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病历质量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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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门诊病历质量考核标准

评分说明:1. 甲级:≥90分(≥90%),70分≤乙级<90分(70%≤乙级<90%),丙级:<70分(<70%);

2. 对于目前病情稳定,继续原用药的患者:无需参照以上标准,仅需写明“XX病(代)配药,目前病情稳定,维持原治疗方案”

3. 处理中写清“药品的药名、剂量、总量、用法,及相关处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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