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一、背景与目的为了保证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招投标活动依法有效进行,同时确保竞标人能够在招标过程中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现制定本《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形式的招投标活动,但不适用于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
三、评审标准1. 最终中标者将根据有效最低价被选定。
有效最低价的定义是: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技术指标和规范要求,所附加的价格。
2. 如果投标文件中不包含所有所需资料,则应视为不合格,被淘汰。
3. 如果竞标人的价格超过有效最低价,则该投标无效。
4. 如果两个或以上的竞标人都提交了有效最低价的投标文件,则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最终的确定。
5. 如果竞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所附加的价格迟交,并且其迟交未被招标人允许,则该投标应视为被淘汰。
四、评标方法1. 具体评标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2. 评审小组应选定至少三名评审委员。
其中,至少一名委员须是技术专家,至少一名委员须是财务专家,至少一名委员须是法律专家。
3. 评标前和评标期间,评审委员不得接受竞标人或其他人员的任何礼品或款项。
4. 成功的招标人必须完全遵守所签署的合同。
如果招标人未能履行其合同条款,则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评标顺序1. 投标人的投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进行评审。
2. 如果多个投标人的投标被认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将根据投标人的价格进行排名。
3. 如果竞标人的价格相同,则应根据其他标准,例如质量、速度或技术方面等其他因素来决定胜负。
4. 投标人的获奖顺序应最终体现在评审委员的评估报告中。
六、申诉方式1. 申请人必须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前提出申诉。
2. 所有的申诉都应以书面方式提交,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处理。
3. 招标人应在接到申诉后立即调查。
4. 如果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诉,则其申诉将被视为无效。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合肥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行为,保证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
有效最低价中标是指中标人的投标应当同时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和商务标、技术标的评审要求,且投标价格应为最低。
第三条建设工程类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具体包括四类评审办法,分别为规范性评审法,总价中位值法,清单详细评审法,三阶段评审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合肥市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和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第二章评审办法分类及定义第五条规范性评审法(以下简称A类):开标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不高于控制价)依次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规范性评审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
如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第六条总价中位值法(以下简称B类):开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商务标有效值确定。
对低于有效值的投标报价商务标无效,对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有效值的投标单位,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标审、技术标符合性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
如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第七条清单详细评审法(以下简称C类):开标后,首先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确定商务标各评审要素的平均单价,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不高于控制价)依次进行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标详细评审和技术标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
如投标人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概述招投标有一项重要评审标准是有效最低价,简称EVL。
它是指标书中标的价格经评审机构审核认为具有合理性、有效性和可实现性的最低报价。
EVL不仅关系到中标企业的利益,还涉及到招投标机构的公信力和形象。
因此,如何制定科学严谨的EVL评审办法,对于保障公共工程招投标的公正、公平、公开具有重要意义。
EVL评审的原则EVL评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经济实用性原则。
评审应该保证目标项目的质量、安全、提高效益和节约成本的要求。
- 可行性原则。
评审时需要考虑标的的可行性,注意避免无法实现的承诺。
- 程序公正原则。
评审过程应公开透明、公正公平,避免偏袒任何一方。
- 风险预防原则。
评审应识别风险,分析其潜在影响,确保标的具有持续稳定发展的能力。
EVL评审指标EVL评审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指标。
常用的有以下几个: - 质量标准与标的价格的比较。
质量达标而价格最低的标的为最有价值的投标。
- 技术先进性与标的价格的比较。
技术先进而价格最低的标的为最有价值的投标。
- 物料成本与标的价格的比较。
物料成本低而价格最低的标的为最有价值的投标。
- 竞争力与标的价格的比较。
对于具有国际竞争水平的项目,投标价格与国内外同类项目相比较后,价格最低的标的为最有价值的投标。
EVL评审过程EVL评审过程需要严格按照标书要求操作,具体步骤包括:1.制定评审程序。
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审细则,并明确评审人员、考核档次。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阶段主要检查投标人的资质、经验、信誉、执行能力。
3.开标环节。
开标后应该首先对资格入门进行合格判断,对未达标入门及指标记零的投标做相应的处理。
4.评审环节。
将根据预先确定的计算公式或标准将竞标报价进行计算、分类分析。
评审过程应该严谨、公正、公平、公开,并要进行记录、备份。
5.发放中标通知书。
初步确定最优标的后,应及时通知投标人,签订中标合同。
结论EVL评审是招投标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遵循评审原则和科学合理的评审指标,严密的评审流程,将有助于评审机构选出满足要求的最有价值中标方案,不仅保护了招投标机构的公信力和形象,而且也进一步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1. 评审目的1.1 这个章节描述了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的目的。
招标主体为了获取最优质、符合需求且具有合理价格的投标,采用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来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过程。
2. 定义和缩写词解释2.1 这个章节了在本文档中使用的定义和缩写词的解释,以确保所有读者对术语的理解一致。
3. 评审范围和标准3.1 这个章节详细描述了招标主体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范围和标准。
标准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价格合理性等方面的考虑。
4. 相关文件4.1 这个章节列出了与本文档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这些文件提供了详细的指导,以便投标人准确理解并按照要求进行投标。
5. 评标程序5.1 这个章节描述了招标主体进行评标的步骤和程序。
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方法的选择、评标准则的制定等方面的内容。
6. 投标文件的评审6.1 这个章节详细说明了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步骤和标准。
每个评标标准都会进行详细的解释,并提供评分细则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7. 价格评审7.1 这个章节讨论了在有效最低价评审中价格评审的方法。
包括价格调整、比较分析以及与市场价格的对比等方面的内容。
8. 结果公示和投诉处理8.1 这个章节规定了评审结果的公示方式和相关程序,以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也提供了投诉处理的途径和程序,以便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并进行申诉。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模板- 附件2:投标文件要求- 附件3:评标标准及分值细则法律名词及注释:- 法律名词1:注释- 法律名词2:注释- ...。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合肥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行为,保证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
有效最低价中标是指中标人的投标应当同时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和商务标、技术标的评审要求,且投标价格应为最低。
第三条建设工程类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具体包括四类评审办法,分别为规范性评审法,总价中位值法,清单详细评审法,三阶段评审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合肥市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和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第二章评审办法分类及定义第五条规范性评审法(以下简称A类):开标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不高于控制价)依次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规范性评审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
如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第六条总价中位值法(以下简称B类):开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商务标有效值确定。
对低于有效值的投标报价商务标无效,对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有效值的投标单位,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标审、技术标符合性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
如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第七条清单详细评审法(以下简称C类):开标后,首先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确定商务标各评审要素的平均单价,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不高于控制价)依次进行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标详细评审和技术标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
如投标人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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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一、背景介绍招投标是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招投标过程中,如何确定有效的最低价评审办法是一个关键问题,对于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审办法的重要性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是在评审过程中对于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的一项规定。
通过有效的最低价评审办法,可以确保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有机会参与竞争,并最终确定合适的中标人。
同时,评审办法还可以有效避免过低的报价,保障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
三、评审办法的制定原则制定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评审办法应当公开透明,使得所有的投标人都了解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并可以公正参与竞争。
2. 公平竞争原则:评审过程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所有投标人有平等的机会。
3. 依法依规原则:评审办法应当合法合规,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4. 风险控制原则:评审办法需要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评估潜在的风险,并有效控制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四、评审办法的具体内容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的具体内容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评审要点:1. 价格比较: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对比不同投标人之间的价格差异,并评估价格的合理性。
2. 资质条件:评估投标人的资质是否满足项目需求,包括注册资金、项目经验、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3. 项目方案:评审投标人提交的项目方案,包括技术方案、实施计划、质量保证等内容,评估其可行性和可靠性。
4. 費用分配:评估投标人在报价中的费用分配情况,包括工程材料、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等方面的合理性。
五、评审办法的执行流程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的执行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 公开宣布:在招标公告中公开宣布评审办法的具体要求,包括评审标准和方法。
2. 提交资料:投标人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的资料,包括报价文件、项目方案等。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总则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确保最低价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第二条定义1. 招投标:指招标人向供应商发布采购需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书的过程。
2. 有效最低价:指在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前提下,价格最低的投标。
第二章有效最低价评审原则第三条公平公正原则有效最低价评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所有投标人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
第四条透明原则招标人应当将有效最低价评审过程公开透明,接受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五条权威性原则有效最低价评审应当由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三章有效最低价评审程序第六条投标文件的开封和登记1. 招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封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登记。
2. 登记信息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等。
第七条投标文件的评审1.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评审工作。
第八条最低价的确定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比较、分析、评估。
2. 最低价是在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前提下,价格最低的投标。
第九条评审结果的公告1. 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评审结果,并发送评审通知书给所有投标人。
2. 评审结果应当公示并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和申诉。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本办法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并且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十一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招投标过程中有效最低价评审的相关规定和办法。
有效最低价评审是招投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目的是确保项目招标中选取的供应商能够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确保合理的价格水平。
2. 评审标准-2.1 评审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和项目需求制定评审标准,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透明。
2.2 有效最低价评审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供应商的信誉和经验,在过去的项目中是否按时交付、质量是否合格等;供应商的技术能力和投入,包括设备、技术人员等;供应商的价格报价,是否合理、透明;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维修、保养等。
2.3 在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权重,对供应商进行评分。
3. 评审程序-3.1 有效最低价评审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时间内进行,评审委员会应按时召开会议,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评审。
3.2 评审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评审委员会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确保供应商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评审委员会对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能力和经验进行评估,确定其能否满足项目的需求;评审委员会对每个供应商的价格报价进行评估,确定其是否合理、透明;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权重,评审委员会对每个供应商进行评分;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权重,确定中标供应商。
4. 评审结果-4.1 评审结果应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并发布在招标公告上,以确保所有供应商都能及时了解评审结果。
4.2 如有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应提出书面申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 后续工作-5.1 中标供应商应与招标人签订供应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5.2 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共同监督履行合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5.3 评审委员会应将评审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并保存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备查阅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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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行为,保证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
有效最低价中标是指中标人的投标应当同时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和商务标、技术标的评审要求,且投标价格应为最低。
第三条建设工程类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具体包括四类评审办法,分别为规范性评审法,总价中位值法,清单详细评审法,三阶段评审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合肥市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和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第二章评审办法分类及定义第五条规范性评审法(以下简称A类):开标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不高于控制价)依次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规范性评审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
如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第六条总价中位值法(以下简称B类):开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商务标有效值确定。
对低于有效值的投标报价商务标无效,对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有效值的投标单位,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标审、技术标符合性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
如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第七条清单详细评审法(以下简称C类):开标后,首先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确定商务标各评审要素的平均单价,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不高于控制价)依次进行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标详细评审和技术标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
如投标人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第八条三阶段评审法(以下简称D类):开标后,首先对所有投标人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其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标综合评分,对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按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入围单位,最后对入围单位的商务标根据项目情况分别选用规范性评审、总价中位值、清单详细评审之一办法,进行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标详细评审,如投标人商务标评审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第三章适用范围第九条有效最低价A类适用对象:1、土石方类项目;2、邀请招标类项目;3、500万元以下的市政、公路、水利工程、绿化、安装、供水、供电、电力排管、装饰装修等项目。
第十条有效最低价B类适用对象:1、房建、幕墙、土地整理等项目;2、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路、水利工程、绿化、安装、供水、供电、电力排管、装饰装修等项目。
第十一条:有效最低价C类适用对象: 工期超过1年、概算1亿元及以上,且经批准采用招标图招标或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计价方式的项目。
第十二条有效最低价D类适用对象:轨道交通、大型桥梁、场展馆等大型复杂项目。
第四章评审内容第十三条资格评审资格评审采用符合性评审方法,唱标后从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开始评审,通过评审的进入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如未通过评审,再对次低报价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依次进行。
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保证金和其它要求等。
均评审合格的,即评判投标人资格评审通过。
第十四条商务标有效值确定商务标有效值确定主要应用于有效最低价B类评审办法中,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参与计算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总价,运用平均值、中位值等办法,具体测算所有投标人的平均合理价,乘以确定的下浮系数,得出有效值,作为招标人认可的有效最低价,对低于有效值的商务报价均判为无效的一种方式。
根据有效值的具体计算方法,又可分为部分投标单位参加计算总价中位值法(简称B1)、全部投标单位参加计算总价中位值法(简称B2)、抽签确定投标单位参加计算总价中位值法(简称B3)、修正计算总价中位值法(简称B4)以及抽签修正总价中位值法(简称B5),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抽取系数C值、确定评审范围:开标唱标前,由监督员从五个系数中随机抽取一个系数C值(系数从0.95至0.995不等,具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
(二)确定参与计算单位:唱标结束后,进入评审环节,评审委员会根据B1-B5评审办法不同,分别确定相应单位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保证金、投标总价是否存在明显失误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参与初步审查的单位按下述方法确定:B1类: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对投标单位进行初步审查,直至通过审查的单位家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B2、B4类:全部投标单位均参与初步审查;B3、B5类:抽签确定各投标单位签号,按签号由低到高依次对投标单位进行初步审查,直至通过审查的单位家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三)计算有效值1、B1、B2、B3类(1)平均数计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对控制价的降幅指标将进入计算范围的投标报价按投标降幅大小分别划分成A、B系列,A系列数据不参与平均数计算。
对于B系列的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分别按10%比例取整(四舍五入)去除高价区域、低价区域部分报价后,取剩余投标单位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数,B系列不足7家的取B系列全部投标单位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数。
(2)划分组距:以高于平均数乘以招标文件规定上浮比例的进入评审范围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以低于平均数乘以招标文件规定下浮比例的进入评审范围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其他进入评审范围的投标人报价各自成为一组;(3)计算中位数:对各组内的数据分别计算算术平均值,将各组得出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组的组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位于总组数最中间位置的组值为中位数(如总组数为偶数,则取最中间两个组值的平均值作为中位数)。
(4)以控制价下浮招标文件规定比例后得出的值作为参考价,取参考价与中位数二者的低值作为基准价;(5)基准价与开标时抽取的C值相乘,得出最终的有效值;(6)投标报价低于有效值的作无效标判定。
2、B4、B5类采用修正计算总价中位值或修正抽签总价中位值的,在前述B1、B2、B3计算出平均数和中位数的基础上,比对平均数、中位数与控制价的降幅,如二者降幅差超过规定数值,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相应高价区域或低价区域投标单位报价进行修正,并按修正后的报价数据重新计算二者降幅差,直至降幅差满足规定后,计算其修正数据的有效值作为最终有效值。
第十五条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标初步评审是对投标人的商务标报价是否存在错误,有无按照计价规范进行报价。
主要对投标总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预留金、暂定价、税金、规费等不可竞争费、报价规范性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判。
具体内容包括清标、修正评审和规范性评审等,均评审合格的,即评判投标人商务标初步评审通过。
(一)清标清标是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
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的偏差和错误,为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
清标工作使用计算机评标系统辅助评标委员会完成。
清标的内容和步骤: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等方面存在的偏差。
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
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依据。
(二)修正评审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审核并确认清标结果,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清单计价规范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三)商务标报价规范性评审对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人工费(含工日数量及工日单价)、机械费以及规费等进行规范性评审,对明显相互冲突、自相矛盾或不合理的,未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计价的,经评审委员会做重点评审后,可作为无效投标。
(如: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低于主材价格等情况,做重点评审后可作为无效投标)第十六条商务标详细评审商务标详细评审是对投标单位商务标报价具体组成进行详细分析,判断有无存在恶意不平衡报价、子目报价降幅相对投标人总体降幅情况是否有过大偏离,对存在恶意不平衡报价、偏离超过规定值的,商务标判定无效。
具体内容包括平均单价确定、需评审材料评审、清单综合单价评审、总措施费评审、总人工费评审以及恶意不平衡报价评审等。
(一)平均单价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报价全部进入平均单价计算范围。
平均单价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人分项投标报价进行筛选,去除不合理数据后,取剩余报价的中位值作为商务标详细评审各评审要素(包括需评审材料、清单综合单价、总措施费、总人工费等)的平均单价,以此作为对具体投标人报价进行对比的依据。
平均单价的计算包括数据筛选和数据计算两方面,具体如下:1、数据筛选(1)数据筛选的原则为去除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报价中不合理的数据,对投标人报价中出现较多明显不合理的数据,其报价的规范性明显存在异常的,直接判定为无效标,整个报价不参与平均单价计算。
对投标人报价中个别数据出现不合理的,整体报价仍具有规范性的,则仅对个别数据进行筛除。
(2)清标清标是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
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异议或者显著错误,为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
清标工作使用计算机评标系统辅助评标委员会完成。
清标的内容和步骤: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等方面存在的偏差。
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
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依据。
(3)修正评审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审核并确认清标结果,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清单计价规范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规范性进行判定,判定分为无效标和仅不计入平均值两种。
对于清单计价文件无法读取、计算偏差超过3%等明显影响平均值计算的,直接判定为无效标,且不计入平均值。
而对于部分子目报价高于控制价相应单价的,除不计入平均值外,依据影响程度大小,由评委会另行作出决定是否直接判定为无效标。
2、数据计算经上述筛选后,剩余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作为平均单价的计算依据。
平均单价分别按需评审材料、综合单价、总措施费、总人工费(总人工费=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基数+人工费调整)、总人工费调整等按中位值法进行计算,计算原则如下:(1)确定平均值:将各投标人上述各评审数据分别排序,按数量10%的比例(10%比例计取为按整数位计取,四舍五入)分别去除各评审点的最高、最低价,以剩余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值;(2)划分组距:对高于平均值按招标文件规定倍数以上的所有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对低于平均值按招标文件规定倍数以下的所有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其他投标单位报价各自成为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