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省养老金发放标准
2017年广西社保个人和单位最低交费的标准及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2017年广西社保个人和单位最低交费的标准及五险一金缴
纳比例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上限:11711.4元
下限:2342.3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低于社平工资的60%,按60%缴纳各项社保费,超过300%的,按300%缴纳。
缴费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医疗IC卡(社会保障卡)。
缴费流程
1、参保人员提交按上述规定的材料。
2、在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或要求补充的相关材料。
2017年广西社保可以补交吗,解读广西社保补缴流程
2017年广西社保政策惠民利民政策三降一补
广西补交社保流程和手续,2017年广西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条件
广西玉林2017最新社保缴费工资基数
广西柳州2017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
以上关于2017年广西社保个人和单位最低交费的标准及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相关信息是达内教育网收集并且整理,仅为查考。
[2017年广西社保个人和单位最低交费的标准及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2020年广西省养老金发放标准

2020年广西省养老金发放标准2017年广西省养老金发放标准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驻桂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一、养老金调整人员范围(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20元。
(二)挂钩调整: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人员,从缴费年限满15年起计算,缴费每增加1年(按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保留l位小数点,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三)适当倾斜调整:1.2014年12月31日(含)前已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2.2014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符合上述第(一)、(二)、(三)点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050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050元计发。
三、养老金调整执行时间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四、养老金审批办法五、养老金资金来源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留存各地代管的结余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按原资金列支渠道解决。
六、养老金调整要求此次调整工作落实到位后,各地要及时进行总结,将调整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于2015年5月5日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附件:广西获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58个县(市、区)名单经国务院批准,广西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县(市、区)名单如下:南宁市: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柳州市: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桂林市:全州县、平乐县、灌阳县、资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梧州市:蒙山县;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县;贺州市: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田林县、靖西县、那坡县、乐业县、凌云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河池市:金城江区、宜州市、南丹县、天峨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兰县、凤山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崇左市:江州区、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凭祥市、天等县、扶绥县;来宾市:兴宾区、武宣县、象州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忻城县。
广西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

广西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广西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1. 背景随着广西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广西省政府决定对退休人员的工资进行调整,以确保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与社会发展的节奏保持一致。
本文档将介绍广西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
2. 调整原则广西省政府在制定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时,遵循以下原则:•公平:保证所有退休人员都能受益于工资调整,不偏袒某一部分群体。
•经济可行:在保障退休人员利益的同时,确保广西地区的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适度调整:根据经济情况和退休人员收入水平的变化,合理调整工资水平。
3. 调整方案根据广西省政府的决定,广西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如下:3.1 基本养老金调整广西省将根据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和退休前最高月缴费工资,按照一定比例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具体调整比例如下:•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下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增加10%;•缴费年限在15年至30年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增加15%;•缴费年限在30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增加20%。
3.2 特殊人群工资调整广西省将对特殊的退休人员群体进行特殊的工资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其特殊需求。
具体调整方案如下:•烈士家属:给予烈士家属额外补助,确保其生活质量得到保障;•优秀教师:给予优秀教师额外奖励,以激励广西省培养更多优秀的教育人才;•特殊工种退休人员:根据不同工种的特殊性,给予相应的补贴和福利。
3.3 统筹养老金调整广西省将通过统筹养老金的方式,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综合调整。
具体调整方案如下:•将养老金的缴费基数调整为退休前最高月工资的40%;•员工每缴纳1元养老保险费,广西省政府将额外补贴0.5元。
•延长服务年限: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延长正常退休年龄,以增加退休后的工作年限。
4. 落实措施为了确保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的有效落实,广西省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宣传: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广大退休人员宣传工资调整方案的内容和效益。
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

2017年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2017年养老金交够了的话,那是怎么发钱的?据小编得知,2017年农村养老保险的发放是有自己的标准的。
它有个自己的公式,我们需要去了解它。
2017年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如下:1、按照缴费档次每月补贴标准为:第一档15元,第二档35元,第三档50元,第四档60元,第五档70元,第六档75元,第七档80元。
2、按照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每月补贴标准为:第一档5元,第二档10元,第三档20元,第四档25元,第五档30元,第六档35元,第七档40元。
3、政府补贴累计不超过每人2160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
举例来说,假设王大叔今年50岁,缴费档次每年500元,缴费到60岁,那么退休后王大叔每月的养老金发放标准=(500元+30元)×10年/139+55元=93元。
假设小王30岁每年缴纳养老保险500元,一直缴纳到60岁,那么小王退休后每月老金发放标准=(500元+30元)×30年/139+55元+(30-15年)×(1+1%)=184元。
农村养老金缴费标准: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和集体补助构成。
1、个人缴费分为5档,每年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2、集体补助由其他经济组织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标准不应低于每人每年30元。
农村养老保险交多少年?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2017年退休,月工资6700元,按新办法算可领多少养老金?

2017年退休,月工资6700元,按新办法算可领多少养老金?从介绍得知,你2017年10月退休,有40年教龄,那就是1977年参加工作。
事业单位是2014年10月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你说有15年视同缴费是错的,应该有37年的视同缴费年限,3年的实际缴费年限。
你说每月打卡工资有6732元,打卡工资就是实发工资,如果加上每月扣除的“五险一金',你每月的工资总额应该有8000元以上。
这么高的工资应该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中教高级教师。
作为事业单位的“中人',你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ⅹ缴费年限x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内养老金储存额÷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社平工资x指数化视同缴费基数x视同缴费年限x1.4%。
通过公式可以了解,计算你的养老金需要你退休时上年度社平工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储存额等一组数据,但你交代的数据有限。
要计算你的养老金只有推断所缺的数据,然后计算一个大概的养老金数额。
假设,你2017年退休时上年度社平工资为6000元、你的缴费工资为8000元、缴费年限40年(其中视同年限37年)、缴费基数100%、个人账户累计额180000元、退休年龄60周岁。
你的基础养老金=(6000 8000)÷2x40x1%=28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80000÷139=1294.96元;过渡性养老金=6000x37ⅹ1x1.4%=3108元;基本养老金=2800 1294.96 3108=7202.96元。
这是用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数额。
然后用老办法计算一下你的养老金为6800元。
7202.96一6800=402.96元。
通过新老两种办法对比计算后,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比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多402.96元,然后用10年过渡期30%的调节金进行调节,402.96ⅹ30%=120.9元,再把对比调节的数额与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相加,6800 120.9=6920.9元。
广西各城市退休待遇标准广西退休养老金是怎么计算的【桂聘】

广西各城市退休待遇标准广西退休养老金是怎么计算的【桂聘】基本上人一到年龄,无论什么职业都要选择退休。
那么退休之后的退休金是如何计算的呢?今天小编要给大家介绍广西退休之后的待遇标准。
相信很多小伙伴都会对此感兴趣的,虽然还没到退休年龄,但是可以提前了解有关退休金方面的知识,为将来的退休工作做好万全的准备。
之前有许多对退休金感兴趣的小伙伴来问桂聘小编广西退休职工待遇,现在小编就和大家一起了解广西退休的待遇标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广西各城市退休待遇标准广西的养老金调整方案:1、定额调整部分,今年广西的定额调整部分是每人每月增加44元,相对于去年的46元有所降低。
2、挂钩调整工龄部分,广西此次对于年限的调整从去年的1.9元降低到了1.8元,幅度不大,每人每月增加的幅度降低了0.1元,可以接受。
3、挂钩调整比例部分,今年的比例与去年的比例持平,都是1.2%,没有变化。
4、倾斜调整高龄部分,年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可以增加年限的3倍,70岁增加3元,71周岁增加6元,80岁增加30元。
相对于去年的5元有所降低。
5、倾斜调整艰苦边远地区部分,今年倾斜5元,相对于去年的8元也是降低了。
二、广西退休养老金是怎么计算的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1、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2、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3、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4、病退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上年省市职工平均工资*20%+95年底前推算存储额本息/120+调节金)*(1-提前年限*2%)5、正常退休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全国是一样的,但病退各省、市、区有一定区别,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以当地政策为准。
三、广西法定退休年龄(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并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具体规定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并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
广西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

广西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根据广西政府的决策,为了让退休人员获得更好的生活待遇,广西于2017年出台了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
一、调整幅度根据方案,广西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将进行适当的调整。
具体调整幅度如下:1. 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的50%以上,但不高于本人退休前最高职工月缴费基数的5%。
2. 基本养老金调整最低金额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调整对象该方案适用于所有在广西范围内退休的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
三、调整时间和发放方式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分为两次发放,分别为6月和12月。
具体发放方式如下:1. 6月发放的是上半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部分,计入当月的养老金发放。
2. 12月发放的是下半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部分,计入当月的养老金发放。
四、保障措施为确保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的顺利实施,广西政府制定了以下保障措施:1. 健全调剂机制,通过调剂财政资金,确保调整后的退休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2. 加强财政监管,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退休人员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和操作流程。
五、方案评估和调整广西政府将对该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具体评估和调整的流程如下:1. 广西政府将委托专业机构对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进行评估,收集相关数据和意见。
2. 根据评估结果,广西政府将组织专家研究并调整方案,确保调整幅度和发放时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调整后的方案将向社会公布,以便广大退休人员和相关机构及时了解,并调整相关工作流程。
总结起来,广西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的出台,为退休人员提供了更好的生活待遇,是广西政府为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所作出的重要举措。
希望该方案的实施能够顺利进行,让退休人员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发待遇基数有关问
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桂人社发[2017]65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7.11.10
【实施日期】2017.1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基本养老
保险缴费和计发待遇基数有关问
1 / 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广西省养老金发放标准2017年广西省养老金发放标准是什么?具体内容又是什么?以下由店铺对2017年广西省养老金发放标准整理,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年广西省养老金发放标准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驻桂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养老金调整人员范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4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包括在2014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在2015年1月按月发放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养老金调整办法和标准(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20元。
(二)挂钩调整: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 年以上的人员,从缴费年限满15年起计算,缴费每增加1年(按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保留 l 位小数点,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三)适当倾斜调整:1.2014年12月31日(含)前已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2.2014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符合上述第(一)、(二)、(三)点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050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050三、养老金调整执行时间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四、养老金审批办法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市直属企业和其所辖县属企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中央驻桂企业和自治区直属企业由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审批;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可参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办法和标准进行调整,按现行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五、养老金资金来源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留存各地代管的结余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按原资金列支渠道解决。
六、养老金调整要求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务必在2015年4月底前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各地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本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提高基金支撑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
七、及时报告调整情况此次调整工作落实到位后,各地要及时进行总结,将调整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于2015年5月5日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附件:广西获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58个县(市、区)名单经国务院批准,广西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县(市、区)名单如下:南宁市: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柳州市: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桂林市:全州县、平乐县、灌阳县、资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梧州市:蒙山县;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县;贺州市: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田林县、靖西县、那坡县、乐业县、凌云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河池市:金城江区、宜州市、南丹县、天峨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兰县、凤山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崇左市:江州区、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凭祥市、天等县、扶绥县;来宾市:兴宾区、武宣县、象州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忻城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今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将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75元提高至90元。
3月6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提高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对提标工作的标准、时间和范围,资金来源、组织实施、工作要求都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据悉,这次统一提标,是我区继2013年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5元后的第二次提标,将使我区超过530万城乡老年居民直接受益,惠及千万城乡家庭,受益面最广,受益方式最直接。
对更好的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提高中青年群体的参保积极性形成理性预期,拉动城乡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区有38个县(市、区)在自治区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进一步提高了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
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后,南宁市青秀区、崇左市凭祥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全区最高,达每人每月135元。
广西2016年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自今年1月1日起,广西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2013年我区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这也是我区自2005年以来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自治区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在推进养老金调整工作。
企业退休人员若有疑问,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核批准,本次基本养老金上调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范围为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据介绍,此次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普遍调整主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具体调整标准为:普遍调整部分,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8元基础上,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适当倾斜部分。
一是对至2013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二是对至2013年12月31日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1902元计发。
广西企业退休养老金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3月27日通报:广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
据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同意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广西从2015年1月1日起给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广西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2013年我区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这也是我区自2005年以来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自治区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在推进养老金调整工作。
企业退休人员若有疑问,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广西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缴费年限因素挂钩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核批准,本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范围为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据介绍,此次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普遍调整主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具体调整标准为:普遍调整部分,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8元基础上,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适当倾斜部分。
一是对至2013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二是对至2013年12月31日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1902元计发。
广西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从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2015年1月1日起,广西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可享受此政策。
这是2005年以来广西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幅为2013年广西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
此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核批准。
为体现公平,调整方案对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普遍调整,将养老金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因素挂钩,并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企业高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
具体调整标准为:普遍调整部分,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8元基础上,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适当倾斜部分,一是对至2013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二是对至2013年12月31日仍在广西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1902元计发。
此次调整将惠及全区约172万企业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如有疑问,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广西企业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企业退休职工将迎来养老金“十一连调”增加10%左右报告摘要:增加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百姓愿景:“听说我们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要调高啦,真是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啊!”合肥一企业退休职工罗女士对此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