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有效低价评审办法
合理低价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我市在新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的项目应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
这种方法的推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于规范投标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防范恶性竞争,促进施工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无疑将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是,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一些投标单位为了在竞争中生存,不惜余力压低报价甚至将报价降到与企业自身实力不相符的水平,以便取得低价中标,这种不合理的低价中标,会给建筑市场带来很大冲击。
那么,如何区分合理低价与不合理低价,防范建筑市场的恶意竞争呢?这就需要正确认识合理低价中标法,规范合理低价中标法的操作程序。
一、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含义合理低价中标法实质上是在保证不低于成本价的基础上的低价中标。
这种方法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具有因果关系的。
在工程量清单推广的今天,判断投标报价的合理性不仅在于要将其投标报价的总价公开,而且更重要的是将总价内各个子项的分项报价也公开,并进行合理性分析。
这样,既能够保证工程造价的有效降低,也能够确保建筑工程的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对于不低于成本价,现阶段可理解为:首先,企业投标时的自主报价可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价,即通过概预算定额编算出的标底价格。
其次,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应低于个别成本价,即不可以低于企业定额确定的价格。
可见,合理低价要求企业在投标竞标时的低价不是盲目的压价。
这种合理的、不低于成本的低价只能以企业定额为依据才能真正具体反映出来。
因为概预算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而企业定额反映的是企业自身水平。
社会平均成本价与企业个别成本价的差额是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结果。
显然,企业定额不仅是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关键,而且也是实行合理低价中标,使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定额成本价的关键。
同时,企业只有依据企业定额和自身的特点、优势及发展要求,才能在工程量清单投标过程中作出合理的、具有竞争性的投标方案。
综合评分法与合理低价评标法优劣比较

综合评分法与合理低价评标法优劣比较自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建筑市场实施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后,操作机制趋于成熟、规范,基本杜绝了以往无形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促进了建筑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
对于业主来讲,扩大了竞争范围,打破地区和部门保护主义,可在更大范围内选择施工队伍和建筑产品,可选到质优价廉的建筑新产品和技术水平高、建筑费用低的施工队伍。
各个地方在工作实践中根据自己的情况和特点,摸索出了多种不同的招投标办法,其中综合评分法与合理低价评标法是最常采用的两种方法,现将其具体做法和优缺点比较如下。
一、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招投标中最常用的办法。
综合评分法的关键分值—经济标通常是围绕标底进行的,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造成标底失真,进而影响施工队伍的选择和中标价的确定,采用“A + B”招标法可确保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和成功,在实际操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点:“围标”现象及防止办法“A + B”招标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评标标底是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 与业主招标审定的标底(B) 的平均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参加投标的某企业的项目经理同时又挂靠其他几个施工企业以不同的单位参加投标,只要他的几个投标报价比较接近,而又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内,那么就能控制“A”值,使得“A+B”的平均值向他的投标报价靠拢,达到中标的目的。
这就是俗称的“围标”。
因为这种手段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因此,只有对入围投标施工企业进行严格审查,严防各投标企业之间相互串通“围标”,才能保证“A + B”招标的公平、公正。
适当控制投标企业数量,确保投标工作顺利进行组织招标时,不但要注意工程队的级别,还要控制工程队的入围数量,不能有多少队伍报名就让多少队伍参加投标。
同时入围的单位水平参差不齐,资质等级混杂。
相互竞争,本身就失去了许多可比性,很难体现甲方所制定的标底或评分细则的具体要求。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备注:1.招标公告没有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评审时如果采用合格制,不得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果采用有限数量制,可以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招标公告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评审时必须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考核期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条,类似工程同招标公告。
3.资格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时,评审标准中“企业信誉”的“获奖情况”一栏,招标人可以参考企业信誉一览表内容(不应少于三类)自行确定评审项目类别及评分标准,也可完全自行设定评审类别及评分标准。
招标人自行设定评审类级及评分标准的,必须在此明确奖项有效期为:。
4.人员资格岗位、职称、业绩、奖项等评分须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正文部分第一条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2.2条款进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投标人最终得分(该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企业诚信行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企业用于该工程投标的资质高的优先;企业用于该工程投标的资质也同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第二条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有资格参加资格评审。
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2.2.1 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诚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三条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抽系数类合理低价评标法

评标办法1 评标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南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省政府90号令)、《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豫政{2009}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1.2本项目的拦标价。
1.3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
1.4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文件。
2 评标原则评标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严格保密的原则进行。
3 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全部由有关经济专家、技术专家共5人组成。
评标专家在开标前24小时内从符合相关规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 评标纪律4.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由招标人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对外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4.2如果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
5 评标程序:5.1 评标程序:共分4个步骤:①资格审查;②初步评审;③详细评审;④投标报价评审。
5.2资格审查(以原件为准):5.2.1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符合前附表资质要求);5.2.2企业近三年(2013、2014、2015)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5.2.3投标企业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5.2.4项目经理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5.2.5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劳动合同;5.2.6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书。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招投标活动中,评标办法是决定中标结果的关键因素之一。
其中,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作为一种常见的评标方法,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应用场景。
一、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概念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顾名思义,是将技术评分和价格因素相结合来确定中标人的一种评标办法。
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并打分,然后在技术得分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投标价格最低的作为中标人。
这种评标办法的核心在于,既重视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优劣程度,又充分考虑价格的竞争因素,以达到在保证一定技术质量的前提下,实现采购成本的最优控制。
二、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操作流程1、初步评审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资格符合性等方面。
不符合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淘汰。
2、技术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
评审内容通常包括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可靠性,以及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等。
评标委员会根据事先确定的技术评审标准和权重,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3、确定技术合格投标人根据技术评审的得分结果,确定技术得分达到预先设定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
只有技术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价格评审环节。
4、价格评审对技术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比较。
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将被列为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5、最终确定中标人综合考虑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的结果,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三、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优点1、兼顾技术与价格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能够在保障项目技术要求得到满足的同时,充分发挥价格竞争的优势,有利于采购方获得性价比最优的解决方案。
2、促进公平竞争这种评标办法使得技术实力较强且价格具有竞争力的投标人更有机会中标,减少了人为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影响,提高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节约采购成本通过价格竞争,能够促使投标人在保证技术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投标价格,从而为采购方节约资金。
4、提高采购效率相对简单明了的评审流程和标准,有助于缩短评标时间,提高采购效率。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以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以企业信用得分高的优先;(企业信用得分按照企业2018年、2017年、2016年的信用等级年度信用得分加权计算合计为准)(3)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d.按规定提供的单位营业执照、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章程、财务审计报告(需含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须粘贴防伪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网页截图或验资报告或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拟投入人员的证件、业绩证明、劳务合同、社保证明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打印件(正本),证件齐全、清晰可辨、完整、有效且资料内容合理,各项表格、证件资料数据前后一致。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建筑工程合理低价评标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评标合理低价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适用于资格后审,评标程序为: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初步审查、技术性评审、商务性评审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建造师“三类人员”B类证书。
建造师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并承诺参与施工全过程,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予更换。
(二)企业建造师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的工程情况及有关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四)提供管理工程主要人员情况以及资格证书,主要人员指质检员、技术员、材料员、预算员、安全员。
(六)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书。
(七)外地企业应当提供“进豫备案证”。
以上各类证书均需提供原件。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
二、初步审查(一)无效标的判定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进一步评审。
1.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
3.投标人填写的投标函或投标函附录中的实质性内容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单位的商务标报价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控制价的。
5.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6.招标人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电子文档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商务标中的报价书中没有造价工程师执业章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实施细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实施细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招标过程中,为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合理的价格竞争,招标方要设定一个最低投标价,只有投标价低于最低投标价的投标方才可以进入评审阶段,并有机会中标。
为了确保该法的有效实施,下面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具体实施细则。
一、制定最低投标价的依据1.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确定项目的预算范围,并结合市场调研和行业经验,确定一个合理的最低投标价。
2.市场行情和竞争情况:对市场行情和竞争情况进行研究和调研,了解当前行业的投标价格水平,结合招标方实际情况,确定最低投标价。
3.盈利能力和成本控制:考虑项目的盈利能力和成本控制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一个合理的最低投标价。
二、制定最低投标价的流程1.招标公告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招标方需要确定一个最低投标价,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方的投标价必须低于最低投标价。
2.投标文件接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招标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出投标价低于最低投标价的投标方。
3.评审过程: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方进行评审,包括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评审过程中要综合考虑投标方的资质、经验、财务状况等因素。
4.中标结果公示:评审完成后,招标方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方,并将中标结果公示,同时通知中标方参与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
三、注意事项和解决方案1.合理确定最低投标价:最低投标价应该是合理的,既要鼓励投标方进行合理竞争,又要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合约价值。
2.防范恶意低价投标:为防止恶意低价投标,招标方可以设立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估等措施,引导投标方进行真实、有竞争力的投标。
3.评审过程公正公平:评审过程中,应该保证公正、公平,依法依规进行,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和程序,避免人为干预和不正当行为。
4.引导合理竞争:招标方可以通过提供技术交流会、答疑环节等方式,引导投标方进行合理竞争,提高项目的质量和综合竞争力。
最低价中标法的投标技巧
最低价中标法的投标技巧随着建筑业行业的发展与规范,建筑行业管理体制越来越完善,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引进市场机制,工程招投标开始进入中国建筑行业。
通过参照国际上通用的最低价评标法的基本原则并结合我国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评标法。
对于承包商来说,施工招投标阶段的项目成本控制是整个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的重要阶段,一个好工程报价对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最低价中标法要求承包商在自己所能承受的最低价格的基础上来作出报价,尤其要注重投标报价的技巧。
本文从施工单位的角度出发,通过风险分析,成本分析两方面来论述最低价评标发的投标报价技巧,从而规避成本控制上的投标报价风险。
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实施,标志工程招标迈入了法治队伍。
现在,全国各地先后建立起有形建筑市场,将政府投资的工程招投标活动都纳入其中进行集中管理,统一招投标程序和手续,明确招标方式,审定每项工程的评定标方法。
但各地采用的评标办法不同,主要有评审法、抽签法、合理低价法、标底接近法、二次报价法、报价后再议标法、议标法、直接发包法、最低价中标法等。
针对上述种种评标办法,对编标的技巧和要求也各不相同,本文着重讲述最低价中标法的投标策略。
一、最低价中标法的优点及局限性最低价中标法具有明显的优点:一是节省投资效果十分显著,激烈的竞争引起产品价格的降价;二是防腐倡廉效果好,没有暗箱操作,是一种真正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的招标方法;三是操作简便,商务标书中谁报价低谁中标,简便的招标过程节约了招标过程中各环节发生的交易成本;四是加大对施工企业的促进作用,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只能依靠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提高企业信誉。
最低价中标法也有它的局限性。
主要为:一是对投标者资格审查要求严格,确保参加投标者能和完成工程;二是招标前期工作要求质量高,无论勘察还是设计都要提高深度和精度,特别是招标文件的编写要十分细致周到,工程规模越大技术越复杂招标书要求越精确细致;三是投标人要有独立的私人估价信息,可以按照它们自己的内部工程造价标准进行报价;四是要求提供工程担保措施,投标要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签合同要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
招投标中的价格评审标准
招投标中的价格评审标准在招投标中,价格评审标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环节。
价格评审标准的合理设定既可以确保公平竞争,又可以保护招标人的利益,同时也是评估投标方能否胜任合同的重要指标之一。
本文将探讨招投标中的价格评审标准,并提供一些建议。
一、价格评审标准的重要性在招投标过程中,价格评审标准是评估投标方报价是否合理、符合市场行情的关键指标之一。
价格评审标准的公正、合理可以确保招标人得到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减少潜在的成本风险。
同时,价格评审标准也是鼓励供应商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激励措施,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二、价格评审标准的制定1. 综合性考虑:价格评审标准应该综合考虑投标方的报价、技术方案、绩效记录等因素,以确保标书评审的全面性。
2. 合理性和透明性:价格评审标准的制定应当符合市场行情,并具备合理性和透明性。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价格评审标准的制定方法和依据。
3. 区分度和权重分配:价格评审标准应该具备区分度,能够区分各个投标方的价格优劣,并合理分配相应的权重,以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可靠。
三、价格评审标准的参考方法1. 市场行情调研:招标人可以通过市场调研来了解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作为参考依据。
2. 成本核算方法:可以采用成本核算方法对投标方的报价进行评估,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利润等指标。
3. 历史数据参考:可以参考以往类似项目或合同的价格水平,作为价格评审的参考依据。
4. 多家比较法:可以通过将不同投标方的价格进行对比,评估各个投标方的价格是否合理。
四、价格评审标准应注意的问题1. 避免低价破坏市场竞争:价格评审标准应该避免过分追求低价,以免引发恶性竞争。
2. 保护招标人利益:评审标准应确保招标人能够得到合理的价格,同时避免虚报价格和恶意报价的出现。
3. 公平和透明公正:价格评审过程应该公平、透明、公正,确保每个投标方都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综上所述,招投标中的价格评审标准在保护招标人利益、促进市场竞争以及确保合同履约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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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有效低价评审办法————————————————————————————————作者:————————————————————————————————日期:合肥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行为,保证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
有效最低价中标是指中标人的投标应当同时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和商务标、技术标的评审要求,且投标价格应为最低。
第三条建设工程类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具体包括四类评审办法,分别为规范性评审法,总价中位值法,清单详细评审法,三阶段评审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合肥市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和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第二章评审办法分类及定义第五条规范性评审法(以下简称A类):开标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不高于控制价)依次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规范性评审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
如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第六条总价中位值法(以下简称B类):开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商务标有效值确定。
对低于有效值的投标报价商务标无效,对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有效值的投标单位,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标审、技术标符合性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
如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第七条清单详细评审法(以下简称C类):开标后,首先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确定商务标各评审要素的平均单价,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不高于控制价)依次进行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标详细评审和技术标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
如投标人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第八条三阶段评审法(以下简称D类):开标后,首先对所有投标人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其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标综合评分,对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按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入围单位,最后对入围单位的商务标根据项目情况分别选用规范性评审、总价中位值、清单详细评审之一办法,进行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标详细评审,如投标人商务标评审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第三章适用范围第九条有效最低价A类适用对象:1、土石方类项目;2、邀请招标类项目;3、500万元以下的市政、公路、水利工程、绿化、安装、供水、供电、电力排管、装饰装修等项目。
第十条有效最低价B类适用对象:1、房建、幕墙、土地整理等项目;2、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路、水利工程、绿化、安装、供水、供电、电力排管、装饰装修等项目。
第十一条:有效最低价C类适用对象: 工期超过1年、概算1亿元及以上,且经批准采用招标图招标或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计价方式的项目。
第十二条有效最低价D类适用对象:轨道交通、大型桥梁、场展馆等大型复杂项目。
第四章评审内容第十三条资格评审资格评审采用符合性评审方法,唱标后从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开始评审,通过评审的进入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如未通过评审,再对次低报价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依次进行。
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保证金和其它要求等。
均评审合格的,即评判投标人资格评审通过。
第十四条商务标有效值确定商务标有效值确定主要应用于有效最低价B类评审办法中,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参与计算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总价,运用平均值、中位值等办法,具体测算所有投标人的平均合理价,乘以确定的下浮系数,得出有效值,作为招标人认可的有效最低价,对低于有效值的商务报价均判为无效的一种方式。
根据有效值的具体计算方法,又可分为部分投标单位参加计算总价中位值法(简称B1)、全部投标单位参加计算总价中位值法(简称B2)、抽签确定投标单位参加计算总价中位值法(简称B3)、修正计算总价中位值法(简称B4)以及抽签修正总价中位值法(简称B5),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抽取系数C值、确定评审范围:开标唱标前,由监督员从五个系数中随机抽取一个系数C值(系数从0.95至0.995不等,具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
(二)确定参与计算单位:唱标结束后,进入评审环节,评审委员会根据B1-B5评审办法不同,分别确定相应单位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保证金、投标总价是否存在明显失误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参与初步审查的单位按下述方法确定:B1类: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对投标单位进行初步审查,直至通过审查的单位家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B2、B4类:全部投标单位均参与初步审查;B3、B5类:抽签确定各投标单位签号,按签号由低到高依次对投标单位进行初步审查,直至通过审查的单位家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三)计算有效值1、B1、B2、B3类(1)平均数计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对控制价的降幅指标将进入计算范围的投标报价按投标降幅大小分别划分成A、B系列,A系列数据不参与平均数计算。
对于B系列的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分别按10%比例取整(四舍五入)去除高价区域、低价区域部分报价后,取剩余投标单位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数,B系列不足7家的取B系列全部投标单位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数。
(2)划分组距:以高于平均数乘以招标文件规定上浮比例的进入评审范围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以低于平均数乘以招标文件规定下浮比例的进入评审范围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其他进入评审范围的投标人报价各自成为一组;(3)计算中位数:对各组内的数据分别计算算术平均值,将各组得出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组的组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位于总组数最中间位置的组值为中位数(如总组数为偶数,则取最中间两个组值的平均值作为中位数)。
(4)以控制价下浮招标文件规定比例后得出的值作为参考价,取参考价与中位数二者的低值作为基准价;(5)基准价与开标时抽取的C值相乘,得出最终的有效值;(6)投标报价低于有效值的作无效标判定。
2、B4、B5类采用修正计算总价中位值或修正抽签总价中位值的,在前述B1、B2、B3计算出平均数和中位数的基础上,比对平均数、中位数与控制价的降幅,如二者降幅差超过规定数值,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相应高价区域或低价区域投标单位报价进行修正,并按修正后的报价数据重新计算二者降幅差,直至降幅差满足规定后,计算其修正数据的有效值作为最终有效值。
第十五条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标初步评审是对投标人的商务标报价是否存在错误,有无按照计价规范进行报价。
主要对投标总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预留金、暂定价、税金、规费等不可竞争费、报价规范性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判。
具体内容包括清标、修正评审和规范性评审等,均评审合格的,即评判投标人商务标初步评审通过。
(一)清标清标是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
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的偏差和错误,为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
清标工作使用计算机评标系统辅助评标委员会完成。
清标的内容和步骤: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等方面存在的偏差。
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
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依据。
(二)修正评审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审核并确认清标结果,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清单计价规范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三)商务标报价规范性评审对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人工费(含工日数量及工日单价)、机械费以及规费等进行规范性评审,对明显相互冲突、自相矛盾或不合理的,未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计价的,经评审委员会做重点评审后,可作为无效投标。
(如: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低于主材价格等情况,做重点评审后可作为无效投标)第十六条商务标详细评审商务标详细评审是对投标单位商务标报价具体组成进行详细分析,判断有无存在恶意不平衡报价、子目报价降幅相对投标人总体降幅情况是否有过大偏离,对存在恶意不平衡报价、偏离超过规定值的,商务标判定无效。
具体内容包括平均单价确定、需评审材料评审、清单综合单价评审、总措施费评审、总人工费评审以及恶意不平衡报价评审等。
(一)平均单价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报价全部进入平均单价计算范围。
平均单价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人分项投标报价进行筛选,去除不合理数据后,取剩余报价的中位值作为商务标详细评审各评审要素(包括需评审材料、清单综合单价、总措施费、总人工费等)的平均单价,以此作为对具体投标人报价进行对比的依据。
平均单价的计算包括数据筛选和数据计算两方面,具体如下:1、数据筛选(1)数据筛选的原则为去除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报价中不合理的数据,对投标人报价中出现较多明显不合理的数据,其报价的规范性明显存在异常的,直接判定为无效标,整个报价不参与平均单价计算。
对投标人报价中个别数据出现不合理的,整体报价仍具有规范性的,则仅对个别数据进行筛除。
(2)清标清标是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
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异议或者显著错误,为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
清标工作使用计算机评标系统辅助评标委员会完成。
清标的内容和步骤: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等方面存在的偏差。
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
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依据。
(3)修正评审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审核并确认清标结果,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清单计价规范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规范性进行判定,判定分为无效标和仅不计入平均值两种。
对于清单计价文件无法读取、计算偏差超过3%等明显影响平均值计算的,直接判定为无效标,且不计入平均值。
而对于部分子目报价高于控制价相应单价的,除不计入平均值外,依据影响程度大小,由评委会另行作出决定是否直接判定为无效标。
2、数据计算经上述筛选后,剩余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作为平均单价的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