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法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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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相关政策文件

节能减排相关政策文件

节能减排相关政策文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保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为了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量,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节能减排相关的政策文件。

首先,是《国家中长期节能规划(2004-2020年)》。

该规划提出了我国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和措施。

其中,重点关注的是能源高效利用、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推广新能源汽车等方面。

此外,规划还提出了加强管理、完善法律制度等措施,以促进我国节能减排事业的快速发展。

除此之外,还有《节能减排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该办法针对企业和政府部门,制定了评价节能减排绩效的标准和方法。

企业和政府部门需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进行自我评估,并在评估中提出改进和创新措施。

这一办法的实施,有助于加强企业和政府部门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另外,政府还出台了《节能减排财政政策》。

该政策针对节能减排产业,推出了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激励措施,以鼓励企业和个人在节能减排方面的积极行动。

此外,政府还通过资金扶持、技术培训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产业的发展。

此外,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节能减排政策。

例如,针对建筑行业,政府推出了《建筑节能条例》,规定了
建筑节能的标准和要求;针对交通行业,政府推出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加速新能源汽车的普及。

总之,我国节能减排相关的政策文件,从多个方面出发,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制定了一系列具有指导意义的政策措施。

这些文件的出台和实施,能够有效促进我国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节能降耗法律法规

节能降耗法律法规

现行有效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发布1989.12.26施行1989.12.2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国家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新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为配合"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动真格",环保部2014年10月发布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的4套具体办法,并在中国环境网上公开征集意见。

8种环境违法行为纳入按日计罚,按日计罚的最大处罚期限为30天。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当前环境问题难以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按日计罚"的最大特点,就在于重罚。

业内人士算过一笔账,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故造成严重损害,根据原来处罚的办法最多罚100万元,九牛一毛。

新环保法实施后,启动按日计罚,那可能就是每天罚900多万元。

这恐怕没有哪家企业能够承担。

但值得注意的是"按日计罚"再狠,总归是一种以经济为主的行政处罚。

遏制企业违法排污,不能光算经济账,尤其在"违法排污"和"接受处罚或停产"之间,还存在更加隐蔽的违法排污选择可能。

事实上,2013年6月19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就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14种"严重污染环境"的入刑标准。

不过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存在入刑主体的甄别以及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如何衔接的问题。

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1. 背景介绍随着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耗问题日益凸显,各国纷纷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推动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的努力。

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的出台旨在规范能源使用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的重要法律。

2. 法律一: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法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法是我国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耗而颁布的一项重要法律。

该法律旨在促进经济转型,推动低碳发展,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该法律规定了低碳经济的目标和指标,要求各行业减少能源消耗、改善能源结构、提升技术水平等。

同时,该法律还鼓励企业发展清洁能源、推动节能技术的使用和推广,并设立相应的激励和支持政策。

3. 法律二:能源法能源法是国家在能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的基本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能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基本原则,明确了能源的国家管理制度和能源安全保障制度等内容。

能源法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强能源管理,制定能源计划和政策,推广和应用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促进能源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

4. 法律三: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础法律。

该法律对于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法律支撑和指导作用。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行为原则,明确了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和管理制度。

该法律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推动节能减排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质量。

5. 法律四: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是为了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高效利用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律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强清洁生产的宣传教育,推广清洁技术和设备的应用,促进资源的全面利用和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清洁生产促进法还规定了清洁生产评价和认证制度,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

6. 法律五: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是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而制定的法律。

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

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

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为配合我省节能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中心为此新编写了《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选编》一书,下面为此书目录,请各地区、单位有需要的与我们联系。

目录一、节能法律法规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5、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6、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7、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8、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批复(国函[200 6]94号)9、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10、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1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13、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4月27日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14、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1999] 第 7 号令)15、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资源[2000]1256号)16、关于加强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284号)17、关于印发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571号)18、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发改环资[2004]2505号)19、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6年)(发改环资[2007]199号)20、能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21、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遏制高耗能行业再度盲目扩张的紧急通知(发改运行[2007]9 33号)22、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23、关于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加快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24、关于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25、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26、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7、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8、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9、钢铁产业发展政策30、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31、关于印发《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的通知(计基础[2000]1268号)32、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 007]141号)33、关于降低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促进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703号 )34、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35、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于印发《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政策要点》的通知(国经贸资源〔1999〕1005号)36、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第143号)37、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1999年2月11日发布)38、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4]第17号)39、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2517号)40、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3号 )41、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号)42、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的通知(发改环资 [2007] 21号)43、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05年第37号令)44、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4年第16号令)45、“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06]1457号)46、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47、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7〕8号)48、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6]83号)49、四川省节能监察办法(暂行)(川经[2005]418号)50、四川省《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经[2007]56号)51、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川发改投资[2007]56号)52、关于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川经环资〔2005〕110号)53、关于对我省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三十九户企业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川经〔20 06〕294号)5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关于下达全省200户重点用能企业“十一五”及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并做好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6]118号)55、四川省节能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川经办[2007]44号)56、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07〕31号)二、节能管理标准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19952、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17166—19973、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1990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T 3484-19935、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GB/T 2588-2000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 15316-947、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T 3486-19938、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T3485—19989、节电措施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方法GB/T 13471—9210、设备及管道保温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 8174—198711、工业锅炉经济运行GB/T 17954—20001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1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06三、能源统计报表1、能源统计报表制度(2006年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2、关于省经委“关于申请实施四川省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统计月报表的函”的复函(川统计函[2007]12号)3、关于省经委“关于申请将工业企业水消耗纳入全省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统计月报表的函”的复函(川统计函[2007]17号)。

节能减排的政策法规和实施情况

节能减排的政策法规和实施情况

节能减排的政策法规和实施情况范本一:一.节能减排的政策法规1.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节能减排政策和目标》 1.1.1 节能减排政策的原则1.1.2 节能减排政策的目标和指标1.2 环境保护部颁布的《节能减排管理办法》1.2.1 节能减排管理的基本原则1.2.2 节能减排管理的主要内容1.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节约能源法》 1.3.1 节约能源法的主要条款和规定1.3.2 节约能源法的实施情况和效果二.节能减排的实施情况2.1 工业部门的节能减排情况2.1.1 基础工业的节能减排措施和效果2.1.2 制造业的节能减排措施和效果2.2 建筑行业的节能减排情况2.2.1 建筑节能的政策支持措施2.2.2 建筑节能的实施情况和成效2.3 交通运输的节能减排情况2.3.1 公共交通运输的节能减排措施和效果2.3.2 私人车辆的节能减排措施和效果2.4 农业和农村的节能减排情况2.4.1 农业生产的节能减排措施和效果2.4.2 农村能源利用的节能减排情况三.附件附件一:《节能减排政策和目标》全文附件二:《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全文附件三:《节约能源法》全文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节能减排:即通过采取措施减少能源消耗和减少排放的行为。

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重大政策。

3. 环境保护部:负责组织和实施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监管。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负责监督和管理国家立法工作。

范本二:一.节能减排的政策法规1.1 国家能源局颁布的《节能减排政策和措施》1.1.1 节能减排政策的主要目标1.1.2 节能减排措施的具体内容1.2 环境保护厅颁布的《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办法》1.2.1 节能减排监督管理的原则和要求1.2.2 节能减排监督管理的操作流程1.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等部门颁布的《节约能源法》1.3.1 节约能源法的基本条款和规定1.3.2 节约能源法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二.节能减排的实施情况2.1 工业领域的节能减排情况2.1.1 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的政策支持2.1.2 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的实施情况和效果2.2 建筑行业的节能减排情况2.2.1 建筑节能政策的出台和推广2.2.2 建筑节能技术的应用和效果评估2.3 交通运输的节能减排情况2.3.1 公共交通的节能改造和运营情况2.3.2 私人车辆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使用情况2.4 农业和农村的节能减排情况2.4.1 农业生产过程的节能减排措施2.4.2 农村能源利用的节能减排情况和效果评估三.附件附件一:《节能减排政策和措施》全文附件二:《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办法》全文附件三:《节约能源法》全文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节能减排:指通过改变能源使用方式和减少能源消耗来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行为。

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法规汇总

(1998年01月~2009年06月)节约能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和国家历来对此高度重视。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国节能减排的政策、法规、文件逐步出台,加速了我国推进节能减排的步伐。

一、一九九八年1998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0号),标志着中国的节能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

“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改善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和供应,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向节能型发展。

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第二条)。

《节约能源法》的公布和实施确定了节能在中国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为中国的节能行动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1998年11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要求:“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第三条),“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五条)二、一九九九年1999年2月11日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确定了“节能产品”的定义:指符合与该种产品有关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在社会使用中与同类产品或完成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它的效率或能耗指标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或达到接近国际水平的国内先进水平。

(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 16(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3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4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4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6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 66(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7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 79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8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89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 9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管理制度;第三章减量化;第四章再利用和资源化;第五章激励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

本法所称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

我国节能减排政策

我国节能减排政策
我国节能减排政策
我国节能减排政策
❖ 节能与减排实际上是两个概念。 ❖ 减排的目的是为了改善人的生存环境、遏制
环境恶化趋势。 ❖ 节能的目的是多方面的:
1、应对煤、石油等资源的有限性。 2、降低企业的成本。 3、间接减低排放
我国节能减排政策
❖ 节能减排就是节约能源、降低能源消耗、减 少污染物排放。
1.“千家企业节能减排行动”取得突出 成效
❖ 2006年4月13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 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 造纸等9个重点耗能行业组织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该活 动是指国家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8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约一千 家企业加强节能管理,其能源消费量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一 半。自“千家企业节能减排行动”开展以来,这些企业认真落 实科学发展观,对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节能投入逐步增加。通过对千家中953家企业节 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考核的综合评分,391 家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占41%;456家考核结果为完 成等级,占47.8%;32家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占 3.4%;74家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占7.8%。“千家企 业节能减排行动”成为推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抓手, 在全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我国节能减排政策
❖ 四是强化科技,提高节能减排技术的创新能力。 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力度,推进高技术产业 化的重点领域,支持科研单位、高校和企业开发 高效节能减排工艺、技术和产品,着力增强自主 创新能力,解决技术瓶颈。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 产业化,实施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 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推广潜力大、 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培育节能服务市 场,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和 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鼓励引导消费者使用高效 节能环保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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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01月~2009年06月)节约能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和国家历来对此高度重视。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国节能减排的政策、法规、文件逐步出台,加速了我国推进节能减排的步伐。

一、一九九八年1998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0号),标志着中国的节能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

“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改善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和供应,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向节能型发展。

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第二条)。

《节约能源法》的公布和实施确定了节能在中国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为中国的节能行动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1998年11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要求:“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第三条),“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五条)二、一九九九年1999年2月11日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确定了“节能产品”的定义:指符合与该种产品有关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在社会使用中与同类产品或完成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它的效率或能耗指标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或达到接近国际水平的国内先进水平。

1999年3月10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7号),明确:重点用能单位是指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含1万吨)的用能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5000吨)、不足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重点用能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减少环境污染。

三、二零零零年2000年2月18日,建设部发布《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6号),该规定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中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节能要求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工程项目的设计。

2000年3月20日,国务院发布并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规定:对实现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以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200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

要求“国家采取措施,有计划地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各地方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使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该法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200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交通行业实施节能法细则》(交体法发〔2000〕306号),规定:“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节能工作领导,建立能源管理机制,每年部署、协调、监督、检查节能工作。

”“交通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技术政策,制定交通行业节能技术政策、措施和标准,保障交通行业合理利用能源。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支持交通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

”“交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采用合理用能的先进工艺和设备,其耗能应当符合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技术规范要求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不得验收。

”等等。

2000年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关于加强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00〕438号)。

2000年10月25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水利部、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指出:“要通过财政补助、减免有关事业性收费等政策,鼓励和支持节水技术改造和废水回用。

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90号文件有关规定,抵减当年新增所得税。

对于以废水为原料生产的产品,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减免所得税5年。

”2000年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发〔2000〕38号)。

2000年12月6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环发〔2000〕235号)。

2000年12月18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意见》(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

2000年12月29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施行《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国经贸资源〔2000〕125号),同时废止了《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用电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1987〕25号)。

其中规定:“加强用电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电措施,减少电能的直接和间接损耗,提高能源效率和保护环境。

”“电力用户应当根据本办法的有关条款,积极采取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环境允许的节约用电措施,制定节约用电规划和降耗目标,做好节约用电工作。

”“鼓励下列节约用电措施:(一)推广绿色照明技术、产品和节能型家用电器;(二)降低发电厂用电和线损率,杜绝不明损耗;(三)鼓励余热、余压和新能源发电,支持清洁、高效的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产和综合利用电厂;(四)推广用电设备经济运行方式;(五)加快低效风机、水泵、电动机、变压器的更新改造,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六)推广高频可控硅调压装置、节能型变压器;(七)推广交流电动机调速节电技术;(八)推行热处理、电镀、铸锻、制氧等工艺的专业化生产;(九)推广热泵、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技术;(十)推广远红外、微波加热技术;(十一)推广应用蓄冷、蓄热技术。

”四、二零零一年2001年5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利用废塑料生产汽油、柴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对成品油销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进货渠道,严禁不合格汽油、柴油进入油品市场;国家有关部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利用废塑料生产汽油、柴油从技术、经济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待技术成熟后,再推广应用。

为进一步推进长江流域及其周围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和改善该地区人民的居住环境质量,全面实现建筑节能50%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建设部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已于2001年7月颁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1年11月20日,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2001〕239号),通知指出:《节能标准》对夏热冬冷地区居建筑从建筑、热工和暖通空调设计方面提出节能措施,对采暖和空调能耗规定了控制指标,达到了指导设计的深度。

五、二零零贰年2002年6月20日,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部建筑节能“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建科〔2002〕175号)。

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 号)颁布,本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法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自愿削减污染物排放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

”2002年10月28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施行,使我国从项目环评向战略环评迈进。

这一法律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常被简称为“一地三域十个专项”),应当在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目前环境影响评价已经深入到总量控制、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

六、二零零叁年2003年1月2日,国务院正式公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条例》规定:“排污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排污费:(一)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

(二)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倍缴纳排污费。

(三)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没有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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