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方案
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

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1. 背景介绍公务员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国家行政管理系统的中坚力量。
根据公务员招录、考核、晋升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制度,公务员工资是公务员薪酬体系的核心。
然而,长期以来,公务员工资存在着不合理性和不公平性的问题,亟需进行改革。
2. 目标和原则公务员工资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套合理、科学、透明、公正的薪酬制度,以确保公务员薪酬与其工作表现和职责相匹配。
在改革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公务员贡献和绩效,确保薪酬分配公平公正。
•级别差异原则:根据不同级别、职位的权责和工作强度,合理设置薪酬差异。
•效率优先原则:通过改革激励机制,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灵活性原则: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适应公务员的不同从业领域和特殊情况。
3. 具体改革方案3.1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为了客观、科学地评价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
该体系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指标:•工作业绩: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指标评价。
•能力素质:根据专业知识、学历背景和培训成果等指标评价。
•职业道德:根据廉政清廉、服务意识和公众形象等指标评价。
3.2 薪酬差异化设置根据不同级别、职位的权责和工作强度,合理设置薪酬差异。
具体措施如下:•基础工资:根据职位级别和工作稳定性确定,确保公务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业绩和贡献度评定,激励公务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岗位津贴:根据从事特殊工作、具有特殊技能或承担重要职责的公务员,给予相应的岗位津贴。
•职级津贴:根据职级和资历,给予相应的职级津贴,激励公务员提升职位。
3.3 考核和晋升机制的改革为了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应改革考核和晋升机制。
具体措施如下:•考核内容:除工作业绩外,应考核公务员的能力素质、职业道德等方面。
•考核方法:采用综合评价、360度评估等方法,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晋升机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晋升幅度和机会,激励公务员提升能力和贡献。
公务员晋升职级公务员职级并行工资制方案

公务员晋升职级公务员职级并行工资制方案一、前言为了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提高公务员素质,公务员职级并行工资制被越来越多的政府机关使用。
本文旨在探讨公务员职级并行工资制的实施方案,以期为实施该制度的政府机关提供参考。
二、公务员职级并行工资制概述公务员职级并行工资制是指在原有职级制度基础上,增设并行的工资制度,通过工资调整来激励公务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
与传统的职级晋升制度相比,公务员职级并行工资制具有以下优点:1. 激励公务员的积极性:公务员职级晋升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考核,而公务员职级并行工资制度则更加注重公务员的工作表现。
在这种制度下,工资调整更加及时,可以有效地激励公务员的积极性。
2. 适应职业发展:职级晋升制度注重资历,而公务员职级并行工资制则更加注重公务员的工作表现。
这种制度可以让公务员更加专注于职业发展,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3. 市场化考核:公务员职级并行工资制更加注重市场化考核,可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市场需求的变化,提高公务员的竞争力。
三、公务员职级并行工资制实施方案1. 制定公务员绩效标准体系公务员绩效标准是实施职级并行工资制的重要前提。
政府机关应该根据不同职位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工作量、工作成效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绩效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用于调整工资等级。
公务员的考核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如定量、定性、综合考核等。
2. 设立工资等级制度公务员职级并行工资制度的重点是建立一套工资等级制度。
不同的职务等级应该对应不同的工资等级,公务员的工资等级应该根据其工作表现、绩效评价等因素进行评定。
政府机关可以结合公务员个人职业发展计划,定期对公务员工资等级进行评估和更新,以激励公务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3. 加强公务员个人能力培训公务员职级并行工资制度强化了绩效考核,强调公务员的工作表现与工资水平的关联,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公务员的能力培训,提高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绩效水平。
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导读:本文是关于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希望能帮助到您!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一)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的精神和公务员法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工资管理体制,实现工资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一、改革的原则(一)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进一步理顺工资关系,合理拉开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
(二)坚持职务与级别相结合,增强级别的激励功能,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三)健全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调整工资标准,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加强工资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一)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
1.调整基本工资结构。
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
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
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
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
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
公务员的级别由现行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
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附表三),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
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2.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办法。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按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
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方案

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方案我们要明确改革的目的。
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旨在建立一种更加公平、合理、激励性的薪酬体系,使公务员的收入与职责、能力、业绩相匹配,激发公务员队伍的活力,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一、改革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
保障公务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工资水平与职务、职级、工作年限等因素挂钩,实现同工同酬。
2.激励原则。
建立激励机制,使公务员的收入与工作业绩挂钩,鼓励公务员积极进取,提高工作质量。
3.简洁原则。
简化工资结构,减少工资项目,提高工资透明度。
4.可持续原则。
改革方案要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确保工资制度改革与国家经济发展相适应。
二、改革具体措施1.建立职级工资体系。
将公务员职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每个职级设置相应的工资标准。
职级工资体系与职务工资体系并行,公务员可以根据个人能力和业绩晋升职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2.设立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根据公务员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创新能力等因素发放,鼓励公务员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
3.调整工资结构。
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等工资项目进行整合,简化工资结构,提高工资透明度。
4.完善津贴补贴制度。
合理设置津贴补贴项目,确保公务员在特殊岗位、艰苦地区工作得到合理补偿。
5.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定期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确保公务员收入与国家经济发展相适应。
6.加强工资管理。
建立公务员工资管理系统,对公务员工资进行动态监控,确保工资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三、改革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
对现行工资制度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公务员队伍的薪酬需求和工作现状,为改革提供数据支持。
2.制定方案。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基本原则、具体措施等。
3.征求意见。
将改革方案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完善改革方案。
4.审批实施。
将改革方案提交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正式实施。
5.监测评估。
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方案

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方案一、背景公务员是国家公共服务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管理中的重点力量,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为了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履职能力,也为了更好地激励和保护公务员队伍,国家对公务员职级工资制进行了改革。
二、改革目的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公务员合理、科学、透明的职级工资制度,对职级晋升和薪酬待遇进行调整,更好地激励和保护公务员队伍,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环境,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改革内容1. 职级评定为了建立合理的职级工资制,需要先对公务员职级进行评定。
评定要结合公务员的职务和职责、素质和能力、工作态度和业绩等方面综合考虑,以真实、客观、公正的标准评定公务员的职级。
职级评定将分为初步评定和终审评定两个环节,初步评定由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终审评定由上级审批机关进行,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 职级晋升职级晋升将分为正常晋升和特殊晋升两种。
正常晋升是指按照评定标准和程序,公务员在职务、素质、能力等方面符合相应条件,可以晋升到更高职级。
特殊晋升是指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奖励和鼓励公务员在特殊工作岗位上做出的杰出贡献,可以给予职级一定的特殊晋升。
3. 职级工资职级工资将根据职级评定结果和职级晋升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标准确定。
职级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津贴两部分组成。
其中基本工资是按照职级和岗位等级关系确定的,津贴包括工作性津贴、岗位津贴、地区津贴等。
四、实施步骤改革的实施步骤分为设立改革专项工作组、制定改革方案、推行改革试点、全面实施改革四个步骤。
其中,设立改革专项工作组是为了组织和指导改革实施、制定改革方案。
制定改革方案是为了明确改革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和具体实施措施。
推行改革试点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实施,总结经验、发现问题。
全面实施改革是为了全面推开改革,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环境。
五、评估效果评估改革的效果将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对公务员队伍的激励效果的评估;二是对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履职能力的评估;三是对公务员队伍的绩效的评估。
《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实施办法》(2006)

2006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实施办法国务院2006年7月1日颁布实施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5年12月3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一)、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列入上述范围的单位,除工勤人员外的公务员。
(一)、套改办法1、职务工资。
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2、级别工资。
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
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任职年限,按正式任命的开始时间计算。
套改年限,按工龄、学历,减去扣除的年限确定。
截止时间2005年12月31日。
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级别再高定一档,级别工资可就近就高套入相应档次;如高于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确定的级别对应的工资档次。
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套改工资后,根据清理地区、部门和单位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将清理出的津贴补贴纳入新工资标准200元。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下月起按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其中,级别和级别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从2006年1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连续)五年称职级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级,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007年江苏省税务局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2007年江苏省税务局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江苏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是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充分发挥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又好又快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细致做好实施工作。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精神上来。
要切实解决好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一、改革的实施范围(一)实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范围。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二)列入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人员范围。
上述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因受处分(处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不列入工改范围。
立案(或停职)审查人员在审查期间暂不列入,待审查结案后再确定是否参加工资制度改革。
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一)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调整基本工资结构。
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
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
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1)。
《公务员 工资改革方案》

《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第一篇: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202x-09-14校长知道么收藏,稍后阅读已收藏一、基本工资: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周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
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
三年一调。
四、补助工资: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不到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
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別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別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更多精彩加我。
startwanzi 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五、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六、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
三年一调。
第二篇: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务员工资改革标准出台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务员工资改革标准出台江苏省的公务员收入正经历一场规范化调整。
这项被俗称为“阳光工资”的改革,将使公务员收入中的各类津贴、补贴在清理、合并、规范后,由原来的“暗补”变为“明补”,因为地区和部门差异造成的公务员收入差距将逐渐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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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方案
(一)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调整根本工资结构。
公务员根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根底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根底工资和
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
主要表达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
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
工资标准。
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
主要表达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
公务员的级别由现行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
每一职务层次对应假
设干个级别,每一级别设假设干个工资档次。
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
的级别工资标准。
2、调整根本工资正常晋升方法。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按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
公务
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一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向晋升一个级别,一般每两年可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向晋升一
个工资档次。
公务员的级别到达所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最高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二)套改工资的方法
1、职务工资。
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2、级别工资。
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
3、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任命的职务,以某某年6月30目的职务为准。
某某年7月1日后变动了职务的
人员,按6月30日的职务套改后,再按职务变动规定确定工资。
由领导职务改任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由任免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其应执行的职务工资标准。
4、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职务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某某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例如,1996年任职的人员,如实际任职时间没有间断,截至某某年的任职年限为某某年)。
公务员在同一职务层次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现任职务低于原任职务的,其原任同级职务和较高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
5、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
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
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某某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
度改革,例如,1996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如实际工作时间没有间断,截至某某年的工作年限为某某年)。
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成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
在校学习
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
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
定的学制计算。
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女职工产假及哺乳假期间,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的年限不予扣除(下同)。
6、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某某年6月30日。
7、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在此根底上高套一个
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人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
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人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
限与原任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
8、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
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
按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某某年6月30日前已转正定级的公务员,如
所任职务低于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所对应的职务层次,可按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所对应的职
务层次套改确定工资;转正定级后可执行副科及以上职务层次工资待遇的人员,按任职年限5年以下进行套改(仅用于确定工资待遇,
不作为确定职务的依据)。
(三)正常晋升工资的方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
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
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
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
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某某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
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
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时,如晋升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如晋
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按套改方法重新确定级别后,自某某年1月1日至某某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到达级别工资套改表规
定年限的,可从到达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以下简称为“滚
动升级〞)。
滚动升级执行时间,按套改年限或任职年限确定。
其中,职务未发生变动的,须按现任职务到达上一级别规定年限或按
原任低一职务到达套改确定级别规定年限;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须按原任职务到达晋升后级别的规定年限。
按有关规定高定
级别的人员,先按高定前的级别执行上述方法,在此根底上再予以高定,但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
按上述方法晋升级别后,
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及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后受处分(处分)按规定须低定级别的人员,先按低定前的级别执行上述方法,在此根底上再予以低定。
此次工资制度改革后年度考核被评为“根本称职〞、“不称职〞或因受处分不评定等次的公务员,其确定“滚动升级〞的规定年限须扣除被评为“根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不计考核等次的年限。
对考核不称职而降低一个职务层次或受撤职处分的人员,按新职务确定能否“滚动升级〞。
公务员的级别到达所任职务最高级别后,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不再晋升级别,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向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3、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从某某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4、其他。
公务员晋升级别相应增加级别工资时,如增资额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级别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
晋升两个以上级别时,逐级计算增资额是否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
公务员晋升级别和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在同一时间的,先晋升级别,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四)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分别为: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845元。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
2、试用期满后工资。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和级别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职务工资分别执行以下职务对应的标准:初中、高中和中专毕业生按办事员;大学专科、大学本科、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合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科员;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副主任科员;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员。
级别和级别工资分别定为:初中毕业生二十七级1档;高中、中专毕业生二十七级2档;大学专科毕业生二十六级2档;大学本科毕业生二十五级2档;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五级3档;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四级3档;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二级1档。
其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