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的模糊性及商务英语中模糊语言的翻译

翻译的模糊性及商务英语中模糊语言的翻译
翻译的模糊性及商务英语中模糊语言的翻译

翻译的模糊性及商务英语中模糊语言的翻译

【摘要】翻译本身即存在着模糊性而模糊性又是商务英语一个不可忽视的特性,恰当地翻译商务英语中的模糊语言显得十分重要。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翻译模糊性的基础上,研究商务英语中模糊语言的翻译策略。

【关键词】翻译;模糊性

0.引言

语言的模糊性是人类自然语言的客观属性。语言的模糊性必然会给翻译带来许多困难,并导致语际间转换的不确定性,即模糊性。而商务语言是人类语言在商务情境中的应用,其重要特点之一就是精确。因此,在商务英语中正确地翻译模糊语言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在分析翻译模糊性的基础上,提出这类语言的翻译策略。

1.翻译的模糊性

翻译是用一种语言形式把另一种语言形式中的想内容、风格手法重新表现出来的语言实践活动。因此,模糊性作为语言的一个本质属性,决定了以语言转换为手段的翻译也具有模糊的特性。语言的模糊性必然会给翻译带来许多困难,引起语际间转换的模糊性,所以精确的翻译只能是相对而言。翻译的模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1翻译标准的模糊性

关于翻译的标准,中国历代翻译家有不少论述。如严复提出的“信、达、雅”三条标准,。如林语堂提出“忠,顺,美”,梁实秋、赵景琛的“宁错勿顺”,鲁迅的“宁信不顺”,傅雷的“形似神似”,钱钟书的“化境”等等。比如“信、达、雅”中的“信”,指的是忠实于原文,可是翻译的绝对忠实是不可能的,林语堂先生他认为:“译者所能谋达到之忠实,即比较忠实之谓,非绝对忠实之谓, ??一百分的忠实只是一种梦想。翻译能达到七八成或八九成忠实,已为人事上之极端”。故不管是“信”、“达”还是“雅”都只是相对模糊的概念。再看钱钟书先生提出的“化境”标准,它指的是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言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有的风味,那就称得上“化境”。何谓“生硬牵强”,何谓“完全保存原有风味”,一百个译者有一百个不同的尺度。对读者来说,看译文完全像看原文一样自然贴切,这几乎是不可能的。由于语言、文化、思维等的差异,翻译过程中或多或少地总要有所损毫,译文与原文很难达到丝丝相扣,毫发不差。钱钟书先生自己也曾对翻译工作发表看法说:“从一种文字出发,积寸累尺地度越那许多距离,安稳到达另一种文字里,这是艰辛的历程。一路上颠顿风尘, 遭遇风险, 不免有所遗失或受些损伤。”应该说,“化境”是一种理想化翻译标准,较之严复的“信、达、雅”更抽象、更模糊。国外译家泰特勒提出的翻译三项原则和奈达的对等说等,也都没有明确的界定翻译的标准。这些标准,考究起来,无一不具有模糊性。

翻译中词汇的理解与表达

翻译中词汇的理解与表达 翻译时,译者只有对原作有透彻的理解,才能用译文语言准确地把它复述出来。理解主要是通过原文的上下文来进行。 一、词汇含义的理解 1.名词:It is the two superpowers that should be responsible for the hostilities in the Middle East.应对中东战争(×敌对状态)负责的是两个超级大国。有一些名词,特别是抽象名词的单数变成复数后,意义是不一样的。“hostility“enmity “ill will“敌意”“敌视”解,但“hostilities“war“战争”解。 2.动词:They were obviously quite impressed by the arguments that the Chinese were advancing.他们对中国人提出的(×正在前进)这种论点显然颇为赞同。 to advance作不及物动词用是“come or go forward“前进”,在这里作及物动词用是“put forward“提出”,宾语是arguments,应译为“提出论点”,that the Chinese were advancing是arguments的定语从句,而不是它的同位语从句。 3.副词:The basketball team was organized two years ago and it has yet to win a single game.这个篮球队两年前成立,还没赢过(×还得赢)一次比赛。这里yet与不定式连用,含有“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做某事”的意义虚词虽没有实际意义,在句中不能独立担任任何成分,可是由于误解虚词而引起的误译却也不少。 4.冠词:Awoman with child goton the bus.一位孕妇(×妇女带

英语语言模糊性及翻译

2010年第4期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No 4,2010 (总第122期) JOU RN A L OF M U D AN JIA N G CO LL EG E OF EDU CA T IO N Serial N o 122[收稿日期]2010 03 04 [作者简介]陈振臣(1952-),男,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外语教研室讲师,主要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 英语语言模糊性及翻译 陈 振 臣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摘 要] 模糊性是人类语言的基本特性之一。模糊语言对反映客观世界,表达人类思想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给翻译造成障碍,并引起了越来越多翻译者的关注。本文主要讨论了模糊语言在语音、词义、语法和跨文化交际中的应用和翻译策略。 [关键词] 模糊语言;功能对等;变异法[中图分类号]H 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2323(2010)04 0052 02 一、引言 语言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人类对自己语言的认识也同样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人们对语言的研究历来偏重于求 精确 ,认为越精确越好,讲究言简意赅,言必有中。但是语言现实错综复杂,往往不如人意,即语言是很难求得绝对精确的。人们在日常交际中,传递信息一方往往会出现语焉不详、言不达意或言不尽意的现象,接受信息的一方又常会产生误解,甚至同样一件事物又会言人人殊,这就是语言的模糊性。自从美国自动控制专家扎德(L.A.zadeh)于1965年在!信息与控制?杂志上发表论文!模糊集合论?(Fuzzy set s)以来,涌现了许多涉及模糊性的学科,如数学、逻辑学、心理学、语言学等。其中,模糊语言学的研究热潮正从另一个角度对传统语言学作出有益的补充。在语言交际中,模糊语言不仅不可避免,而且往往是必需的。在许多情况下,它可使语言表达更为自然得体,更能表情达意,从而取得更好的交际效果。以下将探讨模糊性语言的普遍性和模糊语言的翻译策略。 二、翻译中的模糊现象 客观世界的事物是千变万化的,对人类而言并不是清晰的,而是模糊的。大至人性,小至日常生活,存在着太多的不确定因素。这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令 模糊表达 应运而生。 1.语音模糊 语音模糊主要是利用谐音或听力错觉获得模糊效果,一般出现在双关语中,以收到诙谐幽默的效果。如: A cannonball to ok o ff his leg s,so he laid dow n his arms. (炮弹打断了他的腿,所以他放下了武器。)这里, arms 一词兼有 手臂 和 武器 两种意思。 2.词义的模糊性 语言的模糊性是人文系统的固有特征之一,精确方法的应用往往得出一些完美但不合实际的结论。正如康德所说: 模糊概念要比明晰概念更富有表现力。 词义的模糊性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指称模糊(refer ential vag ueness)。词本身意义清楚,但是难以确定这个能否用于某些客体。如英语中的wo ods 和for est ,hill 和mountain,y oung 和teenag e,这类词的界限不是十分明显。二是词义缺乏确指(lack o f specificat ion)。词本身意义清楚,但属于泛指。如relativ e(亲戚)一词,它在性别、年龄等方面就没有交代,因此可以指代不同的人。另有co lleag ue,f riend 等。三是词义多项化(indeterminacy of meaning)。同样的语料的组合得出不同的结果和含义的理解,词义本身并非一成不变。如:John is like a fish,在游泳时意为 约翰游得很棒 ;在聚会时意为 约翰很能喝酒 ;在面对别的困难时意为 约翰冷酷无情 。四是析取模糊。确指意义的析取(disjunction)也容易导致语义模糊的出现,如虚词词组either #or 的界限模糊性。如: T he candidat es fo r the position hav e either sale ex per ience or a bachelor ?s deg ree r elated to M ar ket ing. 这个句子中either #o r 连接的两部分总有一个是真实的,候选人要么有销售经验,要么就是有相关学士学位,但此句子还可有另一层意思,即候选人既有相关的学士学位又有销售经验。 3.语法模糊性 任何一种语言的语法都是灵活多变的,英语和汉语也不例外,词语的搭配多种多样。如果脱离了语言环境和上下文的引导,就会造成语义模糊的现象。这里仅指对同一短语或句子由于在语法结构层面上存在多种解释的可能性而引起的理解的不确定性。如:her small child ?s cat 这个词组可理解为(a)the cat of her small child ,(b)her small % 52%

法律英语翻译的准确性与模糊性

法律英语翻译的准确性与模糊性 谢燕鸿(泉州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福建泉州)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法律英语的特点结合部分法律文书及法条的翻译实例对法律英语翻译的准确性和 模糊性进行了探讨并得出结论:法律英语翻译应首先充分保证其准确性适当使用模糊性语言;在辩证使用 模糊语言的同时充分保证法律英语翻译的准确性从而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 【要害词】法律英语翻译准确模糊 Prec ision and Vagueness in Lega l English Tran sla tion. X IE Yan - hong ( Foreign Languages College of Quanzhou N orm alUniversi2 ty Quanzhou Fujian) 【Abstract】By analyz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legal English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p recision and vagueness in legal English translation. The discussion is developed through some examp les of legal English translation. The auther then draws the conclusion that p recision is the most important element in legal English translation while the translator should also pay attention to its vagueness. On2 ly by doing this can the translator fully assure the lawful rights of the party and p rotect the authority of the law. 【Key words】legal English; Translation; p recision; vagueness 法律英语即legal English是以英语共同语为基础用以表 述法律科学概念及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用的语种或某一 语种的部分用语在立法和司法等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律 专业特点的语言。法律英语特点鲜明在词汇使用上庄严规范 书面语多;频频出现外来语(如法语、拉丁语等) 、古语、成对词、 同义词、近义词、命令词、情态动词、虚词;少用代词、形容词、副词 等。句法结构纷繁复杂大量使用祈使语句、被动态、综合复杂句 以及虚拟语气。如此种种让译者应接不暇倍感头疼。 法律英语的翻译从一开始就注定是要求准确、准确再准确。 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忽视了法律英语翻译中的模糊性特征。 1 法律英语翻译的准确性 尽管法律英语翻译困难重重但是准确性仍被视为法律英语 翻译的重中之重。有学者甚至认为准确是法律语言的灵魂。准 确应该是确定、明确、精确;要求严密、客观和规范不得引申、推 理、预测不得带有一丝一毫的感情色彩。法律英语翻译的准确 性是指一种中英文法律语言真实含义之间的等同而不是一种 表面上的一种意思对等。法律是严厉的法律的语言也必须是严 肃的。法律文书、合同、法条、判决等书面文字作为法律事务中 的重要的文字依据在翻译过程中必须语意确切、论证周详严格 遵循准确原则。 以下笔者略举几例管中窥豹。 1. 1 solicitor:初级律师在英国指的是当事人所聘请的一 般辩护律师或称初级律师负责起草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

认知语言学翻译

两种语言,两种思维:由语言操作驱动的灵活认知处理 摘要 人们通过划分周围的物体和事件为可识别的不同类别来了解它们。语言影响这个过程的程度一直是争论的焦点:不同的语言使用者的行为有所不同吗?在这里,我们表明,流利的德语和英语双语根据其操作语言的语法限制自动分类运动事件。首先,正如在运动编码中的跨语言差异所预测的那样,在德语测试环境中运作的双语参与者更愿意在英语完成的基础上比双语参与者更大程度地匹配事件。第二,当双语参与者在英语中遇到语言干扰时,他们的分类行为与德语的预测一致;当双语参与者在德语中遇到语言干扰时,他们的分类与英语的预测一致。这些研究结果表明,认知语言的影响是上下文绑定的和短暂的,揭示了前所未有的人类认知的可塑性。 关键词:双语,认知,认知过程,语言,心理语言学 查理是弗朗柯斯国王,自诩为罗马人的皇帝,发现讲另一种语言就是拥有另一个灵魂。有没有像人类之间能够互相区分的一种基础的东西,这种东西能够在变化的语境中进行转化?语言可以为世界有意义的划分随时提供信息依据(露西,1997;沃尔夫,1956)。例如,在面孔,颜色,事件,和人工刺激上加上特定的语言标签,那么人们就会更快地区分和学习这些概念(罗伯逊,汉利,2008;lupyan& Ward,2013)。接触不同语言的婴儿一旦能说出母语的颜色,就会颜色分类上出现差异(罗伯逊,大卫杜夫,戴维斯,&夏皮罗,2004)。这种影响已经扩展到低层次的感知(蒂埃里,Athanasopoulos,wiggett,绘制,与Kuipers,2009)。在这里,我们通过操纵操作在双语者语言和测量在一个分类任务绩效的方式,探索使用特定语言在认知加工中表现出的差异性。 在两个实验中,我们要求德国的英语学习者提供视频剪辑三合会描绘目标导向运动事件的相似性判断(例如,一个女人向一辆车走)。先前的研究表明,不同语言的人对运动事件的目标或终点有不同的看法。德国、南非语、和瑞典往往提到终点,看看终点,终点在相似性判断和青睐,而英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俄语这样一个较小的程度上(athanasopoulos&拜兰,2013;拜兰,Athanasopoulos,&工作,2013;flecken,卡罗尔,和Stutterheim,2014;Stutterheim,Andermann,卡罗尔,flecken,与schmiedtová,2012)。这些跨语言的差异是因为端点偏好语言观方面的差异,一种语法手段,表达的是一个动作,状态,或事件涉及时间的流动:英语、俄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一个事件的持续期是动词标记(例如,强制性的渐进的-ing形式的英语),和这些语言的使用者更容易查看事件正在进行,不强调端点。相比之下,德国,南非,瑞典缺乏观点,因此不把注意力转向运动进行性。相反,演讲者采用整体事件的看法,终点也包括在其中(详情见拜兰et al.,2013;冯斯塔特海姆et al.,2012)。 在我们的第一个实验中,我们得出在英语和德语语境中的德语和英语的单语和双语德语英语事件分类模式。如果不同的语言与事件分类的差异联系在一起,那么这个任务中的性能将根据语言上下文而变化。在第二次实验中,我们打乱了口头介导的分类,要求不同组的双语者在第一和第二语言重复串的数字。发现只要动词一出现,单跨语言的差异在言语之间存在的干扰就会消失。然而,当双语者使用他们的母语语言的时候,其他语言仍然活跃和被充分利用,影响者与之有所关联的话语形式(abutalebi和绿,2007;Boutonnet,Athanasopoulos,&蒂埃里,2012;吴和蒂埃里,2010)。

自然语言翻译过程中的模糊性及翻译的模糊性

自然语言翻译过程中的模糊性及翻译的模糊性 Vagueness in translating process and the vagueness of translation 于群,蒋跃 (西安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陕西西安710049) [Abstract]Vagueness is an inherent feature of language. Accordingly, as a component of language, translation possesses the characteristic of being vague. The development of translation has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ranslation. Based on previous researches, the author makes a general conclusion of vagueness in translating process and the vagueness of translation. The conclusion has been made from the following four aspects: vagueness of translation criteria, vagueness of translating process, vague phenomena in translation and translation strategies employed in dealing with vagueness. [Key Words] vagueness of language, translating process, criteria, strategies。 [摘要] 模糊性是自然语言的一个基本属性。翻译活动属于自然语言的一部分,故而,翻译具有模糊性。近年来,模糊语言学研究的发展对翻译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在对近几年自然语言模糊性与翻译理论、实践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对自然语言翻译过程中的模糊性及翻译标准的模糊性作了简要归纳。并分别从翻译过程中体现的模糊性、翻译标准的模糊性、翻译中的模糊现象以及模糊现象的翻译策略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概述和讨论。 [关键词] 自然语言的模糊性;翻译过程;标准;策略; 1、前言 模糊性作为语言的本质属性,自1903年以来一直受到语言学界的广泛关注(Pierce 1903)。近年来,此研究方向的成果不断涌现。在国外,有代表性的学者包括Pierce, Lakoff, Labov, Channel, Williamson, Keefe等。在国内,伍铁平先生,于1979年发表的《模糊语言学初探》,开创了我国模糊语言学研究的先河。20多年来,随着模糊研究的不断深入,其研究重点之一逐渐由模糊语言学现象的阐释转移到模糊语言学的应用上来。其中,模糊语言学与翻译的关系成为国内学者研究的新课题(陈忠华1990;赵彦春2001;王卫新2003等)。本文拟对自然语言翻译过程中的模糊性及翻译标准的模糊性作简要的归纳。并分别从翻译过程中体现的模糊性、翻译中的模糊现象、翻译标准的模糊性及模糊现象的翻译策略等几个方面进行概述和讨论。 2、概述 纵观目前国内以模糊语言学、翻译为主题的学术论文不难发现,学者们主要从翻译过程和翻译中的模糊性、翻译中的模糊现象、模糊现象的翻译策略和翻译标准等四个方面进行论述。下面,本文就分别从此四个方面,即,翻译标准的模糊性、翻译过程的模糊性、翻译中的模糊现象以及模糊现象的翻译策略分别进行综述。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自然语言的模糊性及其翻译的研究》(项目批准号:04BYY046)

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及其对翻译能力培养的启示

2008年1月第24卷 第1 期Journal of Sichuan I nternati onal Studies University Jan.,2008 Vol.24 No.1 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及其对翻译能力培养的启示 吴 波 (华东师范大学英语系,上海 200062) 提 要: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为探讨翻译本质和翻译教学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翻译教学的中心是培养学生的翻译能力,而译者的认知活动和翻译能力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建立在认知语言学基础上的翻译教学模式对全面培养学生的翻译能力,改进当前翻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将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翻译能力;翻译教学 中图分类号:H315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31(2008)01-0056-05 A Cogn iti ve L i n gu isti c Perspecti ve on Tran sl a ti on and its En li ghtenm en t On the D evelop m en t of Tran sl a ti on Ab iliti es WU B o Abstract:A cognitive linguistic pers pective on translati on p r ovides a ne w outl ook on the relati onshi p bet w een translati on and translati on teaching:the core of translati on teaching is t o devel op translati on abilities which are cl osely related t o the translat or’s cognitive activities.A translati on teaching mode with a cognitive linguistic pers pective will hopefully facilitate the devel opment of translati on abilities as well as the eli m inati on of p r oble m s in current translati on teaching. Key words:cognitive linguistics;translati on abilities;translati on teaching 一、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 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认为,“翻译是以现实体验为背景的认知主体所参与的多重互动作用为认知基础的,读者兼译者在透彻理解源语语篇所表达的各类意义的基础上,尽量将其在目标语言中表达出来,在译文中应着力勾画出作者所欲描写的现实世界和认知世界(王寅,2007:583)”。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强调体验和认知的制约作用,重视作者、作品和读者之间的互动关系,追求实现“解释的合理性”和“翻译的和谐性”。认知语言学建立在体验哲学的基础上,用认知语言学的视角去审视翻译,相比传统的以文本为中心的翻译观和传统语言学的翻译观,它突出了主体认知活动在翻译中的表现。这是有关翻译活动的一个本质现象,却一直以来在翻译研究中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同时,相比解构主义、阐释学和文化学派的翻译观等强调译者(即解构者或阐释者)本身的视域、经验和立场等主体性因素在翻译活动中的发挥,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提出要发挥体验和认知对主体性因素的制约作用。 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一方面承认认知活动对翻译的决定作用,即译文是体验和认知的结果,一方面又指出译者作为认知主体之一应受到其它参与翻译活动的认知主体间互动的制约,翻译时应“创而有度”,而不是“任意发挥”(王寅,2007: 581),因而它是一种追求平衡的翻译观。换言之,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承认并描述了认知活动在翻译行为中的客观存在,同时又提出译者必须尽量重现原文所表达的客观世界和认知世界;它既是看待翻译活动的一种新的整合性视角,同时又从认知的角度提出了翻译活动的标准。鉴于翻译教学的对象是未来的译者,而认知语言学直接关注译者认知活动的过程,强调主体的体验性和创造性,重视认知所产生的结果,笔者认为用认知语言学的视角去审视当前的翻译教学,将会有助于翻译研究者和教师在翻译教学相关的一些问题上有新的发现,比如课堂教学的具体目标、模式,翻译教材的选择和使用的标准等。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可以为翻译教学提供一种有效的理论模式和支持。 二、翻译能力:翻译课堂的具体目标 译者主体性在翻译中的全面介入以及译者对翻译结果的影响在翻译研究中已获得广泛承认。根据相关的研究结果(吴波,2006),笔者认为翻译教学的总体远景目标是培养合格的译者,而翻译课堂的具体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翻译能力。翻译能力的核心是分析原文和重建原文功能的能力。但需

法律英语翻译的准确性与模糊性

法律英语翻译的准确性与模糊性 谢燕鸿 (泉州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福建 泉州) 【摘要】 本文通过分析法律英语的特点,结合部分法律文书及法条的翻译实例,对法律英语翻译的准确性和模糊性进行了探讨,并得出结论:法律英语翻译应首先充分保证其准确性,适当使用模糊性语言;在辩证使用模糊语言的同时充分保证法律英语翻译的准确性,从而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 【关键词】 法律英语 翻译 准确 模糊 Prec isi on and Vagueness i n L ega l English Tran sl a ti on.X IE Yan-hong(Foreign Languages College of Q uanzhou N or m al U niversi2 ty,Q uanzhou Fujian) 【Abstract】 By analyz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legal English,the paper discusses the p recisi on and vagueness in legal English translati on.The discussi on is devel oped thr ough s ome examp les of legal English translati on.The auther then draws the conclusi on that p recisi on is the most i m portant ele ment in legal English translati on,while the translat or should als o pay attenti on t o its vagueness.On2 ly by doing this can the translat or fully assure the lawful rights of the party and p r otect the authority of the law. 【Key words】 legal English;Translati on;p recisi on;vagueness 法律英语,即legal English,是以英语共同语为基础,用以表述法律科学概念及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用的语种或某一语种的部分用语,在立法和司法等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律专业特点的语言。法律英语特点鲜明,在词汇使用上庄重规范,书面语多;频频出现外来语(如法语、拉丁语等)、古语、成对词、同义词、近义词、命令词、情态动词、虚词;少用代词、形容词、副词等。句法结构纷繁复杂,大量使用祈使语句、被动态、综合复杂句以及虚拟语气。如此种种,让译者应接不暇,倍感头疼。 法律英语的翻译从一开始就注定是要求准确、准确再准确。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忽视了法律英语翻译中的模糊性特征。 1 法律英语翻译的准确性 尽管法律英语翻译困难重重,但是准确性仍被视为法律英语翻译的重中之重。有学者甚至认为,准确是法律语言的灵魂。准确,应该是确定、明确、精确;要求严密、客观和规范,不得引申、推理、猜测,不得带有一丝一毫的感情色彩。法律英语翻译的准确性,是指一种中英文法律语言真实含义之间的等同,而不是一种表面上的一种意思对等。法律是严肃的,法律的语言也必须是严肃的。法律文书、合同、法条、判决等书面文字,作为法律事务中的重要的文字依据,在翻译过程中必须语意确切、论证周详,严格遵循准确原则。 以下笔者略举几例,管中窥豹。 1.1 s olicit or:初级律师,在英国指的是当事人所聘请的一般辩护律师,或称初级律师,负责起草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承办案件起诉辩护(只限初级法院)等事务性工作。 barrister:出庭律师、大律师,在英国指的是有资格出席高等法院的律师。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在中文里被称作律师的,在国外却有着不同的称呼、不同的级别,职责范围也有所不同,因此我国的当事人如果在聘请国外律师时应该考虑到这点,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1.2 本合同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以前有效 The contract is valid bef ore Oct ober31,2006。(X)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章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很明显,本句中“三十一日以前”是包括三十一日当天的,然而在英语中before则不包括三十一日当天。因此准确的译法应该是: The contract is valid by Oct ober31,2006。 The contract is valid bef ore Oct ober31,2006(inclusive)。 The contract is valid on or before Oct ober31,2006。 表面看起来译文似乎显得冗长拖沓,有违简洁原则;然而我们必须承认该译文的适当增词,十分准确地对当事人的成本承担义务做了概括和表述;同时合理使用专业术语,因为executi on与合同、文书、协定等连用时,并不表示“执行”,而表示“签订”。合同的“执行、履行”应使用perf or mance一词。准确的译文避免了因翻译的失误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在此条款的权利。 2 法律英语翻译的模糊性 模糊性是自然语言的一大属性。法律英语也同样具有这一典型而又普遍的特征。模糊语言(包括模糊词语和模糊修辞)的大量使用弥补了准确性语言在法律英语翻译过程中的“心有余而力不足”。所谓法律语言的模糊性,是指法律条文或法律表述涉及法律事实的性质、范围、程度、数量、时间、应用等方面无法明确、在语义上不能确指的情况。模糊语言的使用有时反而能让处处充满准确用语的略显死板的法律语言显得更准确、更灵活、更礼貌、更生动,在保证译文的“信、达、雅”的同时体现出译者的灵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上文提过,法律英语少用代词、形容词、副词等修饰性的语言,但是有时这些带修饰性的模糊语言反倒能为法律事务的解决带来好处。比如: (下转第161页)

浅谈英语中的模糊语言

浅谈英语中的模糊语言 摘要:模糊语言是语言的一种现象,是英语语言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广泛存在于口语和书面语中。本文从模糊的概念出发,通过论述模糊语言的特征、翻译和功能,阐述模糊语言在外交、广告、国际贸易和新闻报道等领域的运用,最后达到顺利完成日常交际的作用。 关键词:模糊语言;英语;运用 “模糊”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表达对象的不确定性,不清楚或不分明。罗素(Russell)在1923年的《模糊》(“Vagueness”)的文章中把模糊定义为“当用于描述的体系与被描述的体系之间的关系不是一对一,而是多对一时,这个描述就是模糊的”。模糊语言广义是指语言的模糊性,狭义指具有模糊性的语言单位:模糊词语和模糊结构。模糊语言的基本特征就是语言上的模糊,此外在语义上也有模糊不确定性和语义上的变异性两个特征。 1模糊语言的翻译 翻译是以“信”为要旨,但是由于翻译的情形复杂多变,如果不深刻体会语言这种工具所表达出的意境,加之不能灵活运用语言表达的丰富性来进行语际翻译,而一味地追求字面上的“实”,很可能会陷入“虚”的泥沼中。模糊语言的翻译方法有以下几种: 1.1对等法 对等法实际就是一种以模糊对模糊,以精确对精确的翻译方法。比如:Everybody’s business is nobody’s business,“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英汉两种语言的表达方法各异,当英汉模糊概念表达不一致时,则采用译入语的模糊表达来转译原语的模糊表达。 1.2直译法 用一种语言中的模糊语去翻译另一种语言中的模糊语,以保留模糊信息。比如:Her description of what happenedapproximatedtothetruth,but she still left a few

英汉模糊语言及其翻译探究

英汉模糊语言及其翻译探究 来源:英语专业论文 https://www.360docs.net/doc/a116685333.html,/ 引言语言学界认为,语言的模糊性是人类自然语言体系中客观存在且难以避免的一种基本属性。因此,有必要对语言的模糊性与翻译问题进行多角度和多层次的分析,使模糊语言学与翻译学能够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便更好地指导翻译实践。 1.翻译实践中的模糊性探索1.1模糊语在广告语中的使用1.1.1形容词的广泛使用广告语体给人以生动唯美的艺术享受,追求引起顾客强烈共鸣的实用效果,这离不开形容词的点缀和渲染。形容词通常被视为模糊词语,因为它们表达的概念的外延往往是模糊的。 如:例1.“How’S your coffeeWonderfu1.Rich.smooth and burstingwith flavorfNescafe的广告文) 例2.多么清澄的海底,多么绚丽的色彩,多么自如的生命。啊,自然的色调。请看彩色电视机:索尼(索尼电视机广告)例1中使用了一些很具有感染力的形容词,引起读此广告的人从味觉、嗅觉上都产生了美妙的联想.从而使雀巢咖啡的“浓香”沁人人心; 例2中“清澄”、“绚丽”、“自如”、“自然”几个形容词勾勒出和谐逼真的图画。 1.2诗歌的模糊性语言的模糊性决定了诗歌的模糊性。模糊语言更显活力,信息容量大,能激发读者丰富的想象与联想,

即模糊语言创造美。诗歌中模糊词语、比喻、夸张等模糊修辞语言和叠加意象随处可见。 例如:“春风又绿江南岸”,这个诗句中,模糊词语“绿”字浓缩了比“吹”更多的信息量,既指春风吹到了江南,又指出了这种动作所带来的效果。由此可知,诗歌中模糊语言更具有表现力。 2.模糊语产生的原因 2.1语义方面的原因语义方面的原因,从两个方面来进行探讨:词汇概念层和句子语法层。 2.1.1词汇概念层来自词汇概念层上的模糊性最为常见,也为大多数的学者所研究。这个层面上还可分为模糊限制词和模糊词语。模糊限制语如我们常见的about 10 kilometers,approximate短语中的about和approximate。模糊词也很常见。如邓小平同志讲到我国经济建设分三步走,提出:“到2000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人民生活基本上达到小康水平。” 2.1.2句子语法层语言模糊性也常由于句子层面的原因所引起,如:参议员伯克特:“希尔教授,你作证说你推测托马斯法官可能想要你看色情电影,但是在联邦调查局的讯问中你明确地说他从来没有邀请你去看电影,是这样吗?”在这里,参议员伯克特使用了一个附加问旬的形式,使他的用意模糊了。因为附加问句是~种在形式和功能两方面都兼具陈述旬和疑问句的特点的旬式。与其说参议员是在进行征询.不如说他的用意更多地是进行事实陈述。这样,参议员一方面单方面发出了信息,同时又摆脱了在听众听来可能会强加于希尔的权威角色。 2.2语用方面的原因 2.2.1主观故意导致的模糊性精确语言往往达不到所要达到的交际目的。这时人们往往故意把语言模糊处理,以求趋利避害,达到原有的目的。这种主观故意在政治语言中尤其常见。

在认知语言学的视角下看翻译

在认知语言学的视角下看翻译 摘要:在翻译学界,翻译的标准与原则一直是大家广泛关注的焦点和热门话题,而对于如何实现翻译,研究得更多的是如何处理具体的字、词、句和篇章,实现它们从原语到译语的解码,也就是实现两语对等。但在实际翻译过程中,也就是在对翻译材料进行理解和表达时,译者常常遇到许多困难,因为对材料无法用具体的两语对等方法来处理。所以本文试图从翻译过程中遇到的这些问题出发,在认知语言学的视角下进行思考和研究,运用认知语义学、类典型与基本层次范畴等理论,分析这些问题中隐藏的深层次意识,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翻译认知语义学类典型基本层次范畴理论 引言 在翻译学界,翻译的标准与原则一直是大家广泛关注的焦点和热门话题。关于翻译的标准,我国历来就有不同的看法,早在汉朝和唐朝时期,就有了“文”与“质”之争,实际上是直译与意译之争;还有清代翻译大师严复于1898年提出了“信”、“达”、“雅”的标准,即忠实于原著,译文流畅,文字典雅。1951年,傅雷先生提出了文学翻译的“传神”论,这是比“信”、“达”、“雅”更高的翻译标准,傅雷先生认为,“以效果而论,翻译应当像临画一样,所求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1964年,钱钟书先生提出了翻译的“化境”之说:“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化’”;除了国内的翻译家提出的翻译标准之外,早在1972年,英国著名学者亚历山大·弗雷赛·泰特勒在他的著作《论翻译的原则》里,就提出了翻译中的三项基本原则:一、译文应完全复写出原作的思想;二、译文的风格和笔调应与原文的性质相同;三、译文应和原作同样流畅。(冯庆华2020:P4-5) 对于如何达到翻译的最高标准,研究得更多的是如何处理具体的字、词、句和篇章,实现它们从原语到译语的解码,也就是实现两语对等。但在实际翻译过程中,也就是在对翻译材料进行理解和表达时,译者常常遇到许多困难,因为对材料无法用具体的两语对等方法来处理。所以本文试图从翻译过程中遇到的这些问题出发,在认知语言学的视角下进行思考和研究,运用认知语义学和类典型与基本层次范畴等理论,分析这些问题中隐藏的深层次意识,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

浅析模糊语言的翻译技巧

浅析模糊语言的翻译技巧 [摘要]汉英翻译的最大遗憾莫过于面对汉语模糊美感的磨蚀而难有作为,追根溯源,这种遗憾源于汉语与英语在语言美学生成机制方面存在巨大差异。英汉翻译中,译者常常遇到文化差异引起的模糊语义.本文主要分析了模糊语的功能,重点探讨了模糊语言的翻译技巧。 [关键词]特征;原因;翻译方法 引言 模糊集合论(Fuzzy Sets )的创始人,著名的美国数学家查德说过,“模糊理论的重要性基于这一事实---人类具有的几乎所有的思维,特别是日常思维,本质上来说都是模糊的。”语言学界认为,语言的模糊性是人类自然语言体系中客观存在且难以避免的一种基本属性。模糊性是一种交际手段,没有这个手段,语言就必然会失去其作为“社会现象”而不是“自然现象”的本质属性。目前,以自然语言模糊性为研究对象的模糊理论开始用于翻译,指导翻译理论研究和实践。 1 模糊表达的语用功能 语言模糊性具体体现在有模糊性的语言单位,即模糊词(难以明确确定或精确确定的词)和模糊结构(由模糊词所构成的词组)上。如英语中修饰词about, approximately, very, more or less等都属于模糊限制语;量词few, several, tens of, plenty of 没有给出明确数量;一些习语结构clean and neat condition, where necessary, as the case may be也属模糊表达。汉语中,模糊表达用得就更加广泛了,如限制词“约”,“稍稍”;情态动词“可以”,“应该”,“必须”;表示性状的“完善”,“满意”;表示时间的“过去”,“尽早”等在语义上都具有模糊性。模糊表达的语用功能大致分成以下几种: 1.1 口语表达中填补停顿 由于口语表达的随意性,人们在讲话时会一时想不起要表达的内容,或对要表达的内容不能确定。为避免谈话中断,而使用模糊表达来填补停顿,如:I’m not sure. Oh...he was fairly young...err in his teens, I think…He’s about…about…seventeen or eighteen.(译文:我不敢肯定。唔…他相当年轻…嗯…十来岁左右,我觉得…他大概…大概十七、八岁吧。)该例句中,说话人不能确定所要描述的人的具体年龄,因而使用I think 和about 来缓冲一下,一方面给自己留下思考的时间,一方面也暗示自己对要表达的内容的不能肯定。 1.2 委婉,避免绝对化 模糊词具有委婉和灵活的特点,可以避免把话说得过于绝对化而引发矛盾,因而在新闻报道、政治、外交事务中广泛使用,如:The CIA may have learned from

从认知语言学浅谈翻译策略

学号:100050211021卢斌 从认知语言学浅谈翻译策略 ——以《枫桥夜泊》两个英译本为例 摘要:本文从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的角度出发,对张继的《枫桥夜泊》两个英译本进行分析,讨论诗歌翻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翻译策略。关键词:认知语言学翻译策略《枫桥夜泊》 Abstract:In terms of the translation outlook of cognitive linguistics,this thesis analyzed two English versions of Mooring by Maple Bridge at Night,a poetry of zhangji,discussed the problems occurred during the process of poetry translating and put forward some corresponding translation skills Key words:cognitive linguistics translation skills Mooring by Maple Bridge at Night 在文学翻译界,严复的“信、达、雅”原则影响甚大,在古诗英译的实践中也有所体现。严复的翻译原则实在是对翻译精髓的精辟总结,所以我们现在再来谈翻译的策略,多多少少会受其影响,但是我们可以不断地完善和发展它。翻译的认知过程越来越受到业界的关注,本文将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出发,分析《枫桥夜泊》的两个英译本,关注认知体验在翻译过程中的参与作用,讨论诗歌翻译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翻译策略。 一.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 “认知语言学的基本观点可以总结为“显示---认知----语言”【1】,即:在现实和语言之间存在“认知”这一中间缓解。王寅在《认知语言学》中总结了几个认知语言的翻译观。本文讲主要从翻译的体验性观点和翻译的“两个世界”观点来阐述一下翻译的策略:一.翻译具有体验性,人类的思维,认知和理解都来源与基本相似的客观世界,因此才有大致相通的思维,但是这也同时意味着,将有一部分思维是在共同体验之外的,而这也是我们需要重点讨论的和注意的。二.翻译的“两个世界”。语言中的词句反映的无非是客观世界主观世界。读者在理解原作者两个世界时,是要通过译者来中转的,“因此,翻译主要应尽量译出原作者和原作品对两个世界的认识和描写。”下面,我们将以张继的《枫桥夜泊》的两个英译本从认知语言学的来探讨一下翻译的策略问题。这首诗被很多人拿来作个方面的讨论,因为它里面的翻译单位,文化特征等非常具有典型性,值得讨论。 二.《枫桥夜泊》的认知分析 先来看一下原文: 月落乌啼霜满天, 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

法律语言的模糊性

法律语言的模糊性

论法律语言的模糊性 一、语言的模糊性和法的模糊性的概念 1.语言模糊性的历史发展 “模糊”是从哲学和数学引进的语言学术语。最早对它做出科学解释的要追溯到1908年德国学者安东·马尔蒂(Anton Marty),其后1923年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1937—1949年美国哲学教授布莱克(Max Black)等人都相继研究过模糊语言问题。1965年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电机工程系教授查德(L. A. Zadeh)发表论文《模糊集》,使模糊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形式化、数学化,适应了现代科学的要求。查德认为“模糊理论的重要性基于这一事实——几乎人类所有的思维,尤其是日常思维,从本质上来说都是模糊的。”1语言哲学家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曾提出“模糊是自然语言的一个构成要素”2,日本模糊工程学学者寺野寿郎宣称:“语言在本质上是模糊的”,“模糊性的典型是语言”3。自柏拉图以来,斯宾洛莎、霍布斯、黑格尔、尼采等人论及语言问题,但大多是以否定的态度把模糊性视为语言语语的缺陷,没有认识到模糊性是日常语言思维本身的一种内在属性。罗素在其《论模糊性》的演讲中曾提出关于模糊性问题的论述,他认为“模糊性根源于主体对客体的认知过程中,系概念、判断和思想的模糊性,而与客体本身的状况无关,……它取决于由同一表现手段所表现的不同系统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别的程度。准确性则相反,是一种理想的极限。”4 一般认为,模糊性概念源自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Zadeh教授提出的模糊集合论。对于此前关于“客观存在的事物是有明确界限的”论述(如“快”和“慢”之间即不存在鲜明的界限),Zadeh教授指出此类不能精确划定范围的类别,在人的思维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模式识别、信息传递和抽象中。自查德教授之后,模糊数学得到了飞速发展,在语言学、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中得到了推广和应用。Zadeh在叙述他所创立模糊集合论的思想过程时说:“模糊集合论这个分支的起源是从语言学方法的引入开始的,它转而又推动了模糊逻辑的发展”。 2.法的模糊性 1Zadeh, L.A. Quantitative fuzzy Semantics[J]. in Information Sciences, 1971, (3). 2伍铁平:《模糊语言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97页. 3寺野寿郎:《模糊工程学——新世纪思维方法》,辽宁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6页. 4何建南:《现代西方哲学家论模糊性的本质》,五邑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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