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3(21.75)天在日常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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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计薪天数”的概念

“月计薪天数”的概念

“月计薪天数”的概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则每月工作日由目前的20.92天调整为20.83天。

按照《通知》规定工人每年工作250天×8小时/天=2000小时,
该《通知》还首次提出一个“月计薪天数”的概念,用以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而俗称的节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双薪正是以日工资、小时工资为计算基数。

《通知》明确指出,按照《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也就是说11个节假日都应计薪,除去不计薪的105个双休日,月计薪天数应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资水平。

全年国家规定的节日:15天(地方民族节日4天)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库尔班节,放假3天;*
肉孜节,放假1天。

*
我们钻井一线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
在井上,每天工作12小时,250/1.5,即167天,超出此工作天数,应该发超时工资!!!!
克拉玛依钻井公司一线员工。

验厂工资工时计算方法

验厂工资工时计算方法

一、法定休假日与休息日计算加班工资标准有何不同?近年来,人们通常把连续休息7天的假日通称为“黄金周“。

但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这7天“黄金周”假期是由两个不同部分的假期时间段组成的,即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两个部分。

所谓休息日,简单地说就是每周的周休日,它是每周常规的休息时间;而法定休假日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年节假日,我国法定节假日过去包括元旦、“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和春节,从今年开始,又增加了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

法定假日指在特殊的一天或几天,全国人民共同放假休息的日子,一般为重大的传统节日和纪念日,法定节假日由国家或政府立法明确规定。

平常的周休息日是劳动者每周休息的日子,是工业化发展过程中,逐渐发展而来的,是经济发展民主政治进步的表现。

周休日是维持人体身心健康和劳动力再生的必须,一般情况下,周休日制度也由国家专门规定。

但周休日得具体时间要根据行业、地区特点,和生产生活实际来决定,可以是一周中从周一至周日的任何日子。

由此可见法定节日和周休日两者性质不同,所以,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和周休日加班,支付的加班工资标准也不同。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一般休息日加班,首先应安排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菜才允许以支付200%的工资报酬的加班工资来补偿。

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300%加班工资,而且不能以补休来替代支付法定节日加班报酬。

二、今年春节加班,如何确定每天加班工资?就今年春节而言,2月6日(农历腊月三十)、7日(正月初一)、8日(正月初二)3天是法定休假日。

也就是说,根据《劳动法》和《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在6日、7日、8日加班的劳动者,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后4天是通过倒休等办法,集中在春节假期一起休息的一般休息日,也就是说在9日(正月初三)、10日(正月初四)、11日(正月初五)、12日(正月初六)加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依法首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日工资计算标准_每天工资计算方法

日工资计算标准_每天工资计算方法

日工资计算标准_每天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标准又称工资率,是按单位时间规定的各等级的工资金额。

工资标准表示某一等级的工作在单位时间上工资收入的水平,是工资收入的基础。

那么日工资要如何计算呢?下面店铺就为大家解开日工资计算标准,希望能帮到你。

日工资计算标准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 法定节假日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同样举上面的案例:案例一:某员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正算法:2175÷21.75×22×(21.75÷23)=2080.4元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案例二:某员工月薪2175元,5月份有21个工作日,5.1为法定节假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正算法:2175÷21.75×(20+1)×(21.75÷(21+1))=2076.14元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4元目前也有一些实行6天工作制之类的民营或私人企业不使用21.75计算月薪的,而是直接用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

这也可行。

法律法规并不强制要求企业一定按21.75来计算月薪。

最普遍的算法就是用“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种算法错就错在没把“带薪法定节假日”天数算进去。

正确的应该为“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工资计算方法

工资计算方法

工资计算方法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 法定节假日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同样举上面的案例:案例一:某员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正算法:2175÷21.75×22×(21.75÷23)=2080.4元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案例二:某员工月薪2175元, 5月份有21个工作日,5.1为法定节假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正算法:2175÷21.75×(20+1)×(21.75÷(21+1))=2 076.14元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 4元目前也有一些实行6天工作制之类的民营或私人企业不使用21.75计算月薪的,而是直接用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

这也可行。

法律法规并不强制要求企业一定按21.75来计算月薪。

最普遍的算法就是用“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种算法错就错在没把“带薪法定节假日”天数算进去。

正确的应该为“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国家规定日工资怎么算

国家规定日工资怎么算

国家规定⽇⼯资怎么算⼀、国家规定⽇⼯资怎么算 1、每⽉按平均法定⼯作天数21.75天计算。

⽇⼯资=⽉标准⼯资÷21.75.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再除以12个⽉计算求得。

在这种计算⽅法下,公休⽇、法定节假⽇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

2、每⽉按平均⽇历天数30天计算。

⽇⼯资=⽉标准⼯资÷30.在这种计算⽅法下,公休⽇、法定节假⽇缺勤计算为缺勤天数。

⽇⼯资:⽉⼯资收⼊÷⽉计薪天数。

3、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全年⽉平均⼯作时间和⼯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为104天/年,法定节假⽇为11天。

⼆、哪些情况下单位要⽀付双倍⼯资 ⽤⼈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单位⽀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资(⼊职的第2个⽉开始,最多11个⽉)等。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年,劳动者应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

1、劳申请劳动仲裁,⽴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单位的⼯商登记信息(部分地区需要提供)。

⽴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作证或⼯作牌(最好盖有公章)、⼯资卡交易记录、⼯资条、有公司名称的⼯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单、同事证⾔(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录像或者其它有名字和公章或⽼板签字的的书⾯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条建⽴劳动关系,应当订⽴书⾯劳动合同。

已建⽴劳动关系,未同时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之⽇起⼀个⽉内订⽴书⾯劳动合同。

⽤⼈单位与劳动者在⽤⼯前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之⽇起建⽴。

第⼋⼗⼆条⽤⼈单位⾃⽤⼯之⽇起超过⼀个⽉不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2008年起节假日双休日加班费计算标准

2008年起节假日双休日加班费计算标准

2008年起节假日双休日加班费计算标准按照劳动保障部日前公布的最新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制度计薪日也从原来的20.92天改为21.75天。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长姜俊禄表示,国家调整职工全年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厘清了“制度工作日”(365-52×2-11)和“制度计薪日”(365-52×2)两个概念,原来每月都是20.92天,现在则分别为20.83天和21.75天。

姜俊禄分析说,“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工时管理,是判断超时加班的标准;“制度计薪日”则直接用于日工资、加班工资计算等方面。

调整后,加班工资基数等于月薪除以21.75天,比原来除以20.92略有降低,因此,今年起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和周六日休息日加班,加班费将有所减少。

“但按照这个方法,今后无论法定节假日增加到多少天,加班费都不会有什么变化。

因为法定节假日已纳入计薪体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姜俊禄强调,计算加班费时,劳动者的“月薪”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以上两种均未约定的,则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也就是前12个月,以薪金形式实际发到手的劳动所得总额的月平均数。

”实例分析按照目前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8元计算,如果某劳动者今年春节长假七天都加班,那么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300%=414.9元,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200%=276.6元。

今年该劳动者春节期间的总加班费为2351.1元,而调整前应为2444.5元,降低了3.8%左右。

计算工作日天数

计算工作日天数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天-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天季工作日: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排序:以月、季、年的工作日除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依法缴付工资,即为换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出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换算为: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天-天)÷12月=21.75天三、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8号)同时废止。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缴付加班费的具体内容标准就是:在标准工作日内精心安排劳动者缩短工作时间的,缴付不高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精心安排劳动者工作又无法精心安排减除的,缴付不高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精心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缴付不高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胁迫劳动者上班的,应视作违背劳动法的规定缩短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21.75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21.75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加班工资的争议属于其中重要的类型。

该类争议的难点在于加班事实的认定与加班工资金额的计算。

下面店铺就为大家解开加班工资如何计算21.75,希望能帮到你。

加班工资如计算方法21.75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第一,21.75天的计算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第二,加班费的计算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当月工资核算标准公式

范例一工资计算的两种方法:1、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

2、每月按平均日历天数30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30,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计算为缺勤天数。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扩展资料: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计划生育费用;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范例二根据法律规定,22天工资计算公式为:当月工资=月薪÷21.75×22×(出勤天数比例)。

还有一种算法是:当月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出勤天数比例=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21.75计算方法

1.建立健全招聘、培训、薪资、社保、福利、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制度建设,2、建立、维护人事档案,办理和更新劳动合同,3、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实务的操作流程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实施,配合其他业务部门工作,4、收集相关的劳动用工等人事政策及法规,5、执行招聘工作流程,协调、办理员工招聘、入职、离职、调任、升职等手续,6、协同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业务培训,执行培训计划,联系组织外部培训以及培训效果的跟踪、反馈,7、负责员工工资结算,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等,8、帮助建立员工关系,协调员工与管理层的关系,组织员工的活动。

职位要求:1、至少一年以上人力资源工作经验,2、熟悉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实务的操作流程,熟悉国家各项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并能实际操作运用,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踏实稳重,工作细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团队协作精神,月计薪天数21.75天的法律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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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3(21.75)天在日常中的运用
每月实际工作日或者每月计薪日是否按20.83(21.75)天计算,这是很多HR在日常计算工资都遇到的问题。

由于20.83(21.75)天是按年实际工作日总额(250天)或者年计薪日总额(261天)为标准计算的每月平均实际工作日或者每月平均计薪日,因而日常计算工资时应如何运用20.83(21.75)天成为关键:
根据2010年每月各类时间统计(本统计个别数据在实际操作中有调整)情况看:
1、2010年1-12月实际工作日分别为:
1月 20天 2月 17天 3月 23天 4月 21天 5月 20天 6月 21天
7月 22天 8月 22天 9月 21天 10月 18天 11月 22天 12月 23天
2、2010年1-12月计薪日分别为:
1月 21天 2月 20天 3月 23天 4月 22天 5月 21天 6月 22天
7月 22天 8月 22天 9月 22天 10月 21天 11月 22天 12月 23天
3、2010年每季度实际工作日分别为:
一季度 60天二季度 62天三季度 65天四季度 63天
4、2010年每季度计薪日分别为:
一季度 64天二季度 65天三季度 66天四季度 66天
5、上、下半年实际工作日、计薪日分别为:
上半年实际工作日 122天
下半年实际工作日 128天
6、上、下半年计薪日分别为:
上半年计薪日 129天(含7个法定节假日)
下半年计薪日 132天(含4个法定节假日)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如果以21.75天作为计算每月日工资标准的话,将必然出现每月计薪日与21.75天不一的情况。

如员工中途入职或者离职该月工资计算下来其结果总对一方不利,因此笔者认为每月日工资的天数应按每月计薪日为标准,而21.75天可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标准。

每月平均工作日按20.83天计算同样存在上述问题。

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上,每季度(半年度)的工作时间也应按实际的工作日计算。

就工资计算而言,每月平均工作日20.83天在实际操作中没有任何借鉴、参考作用。

兰泉进言:
1、每月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总额÷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时间确认公式:
(按季度) 当季实际工作天数—当季度实际工作日
(半年度) 半年内实际工作天数—半年内实际工作日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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