下这三个方面:(1)FCA贸易术语下卖方的交货和装货义务进一步明确。

《通则1990》对FCA贸易术语下卖方交货地点的选择未做明确规定,《通则2000》则规定,在FCA贸易术语下,卖方若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其有义务将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上,完成交货;买方若在其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地方交货,则其仅需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无需卸货,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卖方指定的承运人支配时,即完成交货。

(2)在FAS贸易术语下,办理出口许可证和出口清关手续的义务由《通则1990》中规定由买方承担改为由卖方承担。

(3)在DEQ贸易术语中,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支付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关税、税款以及其他费用的义务由《通则1990》中的卖方负担改为买方负担。

二、分析信用证自治原则(独立性原则)的内涵和意义。

(20分)答:(1)信用证自治原则(独立性原则)的内涵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是贯穿信用证法律关系始终,对信用证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法律原则。

该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应与该信用证据以产生或作为该信用证基础的其它合同、协议和安排相互分离和独立。

其包含两方面的内容:①无因性:即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相分离,不受这些关系中所产生的权利请求与抗辩的影响。

2007年武汉大学420中国法律思想史及外国法制史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7年武汉大学420中国法律思想史及外国法制史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7年武汉大学420中国法律思想史及外国法制史考研真题及详解【法律史专业卷】一、名词解释1.三藏经答:三藏经即《大藏经》,是汇集佛教一切经典成为一部全书的总称。

古时也叫作“一切经”,又略称“藏经”。

三藏经的内容主要是由经、律、论三部分组成,故而称为“三藏经”,分别称为经藏、律藏和论藏。

经是佛为指导弟子修行所说的理论;律是佛为他的信徒制定的日常生活所应遵守的规则;论是佛弟子们为阐明经的理论的著述。

“藏”有容纳收藏的意义。

2.教法学答:教学法,阿拉伯文为“斐格海”,原意为“理解”、“参悟”,是研究伊斯兰法的学问。

它通过对《古兰经》和圣训的研究,发现体现于其中的教法原则和精神,解释其基本含义,从而推导出新的法律规则。

教学法经常被法学家用来创制法律的方法主要是“公议”、“类比”。

教法学在伊斯兰法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由于《古兰经》和圣训都不能更改,通过法学家的研究、解释来创制法律就尤其必要。

正是“公议”、“类比”等创制法律手段的广泛的运用,伊斯兰法的规则才不断丰富,体系不断完善,从而符合了阿拉伯社会发展的需要。

3.特许状答:特许状是指由国王或国家授予某人或某公司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力,或享受不能通过其他方法获准的特权而签发的一种书面文件。

特许状中规定了某人或某公司享有的权利或特权,必须履行的义务及行使这些权利和义务的地区范围。

除此之外,特许状还授予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享有独占权。

4.《法兰西共和国宪法》(1958年)答:1958年国民议会通过授予政府修改宪法全权法案经国民投票表决批准的新宪法公布生效实施,即《法兰西共和国宪法》,史称“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又称“l958年宪法”或“戴高乐宪法”,它是法国的现行宪法。

1958年完法由序言及15章92条组成。

宪法序言十分简单,重申确认1789年《人权宣言》和1946年宪法序言所规定的各项人权和国家主权原则。

正文就主权、总统、议会、议会与政府的关系、国际条约和协定、宪法委员会、司法机关、高级法院、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地方单位、共同体、联合协定、修改、过渡规定等作了规定。

考研法学复习经验-武汉大学法理学

考研法学复习经验-武汉大学法理学

用了两年的时间走进武汉大学的法学院(转)2007-08-18 19:34用了两年的时间走进武汉大学的法学院,用我所在专业最优秀的成绩完成对第一次考研放纵的救赎.终于有冲动.用文字记录我们的时代.写这样一篇文章,纪念我曾经逝去的岁月.这样一篇文章,也希望后来的朋友们多多努力.复习的时候有问题,可以在这里留言,或者给我发邮件我会尽量给大家解答.考研,尤其是武大的法学,很不容易.后来的朋友们加油吧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祖宗们说的.现在想想,有道理.非常有道理.我们选择武汉大学,选择它的法学院,(一个几乎是全中国最有自由精神的法学院)首先就必须对它的人事关系有一个明确的掌握.这一点,对于外校的同学,尤为重要.毕竟,所有的事情,所有的制度,都是人在操作.在这篇文章里,我们试图从他的人事关系入手,然后对最近几年的综合科真题进行分析,验证我们对人事关系分析的结论.从而为08年的复习找到最效率的途径.之所以分析综合课,一方面因为专业课我在这里不敢妄言,另一方面因为,武大每年都会通过综合科来调控专业科的分数.而且他的综合科有5门,复习起来非常的吃力.每年都有不少同学专业很高,但是综合科过不了线,和武大失之交臂.其原因就是因为不了解综合科和专业科之间的分数调控机制.盲目的把重点放在专业科上.去年的经济法专业科是非常难的,我有个朋友出来考场之后,人都要已经散架了.很多题目她根本打不出来,但是后来成绩出来了,专业科的分数却很高.什么原因,就是上面提到的根据综合科调控专业科的分数的运作机制.武大法学院里有说法,叫做,得综合者得天下.就是这个道理常常言不达意.希望这一次可以做好.把一句话放在最前面:这是概念中心主义的考试.1楼:法理学9楼:行政法学一.法理学任何法学考试的起点,都是法理学,这是不言自明的.我们在这里同样以法理学作为分析的起点.1 法理学教研室的人事情况.武汉大学的法理学教研室有三个人值得一提:李龙;徐亚文;汪习根.复习到现在,相信大家都已经把指定教材拿到了,甚至有的同学可能都已经看过一遍了.法理学综合课的指定教材是上面我们提到的李龙先生主编,汪习根老师执行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的<法理学>.这本书的编写非常的失败.复习的时候,曾经给我带来很多的不便.(汪习根老师刚刚获得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的称号,而武大法学院,也仅此一人.当然,在上面几届评选中,周叶中老师也曾经获此殊荣)大家注意了,这本书是李龙先生主编,汪习根老师执行主编.这就是突破点.为什么呢首先可以告诉大家的是,汪习根老师可以算得上是李龙先生的关门弟子了.李龙老先生有很多弟子,而且现在在中国法学界都是很牛的人物,比如中国政法大学的校长,西南政法大学的副校长,都是李老先生的得意门生.李龙是谁?武汉大学资深教授.武汉大学法理学学科带头人.大家注意,武汉大学的资深教授,法学院没有几个,作为资深教授,本身是一件很牛的事情.同时李龙先生还是法理学的带头人.这个带头人也是很牛的称呼.(一个学科的带头人是谁,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这个学科的发展.就比如刑法有马克昌老爷子作为带头人,那么不管你人大,北师大或者西南系再厉害,你还是要向武大低头.曾经人大刑法的一个博士生说,每次到武大,都如朝圣一般紧张.)李龙老先生能够有这样的地位,和他的一篇文章,或者叫做专著,有着很深的关系.这一点我们在下面还要提到.言归正传,李龙老先生在法理学甚至整个武汉大学的法学院,都有着崇高的地位.我们上面提到的其他两个人:汪习根和徐亚文,都是老先生的弟子.但是,大家注意李老先生不可能出题!!不要说硕士,就是博士的考试,李老先生也不会出题!!为什么他已经到了那样的高度了.没有必要了.所以大家千万注意:武大法理学考试是由汪习根和徐亚文老师在出题.包括综合课和专业课.然后,我们开始注意汪习根和徐亚文老师.汪习根是谁?秃顶.对,就是那个秃顶.前面说了,汪习根老师刚刚获得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的称号.但是.....青年法学家的称呼似乎....他真的是个秃顶.呵呵,没有冒犯汪老师的意思,只是觉得......汪习根老师的脾气很古怪,就像是以前的那种老夫子一样.但是却深得李龙老先生的喜爱.所以,我们的指定教材李隆老师选择了让汪习根老师执行主编.徐亚文?对,徐亚文!非常帅,非常好!脾气也好.对学生也好.就这么多.如上,可以非常肯定地告诉大家,法理学的综合科,就是他们在操作.而且是,两人交互出题.汪习根老师的研究重点在法系,在法治,尤其在人权那里.前年汪老师提出了社会连带权,就是凭借这个,他才登上了学术的高峰,如同当年李龙先生凭借一篇良法论登上自己事业的高峰一样.这里有一个背景要告诉大家,全国法理学是分派系的.而武大这一脉是很注重和党的政治理论看齐的.李龙老师的良法论最后形成于我们国家建设法治社会最红火的那段时间.而汪习根老师之所以提出社会连带权,就是为了应对国际上对中国威胁论的紧张.汪习根老师解决了一些实际的问题,然后就成为了青年法学家.不得不说的是,去年复习的时候,徐显明,就是中国政法的校长,也是李老先生的学生,提出了人权里面应该有和谐权.....此言一出,学界哗然......徐亚文老师的研究重点在于法的价值,法的移植以及程序法.他本人曾经出版过关于程序方面的专著<正义程序论>,山东人民出版社.这个出版社的很多书都是很有水平的.大家要非常注意一个情况:我们综合科法理学的指定教材,徐亚文老师并没有参与编写,仅仅是"作了一些工作".大家要非常注意这个情况.原因我会在下面说明.知道这些人事关系之后,我们就可以来看真题了:2 法理学的真题分析把真题拿上来法理学我们从03年开始分析)2003年:一:名词解释:1 法律责任2 司法权3 法的统治二简答题1 法律原则对司法的意义有哪些?2 法律调节利益的方式是什么?三分析题(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知道大家会不会觉得法理学综合课的考试题目有点过头.就我而言,这个题目超出了预期,但是还是可以找到解决办法.)某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刑事案件如何认定事实无法形成统一意见,便向所在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请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研究并报审判委员会讨论,以公函形式作出明确答复,该中级人民法院依此答复顺利地对案件进行了及时地解决,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原理对此进行评析.(提醒大家的是,这一个题目的用词非常具有欺骗性.)大家看到03年的真题有什么感觉这是标准的徐亚文老师的风格.这些题目都非常的简单.可能最后的分析题有点难度.因为它的用词非常具有欺骗性.从用词上我们可能以为出题人对中级人民法院报请高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赞同的,但是实际上徐亚文老师是反对的.这个题目的题眼在于司法独立的问题.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他的审判委员会的行为,严重的伤害了司法独立.2004年:一名词解释1 消极人权2 法的效力渊源3 权力4 法律体系二简答题1 公法在建设法治国家中的地位是什么?2 人权的基本特征有哪些?3 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有哪些?大家看04年的题目感觉怎么样这是标准的汪习根老师的风格.内容涉及人权/法系/法治国家等等.这些题目同样是很简单的.只要把书上的基本概念掌握,就可以顺利的过关.03和04已经有了交替出题的痕迹.按照这种逻辑,那么05年应该是徐亚文老师出题,那么内容就应该涉及我们上面说的徐亚文老师的研究方向,是不是这样,我们来看一看:2005年一名词解释1 法律发展2 衡平法二简答题简述程序法的独立价值三论述题论科学发展观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指导意义.是不是这样就是这样!05年的题目法律发展是法的移植的大概念.而简答题更是直接进入了徐亚文老师的研究重点程序法方面的内容.论述题则体现了五大法理学对实物的关注,因为04年的时候,科学发展观是全国的热门话题.我们接着验证,如果真的是两个人交互出题,那么06年就因该是汪习根老师了,那么06年的题目就应该涉及我们上面说的汪习根老师的那些研究重点,我们来看看是不是这样:2006年名词辨析1 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2 第一代人权第二代人权第三代人权3 法律解释立法解释4 法系法律体系5 自由秩序(说明一下,06年是我第一次考研,当时拿到题目基本上没什么感觉.现在再看到这些题目,有一种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从容. 而现在我们对真题的分析,就是为了让大家在走进08年的考场的时候,在拿到试卷的时候,就有这种掌控一切的感觉.这也是我对真题分析所希望达成的预期.)人权/法系/恶法,这都是可以预测的.所以,汪习根老师和徐亚文老师交替出题的结论可以成立.而且事实就是这样.可以告诉大家的是,07年的试题,法理学综合科,30分的内容有两个简答题,一个是法的程序,一个是法的价值,这两个题目20分! !如果我们事先了解了这些,那么我们还会没有目的复习吗?不会!我们拿到题目还会觉得陌生吗?不会!3 法理学综合科考试的复习方法:根据上面我们的结论,法理学综合科的复习我们主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如果不发生重大事故,08,10,12年综合科法理学必定是汪习根老师出题.二要把那本指定教材认真地吃透,尤其是汪习根老师编写的内容.(虽然这本教材是我国目前为止最垃圾的教材,逻辑混乱,思路没有统一,观点没有系统.主要原因是编写的大部分成员,都是当时法理学的研究生,不是说他们水平不行,是这本书的主编不行.这也使许亚文老师拒绝参编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徐亚文老师比较推崇红皮的法理学教材,但是他今年不会出题,所以综合科复习我们还是只有以汪习根的教材为重点.)三法理学综合科08年的重点章节是5/8/9/19章四最为重要的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综合科的考试,都是概念中心主义的考试.基本概念非常重要.我想我应该把综合课写完本来打算接着写宪法,现在决定写行政法.因为除了法理学,行政法的综合课可能是最好考的.当然,随着某些事情的发生,情况已经有变化的趋势,去年行政法的综合课就超出了事先的预料.无论如何,都要继续吧.综合课法理是一个极大的例外,因为他的规律性太强了.呵呵,如果都像法理这样,那么武大就不能称之为武大了.对待其他的综合课,我们要格外用心.本来打算写宪法.现在决定就我个人的感觉难易程度,按照由易到难的顺序写下来.当然,仅仅是个人体会.二行政法1 行政法教研室的情况:说起行政法,至今不明白,为什么武大的行政法可以走出来这么多人才,而且都是响当当的人才.比如,叶必丰,比如,周佑勇. 根据06年的全国排名,武大的行政法排名已经到了全国第一.全国第一. 似乎武大有很多全国第一.叶必丰老师可能外校的已经不是很熟悉了.叶老师应该算是武大行政法发展的开山之人吧.叶老师的行政法造诣很高,<行政法的人文精神>一书更是登峰造极.叶老师曾经长期主导行政法教研室的方向.如果大家有历年真题,可以看到,在03年以前的题目,如果依据现在的行政法综合课指定教材<行政法原论>,是找不到合适的答案的.这个大家不用在意. 因为03年以前,都是叶必丰老师在出题,依据的教材也是叶老师自己的教材,和现在的指定教材没有太多关系.还有一个情况要说明的是,武大法学院的研究生考试在以前是没有指定教材的,无论综合还是专业,都没有指定教材.所以如果大家看到03年以前的题目觉得刁钻,超出了现有教材,那么完全可以不用在意.现在紧紧抓住教材就可以了.当然,叶老师走了.现在在上交大的法学院.所以,大家不用太在意历年真题中03年以前的行政法部分,人走茶凉,对我们考试已经没有太多参考价值了.这是应试考试的悲哀.是我们大家的悲哀.不要说不是,你我都逃脱不了.叶老师已经调走.很自然,周佑勇老师站了出来.如果大家已经拿到<行政法原论>,大家可以看一下周佑勇的简历.周老师是武大法学院的传奇,也是中国法学界的传奇.更为学界震惊的是,周佑勇老师的夫人,刘艳红老师,一样是博导,刑法方向的.两个人都是在博士生毕业的第二年就被评为博导.武大的博导评选是非常严格的,其中的传奇可见一斑.周佑勇老师的论著<行政法原论>是一部经典的著述.学界对这本书的评价也是相当的高.既然已经指定了这本教材,所以大家就要好好看.03年以后都是周佑勇老师在出题了.题型一直很稳定:概念辨析.而且基本不涉及第四章的内容.(当然,情况有变化,这个变化太突然,去年差点载上去了,确切地说,是载上去了.)而且大家还要注意,综合课行政法很少会考<原论>已经比较好的概念辨析.举一个例子.如果大家有书可以随便翻开,概念辨析集中在第二章和第三章,我们可以看一看,第三章书上自己比较好的概念有行政行为和假行政行为等等,但是真题中很少出现.当然,这个也是有例外的.毕竟例外是少数.所以复习行政法的时候,我们要把重点放在一些小概念上.行政法基本原则里的一些概念,行政行为里的概念,都是重中之重.具体我们在真题的讲述中再说.周老师曾经有言,不想为难学生.据说和周佑勇老师自身的经历有关.当年周佑勇本科毕业,报考了中国政法,没有考上......说说而已.行政法很简单,还有一个原因是武汉大学是全国唯一一个把行政法和宪法放在一起,而不是把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放在一起的学校.所以,诉讼法方面大家可以不用太在意.当然,07年的时候同样例外了.呵呵,似乎07年的行政法有很多例外,但是例外出来了,大家都一样.考研,首先是和自己对比,但是最重要的是和别人比.原因还是我们上面说的分数调控机制.行政法如此简单的历史可以正式宣布结束了.因为周佑勇老师也走了.到东南大学的法学院作院长,跑学科建设了.现在行政法教研室有谁呢没有人了!据说正在紧急调入宪法方向的一个老师进来.具体是谁已经不是很清楚了,可能开学会明朗.还有一个重要信息是,周佑勇老师虽然调走,但是同样在武大这边继续工作.我们设想一下周佑勇老师继续在这边工作,同时又调入一个新的老师,那么,08年行政法专业科和综合课不可能再由周佑勇一个人出题,那么两者之间会怎样分工周佑勇老师会不会把综合课拿出来交给新来的老师呢问题确实很严重.人事关系的混乱使我们的复习陷入很多困境.但是大家不要太在意.指定教材没有变.在这些混乱的变化中,这是我们唯一能够依靠的了.法理学前面说漏了一点,就是关于法律发展方面的理论,一定要好好掌握.首先还是掌握基本概念,然后是法的移植,法的继承,法的解释等.把这些基本概念掌握之后,就要重点注意它们的理论基础.比如法为什么要移植,为什么要继承因为制度的创新具有有限性.这一点很清楚,人类社会发展到现在,可以看到的法律制度也不过就是那些.正是因为制度创新的有限性,所以我们要借鉴现有的法律制度,然后要紧接着明白,既然需要继承,移植,那么,有没有这种可能性,什么情况下会成功这些都是法理学非常核心的东西.再有就是法的原则,法的规则等等.其中还要注意法的发展的一个路径,就是由原则中心主义到规则中心主义,然后现在又回到原则中心主义.这其中有一些理论基础,综合科法理的复习也要掌握.具体复习可能一时也说不完,总之一定要把基本概念先掌握,还是那句话,综合科是概念中心主义的考试.2 综合课行政法试题分析前面我们已经说过,行政法自03年以来,综合课开始稳定,题型集中在了概念辨析,而且题目的重复率很高.现在依据指定教材<行政法原论>,具体看看题目:2004年我们上面说过,行政法的概念辨析基本不会涉及第四章的内容,而且多集中在第二章和第三章,是不是这样,我们看看04年题目.第一部分是选择题,直接忽略.二辨析题1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第二章2 假行政行为与违法行政行为第三章3 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不能作为第三章4 应申请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第三章5 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第三章6 行政行为的违法与无效第三章7 行政立法与立行政法第三章确实是这样.呵呵.当然07年我们考试的时候,这种情况已经发生变化,出现了第一章和第四章的内容,超出了我考前的预料.不过都已经过去了,就不说了.大的趋势应该不会变.前提是,周佑勇老师仍然出题,离开这个前提,我们行政法的分析就失去了基础.当然,现在复习的时候,不要太关心这些,现在关心也没有太多用处.04年的题目应该说都是一些基本的东西.在原论上都能够找到答案.唯一有困难的可能是应申请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这个在原论上找不到直接的答案.但是原论确实对双方行政行为有所提及.在05版的原论324页,讲述行政合同的时候有提到.关于双方行政行为,其实学界有争议,因为行政行为毕竟具有单方面性,当然,综合课要求仅仅知道概念就可以了.2005年我们说题目集中在第二章和第三章,现在用05年的真题验证一下:一辨析题1 行政相对人与行政第三人第二章2 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第二章3 行政行为与政府行为第三章07年重复考了一次4 行政许可与行政登记第三章这个题目07年的时候重新考了原题5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第三章07年的时候,这个又考了一遍6 违法拘留与非法拘禁第三章看到这,大家感觉出来没有.对,第二章第三章是重点.关于06年的题目,因为我经历过06的考试,有些事情追悔不及.06年的时候,行政法综合课的制订教材由原论的03修订版换成了05年的第二版.因为当时没有及时掌握这个消息,所以复习一直使用的是老版.这个影响有多大呢?我们来看一下06年的真题.前面我们已经看了行政法的真题,不难看出,行政法真题的复现率很高。

2007年武汉大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7年武汉大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7年武汉大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法理学一、概念辨析(每题5分,共l0分)1.法的事实与法的价值【参考答案】法的事实是法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的后果即法的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法的事实必须是法所规定的,只有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才能引起法的后果。

另一方面,法的事实的概念又反映了法的调整受到具体社会生活情况和社会事实的制约。

所谓法的价值,是指在主体人与客体法的关系中,作为客体的法对主体的需要的人产生效应的属性。

由上可知,法的事实属于实然范畴,而法的价值属于应然范畴。

2.依法行政与依法执政【参考答案】依法行政是指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管理职责,一切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接受法律监督,对违法失职行为必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依法行政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权限合法;二是程序合法。

依法执政是十六大提出的一个新的概念,是指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执政党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对国家事务进行治理,即执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两者的区别是:(1)涵义不同。

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

依法执政,涵盖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制改革等内容,而依法行政只涉及执法的要求。

(2)主体不同。

依法行政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的主体是执政党。

(3)原则不同。

依法行政的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依法执政的原则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二、如何理解司法程序的正当性?(10分)【参考答案】程序公正,或者说正当性的程序,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审理各类案件时,根据法律特别是诉讼法的规定,在处理案件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按照诉讼程序的规定办事,以确保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实现。

2005年武汉大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5年武汉大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5年武汉大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法理学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10分)1.法律发展【参考答案】法律发展就是法律遵循一定规律,趋于不断进步的运动状态和过程。

其具体内容包括:首先,法律发展是依法律现象的历史时间序列而对法律运行所作的考察。

其次,法律发展是法律规范、法律价值与法律行为三重发展的有机统一。

再次,法律发展是法律由混乱、冲突到系统、严密、科学,从简单、低级到复杂、高级的不断上升过程。

最后,法律发展是法律变量和法律变性两者不断融汇渗透的产物。

2.衡平法【参考答案】衡平法(equity)是英国自14世纪末开始与普通法平行发展的、适用于民事案件的一种法律。

英关法系中法的渊源之一,同普通法相比较,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比较简单,不设陪审团,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审理,判决由衡平法院直接负责执行,违抗者以蔑视法庭论处,重者可下狱。

二、问答题(8分)简述程序法的独立价值。

【参考答案】程序法作为法律体系之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门法,具有其自身的独立价值。

该独立价值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

(一)程序法的内在价值。

程序的内在价值也就是程序的目的性价值,包括安全(秩序)、自由、公正和效益等方面。

(1)安全价值即保障社会和社会多数成员不受各种行为的侵害,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全。

这表现为社会的一般利益、整体利益。

这种价值体现在司法程序中,也就是追求案件的实体真实的价值。

(2)自由价值。

即保障作为个人的社会成员所享有的免于某种限制的自由(消极自由),以及从事某种活动的自由(积极自由),其核心内容是行为人的基本权利,不受国家权力的非法干预和侵犯。

(3)公正价值。

包括两方面,即程序的一般公正(立法实现)和个别公正(司法实现)。

公正价值要求程序符合社会普遍认可的公平、正义标准,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维护,使司法官员的权力受到制约和平衡。

也即通常所说的实现司法公正。

(4)效益价值。

主要指诉讼活动的效果与诉讼的成本之间的比例关系。

武汉大学综合知识(含法理、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624)2009年考研专业课真题及答案

武汉大学综合知识(含法理、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624)2009年考研专业课真题及答案

考研专业课复习是考研备考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真题是必不可少的备考资料。

中公考研为大家整理了武汉大学综合知识(含法理、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624)2010年考研专业课真题及答案,供大家下载使用,并且提供华中科技大学考研专业课辅导,更多真题敬请关注中公考研网!武汉大学综合知识(含法理、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624)2009年考研试题及解析武汉大学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满分值150分)科目名称:综合知识科目代码:624法理部分(30分)一、简答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法的创新与改革有哪些主要路径?2、简述消极人权及其基本特征。

3、法律解释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宪法部分(30分)一、名词解释(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1、宪法修改2、市民社会组织3、国家元首4、平等权二、简答题(共1小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1、简述中国宪法关于弱势群体宪法保护的具体内容。

刑法部分(30分)一、多项选择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请将正确的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多选或者少选都不能得分。

)1、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制定刑法的补充规定并施行。

B.公共财产不包括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C.减刑由执行机关所在地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D.无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为13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E.因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2、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刑罚就是判处徒刑B.罚金在本质上就是罚款C.附加刑包括非刑罚处罚措施D.拘留就是拘役E.没收财产就是附加刑3、下列有关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A.单位可以购成共犯B.单位的内设机构不能构成单位犯罪C.单位犯罪后破产或者被注销的,对单位不再追诉D.单位犯罪后只对单位判处刑罚。

E.单位犯罪不包括私营公司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A.故意杀人B.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C.放火D.走私毒品、投放危险物质罪E.决水、投毒5、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包括()A.预备犯、接续犯B.情节犯、危险犯C.中止犯D.未遂犯E.中断犯6、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包括()A.共同实行犯B.主犯C.从犯D.胁从犯E.教唆犯F.片面犯7、下列描述错误的是()A.缓刑适用于所有犯罪分子B.缓刑就是不再执行原判刑罚C.对于累犯可以适用缓刑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保留公职E.战时犯罪的军人不适用缓刑8、下列属于对行犯的罪名有()A.受贿罪B.伪造罪C.重婚罪D.诈骗罪E.重大责任事故罪9、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属于金融诈骗罪的有()A.逃汇罪B.洗钱罪C.贷款诈骗罪D.信用卡诈骗罪E.骗购外汇罪10、某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的扶贫款用于盖办公楼,其行为构成()A.挪用公款罪B.滥用职权罪C.渎职罪D.徇私舞弊罪E.挪用特定款物罪F.挪用资金罪G.破坏生产经营罪H.职务侵占罪11、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宽严相济原则B.罪刑法定原则C.适用刑法平等原则D.谦抑化原则E.罪责刑相适应原则F.刑法个别化原则G.无罪推定原则12、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A.属人管辖B.属地管辖C.协议管辖D.普遍管辖E.保护管辖F.指定管辖13、某甲到某乙家里讨要自己的工钱500元,乙不给,甲从乙厨房里拿刀威胁乙,强行从乙身上抢走了700元,某甲的行为属于()A.普通抢劫罪B.“入户抢劫”型的抢劫罪C.民事行为D.敲诈勒索罪E.转化型抢劫罪F.敲诈勒索转化为抢劫罪G.抢夺罪14、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附加刑不能独立使用B.刑罚分为主刑、附加刑、驱逐出境C.附加刑包括非刑罚处罚措施D.训诫或责令具结悔过不是处罚E.职务侵占就是贪污F.直系亲属间的盗窃不是犯罪,但旁系亲属间的盗窃是犯罪15、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B.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只要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构成受贿罪C.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拒贿,但客观上接受了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的,不是受贿D.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属例外规定。

武汉大学2003年刑法专业综合(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宪法学、行政诉讼法)试题

武汉大学2003年刑法专业综合(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宪法学、行政诉讼法)试题法理学部分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1.法律责任2.司法权3.法的统治4.行政解释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2分)1.法律原则对司法的意义有哪些?2.法律调节利益的方式是什么?三、分析题(12分)某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刑事案件如何认定事实无法形成统一意见,便向所在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请示,省高级法院刑二庭通过开会研究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以公函形式作出明确答复。

该中级人民法院依此答复顺利地对案件进行了及时地判决。

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原理对此进行评析。

行政诉讼法学部分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1.甲地公民刘某不服乙地铁路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分别向甲地基层人民法院和乙地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结果乙地铁路运输法院最先收到起诉状,该法院应当()。

2.陈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长住北京海淀区。

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

陈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是()。

3.某县公安局对甲村村民李某作出罚款决定,后李某遇车祸身亡。

李某只有远在外地的弟弟李山和妹妹李文,甲村村委会欲替李某起诉。

本案中()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4.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的名义提起诉讼。

5.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为被告。

6.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对有关的事项当场所作的记录,叫做()。

7.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的,由()负举证责任。

8.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内提交答辨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

9.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标准按()计算。

法大历年考研真题(法理学)

法理学部分2007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理学试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之后生效。

它所体现的监督属于下列哪一种?A、内部监督和事前监督;B、外部监督和事前监督;C、内部监督和事后监督;C、外部监督和事后监督[答案] B[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监督的分类。

依监督主体与客体所处地位和相互关系的不同,可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某个确定的系统内实施的纵向的自我监督,外部监督是指不同系统之间进行的监督。

民族自治地方与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属于不同的系统,故为外部监督。

依监督所处的阶段不同,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只有在上报后才能生效,属于一种事前监督。

故B正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7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该条表述的法律规则属于下列哪一种?A、准用性规则;B、确定性规则;C、委任性规则;D、义务性规则。

[答案] A[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规则的分类。

依照法律规则的内容是否已经明确规定,无需再引用或参照其他法律规则的内容来确定该规则的内容,可以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确定性规则是指法律规则的内容已经明确肯定,无需再援引或参照其他法律规则的内容来确定该规则的内容。

委任性规则是指没有明确行为规则的内容,只是规定了某种概括性的指示,授权或委托某一机关或某一机构加以具体规定的法律规则。

准用性规则是本身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内容,但规定可以或应当依照、援用、参照其他规则来使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的规则。

本法条实际上规定了,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时适用的法律规定,参照其他规则(即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属于准用性规则。

3、下列有关“普通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种?A、在法学中,“普通法”是个多义词;B、“普通法”可以与根本法相对称的一种法律C、“普通法”可以与衡平法相对称的一种法律D、在英国,“普通法”是议会制定的一种法律[答案] D[解析] 本题考查对“普通法”的理解。

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题

1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题2目录第一部分同步练习题及答案第二部分综合练习题及答案第三部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2000-2005)第四部分全国著名法学院校硕士生入学考试题(2003-2005)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刑法学·2003·武汉大学2003 年刑法专业综合(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宪法学.行政诉讼法)试题武汉大学 2003 年刑法专业试题·2004·武汉大学2004 年刑法专业综合(宪法.法理.民法.行政法)试题3武汉大学 2004 年刑法专业试题·2005·武汉大学2005 年刑法专业综合(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国际法)试题武汉大学 2005 年刑法专业试题民商法·2003·武汉大学 2003 年民商法专业试题武汉大学 2003 年民商法专业综合(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宪法学.行政诉讼法)试题·2004·武汉大学 2004 年民商法法专业综合(宪法.法理.民法.行政法)试题武汉大学 2004 年民商法学专业试题·2005·武汉大学 2005 年民商法专业综合(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国际法)试题武汉大学 2005 年民商法专业试题4经济法学·2003·武汉大学2003 年经济法专业综合(法理.民诉.宪法.民法)试题武汉大学 2003 年经济法专业综合(法理.民诉.宪法.民法)试题·2004·武汉大学 2004 年刑法专业综合(宪法.法理.民法.行政法)试题武汉大学 2004 年经济法专业试题·2005·武汉大学 2005 年经济法专业综合(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试题2005 年经济法专业试题国际法学·2003·武汉大学2003 年国际法专业试题武汉大学 2003 年经济法专业综合(法理.民诉.宪法.民法)试题5·2004·武汉大学2004 年国际法学专业试题武汉大学 2004 年国际法学专业(国际法与法理学方向)试题.武汉大学 2004 年国际法学专业(国际法与国际私法方向)试题.(2)武汉大学 2004 年国际法学专业(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方向)试题(2)·2005·武汉大学2005 年国际法学专业试题(1)武汉大学 2005 年国际法学专业(国际法与法理学方向)试题(2)武汉大学 2005 年国际法学专业(国际法与国际私法方向)试题(2)武汉大学 2005 年国际法学专业(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方向)试题(2)刑事诉讼法·2002·武汉大学2002 年刑事诉讼法(含刑法)专业试题·2003·武汉大学2003 年刑事诉讼法专业综合(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宪法学.行政诉讼法)试题6·2004·武汉大学2004 年刑事诉讼法专业综合(法理学.宪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试题武汉大学 2004 年刑事诉讼法专业试题·2005·武汉大学2005 年刑事诉讼法学专业综合(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试题武汉大学 2005 年刑事诉讼法学专业试题民事诉讼法·2003·武汉大学2003 年民事诉讼法学专业试题·2004·武汉大学2004 年民事诉讼法学专业试题武汉大学 2004 年综合(宪法.法理.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试题7·2005·武汉大学2005 年民事诉讼法学专业试题武汉大学 2005 年综合(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试题宪法与行政法学·2003·武汉大学2003 年宪法学专业试题武汉大学 2003 年行政法学专业试题武汉大学 2003 年行政诉讼法学专业试题武汉大学 2003 年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综合(法理学.宪法.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试题·2004·武汉大学2004 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试题武汉大学 2004 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宪法方向)试题武汉大学 2004 年宪法与行政法专业(行政法方向)试题武汉大学 2004 年宪法与行政法专业(行政法方向)试题武汉大学 2004 年诉讼法专业(行政诉讼法方向)综合(法理学.宪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试题武汉大学 2004 年诉讼法专业(行政诉讼法方向)试题8·2005·武汉大学2005 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行政法方向)试题武汉大学 2005 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行政法方向)试题武汉大学 2005 年诉讼法专业综合(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诉讼法方向)试题武汉大学 2005 年诉讼法专业(行政诉讼法方向)试题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第五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第六部分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律图书武汉大学 2003 年刑法专业综合(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宪法学.行政诉讼法)试题9法理学部分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4 分,共16 分)1.法律责任2.司法权3.法地统治4.行政解释二.简答题(每小题 6 分,共12 分)1.法律原则对司法地意义有哪些?2.法律调节利益地方式是什么?三.分析题(12 分)某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刑事案件如何认定事实无法形成统一意见,便向所在省地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请示,省高级法院刑二庭通过开会研究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以公函形式作出明确答复.该中级人民法院依此答复顺利地对案件进行了及时地判决.请运用法理学地有关原理对此进行评析.10行政诉讼法学部分一.填空题(每空 2 分,共20 分)1.甲地公民刘某不服乙地铁路公安局地处罚决定,分别向甲地基层人民法院和乙地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结果乙地铁路运输法院最先收到起诉状,该法院应当(). 2.陈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长住北京海淀区.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陈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地人民法院是().3.某县公安局对甲村村民李某作出罚款决定,后李某遇车祸身亡.李某只有远在外地地弟弟李山和妹妹李文,甲村村委会欲替李某起诉.本案中()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4.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地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地,均可以()地名义提起诉讼.5.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地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地,应当以()为被告.6.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对有关地事项当场所作地记录,叫做().7.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地,由()负举证责任.8.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内提交答辨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地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地,人民法院应当(). 9.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地,每日地赔偿金标准按()计算.二.简答题(每小题 5 分,共15 分)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地实体法律规范.112.行政诉讼中确认判决地适用情形.3.我国行政诉讼法概括列举了哪些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地行政案件?宪法学部分一.名词解释(共 5 小题,每小题3 分,共15 分)1.宪法规范2.违宪行为3.宪法惯例4.单一制5.政党制度二.简答题(共 2 小题,每小题8 分,共16 分)1.简述近代意义宪法产生地条件.2.简述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地内容.三.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共 3 小题,每小题3 分,共9 分)1.宪法最主要和最核心地价值在于它是国家地根本大法.2.1791 年地法国宪法是世界宪法史上地第一部成文宪法.3.1983 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1982 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写进了宪法.12民法学部分一.名词辨析(每题 5 分,共20 分)1.自然人地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2.民事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3.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4.从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二.判断说明题(每题 5 分,共15 分)1.合伙地财产归合伙人共有.2.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地合同.3.非财产损害即精神损失.武汉大学 2003 年刑法专业试题考试科目:刑法学一.解释下列概念(每题5 分,共25 分)1.属地原则2.公共安全3.牵连犯4.叛逃罪135.假冒注册商标罪二.问答题(每题 8 分,共40 分)1.从犯地种类以及与主犯.胁从犯地区别.2.自首地概念和条件.3.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地区别.4.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地关系以及在构成上地区别.5.辨析贪污罪与受贿罪“利用职务上地便利”地异同.三.论述题(每题 10 分,共20 分)1.评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地批复》中“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地,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地,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2.犯罪中止地概念.条件与犯罪未遂地区别.四.案例分析(15 分)被告人李广平,男,42 岁,无业.被告人李广平因故意伤害他人,1997 年5 月10 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 年缓刑2 年,1999 年5 月10 日缓刑考验期结束.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告人4 月15 日晚7 时许,在某城镇公路桥上乘行人刘某(女)不备,突然把刘抱住,刘与其搏斗,李某把刘某拖拉到桥下以要杀人相威胁,抢去手表一块(价值160 元),人民币3000 元,接着用卡脖子等手段致刘某昏迷后,将其强奸,为逃避法律制裁,李用刀朝刘地头脑.胸部猛刺数刀,然后逃离现场,14刘某因群众及时发现,送医院抢救脱险.问题:分析本案适用法律定罪所涉及地问题并说明理由.中国刑事诉讼法部分(B 卷)问答题(每题 10 分,共50 分)1.1996 年修正后地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主义诉讼地借鉴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2.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第三类自诉案件”规定了什么限制性条件?3.如何处理“疑罪”?4.怎样界定.分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中地被告人地证明责任?5.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地主体及其权限是哪些?武汉大学 2004 年刑法专业综合(宪法.法理.民法.行政法)试题宪法部分一.概念辨析(每小题 6 分,共18 分)1.宪法与宪政2.宪法解释与宪法修改3.邦联制与联邦制15二.简答题(10 分)简述我国特定主体权利地保护.三.分析题(12 分)下面是一则材料,请运用宪法学方面地有关知识予以分析.【材料】当印度与巴基斯坦地冲突终于经双方地共同努力有所缓解,并即将进行双边会谈时,巴基斯坦反复重申,除核武器.社会经济发展等其他问题外,克什米尔应是会谈地核心议题,穆沙拉夫总统还表示,如果接受克什米尔现状,他就会丧失继续执政地基础.印度总理瓦杰帕伊和外长辛哈则多次强调,根据印度宪法,克什米尔是印度领土和主权不可分割地一部分,并称“我们怎么可能与宪法讨价还价呢”?行政法部分(40 分)一.选择题(从下列各题地四个中选出1~3 项正确答案,每小题1 分,共5分)1.下列何项行政法权利不得被抛弃().A.公务员领取工资地权利 B.公安局地治安处罚权利C.企业地排污D.公民地采伐权2.下列何项属于行政法地基本原则?()A.行政法定原则 B.行政效率原则 C.行政正当原则 D.行政均衡原则3.根据《行政处罚法》地规定,地方性法规有权设定().16A.行政拘留 B.吊销企业执照 C.吊销个体户营业执照 D.较大数额地罚款4.下列何项属于行政程序?()A.行政系统内部各部门公文办理程序 B.行政机关裁决民事纠纷程序 C.行政复议程序D.人民法院解决行政纠纷所遵循地程序5.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何项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复议?()A.国务院地规定 B.国务院部门规定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地规定D.行政规章二.辨析题(每小题 5 分,共30 分)1.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2.假行政行为与违法行政行为3.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不能行为4.应申请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5.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6.行政行为地违法与无效法理学部分一.名词解释(每题 4 分,共16 分)1.消极人权2.法地效力渊源173.权力4.法律体系二.问答题(每题8 分,共24 分)1.公法在建设法治国家中地地位是什么?2.人权地基本待征有哪些?3.法律行为地构成要件有哪些?民法学部分一.辨析题(每题 4 分,共20 分)1.物权行为与处分行为2.双方代理与共同代理3.交付与给付4.相邻权与邻接权5.法定继承与限定继承二.简答题(每题 5 分,共15 分)1.什么是添附?2.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地作者人身权利有哪些?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条款主要有哪些规定?18武汉大学 2004 年刑法专业试题(考试科目:刑事法学)刑法部分一.名词解释(每题 3 分,共15 分)1.当然解释2.紧急避险3.追诉时效地中断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5.滥用职权罪二.辨析题(指出对应概念地同异,不需解释相关概念每题 6 分,共30分)1.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2.继续犯与状态犯3.普通累犯与特别累犯4.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5.抢劫罪与抢夺罪19三.问答题(简要地回答相关问题,每题 7 分,共35 分)1.如何理解不作为犯罪地因果关系?2.如何理解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中止地成立条件?3.“先并后减”和“先减后并”两种数罪并罚地方法各适用什么情况?其具体内容是什么?4.伪证罪地构成要件是什么?5.什么是斡旋受贿?其成立条件有哪些?四.论述题(10 分)2003 年1 月24 日起施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地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地批复》指出:“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地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门六条第二款地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地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地,不认为是犯罪.请根据我国刑法地基本原则.原理就上述司法解释发表评析意见.五.案例分析(10 分)被告人张某,男,某市中恒塑钢有限公司临时工.2000 年7 月19 日晚,被告人张某和工友李某等5 人想进入公司财务室玩电脑,因财务室门已锁,张某就拿出随身携带地平口起子,欲撬门入室.李某见张某撬不开门,就想抢过起子自己来撬,于是拽住起子一拉,结果因张某没防备往前一冲,起子划进了自己地腹部,主动脉血管被刺破,当场血如泉涌,后因急性大失血休克而死亡.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 年.问:20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判决是否?为什么?刑事诉讼法部分(每题 10 分,共50 分)1.哪些案件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地案件?2.什么是证据能力和证据地证明力?两者有何关系?3.怎样界定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中地证明责任?4.第一审刑事审判程序中地法庭调查顺序是什么?5.我国刑事诉讼中地判决与裁定有什么样地区别?武汉大学 2005 年刑法专业综合(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国际法)试题21法理学部分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5 分,共10 分)1.法律发展2.衡平法二.简答题(8 分)简述程序法地独立价值.三.论述题(12 分)论科学发展观对我国法治建设地指导意义.宪法学部分一.简答题(共 3 小题,每小题10 分,共30 分)1.简述单一制与联邦制地区别.2.简述当今世界各国宪法实施保障地三种体制.3.简述公民权与人权地关系.22民法部分一.问答题(10 分)试述我国民法调整对象及其特点.二.辨析题(10 分)试比较物权和债权地区别和联系.三.法条分析题(10 分)我国《合同法》第 122 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地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地,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请指出并解释该法条所蕴含地是一种什么法律现象,试分析这一法律现象形成地条件和法律效果.行政法部分一.辨析题(每小题 5 分,共30 分)1.行政相对人与行政第三人2.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3.行政行为与政府行为234.行政许可与行政登记5.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6.违法拘留与非法拘禁国际法部分一.名词解释(共 4 小题,每小题3 分,共12 分)1.国际法地渊源2.强行法3.《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地原则条约》4.条约地解释二.简答题(共 2 小题,每小题9 分)1.如何理解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地实践.2.简述国际法院地诉讼管辖权.武汉大学 2005 年刑法专业试题(考试科目: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24刑法学部分一.名词解释(5 小题,每小题2 分,共10 分)1.私分国有资产罪2.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3.特别累犯4.刑法中地认识错误5.刑罚地消灭二.辨析题(共 6 小题,每小题5 分,共30 分)1.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2.犯罪客体地理论分类与立法分类3.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4.亲告罪与非亲告罪5.追诉时效与行刑时效6.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三.简答题(共 5 小题,每小题6 分,共30 分)1.简述外国刑事判决地效力.2.简述共同犯罪地主体.3.简述我国刑法对牵连犯地处断规定.4.简述徇私枉法罪.5.简述伪证罪.25四.论述题(共 1 小题,每小题12 分,共12 分)论述合同诈骗罪.五.案例分析题(一个案例共 3 个小问题,每个小问题6 分,共18 分)王某和刘某因李某一直拖欠其打工报酬,遂商量到李某家要,到李某家后,李某仍然拒付.王某和刘某非常生气,王某上前将李某按倒在地,刘某也上前按住李某,打了李某一耳光,要李某付钱,李某这时从自己口袋里拿出一千元给王和刘,并答应第二天亲自去王和刘地住处将剩下地八百元付清.结果,第二天,李根本就没去.王和刘商量后,将李某地十五岁地小孩诱骗到外地扣押,以迫使李某付清工钱,在扣押地二十天里,王和刘多次打电话给李某,但李某根本不理睬,王和刘见拿不到钱,遂让李某地小孩回家.1.王某和刘某到李某家要到一千元钱地行为性质.2.王某和刘某采取骗扣李某小孩地方式要剩余工钱地行为性质.3.王某和刘某骗扣小孩索要剩余工钱地行为属于何种罪数形态类型,有何特点. 刑事诉讼法学部分一.名词解释(共 4 小题,每小题4 分,共16 分)1.无罪推定原则2.集中审理原则3.起诉便宜主义4.刑事简易程序26二.案例分析题(一个案例共3 个小问题,其中1.3 小问题各11 分,其中2 小问题12 分,共34 分)2004 年4 月,某厂门卫田某多次从厂内盗窃价值共计5 万元地汽车零部件卖给他人,非法获利2 万余元.检察机关以被告人田某犯职务侵占罪提出指控.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地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产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田某四年有期徒刑.被告人以一审法院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亦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认为本案之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本案性质为盗窃罪而非职务侵占罪.关于本案如何处理,法官中地一种观点认为:本案系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地案件,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如果直接改判为盗窃罪,本案之盗窃数额属于“特别巨大”,量刑之起点为十年有期徒刑,二审法院就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而如果改判为盗窃罪,又不判处十年以上地有期徒刑,二审法院就违反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为避免二审法院地这一两难境地,建议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我国刑诉法规定地发回重审地条件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地案件,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应当发回重新审理;我国法律重实体真实,强调惩罚犯罪,二审法院应当直接改判为盗窃罪,同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第一种观点,将案件发回重新审理,同时给一审法院出具审理意见函,指示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定罪量刑.一审法院迅速开庭重新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十年有期徒刑.被靠人深深地后悔当初不该上诉,又不得已而再次上诉.二审法院裁定予以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对于被告人犯盗窃罪地定罪和量刑判决.根据本案地上述介绍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中地两种观点哪些内容是正确地,又有哪些内容是不正确地?(11 分)2.当二审法院面临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和罪责刑相适用原则地冲突时,究竟应当适用哪一项原则?为什么?(12 分)273.本案之二审法院有何程序错误?你认为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11 分)武汉大学 2003 年民商法专业试题科目:民商法原理一.比较下列概念(共4 小题,每小题5 分,共20 分)1.名誉权与人格尊严2.共同加害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3.继承权与酌情分得遗产权4.夫妻共同财产制与夫妻联合财产制二.简述(共 3 小题,每小题10 分,共30 分)1.简述担保物权地特征分类.2.何谓债地标地?简述其要件及形态.3.简述不安抗辩权.三.法条分析(10 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0 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地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地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28四.论述(20 分)论有瑕疵意思表示及其法律效果.科目:商法学一.概念辨析(解释下列概念,并指出每组概念地不同之处.共5 组题,每组概念5 分,共25 分)1.法定商行为与推定商行为2.商号与商誉3.承兑与参加承兑4.伤害保障与人寿保险5.股票与公司债券二.法条评析(下列法条规定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共 2 题,第1 题8分,第2 题7 分,共15 分)1.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 条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地,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2.我国《保险法》第17 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地,保险人在订阅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地,该条款不产生效力.”29三.简答题(共 3 题,每小题10 分,共30 分)1.简述外观公示原则在各国商事立法中地具体体现.2.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地设立条件有何不同?3.在民商分立国家,商行为与民事行为是如何区分?武汉大学 2003 年民商法专业综合(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宪法学.行政诉讼法)试题法理学部分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4 分,共16 分)1.法律责任2.司法权3.法地统治4.行政解释二.简答题(每小题 6 分,共12 分)1.法律原则对司法地意义有哪些?2.法律调节利益地方式是什么?30三.分析题(12 分)某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刑事案件如何认定事实无法形成统一意见,便向所在省地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请示,省高级法院刑二庭通过开会研究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以公函形式作出明确答复.该中级人民法院依此答复顺利地对案件进行了及时地判决.请运用法理学地有关原理对此进行评析.民事诉讼法部分简答题(共 5 小题,每小题7 分,共35 分)1.何谓诉讼行为?其之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武汉大学综合知识(含法理、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624)考研专业课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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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解释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宪法部分(30分)一、名词解释(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1、宪法修改2、市民社会组织3、国家元首4、平等权二、简答题(共1小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1、简述中国宪法关于弱势群体宪法保护的具体内容。

刑法部分(30分)一、多项选择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请将正确的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多选或者少选都不能得分。

)1、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制定刑法的补充规定并施行。

B.公共财产不包括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C.减刑由执行机关所在地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D.无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为13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E.因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2、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刑罚就是判处徒刑B.罚金在本质上就是罚款C.附加刑包括非刑罚处罚措施D.拘留就是拘役E.没收财产就是附加刑3、下列有关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A.单位可以购成共犯B.单位的内设机构不能构成单位犯罪C.单位犯罪后破产或者被注销的,对单位不再追诉D.单位犯罪后只对单位判处刑罚。

E.单位犯罪不包括私营公司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A.故意杀人B.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C.放火D.走私毒品、投放危险物质罪E.决水、投毒5、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包括()A.预备犯、接续犯B.情节犯、危险犯C.中止犯D.未遂犯E.中断犯6、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包括()A.共同实行犯B.主犯C.从犯D.胁从犯E.教唆犯F.片面犯7、下列描述错误的是()A.缓刑适用于所有犯罪分子B.缓刑就是不再执行原判刑罚C.对于累犯可以适用缓刑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保留公职E.战时犯罪的军人不适用缓刑8、下列属于对行犯的罪名有()A.受贿罪B.伪造罪C.重婚罪D.诈骗罪E.重大责任事故罪9、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属于金融诈骗罪的有()A.逃汇罪B.洗钱罪C.贷款诈骗罪D.信用卡诈骗罪E.骗购外汇罪10、某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的扶贫款用于盖办公楼,其行为构成()A.挪用公款罪B.滥用职权罪C.渎职罪D.徇私舞弊罪E.挪用特定款物罪F.挪用资金罪G.破坏生产经营罪H.职务侵占罪11、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宽严相济原则B.罪刑法定原则C.适用刑法平等原则D.谦抑化原则E.罪责刑相适应原则F.刑法个别化原则G.无罪推定原则12、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A.属人管辖B.属地管辖C.协议管辖D.普遍管辖E.保护管辖F.指定管辖13、某甲到某乙家里讨要自己的工钱500元,乙不给,甲从乙厨房里拿刀威胁乙,强行从乙身上抢走了700元,某甲的行为属于()A.普通抢劫罪B.“入户抢劫”型的抢劫罪C.民事行为D.敲诈勒索罪E.转化型抢劫罪F.敲诈勒索转化为抢劫罪G.抢夺罪14、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附加刑不能独立使用B.刑罚分为主刑、附加刑、驱逐出境C.附加刑包括非刑罚处罚措施D.训诫或责令具结悔过不是处罚E.职务侵占就是贪污F.直系亲属间的盗窃不是犯罪,但旁系亲属间的盗窃是犯罪15、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B.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只要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构成受贿罪C.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拒贿,但客观上接受了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的,不是受贿D.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属例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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