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招标文件(最低价法)--30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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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 机电 分包招标文件(一) (试行)
工程名称:
XX XX 工程
招标单位:
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规范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评标表格
第五章合同文本
注:1适用于合同额在30万元以下的分包工程。
2 本文中有选择项的,以■项为适用于本项目, 为不适用本项目。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XXx
2.工程地点: XX
3.招标范围: XX
二、投标单位
1.投标人承包资质
本次招标为专业分包,投标人资质应达以下■其中之一: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 1)一级: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 2)二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
安装。
□ 3)三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1)一级:可承担各级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 2)二级: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3)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 1)一级:可承担各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干线传输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
中央控制系统、供配电、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
的施工及安装;公路桥梁及隧道工程健康监测、通风、通信管道等机电系
统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
□ 2)二级: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通信、监控、收费、干线传输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
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配电、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机电系统及配套
工程系统的施工及安装。
(4)消防设施工程
□ 1)一级: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 2)二级: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 1)一级: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 1)二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
能化工程施工。
(6)输变电工程
□ 1)一级:可承担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 2)二级:可承担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 3)三级:可承担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 1)一级:可承担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 2)二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2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 3)三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6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8)其它专业资质
□ XX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投标人近3年应具有承接和完成本工程规模相匹配业绩。
为保证被授予合同的单位具有合格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据,供招标人复验。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以及招标人公司相关文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5)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三、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对招标人的各项目的现场条件、工程位置、周围环境、道路、交通、材料堆放场地等情况,应该被认为已详细了解;
2.投标人保证所回之标书正确无误,如有错漏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XX
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价格须包括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为完成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的内容而可能成为所需的,或是为克服竣工前的困难而可能变为必须的所有附加的所有的工作及施工过程中维护本工程及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缺陷而涉及到的费用之总和。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深化设计费、手续费、风险费、检验、试验、调试费,脚手架使用费、工程超高费、超高层增加费、技术措施费、抢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成品保护费、生活水电费、工程资料编制费、创优工程费、甲供材料搬运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费、环境保护费、扰民及民扰、建筑市场需缴纳的费用(分包工程备案费)、施工配合费、开办费、保险费、检察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
XX
5.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修改,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填入的单价应为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监测、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规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所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无论这些项目及费用支出是否已在技术标中或报价中单独或明确说明,都视为已报价,如果投标人未报,应视为已摊到其它的子目单价或投标总价中。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XX
6.投标人所编写的投标单价及总价在合同期内,不因所有由于燃料、电费、运输费、任何税率、税种、货币汇率升降、工资、地方政府征收的有关费用、物价涨跌等原因引致的价格波动而调整。
XX
7.投标人所编写的投标总价不因国家或当地的立法机关在招标工程之合同签订之后颁布的任何后继法规(即使这种后继法规对工程造价具有强制性和法律性的调整作用)之要求而变化,投标人应在编制其投标报价时对此因素给予充分考虑。
XX
8.各投标方必须加盖投标公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后上传至网上。
XX
9.投标方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报价若含有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不符的额外要求,则其投标亦可能不被考虑。如果有任何其它建议,可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及其对报价的影响。
XX
四、招标文件包含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