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之一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本大纲规定了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考核的内容和办法。
1.适用范围只在企业内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不含矿山)。
2.驾驶人员基本条件2.1年满18周岁(初学驾驶者不得超过45岁)。
2.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3身高1.50米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的,1.60米以上);双目视力均0.7以上(包括矫正视力);无色盲、色弱;左右耳距音叉0.50米能辨清声音方向;心、肺、血压正常;无癫痫、精神病、突发性昏厥及其它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病症或生理缺陷。
2.4学徒期满并具有独立驾驶的能力。
3.培训要求3.1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3.2采用省级劳动部门指定的统一培训教材。
4.安全技术理论培训考核4.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的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
4.2厂内交通安全标志。
4.3安全驾驶操作技术。
4.4机动车辆的主要构造、性能。
4.5机动车辆的机械、电气和液压基本知识。
4.6机动车辆的安全装置、制动装置和操纵装置的构造、工作原理及调整。
4.7机动车辆一般常见故障的判断与排除方法。
4.8机动车辆的一般维护、保养知识。
4.9车辆消防常识。
4.10典型事故案例解析。
5.实际操作培训考核场内和道路驾驶的培训考核按GB11342-89《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执行。
附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之二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本大纲规定了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考核的内容。
1.适用范围从事建筑施工2米以上的脚手架架设、拆除和建筑用提升设备的架设、拆除作业人员。
2.作业人员基本条件2.1年满18周岁。
2.2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及妨碍登高架设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3具有初中文化程度。
3.培训要求3.1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培训规定(3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培训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的管理工作,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特种作业的范围:(一)电工作业;(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不含锅炉压力容器);(三)起重作业;(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五)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六)根据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并报劳动部备案的其它作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矿山以外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及个体劳动者。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二)年满十八周岁;(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四)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五)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二章培训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单位的资格,须经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可,并报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特种作业培训教员的资格,须经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可。
培训教员的资格,须经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可。
第九条培训单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教学手段、设施及场所符合本工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要求;(二)经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可的教员;(三)健全的培训组织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四)健全的培训质量保证体系;(五)完善的培训安全保证体系。
第十条特种作业教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工程师或技师以上技术职务;(二)较强的本专业理论水平和熟练的操作技能;(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操作示范能力;(四)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五年;(五)能够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一、培训目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旨在提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使其能够安全、高效地进行特殊作业,并确保作业过程中不会对自身、他人以及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失。
二、培训对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对象为那些需要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员、电工、焊工、危险品运输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1. 作业环境与特殊要求(1) 学习各种特殊作业环境下的安全防护要求;(2) 熟悉特殊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危险因素;(3) 学习特殊作业过程中的应急措施和事故处理方法。
2. 特种设备和工具使用(1) 学习特种设备和工具的基本原理和结构;(2) 掌握特种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及操作要领;(3) 熟悉特种设备和工具的维护和保养方法。
3. 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巧(1) 学习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2) 培养正确的操作习惯和安全意识;(3) 提供各种特殊作业技巧和操作方法。
4.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1) 了解特殊作业中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及其预防措施;(2) 学习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3) 掌握事故调查和救援技巧。
5. 法律法规和标准(1) 学习特殊作业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2) 了解特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3) 掌握特殊作业人员在作业中需要遵守的规定。
四、培训方式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可采用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理论授课:通过讲解、示范等形式,向学员传授相关知识;2. 模拟演练:通过场景还原,让学员参与实战模拟,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3. 实地操作:对特殊作业场所进行实地踏勘和操作演练,使学员熟悉实际作业环境。
五、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束后,应进行相应的考核,确保学员掌握了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考核方式可以采用书面测试、技能操作评估等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六、培训评估与改进为了提高培训质量,培训机构应及时进行培训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评估内容可包括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等,通过评估改进,不断提升培训的实效性和适应性。
高压电工特种作业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3)干式变压器、节能变压器的特点; 4)变压器的安全运行; 5)高压互感器的作用、特点、工作原理及安全运行。 5.2.3.3高压电器及成套配电装置 1)高压电器基础知识; 2)各种高压电器的用途、类型、技术性能及安全运行; 3)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机构分类、工作原理及安全操作; 4)高压开关柜操作回路的二次原理图; 5)常用高压成套配电装置结构及安全运行; 6)箱式变电站结构及运行。 5.2.3.4高压电力线路 1)高压输电; 2)高压架空线路的作用与构成、组件的分类和规格要求、导线截面 选择、安全运行; 3)高压电缆线路的特点、种类、结构、允许载流能力、安全运行; 4)高压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巡视检查周期及内容; 5)架空线路的安装; 6)电力电缆的链接与敷设。 5.2.3.5过电压保护 1)过电压的概念、危害、分类; 2)内部过电压; 3)雷电过电压; 4)避雷装置及应用; 5)电力线路与变电所的防雷保护。 5.2.3.6继电保护与二次系统 1)继电保护的任务及基本要求; 2)变压器保护的配置及作用、保护原理; 3)电力线路保护的配置及作用、保护原理; 4)高压电动机保护的装置及作用、保护原理; 5)电力电容器保护的装置及作用、保护原理; 6)自动重合闸的作用及基本要求; 7)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作用及基本要求; 8)二次系统基本知识: 9)变电站的操作电源; 10)继电保护和二次系统的安全运行; 11)继电保护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5.2.3.7变配电所运行管理
1)二次设备运行监视; 2)变配电所二次设备巡视内容与异常判断; 3)继电保护装置或自动装置动作的判断与处理; 4)lOkV系统发生单相接地的判断与处理; 5)lOkV变配电所中变压器一相熔断器熔断和PT断线的判断与处理。 5.2.4.8高压计量装置的安装 1)电流互感器同名端的判断; 2)三元件电度表的安装和接线; 3)二元件电度表的安装和接线。 5.2.4.9 lOkV线路的安装 1)登杆作业一般技能; 2)隔离开关的安装; 3)挂设一组lOkV线路接地线的操作; 4)避雷器的选用及安装; 5)横担、悬式绝缘子串的安装。 5.3复审培训内容 5.3.1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3.2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3.3电气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5.4培训学时及考试安排:见后面附表1 6.考核要求 6.1 考核办法 6.1.l考核的分类和范围 6.1.1.1高压电工作业人员的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包括安全基本 知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安全技术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 部分。 6.1.1.2高压电工作业人员的考核范围应符合本标准6.2的规定。 6.1.2 考核方式 6.1.2.1考核分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6.1.2.1安全技术理论考核方式为笔试或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为90 分钟;实际操作考核方式包括操作、口试等方式。 6.1.2.2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考核成绩 60分及以上者为考核合格。两部分考核均合格者为考核合格。考核不合 格者,允许补考1次。 6.1.3考核内容的层次和比重 6.1.3.1安全技术知识考核内容分为了解、掌握和熟练掌握三个层 次,按20%、30%、50%的比重进行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通用部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通用部分作者:湖北省安… 文章来源:点击数: 4284 更新时间:2006-6-29 【字体:小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通用部分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培训大纲本大纲规定了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内容。
1.培训对象拟取得桥式类型起重机、门座类型起重机、塔式类型起重机、臂架式类型起重机和流动式类型起重机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具备起重机司机上岗基本条件的劳动者。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所操作起重机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达到独立上岗的工作能力。
3.培训要求3.1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突出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3.2 实际操作训练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3.3 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综合培养。
3.4 应由具备资格的教师任教,并应有足够的教学场地、设备和器材等条件。
3.5 应采用国家统一编写的培训教材。
复审的培训教材由各培训单位根据培训对象和当时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4.培训内容4.1 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内容。
4.1.1 起重机的基本知识。
4.1.1.1 起重机的基本分类。
4.1.1.2 起重机的基本技术参数,包括额定起重量、额定工作速度、起升高度、额定起重力矩、幅度等。
4.1.1.3 起重机的基本构造与组成,包括起重机金属结构、工作机构和电气设备及其控制等。
4.1.1.4 起重机的基本工作原理。
4.1.2 起重机的基础知识。
4.1.2.1 电学基本知识,包括电的基本概念,交流电、电气安全等一般常识。
4.1.2.2 液压传动基本知识,包括动力部分、控制部分、工作执行部分及辅助部分等。
4.1.2.3 力学基本知识,包括力的基本概念、力学基本定律、重力与重心、力的单位等。
4.1.3 起重机主要零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吊钩、钢丝绳、制动器、车轮、减速器和卷筒等零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通用部分》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培训大纲本大纲规定了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内容。
1、培训对象拟取得桥式类型起重机、门座类型起重机、塔式类型起重机、臂架式类型起重机和流动式类型起重机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具备起重机司机上岗条件的劳动者。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所操作起重机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安操作技能,达到独立上岗的工作能力。
3、培训要求3.1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突出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3.2 实际操作训练中,应采取相应的安防范措施。
3.3 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综合培养。
3.4 应由具备资格的教师任教,并应有足够的教学场地、设备和器材等条件。
3.5 应采用国家统一编写的培训教材。
复审的培训教材由各培训单位根据培训对象和当时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4、培训内容4.1 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内容4.1.1 起重机的基本知识4.1.1.1 起重机的基本分类4.1.1.2 起重机的基本技术参数,包括额定起重量、额定工作速度、起升高度、额定起重力矩、幅度等。
4.1.1.3 起重机的基本构造与组成,包括起重机金属结构、工作机构和电气设备及其控制等。
4.1.1.4 起重机的基本工作原理。
4.1.2 起重机的基本知识4.1.2.1 电学基本知识,包括电的基本概念,交流电、电气安全等一般常识。
4.1.2.2 液压传动基本知识,包括动力部分、控制部分、工作执行部分及辅助部分等。
4.1.2.3 力学基本知识,包括力的基本概念、力学基本定律、重力与重心、力的单位等。
4.1.3 起重机主要零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吊钩、钢丝绳、制动器、车轮、减速器和卷筒等零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
4.1.4 各自起重机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起升机构、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
4.1.5 各自起重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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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通用部分》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培训大纲本大纲规定了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内容。
1、培训对象拟取得桥式类型起重机、门座类型起重机、塔式类型起重机、臂架式类型起重机和流动式类型起重机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具备起重机司机上岗条件的劳动者。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所操作起重机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安操作技能,达到独立上岗的工作能力。
3、培训要求3.1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突出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3.2 实际操作训练中,应采取相应的安防范措施。
3.3 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综合培养。
3.4 应由具备资格的教师任教,并应有足够的教学场地、设备和器材等条件。
3.5 应采用国家统一编写的培训教材。
复审的培训教材由各培训单位根据培训对象和当时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4、培训内容4.1 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内容4.1.1 起重机的基本知识4.1.1.1 起重机的基本分类4.1.1.2 起重机的基本技术参数,包括额定起重量、额定工作速度、起升高度、额定起重力矩、幅度等。
4.1.1.3 起重机的基本构造与组成,包括起重机金属结构、工作机构和电气设备及其控制等。
4.1.1.4 起重机的基本工作原理。
4.1.2 起重机的基本知识4.1.2.1 电学基本知识,包括电的基本概念,交流电、电气安全等一般常识。
4.1.2.2 液压传动基本知识,包括动力部分、控制部分、工作执行部分及辅助部分等。
4.1.2.3 力学基本知识,包括力的基本概念、力学基本定律、重力与重心、力的单位等。
4.1.3 起重机主要零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吊钩、钢丝绳、制动器、车轮、减速器和卷筒等零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
4.1.4 各自起重机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起升机构、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
4.1.5 各自起重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过氧化工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过氧化工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过氧化工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要求,培训和再培训的内容及学时安排,以及考核的方法、内容,再培训考核的方法、要求与内容。
适用于过氧化氢、过氧乙酸、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氢异丙苯以及其他相近工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气体防护急救管理规定》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3861-92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4962-2008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1616-2003 工业过氧化氢GB 19104-2008 过氧乙酸溶液GB 19105-2003 过氧乙酸包装要求GB 19825-2005 食品添加剂稀释过氧化苯甲酰AQ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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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通用部分(包括对8个工种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要求)(一)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培训大纲本大纲规定了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内容。
1.培训对象拟取得桥式类型起重机、门座类型起重机、塔式类型起重机、臂架式类型起重机和流动式类型起重机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具备起重机司机上岗基本条件的劳动者.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所操作起重机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达到独立上岗的工作能力。
3.培训要求3.1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突出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3.2 实际操作训练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3.3 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综合培养.3.4 应由具备资格的教师任教,并应有足够的教学场地、设备和器材等条件。
3.5 应采用国家统一编写的培训教材。
复审的培训教材由各培训单位根据培训对象和当时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4.培训内容4.1 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内容。
4.1.1 起重机的基本知识.4.1.1.1 起重机的基本分类。
4.1.1.2 起重机的基本技术参数,包括额定起重量、额定工作速度、起升高度、额定起重力矩、幅度等。
4.1.1.3 起重机的基本构造与组成,包括起重机金属结构、工作机构和电气设备及其控制等.4.1.1.4 起重机的基本工作原理。
4.1.2 起重机的基础知识。
4.1.2.1 电学基本知识,包括电的基本概念,交流电、电气安全等一般常识。
4.1.2.2 液压传动基本知识,包括动力部分、控制部分、工作执行部分及辅助部分等。
4.1.2.3 力学基本知识,包括力的基本概念、力学基本定律、重力与重心、力的单位等。
4.1.3 起重机主要零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吊钩、钢丝绳、制动器、车轮、减速器和卷筒等零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
4.1.4 各自起重机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起升机构、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
4.1.5 各自起重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1.6 各自起重机常见故障的判断与排除方法,包括起重机不能启动,溜钩、溜车,制动器打不开闸,车轮啃轨咬道,安全装置不灵或失效等。
4.1.7 各自起重机的维护与保养常识.4.1.8 掌握起重机易损件的报废标准,易损件主要包括吊钩、制动轮、制动瓦衬、钢丝绳、滑轮、车轮、卷筒等。
4.1.9 各自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4.1.10 有关电气安全、登高作业安全及防火常识。
4.1.11 各自起重机常见事故案例的分析,主要有挤伤、坠落、触电等事故。
4.1.12 熟练掌握《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1985和有关安全规定.4.2 实际操作培训内容。
4.2.1 按照《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 6720—1986对各类起重机司机进行实际操作培训。
4.2.2 各种实际操作要领。
4.2.3 各种实际操作技能。
5.复审培训内容5.1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2 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3 起重机司机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5.4 对上次取证后个人安全生产情况和经验教训进行回顾总结。
6.学时安排6.1 每一操作项目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其中安全技术理论培训时间为60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为40学时.具体章节课时安排参考见附表。
6.2 复审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附表(二)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司机的基本条件、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桥式类型起重机、门座类型起重机、塔式类型起重机、臂架类型起重机和流动式类型起重机等基本类型起重机操作的司机.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6702—1986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GB 5082-1985 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3.定义起重机司机是指操作桥式类型起重机、门座类型起重机、塔式类型起重机、臂架类型起重机和流动式类型起重机的驾驶人员。
3.1 桥式起重机司机。
从事操作桥式类型起重机的驾驶人员.3.2 门座起重机司机。
从事操作门式类型起重机的驾驶人员.3.3 塔式起重机司机。
从事操作塔式类型起重机的驾驶人员。
3.4 臂架式起重机司机。
从事操作臂架式类型起重机的驾驶人员。
3.5 流动式类型起重机。
从事操作流动式类型起重机的驾驶人员。
4.基本条件4.1 年满18周岁。
4.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职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如色盲、近视、听觉障碍、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精神病和突发性昏厥症等)。
4.3 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考核方法5.1 考核分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5.2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方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
5.3 实际操作考核方式包括模拟操作、口试等方式,考核题目不少于4题。
5.4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各60分为及格。
考试不及格者,允许补考2次,补考仍不及格者需重新培训。
6.考核内容6.1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内容。
6.1.1 掌握起重机的基本知识,包括各自操作的起重机的基本性能、参数、基本构造及工作原理。
6.1.2 了解起重机的基础知识,包括电学基本知识、液压传动基础知识和力学基本知识.6.1.3 熟练掌握各自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的结构、性能及其工作原理.6.1.4 熟练掌握各自起重机主要零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及其报废标准。
6.1.5 掌握各自起重机的安全技术要求、要领.6.1.6 熟练掌握各自起重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1.7 了解各自起重机的维护与保养知识。
6.1.8 了解各自起重机的常见故障、分析判断方法以及排除措施。
6.1.9 掌握各自起重机常见事故类型及案例分析.6.1.10 了解有关电气安全常识,包括电击、电伤、安全电压、安全距离、触电急救等。
6.1.11 了解登高作业的安全知识。
6.1.12 了解有关防火及救火知识,熟练掌握自有灭火器材的使用.6.1.13 熟练掌握《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1985和有关安全标志。
6.1.14 了解《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GB 6067-1985的内容、要求及有关规定。
6.2 实际操作考核内容。
6.2.1 桥式类型起重机实际操作考核内容.6.2.1.1 根据指挥信号要求,熟练掌握吊起水桶绕杆曲线运行、定点停放操作技能.6.2.1.2 根据指挥信号要求,熟练掌握吊起圆钢块通过多个不等高框架运行操作技能。
6.2.1.3 根据指挥信号要求,熟练掌握将吊物(圆柱体)在1分钟内准确放入圆筒内(两表面间隙为100mm)操作技能.6.2.1.4 熟练掌握在5分钟内排除起重机不能启动的故障后,根据指挥信号要求,把吊物放置在1000mm×1000mm的小车上,且小车不能有移动现象的实际操作技能。
6.2.2 塔式、门座和臂架式类型起重机实际操作考核内容。
6.2.2.1 熟练掌握吊起水箱定点停放操作技能.6.2.2.2 熟练掌握吊起水桶绕木杆运行和击落木块的操作技能。
6.2.2.3 根据指挥信号要求,熟练掌握在3分钟内旋转90°~120°将吊在高空10m 的吊块(圆柱体)准确放入地面上的圆筒内(两表面间隙为100mm)的操作技能。
6.2.2.4 熟练掌握在5分钟内排除起重机不能启动的故障后,根据指挥信号要求,把吊物旋转90°~120°放置在1000mm×1000mm的小车上,且小车不能有移动现象的实际操作技能。
6.2.3 流动式类型起重机实际操作考核内容。
6.2.3.1 熟练掌握吊起水桶定点停放操作技能。
6.2.3.2 熟练掌握吊起水桶绕杆运行并击落木块的操作技能。
6.2.3.3 与6.2.2.3相同。
6.2.3.4 与6.2.2.4相同。
7.复审考核内容7.1 检索违章情况,没有严重违章记录.7.2 体检合格.7.3 安全技术理论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除了考核与准操作项目有关的基本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外,还应考核以下内容:7.3.1 了解典型起重作业事故发生的原因,掌握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和方法。
7.3.2 了解与起重司机有关的新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7.3.3 了解与起重司机有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三)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本大纲规定了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内容。
1.适用范围.拟取得起重司索作业人员、起重指挥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具备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上岗基本条件的劳动者.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起重司索、指挥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达到独立上岗的工作能力。
3.培训要求3.1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突出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3.2 实际操作训练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3.3 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综合培养。
3.4 应由具备资格的教师任教,并应有足够的教学场地、设备和器材等条件。
3.5 应采用国家统一编写的培训教材。
复审的培训教材由各培训单位根据培训对象和当时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4.培训内容4.1 司索作业人员。
4.1.1 安全技术理论。
4.1.1.1 起重机械的基础知识。
4.1.1.2 与起重作业相关的力学基本知识.4.1.1.3 物体重量和重心的计算、物体的稳定性等知识。
4.1.1.4 起重吊点的选择和物体绑扎、吊挂方法等基本概念和知识。
4.1.1.5 吊装索具、吊具等的选择与安全使用方法、维护保养和报废标准.4.1.1.6 起重司索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1.7 起重司索作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1.1.8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1985和有关安全规定.4.1.2 实际操作。
4.1.2.1 了解各种绳结的结法及应用场合。
4.1.2.2 熟练掌握常用绳结的结法及其操作概念.4.1.2.3 根据吊物的体积、重量、形状不同的特点,能正确选择吊具。
4.1.2.4 熟练掌握各种规则几何形状物体的绑扎方法。
4.1.2.5 了解各种复杂形状物体的绑扎基本概念及其安全注意事项。
4.1.2.6 熟练掌握各种形状物体吊点的合理选择,确保吊运作业的平稳、安全.4.1.2.7 熟练掌握规则几何形状物体的翻转要领和技能。
4.1.2.8 了解形状较为复杂物体的翻转要领及其技能。
4.2 指挥作业人员.4.2.1 安全技术理论.4.2.1.1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1985标准和有关安全规定.4.2.1.2 起重机械的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