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弧菌食品中毒案例

霍乱弧菌食品中毒案例
霍乱弧菌食品中毒案例

一起O139群霍乱弧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暴发疫情分析

【案例】事件概况:2012年7月,在甲、乙、丙三个市陆续出现剧烈腹泻和呕吐病例,腹泻粪便为水样便、患者无腹痛、里急后重和发热症状;首例患者出现在甲市,经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处置,判定为一起由来自丙市农贸市场甲鱼污染O139群霍乱弧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暴发疫情。

事件经过:7月某日,乙市村民张XX家举办寿宴,来自甲、乙、丙市的亲朋好友参加。宴请食物中有用从乙市农贸市场购买并来自丙市农贸市场的甲鱼加工的菜品,第二天甲市朱XX发病,并出现上述症状,疾控中心接报后进行处置,最终确认了本起疫情。

【讨论题】请复述省市疾控中心从接到第一例患者发病报告后开始进行的诊断处理过程(不包括对疫情的控制措施),并简述如何确认致病病原和污染食品来源的方法和步骤。

【参考答案】

省市疾控中心从接到第一例患者发病报告后首先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采取病人标本,以备送检;对病人的急救治疗;其次对中毒食品的控制:保护现场,封存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最后对中毒场所采取消毒处理。当甲、乙、丙三个市陆续出现类似症状的腹泻病例时,CDC需要调查病例之间有无流行病学联系,并考虑是否存在其他病例没有就诊以及没有被发现。

同时立即调集流行病学、食品卫生学、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等学科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调查。

开展调查的主要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如下图:

一、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应包括流行病调查和卫生学调查

CDC在暴发疫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进行主动搜索,及时发现感染者。首先要核实诊断,对病例和带菌者进行详细的个案调查,将获得得临床表现、流行病学史、病原学检测等信息填入个案调查表,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调查,要求进行详细的饮食史、接触史、活动史,注意不能仅询问是否饮用生水、食用生菜,而且要将有关可疑饮食种类、食用地点、购买地点等涉及污染来源追踪所需信息,均进行详细询问和记录。找出传染来源、传播因素,评价扩散危险程度,并采集腹泻患者标本、相关食品标本、环境标本(水体、家居环境)等。

1、个案调查:询问患者共同食物接触史,接触时间,了解中毒发生的时间、经过、中毒人数及严重程度,初步确定可疑餐次和食品。

询问患者72小时内吃过哪些食物,进食量、进食时间、地点、烹饪方式、购买食品地点。调查宴席中患者吃过的哪些食物,统计患者共同吃过的食物,调查发现患者均接触过甲鱼做的那道菜及其他几个菜,而未发病的人吃了其他几个菜没有发病,所以高度怀疑污染源是甲鱼。(需要患者仔细回忆,尽可能减少偏倚)

2、病因假设与验证:基于调查获得得已知事实、数据和信息,进行病因假设的推断。验证病因假设的调查应根据前期调查信息和实验室诊断可利用程度确定。根据实验室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可推断发病病因是患者均吃过甲鱼那道菜,所以致病病原和污染食品来源是甲鱼。

3、危险因素调查:根据病因假设提出或通过分析流行病学获知的危险因素,组织开展实验室验证,查明污染,以获得支撑流行病学调查的重要实验证据。主要类型包括水污染调查、食品因素调查和环境因素调查等。

(1)水污染状况调查:患者饮用水源、厨房用水及直接关联的水体。

(2)食品相关因素调查:

A、烹饪过程的污染调查:通过仔细询问了解可疑食品从采购到餐桌的全过程、厨房卫生状况(包括储存方法、餐厨具清洁方法、食品加工工具如砧板、刀具、碗碟等)、厕所卫生状况及污水管理情况。

B、食品加工人员的健康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是否有健康证,近期手上有无创口以及最近的健康状况

C、水产品污染调查:如甲鱼

(3)环境因素调查:患者居住环境,饮用水类型等

二、实验室检测分析

实验室检测流程图

1、样品采集

(1)采集急性期患者粪便、呕吐物、洗胃水、尿液、血液及肛拭子,采集后尽快送检。

A、粪便:尽可能在使用抗生素前采集患者自然排出的新鲜水样便,约5mL。

B、呕吐物和洗胃水:用无菌压舌板或棉拭子挑取少量呕吐物作为检材,放

入自封塑料袋中并封好袋口或置于灭菌带盖瓶中,然后盖紧瓶盖,立即置于冷藏箱中。洗胃水置于灭菌容器内冷藏送检。

C、血液:采血前要核对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编号及检验项目等,按试验项目要求,准备好相应的容器,如空白试管、抗凝管或促凝管等。病人应取坐

位或卧位,采血部位通常是前臂肘窝的正中静脉。按静脉穿刺法抽取所需血量。采血后,取下针头,将血液顺管壁缓缓注入已选择好的标本瓶。

D、肛拭法:先用无菌甘油水或生理盐水湿润棉签,多余的液体紧靠管壁挤出;再用棉拭或肛门采便管由肛门插入直肠内约3cm-5cm处,轻轻旋转360°,擦取直肠表面黏液后取出。避免采便量过少。

E、尿液:随机尿。

(2)、采集甲鱼加工人员和厨房人员肛拭子、创口样品、宴席剩余食物、烹饪过程用过的厨房用具、未经烹饪的的食材、调味品、末梢水、加工用具、宰前甲鱼、宰后甲鱼、鱼的食饵等标本进行检测。

采集标本时注意事项:

①针对不同的可疑食品,采集整体或部分标本,带至实验室。注意采集过程中不同食品不能交叉污染。

②物体表面:用灭菌棉拭蘸以灭菌生理盐水涂擦与甲鱼相关物体表面,放入到装有少量生理盐水的采样管中,立即冷藏。

③甲鱼:选取海水产品或涂抹拭子置于塑料袋内,尽快送往实验室。如在一箱甲鱼中可采取数只甲鱼的体表作为一个标本送检,这比只做一只甲鱼体内检查其阳性检出机会可能更多。

3、血液常规检查:主要观察红细胞、白细胞血象改变。同时可观察血清钾、钠、氯化物、PH等数量变化。

4、尿液常规检:主要观察尿液是否有蛋白质、红细胞、白细胞及管型。

5、快速诊断:

(1)动力试验:用接种环或滴管取1滴水样便在玻片上然后盖上盖玻片,直接用暗视野显微镜观察动力。如在镜下见到鱼群穿梭样运动(像夜空中的流星)即动力试验阳性,否则阴性。

(2)涂片染色:取粪便或早期培养物涂片作革兰染色镜检。

如镜检为革兰阴性稍弯曲的弧菌,且动力试验为阳性,可初步报告为霍乱弧菌引起的暴发疫情。

根据血象和粪便常规检查结果,可推断是细菌性食物中毒。

6、病原菌检查

(1)常规镜检(包括性状、颜色)粪便可见黏液和少许红、白细胞。

(2)悬滴检查将新鲜粪便作悬滴或暗视野显微镜检,可见运动活泼呈穿梭状的弧菌。

(3)制动试验取急性期病人的水样粪便或碱性胨水增菌培养6小时左右的表层生长物,先作暗视野显微镜检,观察动力。如有穿梭样运动物时,则加入01群多价血清一滴,若是01群霍乱弧菌,由于抗原抗体作用,则凝集成块,弧菌运动即停止。如加01群血清后,不能制止运动,应再用0139血清重作试

验。

(4)增菌:将患者或者其他食品、水体、物品涂抹等标本在选择性培养基上进行直接培养、或经过增菌后再做培养。粪便、呕吐物等标本可直接进行分离培养或增菌后培养,水和食品等标本需进行过滤、沉淀、剪碎、稀释等处理,然后进行增菌和分离培养。粪便留取应在使用抗菌药物之前,且应尽快送到实验室作培养。增菌培养基一般用pH8.4的碱性蛋白胨水,36~37℃培养6~8小时后表面能形成菌膜。此时应进一步作分离培养,并进行动力观察和制动试验,这将有助于提高检出率和早期诊断。

(5)分离培养常用庆大霉素琼脂平皿或碱性琼脂平板。前者为强选择性培养基,36~37℃培养8~10小时霍乱弧菌即可长成小菌落。后者则需培养10~20小时。

(6)血清鉴定:选择可疑或典型菌落,与O139群抗血清、O1群多价和单价做玻片凝集反应,若在血清中很快出现肉眼可见的明显凝集,在生理盐水中不凝集者判为阳性,反之阴性。

(7)生化鉴定:氧化酶试验和粘丝试验

按以上流程同时做了沙门、空肠弯曲菌、产毒性大肠杆菌等其他可引起腹泻性食物中毒的可疑菌种,但是均未出现与霍乱弧菌相同的实验现象,可以排除其他菌的可能。

7、常规PCR检测霍乱毒素基因:

i.引物:可使用引物对5’-ATT TTG AGG TGC TCC ATG TG-3’和5’-ATA AAG CAG

TCA GGT GGT CT-3’

ii.PCR扩增反应体系:在0.5mL微量离心管中按顺序加入以下各种成分:纯水、缓冲液、dNTP、引物、Taq DNA聚合酶、模板DNA

iii.扩增参数:94℃预变性5min,94℃30sec,56℃,40sec,72℃,1min,30个循环;最后72℃延伸7min。

iv.PCR扩增结束后,在样本管中加入溴酚蓝样液,通过琼脂糖凝胶电泳,电泳结束后通过紫外灯观察结果,根据扩增产物的有无和片段大小判断。

8、噬菌体分型(双层琼脂平皿法):五株分型噬菌体主要来自患者和水体,用于增菌的菌株。

A、操作:取培养物200μL加至已溶化并冷却至50℃的半固体琼脂中,混乱后均匀倾注于固体琼脂平皿上,凝固后,分别滴加5μL噬菌体及菌株。

B、结果判定:出现全裂解、几乎裂解、半全裂解、不透明裂解、弱裂解或不同数量的噬斑者均为阳性,可疑裂解与不裂解者为阴性。

食源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案例分析(上)

北京市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卫生所副所长滕仁明 写在课前的话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我国在基本解决食物量的安全(Food security)的同时,食物质的安全(Food safety)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本课件就该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旨在提高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以及在临床工作中对其有更加合理而有效的判断和处理。 一、食品安全的概述及引发疾病的分类 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包括天然食品(水果、蔬菜等)和加工食品(以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为原料经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制成品)。 所谓食品安全,从目前来看即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中难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所以总而言之,食品安全就是食品从种植到餐桌全过程的卫生担保。 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引起许多疾病,从临床疾病上分类可能引起感染性腹泻、食源性疾病以及食物中毒;从疾病的进程而言,有急性、亚急性、迁延性和慢性之分,另外还有一部分为潜在再现性(食用有毒有害的食物以后,当时并无异常表现,一段时间以后才出现中毒腹泻等情况),另外还有更严重的致畸、致癌、致突变,这些都是可以由食品不安全引起的疾病,下面将就引发的这些问题进行细致的讨论: (一)感染性腹泻 感染性腹泻是临床上对以腹泻为主的一组疾病的总称。在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除霍乱、痢疾、伤寒以外的腹泻,统称为感染性腹泻。感染性腹泻分为炎症型和分泌型。炎症

型腹泻是指致病菌进入体内,引起的肠道炎症;而分泌型腹泻,就是指致病菌进入人体后并不造成炎症,而只是通过刺激肠细胞膜的分泌而造成的腹泻。 以下属于感染性腹泻的是()。 A.肠炎 B.霍乱 C.痢疾 D.伤寒 A.肠炎 B.霍乱 C.痢疾 D.伤寒 什么是食品安全?其所引发的疾病分为几类? 对于食源性疾病如何进行判断?如何完成事件处理报告? 潜伏期主要症状有关微生物或毒物 主要或第一症状为上消化道症状(恶心,呕吐) 恶心,呕吐,味觉异常,口有灼烧 不到1小时 金属盐 感

国内主要食品安全事件

国内主要食品安全事件: 1987年12 月至1988年2 月,上海甲型肝炎暴发性流行事件,30万市民染上甲肝。 1996年6月27日至7月21日,云南曲靖地区会泽县发生食和散装白酒甲醇严重超标的特大食物中毒事件,192 人中毒,35人死亡,6人致残。 1997年6月底至7月上旬,云南思茅地区发生群众自行采食蘑茹中毒事件,共有255人中毒,死亡73人。 1998年2 月,山西省朔州、忻州、大同等地区连续发生的多起重大的假酒中毒事件,有200多人中毒,夺去了27人生命。 1999 年1月,广东省46名学生食物中毒;同年6月,某省一医院接受了34人中毒事件,中毒原因都是食用带有甲胺磷农药残留的“蔬菜”。 2001年1月,浙江省杭州市60多人到医院就诊,症状为心慌、心跳加快、手颤、头晕、头痛等,原因是食用了含有“ 瘦肉精” (即盐酸克伦特罗)的猪肉[7]。 2001 年,江苏、安徽等地暴发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 : H7 食物中毒,造成177 人死亡,中毒人数超过2 万人[8]。 2003年3月19日,辽宁省海城市部分小学生及教师饮用豆奶引发食物中毒,其中涉及2556名小学生(中毒人数达292人),豆奶食物中毒的原因是,活性豆粉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素等抗营养因子未彻底灭活[9]。 2.2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一是食源性疾病仍然是危害公众健康的最重要因素[10]。据卫生部提供的信息,2003年,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379起,12876人中毒,323人死亡。与2002年比较,重大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分别增加了196.1%、80.7%、134.1%[11]。但是,在我国规定的法定传染病报告制度中,大量肠炎、痢疾等散发食源性疾病病例以及病毒、寄生虫所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并不包括在其中。我国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现状表明,由肠道致病菌(沙门菌、副溶血性弧菌、大肠埃希菌O157∶H7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伤寒沙门菌、霍乱弧菌、痢疾杆菌等) 污染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以及疾病散发是直接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主要食源性危害[12]。目前,我国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发展中国家食源性疾病的漏报率在95%以上[8]。因此,在我国,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仍然是对健康的严重威胁。 二是食品中新的生物性和化学性污染物对健康的潜在威胁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10]。最近几年, 各级政府纷纷制定了停止生产和使用部分剧毒化学农药的法规[13] 。2000 年在北京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3 周年总结会上, 农业部门将采取措施, 停止批准新增甲胺磷、对硫磷等5 种剧毒农药的登记; 部分省市决定在农药用药高峰之际, 全面禁止在蔬菜区 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然而, 在2001 年2 季度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 已被禁止使用的两类高毒农药甲胺磷、氧化乐果检出率依然很高[14] 。农药污染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已不仅仅停止在专家呼吁和社会关注的程度上了。二恶英及其类似物的污染在国际上一直受到关注,因其具有明显的致癌性、生殖毒性和免疫毒性。科技部“十五” 重大攻关项目——《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显示,日前我国每人每日二恶因膳食摄入量为72.48pg,按体重折算成每日膳食

食物中毒事件典型案例分析

**市**市**镇初级中学 沙门氏菌食物中毒事件典型案例分析 一、案例 **年*月*日上午,**市食安办接信称**镇初级中学在晨检的过程中发现约有**名的学生有腹痛、腹泻、呕吐等症状,因这些学生在学校有共同就餐史,且发病时间非常集中,怀疑为食物中毒。 二、事件概况 **市**镇初级中学为政府公办初级中学,共有学生1132名,22个班级,83名老师,7名食堂工作人员。其中寄宿生630名,通学生502名,周一至周五上课,周六至周日放假。根据学校报告,**5日下午17:20开始,有学生出现腹痛、腹泻、呕吐、恶心和头痛、头昏等症状,到**6日晨检发现有80余名左右出现同类症状,**6日上午7点30分向**镇卫生院报告,**镇卫生院接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实,核实后于8点30分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市疾控中心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并于9:20分到达现场。**市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向**市卫生局和湖南省疾控中心报告后,并立即调集流行病学、食品卫生学、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等学科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调查,于13时到达现场。**7日请省疾控中心专家一起,再次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有关部门奔赴现场,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名符合病例定义的患者均得到有效救治,无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处置得当。

三、问题分析 (一)、对流行病学特征进行认真详细分析 自**5日17:20出现首发病例后,截止**7日11时,共发生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例94例。**7日11时后无新发病例。 1、病例定义:**年**5日中餐在该校食堂就中餐,出现呕吐或24小时腹泻3次及以上,伴或不伴头昏、头痛、恶心、腹痛、发热等症状的学生作为本次食物中毒事件的病例定义,截至**7日11时共核实符合病例定义病例94例,后无新增病例。 2、首发病例:**,女,13岁,125班走读生,于**5日17:20出现不适,主要为呕吐(3次)、腹痛,以脐周阵发性疼痛为主,并有头痛、头晕症状,6日8时左右前往**医院就诊,入院后出现体温升高(38.2℃),经积极治疗,患者已痊愈出院。 3、临床症状:主要临床表现为头痛头晕、腹痛、腹泻(黄色水样便)、呕吐、恶心、乏力等症状,部分病例低热。详见表1。 4、病例的三间分布 人群分布:所有发病均为学生,无教职员工发病,女性多于男性,男女比例为1:1.69(35/59)。年龄最大16岁,最小12岁。寄宿生64例,走读生30例。 班级分布:学校22个班级均有病例发生,无明显班级聚集性。 时间分布:病例潜伏期最短为5小时,最**为47小时。中位数为

去年无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

去年无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14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的通报》显示,2014年全国共收到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60起,中毒5657人,其中死亡110人,无重大级别食物中毒事件报告。 《通报》称,按照食物中毒原因分类,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事件起数和中毒人数最多,分别占食物中毒事件总起数和中毒总人数的42.5%和67.7%。 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死亡人数最多,占食物中毒事件死亡总人数的70%。按照食物中毒场所分类,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食物中毒事件总报告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50.6%和85.5%。 发生在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最多,占食物中毒事件中毒总人数的37.8%。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比2013年分别增加28.6%和15.1%,死亡人数增加2人。 《通报》分析认为,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事件均由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引起,有毒动植物中毒因素为毒蘑菇、未煮熟四季豆和豆浆、油桐果、蓖麻籽、河鲀、野生蜂蜜、织纹螺,发生在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事件主要原因是食物污染或变质、加工不当、储存不当及交叉污染等。

《通报》建议相关部门做好学校、职工等集体单位食堂、农村地区自办家宴和采食野生蘑菇、野菜等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食物中毒的医疗救治、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等各方面能力,加强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的宣传工作,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链接 食物中毒是指患者所进食物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或食物含有毒素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根据病因不同可有不同的临床表现。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三九养生堂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十年中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聚焦

十年中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聚焦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福寿螺、大闸蟹、“红心鸭蛋”、多宝鱼、三聚氰胺……接踵而至的“问题食品”事件,让人们一次次“领略”了不法生产经营者见利忘义的“黑心”,也进一步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诸多“黑洞”。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问题食品”为何屡禁难止?人们想知道:还有多少“问题食品”在不知不觉中被食用?本应环环相扣的“监管链”究竟断在哪儿?如何从源头上确保百姓的“餐桌安全”?食品安全,这4个字无疑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关注的焦点之一。 下面看看近十年来所发生过的食品安全事件: /2010年/ 1、金浩茶油致癌事件 2010年9月1日“金浩茶油致癌事件”。在舆论的压力下,金浩公司在其官方网站挂出《致广大消费者致歉信》,承认曾有9批次纯茶油产品存在苯并(a)芘超标,并表示已在今年3月和4月进行过两次全面排查和召回。湖南省质监局也表示,早在年初他们发现问题产品之后,就已经责令企业整改并召回相关产品,不过食品安全事关维稳,所以没有向公众发布。 2、“旺旺仙贝”被查出大肠菌群 2010年08月03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旺旺仙贝被查出大肠菌群。2010年第二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北京品露饮品公司桶装饮用纯净水,北京市味好美食品公司生产的米果,均因菌落总数不合格上登上黑榜,此外,宁夏“维维”牌中老年奶粉钙含量检测低于企业标出值,山东“旺旺仙贝”被查出大肠菌群。 3、三聚氰胺超标奶粉事件“卷土重来” 2010年7月,三聚氰胺超标奶粉事件“卷土重来”:在青海省一家乳制品厂,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达500余倍,而原料来自河北等地。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求严肃查处,杜绝问题奶粉流入市场,彻底查清其来源与销路,坚决予以销毁,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毒奶粉坑害百姓,更伤害了无数了本应充满欢乐、生气与希望的家庭。麦乐鸡虽然被监测,符合标准,但是仍然无法打消消费者的质疑,70%消费者选择拒绝“麦乐鸡”。上述事件爆出的相关部门监管死角与食品标准的漏洞值得深思,这也给智能建筑行业提了个醒儿--需要加强监管,补充标准漏洞。 4、麦乐鸡“聚二甲基硅氧烷”事件 2010年7月5日报道最近有调查发现,美国的麦乐鸡竟然含有橡胶化学成分“聚二甲基硅氧烷”。美国麦当劳发言人称,在麦乐鸡中加入聚二甲基硅氧烷,是基于安全理由,用以防止炸鸡块的食油起泡。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动物测验显示,这种物质对人体无害。 5、轩然大波的“紫砂门”事件

霍乱弧菌

霍乱弧菌的致病性 (1)致病物质 侵袭力:以鞭毛运动为主(动力)、菌毛的定植作用、粘液素酶。 霍乱肠毒素:本质是蛋白质,不耐热;对蛋白酶敏感而对胰蛋白酶抵抗。该毒素属外毒素,具有很强的抗原性。 (2)所致疾病: 烈性肠道传染病即霍乱,为我国的法定传染病(甲类),表现为剧烈的上吐下泻,导致严重的脱水、酸中毒、痉挛、尿闭、休克和死亡。 (3)传播途径: 污染的水源或饮食物经口传染。患者出现上吐下泻,泻出物呈“米泔水样”,并含大量弧菌,此为本病典型的特征。 (4)免疫性: 患过霍乱的人可获得牢固的免疫力,再感染者少见。病后小肠内可出现分泌型IgA。 霍乱弧菌的标本采集 标本采集: 1)标本以粪便为主,亦可采取呕吐物和尸体肠内容物作检材。 2)尽量在用药前采集。 3)专人专送。 4)标本应及时接种适宜培养基。不可及时接种时,要接种于保存或运送培养基内尽快送检。常用的保存或运送培养基有碱性蛋白胨水、文-腊二氏保存液和卡-布运送培养基等。 霍乱弧菌的检验方法 1)直接镜检:

动力观察:采取病人“米泔水样”大便或呕吐物制成悬滴片,观察细菌动力,可见流星或穿梭状动力的细菌。 制动试验:取病人“米泔水样”大便标本或6小时蛋白胨水增菌液中发现运动活泼的弧菌,可再做一张涂片,加一滴不含防腐剂的霍乱多价诊断血清(效价1:64),用暗视野镜观察,3分钟内最初活泼的弧菌被凝集,运动被抑制,即为阳性,则可鉴定。 涂片染色:取标本涂片2张,干燥后用乙醇固定,分别用革兰染色及1:10稀释复红染色,镜检有无革兰氏阴性,并成鱼群状排列的弧菌。 2)细菌分离培养 ①直接分离培养:急性期患者米泔水样粪便标本,除增菌外可同时将标本分离培养,常可获得阳性结果。分离用的培养基有强、弱2种选择培养基。弱选择培养基如碱性琼脂和碱性胆盐琼脂,抑制能力弱,粪便中某些杂菌仍可生长。强选择性培养基常用的有庆大霉素琼脂等。现多采用碱性蛋白胨水增菌,再用强选择培养基进行分离。 ②增菌后分离培养:来自带菌者或恢复期患者的标本,因含菌量少必须先增菌后分离。可将标本接种于碱性蛋白胨水内,置35℃增菌6-8小时后分离培养,必要时可做二次增菌后再进行分离培养。 3)鉴定: 根据霍乱弧菌在各种选择培养基上的特点,挑选可疑菌落进行鉴定。鉴定以血清学(玻片凝集)为主,结合形态学、生化反应作出判断。必要时作其他试验以便与其他细菌进行鉴别。 ①玻片凝集试验:从分离培养基上挑取可疑菌落于霍乱弧菌多价诊断血清(效价 1:32-1:64)作玻片凝集试验。立即出现凝集者为阳性,同时设生理盐水和阳性细菌株对照。 ②形态学检查:取纯培养物涂片革兰氏染色,观察菌体形态及染色性。用悬滴法或半固体穿刺法检测动力。 ③生化反应:霍乱弧菌氧化酶试验、吲哚试验、粘丝试验和霍乱红试验均阳性。

2009-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事件大全

1999年食品安全事件 1999年8月9日,广东省肇庆市681人因食用掺有液体石蜡的食用油中毒。这是1999年9月底之前中毒人数最多的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2000年食品安全事件 2000年12月15日,金华市卫生防疫站在金华市区五里牌楼农贸市场内查获1500公斤的“毒瓜子”。这些西瓜子生产中掺了矿物油,同时福建、河南、广东、南京等地也发现了“毒瓜子”。2001年食品安全事件 2001年9月3日,吉化公司所属的16所中小学校发生严重的豆奶中毒事件。万余名学生饮用学校购进的“万方”牌豆奶后,6362名学生集体中毒。至今,仍有多名饮用豆奶的学生被不同的病症缠身,其中3名学生患上白血病金华市卫生防疫站在金华市区五里牌楼农贸市场内查获的西瓜子掺了矿物油。福建、河南、广东、南京等地也发现了“毒瓜子”。用剧毒氰化物毒杀的“毒狗肉”长期不断地从江西、湖南等地流入广东韶关、河源、深圳、珠海、广州等地。3月至9月,广东河源某饲料公司因购买“瘦肉精” 即盐酸克伦特罗生产猪用混合饲料,导致11月7日河源484名市民因食肉中毒。 2002年食品安全事件6月21日,金华市卫生局查获9.5吨的假白糖。样品中蔗糖成分仅占30%,硫酸镁成分占30%。 长春市卫生局在位于南关区东岭南街查处一处用牛血和化工原料加工假“鸭血”的黑窝点,制造假“鸭血”的化工原料一般为建筑或化工用品。 8月16日,漯河市源汇区内陆农贸公司糖蜜加工厂以白糖水加化学试剂盐酸生产假蜂蜜。长春市卫生局调查发现,“荔枝保鲜剂”中含有较高浓度的磷酸根成分。 2003年食品安全事件 1月11日,烟台开发区卫生执法人员在舒家市场发现有几家批发商在经营染色五香花生米。开发区3家此类产品加工厂违法使用一种叫“桃红”的工业用染料浸泡花生进行染色。 从7月上旬开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浙江省卫生监督部门查获了从嘉兴等地流出的48吨含有剧毒氰化物的“毒狗肉”。 12月,广东省一些海鲜加工厂使用双氧水浸泡鱼翅。 金华市的三家火腿生产企业在生产“反季节腿”时,为了避免蚊虫叮咬和生蛆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了剧毒农药敌敌畏。 12月14日,媒体披露苍南县一批企业在生产“乡吧佬”等卤制食品添加有毒化工原料——工业橙。 12月,杭州市场上畅销的一种碧绿鲜嫩的海带是用印染化工染料浸泡出来的“毒海带”,不法经营者采用“连二亚硫酸钠”和“碱性品绿”等化工原料对海带进行泡、染加工。 2004年食品安全事件 3月13日,沈阳卫生监督所查处了满满7卡车二氧化硫残留超标近200倍的黄花菜,共计24.5吨,来自祁东,部分来自陕西、福建等地。 4月30日安徽省阜阳市,由于被喂食几乎完全没有营养的劣质奶粉,13名婴儿夭折,近200名婴儿患上严重营养不良症。 5月,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的一期“龙口粉丝掺假有术”节目揭露,部分正规粉丝生产商为降低成本,在生产中掺入粟米淀粉,并加入了有致癌成分的碳酸氢铵化肥、氨水用于增白。 5月9日,四川成都新繁、彭州个别生产泡菜的企业使用了敌敌畏、工业盐等有毒、有害物质生产泡菜。2005年食品安全事件 2月,在英国最大的食品制造商第一食品公司生产的产品中发现了被欧盟禁用的苏丹红一号色素。不到1个月,苏丹红事件席卷中国。 4月湖南省卫生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标识名称为“正蒙牌黄金搭档婴儿奶粉”的产品蛋白质和脂肪含量不符合有关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已导致当地一名婴儿接受入院治疗并诊断为营养不良。 5月底,浙江省工商局公布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20040921批次碘含量超标。 7月25日,新产薯片冒怪味,调查发现食品包装袋残留苯超标,质监部门历年来对食品包装袋抽查的合格率仅半数左右,其中有的奶粉袋居然苯超标10倍。

学校食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食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食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全市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进计划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学校是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各校要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 成员: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卫生、食药监、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发生突发事件马上向组长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

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全程监控,并制定检查的各项措施及管理措施。发生突发事件马上向副组长报告,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定期体检,无法定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3、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禁止使用四季豆。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4、严禁她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5、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学校小卖部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完整word版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反应能力,确保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时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食物中毒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食源性疾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 本预案适用于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食物中毒事件分级(四)

根据食物中毒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我院将食物中毒事件划为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三级。 1.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例(含100例)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 2.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100例(含100例),或出现死亡病例。 3.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例,未出现死亡病例。 4. 分级标准将根据相关的分级补充和调整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院长负责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职能科室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根据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建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 组长:林勇 副组长:杨君张万飞刘庆文 组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医务科. 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同时

食物中毒案例作业(优质材料)

食物中毒案例分析 [问题讨论1] 1.医院门诊医生接到第一例病人时,首先可能会作何诊断?当同天接到数例相同症状体征的病人时,应如何考虑?作何处理? 答:首先可能会作出腹泻查因或感染性腹泻的临床诊断,当同天接到数例相同症状体症病人时,考虑同源性食物中毒,应开展初步调查患者近期是否曾在进食过同一种食物,进食的时间地点,统计病例数,初步判断是否为食物中毒事件。 2.如果怀疑是食物中毒,应做何处理? 答:若怀疑是食物中毒,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做好病人的呕吐物,粪便采样。 [问题讨论2] 3.按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原则,你认为食物中毒的调查必须包括哪些工作? 答:组织食物中毒现场处理小组分两组到现场进行调查,一组进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调查,先向供餐单位到午餐食谱,对食品原料来源,对食堂生产、加工或制作与发病有关食物的场所实施环境调查。按确定了的可疑食品的加工制作环节,选择并采集食品原(配)料、食品加工设备和工(器)具等样品进行检验食品存放条件、温度和时间;询问剩饭菜的保存、处理等情况;是否有不适当的储存,以及剩余饭菜是否重新加热后食用等内容。同时对接触可疑中毒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 一组人到医院对中毒工人进行调查,根据食谱向中毒工人按统一制定的“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逐项填写,了解病人的发病和治疗情况临床症状和体征,注意收集中毒的病例数及化验结果等;统计最早发病时间、最晚发病时间,推算平均潜伏期。对最早发病和症状较重的病人进行重点调查,调查进餐史:对患者午餐进餐情况进行调查,找出中毒患者的共同食品,以便确定可疑中毒食物,调查同时,需对部分同单位或同生活的健康人进行膳食调查,作为对照。最后整合两组调查组的资料进行进一步的流行性病学分析。 4.要确诊为何种类型的食物中毒,最关键的工作是什么?

近几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回顾及分析

近几年中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回顾及分析 谢天娇20112923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班生命科学学院黑龙江大学哈尔滨 150080) 摘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似乎从来没有离开过人们的视线,从“苏丹红”到“三鹿奶粉”,从“瘦肉精”到“塑化剂”……食品安全事件不仅刺痛着我们脆弱的神经,更拷问着生产企业的道德底线以及监管部门的法治力量。本文主要就近几年几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回顾及分析。希望它们不仅能成为一面透视中国食品安全的“警示墙”,更能逐步唤起行业的重视、市场的净化乃至全民道德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食品安全苏丹红三聚氰胺塑化剂致癌 引言: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福寿螺、大闸蟹、多宝鱼、阜阳劣质奶粉……接踵而至的“问题食品”事件,让人们一次次“领略”了不法生产经营者见利忘义的“黑心”,也进一步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诸多“黑洞”。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老百姓防不胜防。从最普通的大米、面粉、肉制品、蔬菜、豆制品再到调味品,危害健康的伪劣产品不胜枚举,食品安全,这4个字无疑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几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回顾 1、苏丹红事件 2005年3月5日,英国食品标准署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份召回通告——亨氏、联合利华等多家企业的食品中可能含有具有致癌性的工业染色剂“苏丹红1号”。随后一场声势浩大的查禁“苏丹红1号”的行动席卷全球。2005年3月2日,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经检测认定,广东亨氏美味源辣椒油中含有“苏丹红1号”打响了全国查处涉红食品的第一枪。随后,“苏丹红1号”被滥用为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就不断被广东、云南、上海、浙江、福建、四川等地的工商、质检部门检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从辣椒酱、辣腐乳、酱腌菜,到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长沙坛坛香牌风味辣椒萝卜、河南豫香牌辣椒粉以及方便面里相继被检出了“苏丹红1号”。经过2005年的查处,给人吃苏丹红的现象有所遏制。但是2006年11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又公布了对全国蛋制品专项检查结果,结果显示有7家企业的8个批次产品涉嫌含有苏丹红,这些企业分布在北京、湖北、安徽、河北、河南、浙江等省。原来为了让鸡、鸭能生出“红心蛋”、“柴鸡蛋”,养禽场给不会说话的鸡、鸭喂食“苏丹红Ⅳ号”。比起苏丹红Ⅰ号,苏丹红Ⅳ号不但颜色更加红艳,毒性也更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苏丹红Ⅳ号列为三类致癌物。 2、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 在2004年出现安徽阜阳百余名儿童因吃了劣质奶粉成了“大头娃娃”、多位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卫发[2004]5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疾病控制中心,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进一步加强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我厅组织制定了《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物中毒事故的管理,规范报告程序,及时有效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按照该法执行。 第三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报告程序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或者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或者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应互相通报,并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和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应立即分别向上一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和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报告。 第五条中毒人数不足30人的食物中毒事故,由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执法监督

食物中毒案例分析

实习四食物中毒案例分析 一、实习目标 1.说出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食物中毒类型、临床表现、诊断及治疗处理原则 2.叙述食物中毒的调查与处理的方法 3.说出食物中毒案例的分析方法 二、学时数 2学时 三、实习内容 【案例一】 1998年8月13日上午11时,家住某市城南区的李某出现发烧、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急诊入院。体检发现:体温39.50C,腹部有压痛,大便为水样便,带有粘液。此后,居住其周围的一些居民因同样的症状体征入院就诊。到16日夜间12时,同辖区内共有59户,117人因相似的症状体征到医院或门诊观察治疗。 [问题讨论1] 1.医院门诊医生接到第一例病人时,首先可能会作何诊断?当同天接到数例相同症状体征的病人时,应如何考虑?作何处理? 2.如果怀疑是食物中毒,应做何处理? 据医师对每位病人的询问,发现所有病人在8月13 日都有食过居住在该区的个体商贩陈某出售的自制酱马肉,故医师立即向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怀疑食物中毒,要求疾病控制中心派人深入调查。 区疾病控制中心的医师从8月13日到16日深入到医院和病人家庭,了解发病情况,并采集了大量的有关食物,餐具及病人分泌物样品,进行相关项目的分析。 [问题讨论2] 3.按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原则,你认为食物中毒的调查必须包括哪些工作? 4.要确诊为何种类型的食物中毒,最关键的工作是什么? 据疾病控制中心的调查报告,此次食物中毒的原因与发病人员食入陈某自制的酱马肉有关。

8 月11日晚,陈某将濒于死亡的老马拉回家中,在自家院内屠宰剥皮,然后在一破漏的棚子里加工制作酱马肉,周围卫生条件很差,生熟马肉均使用同一工具和容器。从8月12日下午到13日凌晨共加工3锅100多斤酱马肉,并置于盛过生肉和菜筐内,放在气温370C左右的院子内,13日晨在路边出售。 此次食物中毒调查报告中还有下列一些资料: (1)发病率:进食酱马肉198人,发病186人,发病率93.9%,住院及门诊观察人117人,占发病人数的59.1%。 (2)潜伏期:198例中毒患者中,潜伏期最短的为3小时,最长的为84小时,71%的患者在12~30小时内发病。 (3)临床症状:病人主要症状为发烧、腹泻、头疼、头晕、腹痛、恶心、呕吐;个别患者休克昏迷。患者发烧最低37.50C、最高420C;76%的患者体温为38~39.50C;大便多为水样便,带有粘液,腹部有压痛。 (4)治疗与病程:重者静脉点滴或肌肉注射庆大霉素、维生素C、地塞米松,轻型病人口服黄连素。大部分患者2~5天痊愈,个别患者病程达2周。预后良好,无后遗症。 [问题讨论3] 5.此事件是何种性质的食物中毒?据上述资料,能否确定是何种化学物或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 6.造成此食物中毒的原因是什么? 7.对此食物中毒的病人处理,关键应注意哪些方面? 8.如何防止类似中毒事件的发生? 【案例二】 1996年夏季某日下午3时左右,某厂陆续发生以腹痛、呕吐、腹泻及发烧为主要症状的患者,至夜间11时左右达到高峰,直至次日清晨7时才没有新的病例出现,发病人数共达120人。 患者中大部分最先出现腹部绞痛,随后发生恶心,多为1~3次,个别患者在5 次以上,继之发生频繁的腹泻,多在1~8次,个别患者一昼夜达32次。大便为水样,伴有粘液;半数病人发烧,体温37~390C之间。 [问题讨论1] 1.若你是一位厂卫生所的医师,此时应做什么?

学校食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食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 件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全市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学校是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各校要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 成员: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卫生、食药监、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

督。发生突发事件立刻向组长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全程监控,并制定检查的各项措施及管理措施。发生突发事件立刻向副组长报告,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定期体检,无法定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3、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禁止使用四季豆。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4、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5、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

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1、毒大米事件:2000年12月4日,广东省市卫生防疫部门、市区工商部门查封了八吨掺了石蜡油的东北大米。2001年广州7月又在天平架牛利岗一货仓商店有掺有矿物油的“毒米”查处300吨“毒大米”经过漂白等加工……。 致癌大米”一般由霉变、生虫的陈旧米加工而成,经过去皮、漂白、拌油之后才能摇身变成“优质大米”,所以一般这些米粒都不怎么完整、完滑,如未加香精则仍有股霉味,如加上香精则会发出其它香味。毒大米”的主要有害物质是黄曲霉,在食品污染的因素中,生物毒素污染危害最重大,而黄曲霉毒素则因其对人、畜肝脏的剧烈损害而名列毒性之首。有资料记载,黄曲霉毒素B1的毒性是氰化钾的10倍以上。 2008年9月日本市场也出现了“毒大米”事件,但是事情暴露后,当事人日本奈良米谷销售公司社长中川昭一(54岁)无法活下去,以自杀谢罪。 2、敌敌畏火腿事件:2003年11月16日“敌敌畏金华毒火腿”被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之前在2002年金华市有关部门的一次调查中,发现使用违禁药物生产火腿的企业就有25家之多。据知情人说,往火腿里添加敌敌畏在当地早就是一个公开的秘密,用敌敌畏等违禁药物加入水中,来浸泡猪腿为了防止蚊蝇和生蛆。 为什么被当地人认为是“公开的秘密”的加工法可以沿用那么多年,原因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怪。 3、苏丹红事件:2005年2月18日,英国食品标准署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份召回通告——亨氏、联合利华等30家企业的359种食品中,可能含有具有致癌性的工业染色剂“苏丹红1号”。随后,一场声势浩大的查禁“苏丹红1号”的行动席卷全球。 2005年3月2日,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经检测认定,广东亨氏美味源辣椒油中含有“苏丹红1号”,打响了全国查处涉红食品的第一枪。从3月5日开始,“苏丹红1号”被滥用为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就不断被广东、云南、上海、浙江、福建、四川等地的工商、质检部门检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从辣椒酱、辣腐乳、酱腌菜,到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长沙坛坛香牌风味辣椒萝卜、河南豫香牌辣椒粉以及方便面里相继被检出了“苏丹红1号”……。 经过2005年查处,给人吃苏丹红的现象有所遏制,但是2006年11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又公布了,对全国蛋制品专项检查结果,结果显示有7家企业的8个批次产品涉嫌含有苏丹红,这些企业分布在北京、湖北、安徽、河北、河南、浙江等省。原来为了让鸡、鸭能生出“红心蛋”、“柴鸡蛋”,养禽场给不会说话的鸡、鸭喂食“苏丹红Ⅳ号”,比起苏丹红Ⅰ号,苏丹红Ⅳ号不但颜色更加红艳,毒性也更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苏丹红Ⅳ号列为三类致癌物。喂食苏丹红成为了行业的潜规则,这与苏丹红生产企业的大力推广不无关系。 4、石蜡火锅底料事件:2004年2月1日,央视曝光了重庆“问题”火锅底料,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用无色无味的石蜡代替牛油作为凝固剂,加到了火锅底料里面,这石蜡对人体有致癌作用。在这次事件中全国查处多起含有石蜡的火锅底料,在曝光前底料中加入石蜡也已经十分普遍,事后重庆政府为了重振重庆火锅的“雄风”悬红10万元奖赏举报者。 5、双氧水、福尔马林食物事件:据2001年12月22日《重庆晚报》报道:正值当地“放心火锅”参评热潮,江北区黄泥村“兄弟串串”火锅店老板袁某居然拿严禁使用的福尔马林浸泡菜品,更恶劣的是还当白酒给食客饮用。今日凌晨,遭此横祸的食客经及时抢救,暂无性命之忧。

中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大盘点

中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大盘点 "速生鸡"违禁药物饲养 2012年 12月18日,中央电视台曝光了山东一些养鸡场用违禁药物饲养,40天可以长5斤。个别养鸡场喂药达20多种,其中18种是抗生素类药物。而屠宰企业接收时几乎不检验检疫。速生鸡流入百胜餐饮集团上海物流中心,并供给肯德基、必胜客、麦当劳等快餐企业。此事引起了农业部的关注,农业部立即责成山东省相关部门迅速查处,并派出专家组前往山东调查,责令所涉企业整改。 违法行为: 对供应商管理与原料检测不到位。

上海染色馒头 事件简述: 2011年4月初,《消费主张》节目指出,在上海市浦东区的一些华联超市和联华超市的主食专柜都在销售同一个公司生产的三种馒头,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米馒头。黑米馒头、玉米馒头是将白面染色制成,制作过程中以甜蜜素代替白糖 加入防腐剂防止发霉。馒头生产日期标注为进超市的日期,过期馒头被回收后重新销售。这种馒头食用过多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上海工商部门连夜查扣6048只涉嫌“染色”的馒头。生产染色馒头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已被责令停产整顿,企业责任人被公安部门采取临时控制措施。这些馒头作为最普遍的食物之一,上海的染色馒头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恐慌。全国各地开展馒头检测行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 1、违法生产、销售掺有违禁添加剂“柠檬黄”的“染色’馒头 2、违规利用过期馒头重新加工。

瘦肉精事件: 2011年3月15日央视3·15特别节目曝光,双汇宣称“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但猪肉不检测“瘦肉精”。河南孟州等地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有毒生猪,顺利卖到双汇集团旗下公司。而该公司采购部业务主管承认,他们厂的确在收购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所谓“加精”猪。遭曝光后,因流入含有“瘦肉精”生猪的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已经被停产整顿,紧急召回涉案的肉制品和冷鲜肉,估计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将会超过100亿元,甚至可能接近200亿元。相关涉案人员也收到了法律的制裁。该公司采购部业务主管承认,他们厂的确在收购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所谓“加精”猪。“瘦肉精”属于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把“瘦肉精”添加到饲料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国内外的相关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常见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特别是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更大。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会诱发恶性肿瘤。 存在的违法行为: “瘦肉精”为禁用药品,而该公司却明知有添加禁用药品,却仍用于食品原料。 地沟油事件:

[整理]2000-年中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2000-2011年中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 2012年4月9日,央视主持人赵普在微博上爆料称,老酸奶和果冻很可能是破皮鞋制成。众消费者一时愕然:破皮鞋进了肚子!关于老酸奶安全的问题成了热门话题。 2.2012年4月份,浙江警方破获了一起制售地沟油的案件。警方在案件中发现了一种新型 的地沟油,部分小作坊将劣质、过期、腐败了的动物皮、肉、内脏经过简单的加工提炼后生产出来油脂。经过行动,警方摧毁制售地沟油窝点13处,查获油品3200余吨。 3.2012年3月27日,温州市查出8000斤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这些被硫磺熏过的竹笋在端上消费者餐桌前的最后一步被成功截获了,很多家庭也因此无法品尝到硫磺的味道了。 4.2012年3月22日,进口的雅培奶粉被查出质量问题,因其酪蛋白过多,婴儿食用可能会肠道出血、营养不良、腹泻,并对肾脏功能造成压力。 5.2012年2月10日,网友爆料在超市花了5块8买了一袋“三全奶香馒头”,生产日期是2011年12月5日,保质期是12个月,外包装虽然很严实,看不到里面的馒头。拆开后发现整盒12只馒头都有不同程度的发霉。 6.2012年2月9日,哈尔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红牛饮料存在标注成分与国家批文严重不符、执行标准和产品不一致等一系列问题。这一重磅消息拉开了红牛“添加门”事件的帷幕。 7.2011年12月25日,蒙牛乳业(眉山)有限公司某批次的牛奶黄曲霉毒素M1超标。国标 限值0.5微克/千克,而蒙牛实测值1.2微克/千克,超标140%。随后,蒙牛声明,牛奶中 出现黄曲霉毒素M1的原因是饲料中黄曲霉毒素含量过高。黄曲霉毒素虽早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强致癌物,但2001年2月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对黄曲霉毒素的危险性进行的研究表明,饮用含黄曲霉毒素M10.5微克/千克的奶,比起饮用含黄曲霉毒素 M10.05微克/千克的奶,可使每年每10亿人口肝癌发病率增加29例,如此致癌增加率几 乎可以忽略不计。 8.2011年10月,北京市工商局公布,思念水饺被查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而金黄色葡萄球菌在食品安全检查中为不得检出物质。随后三全、海霸王、湾仔码头等速冻食品也相继被验出含有金黄色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可引起局部化脓感染,也可引起肺炎、伪膜性肠炎、心包炎等,甚至败血症、脓毒症等全身感染。 9.2011年9月,公安部统一指挥浙江、山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历时4个月成功破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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