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融资租赁登记最佳实践促进融资租赁业更好更快发展
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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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_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规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金融租赁”字样。
未经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第四条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但银监会禁止的除外。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定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
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
第六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金融租赁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变更与终止第七条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三)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1/2;(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六)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七)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措施和其他设施;(八)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条金融租赁公司的发起人包括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我国融资租赁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期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Trade【金融市场】我国融资租赁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赖黄平(中共漳州市委党校,福建漳州363000)[摘要]近年来,融资租赁业在我国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并已具备了快速发展的基本条件,融资租赁服务体系也已初步形成。
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政府立法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社会认知度不高等一系列问题,应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立法,拓宽融资渠道等方式完善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关键词]融资租赁业;出租;承租[中图分类号]F832.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3283(2012)08-0078-02作者简介:赖黄平(1959-),女,福建漳州人,中共漳州市委党校经济学副教授,研究方向:金融学、世界经济。
20世纪80年代初期,融资租赁进入我国。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些成就,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但由于我国的融资租赁起步较晚,而且目前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所以,在发展过程中尚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以充分发挥融资租赁业对我国经济的重要促进作用。
一、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融资租赁也称为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赁方式。
融资租赁做为一种重要的融资途径,既可以为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所采用,也可以被前景好但资金来源比较困难的小微企业采用。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存在的不足与问题主要表现为:1.社会对融资租赁的认知度不高融资租赁业在我国虽然已有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十分明显,但目前人们对这个行业仍比较陌生,缺乏对融资租赁的认知,许多企业仍然习惯于一次性买断设备的传统方式,对所有权更为重视。
而且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组织,对融资租赁的宣传力度不够,全社会对融资租赁的性质、特征、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缺乏认识,限制了融资租赁业务在我国的广泛开展。
融资租赁业发展对江苏省经济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

融资租赁业发展对江苏省经济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摘要】本文主要围绕融资租赁业在江苏省的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展开实证分析。
在本文介绍了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在分析了融资租赁业在江苏省的发展现状、对经济结构优化的影响、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以及对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
最后在结论部分总结了融资租赁业在江苏省的发展对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并提出了未来政策建议。
通过这些内容的分析,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融资租赁业对江苏省经济发展的实际影响,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关键词】融资租赁业发展、江苏省、经济发展、影响、实证分析、融资租赁业现状、经济结构优化、企业发展、金融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创新、积极影响、政策建议。
1. 引言1.1 研究背景融资租赁业是指一种通过长期租赁方式获得资金的商业模式,它在我国发展较晚,但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
江苏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融资租赁业也在这里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为了更好地了解融资租赁业对江苏省经济发展的影响,我们有必要进行实证分析。
融资租赁业在江苏省的发展现状是研究的基础。
了解融资租赁业的规模、布局以及发展态势,可以为后续研究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
融资租赁业对江苏省经济结构优化的影响是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
通过分析融资租赁业在江苏省的发展对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情况,可以深入探讨融资租赁业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
本研究旨在通过实证分析,全面探讨融资租赁业发展对江苏省经济发展的影响,为加强融资租赁业监管、促进金融创新、推动经济发展提供理论和政策支持。
1.2 研究意义融资租赁业发展对江苏省经济发展的影响一直备受关注,但目前对其影响机制和实证效应的研究还比较有限。
深入探讨融资租赁业在江苏省的发展现状以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通过分析融资租赁业在江苏省的发展现状,可以帮助了解该行业在地方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探讨融资租赁业对江苏省经济结构优化的影响,有助于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
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研究

度, 发展有金融和厂商背景的公 司, 鼓励创新开拓市场 , 促进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关键词: 中国; 融 ; 资 ; 资租 赁 金 融 融
中图分类号:8 0 9 F 3 .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6 2— 6 0 2 1 )5— 0 5— 4 17 3 0 ( 0 1 0 0 8 0
融资租 赁是 一 种 以 融 资 与融 物 为 一 体 的 , 有 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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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 销售性 质 的借 贷 活 动 , 企业 筹 措 资 金 的 一种 是 新 方式 , 也是 一 种集信 贷 、 贸易 和技 术更新 于一 体 的 新 型金 融 产业 ¨ ( 。有 数 据 表 明 , 1 ¨ 目前 全 球 近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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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稿 日期 :0 l O 2 1 — 2一l 8
次序刚好相反 。这样有利于我国吸引外资 , 引进先
进 的技术设备 , 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 , 改善企业 的经
作者简介 : 王海虹( 9 1 , , 17 一) 女 河南洛阳人 , 会计 师 , 主要从事应用经济学研究 。
商 丘 师 范 学 院 学 报
2023年 融资租赁 监管文件

2023年融资租赁监管文件一、引言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快速发展,监管部门对该行业的监管也日益严格。
2023年,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融资租赁监管文件,旨在进一步规范融资租赁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这些文件进行解读和分析,以便广大读者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二、监管文件概述2023年,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融资租赁监管文件,包括《关于进一步规范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行为的通知》、《关于加强融资租赁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这些文件涉及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对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三、监管文件解读1. 《关于进一步规范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行为的通知》该文件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以下几点:(1)严格遵守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公司必须明确其经营范围,不得超范围经营。
(2)加强风险控制。
融资租赁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控制,防范金融风险。
(3)规范合同签订。
融资租赁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不得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融资租赁公司不得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如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等。
2. 《关于加强融资租赁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文件对融资租赁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了指导,包括以下几点:(1)加强风险管理意识。
融资租赁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
(2)加强内部控制。
融资租赁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业务流程,防范内部风险。
(3)加强客户风险管理。
融资租赁公司应对客户进行严格的信用评估和风险评估,防范客户风险。
(4)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
融资租赁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事件。
四、对行业的影响这些监管文件的发布对融资租赁行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它们进一步规范了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防范了金融风险,保障了投资者的权益。
其次,这些文件促进了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了行业形象和信誉度。
海南融资租赁业发展现状

海南融资租赁业发展现状海南融资租赁业发展现状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推进,融资租赁业在海南的发展也逐渐受到关注。
目前,海南融资租赁业已经初具规模,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机遇。
一、发展现状海南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18年,当时海南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融资租赁业。
随后,海南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吸引了一批融资租赁企业入驻海南。
目前,海南已经有多家融资租赁企业在当地注册,主要涉及航空、船舶、能源等领域。
其中,海南航空租赁有限公司是海南省政府重点扶持的企业之一,其注册资本达到了50亿元人民币。
二、面临的挑战尽管海南融资租赁业已经初具规模,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海南的融资租赁市场还不够成熟,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其次,海南的金融市场相对不够完善,缺乏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此外,海南的人才资源也相对匮乏,企业在招聘和培养人才方面面临一定的困难。
三、发展机遇尽管面临着挑战,但海南融资租赁业也有着广阔的发展机遇。
首先,海南自贸港建设为融资租赁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机遇。
其次,海南的航空、船舶、能源等领域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这为融资租赁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此外,海南的旅游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融资租赁企业可以通过为旅游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来获得更多的商机。
四、未来展望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不断推进,海南融资租赁业有望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未来,海南融资租赁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与当地政府的合作,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优惠。
总之,海南融资租赁业发展现状虽然还不够成熟,但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推进,其发展前景仍然十分广阔。
未来,海南融资租赁企业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拓展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商务部2024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

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2024
报告编写:中国商务部
2024年是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关键年份。
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
融资租赁业取得了显著的发展。
2024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实现租赁收入6182亿元,同比增长17.2%。
其中,国有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收入达到了3790亿元,同比增长24.7%;民营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收入达到2392亿元,同比增长6.4%。
另外,全年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签订的合同数量为19.8万份,较2024
年增长了19%。
主要租赁对象分别为:10.2万份工业设备租赁合同,占比51%;4.3万份汽车租赁合同,占比22%;1.2万份房屋租赁合同,占比
6.2%;3.1万份其他租赁合同,占比15.4%。
通过数据可以看出,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势头非常迅猛。
与此同时,因应国家政策指导,中国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
在2024年,中国政府鼓
励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该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中,政府鼓励融资租赁行业保险公司发展,并对行业内部竞争有关
约束及监管细则做了特别规定。
此外,政府还支持企业向技术创新投入更
多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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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融资租赁登记最佳实践促进融资租赁业更好更快发展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探索融资租赁登记最佳实践,促进融资租赁业更好更快发展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戴根有主任在融资租赁登记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7月7日)
各位融资租赁业界的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欢迎参加征信中心和租赁业委员会共同举办的融资租赁登记培训大会! 举办这次会议的目的是和广大租赁业界的同仁交流融资租赁登记的问题,向大家介绍征信中心建设的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借此机会,我想就融资租赁登记系统的建设背景、功能、下一步我们需要共同完成的工作等几个方面谈谈看法。 一、征信中心建立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是响应业界的要求 (一)建立融资租赁登记制度的必要性 融资租赁业近几年来在我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在国民经济的诸多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均出台相关文件鼓励推动业务开展,并积极探索解决制约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目前来说,制约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因素有多个,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租赁登记制度的缺失。登记制度缺失不仅有害于出租人的所有权,也可能危害租赁物抵押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在融资租赁交易关系中,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而承租人却因租赁关系长期占有租赁物。按照物权法的公示原则,动产谁占有谁就是权利人,这样极易造成承租人是租赁物所有人的假象,也给承租人非法处置租赁物提供了可能。另外,关于租赁权与抵押权的关系,《物权法》第190条规定了抵押权和租赁权的冲突规则,即标的物先租赁后抵押的,租 赁权优先于抵押权,先抵押后租赁的,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租赁权。据此,租赁权设立时间的认定对于确定抵押权和租赁权孰个优先具有决定意义。抵押权可依登记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但是,租赁权是依合同设立的债权,租赁权的设立时间要看合同生效的时间。这样,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就可能恶意变更合同,倒签合同日期,使得租赁权的设立早于抵押权,从而损害抵押人的权利。 为了维护租赁交易、担保交易、买卖交易的安全,解决租赁权利设立的具有公信力的证据问题,需要建立融资租赁登记制度。 (二)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如何解决融资租赁登记问题 目前,对于建立我国的融资租赁登记平台的有关问题,国内各界已有共识。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融资租赁法》列入立法计划,经过3年多的起草工作和征求意见,形成了《融资租赁法(草案)》。其中,草案第3稿的第19条明确规定,租赁物应当在登记机关办理所有权登记,未办理登记的,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融资租赁法》最终没有列入2008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与此同时,立法部门、融资租赁行业以及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关心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各界人士都认为,如果融资租赁登记问题能够解决,融资租赁专门立法的迫切性就能得到很大缓解。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吴晓灵十分关心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也提出利用担保物权登记平台解决融资租赁登记问题的建议。 是否将融资租赁界定为动产担保交易并不重要,公示其权利内容、维护交易安全才是最重要的。根据国际经验,没有国家建立专门的租赁登记系统,而是将其并入动产担保登记系统,因为二者的登记均不是创设权利,而是服务于权利受偿顺位的排序。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融资租赁的登记机构。选择登记便利、查询也便利的现有动产担保登记系统解决融资租赁登记问题是可行的、节约成本的做法。 我国2007年10月实施的《物权法》将应收账款列入可以担保的财产范围,并且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作为质押登记机构。征信中心为及时提供登记服务,参考了包括美国在内的国际动产担保登记的先进经验,建立了依托互联网的电子登记系统。该系统操作简单、方便,为质押当事人提供了高效的服务。截至6月底,登记系统的登记量已经超过7万笔,查询超过10万笔。融资租赁登记采纳类似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方式是完全可行的,同样是登记机构的形式审查、登记披露的必要内容也是当事人和租赁物的有关信息。 (三)与租赁业委员会建立合作,征信中心启动了登记系统的建设工作 得知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参与《物权法》担保物权编的司法解释,租赁业的行业组织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积极与人民银行研究局反映融资租赁登记问题。在研究局刘萍副局长向租赁业委员会介绍了人民银行建设的担保物权登记平台——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之后,2008年8月18日,委员会与征信中心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会谈,租赁业委员会代表业界提出依托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平台建立 融资租赁平台的要求。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这种构想是可行的,在得到人民银行行领导支持的前提下,征信中心与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签署了合作协议,由征信中心依托人民银行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建立融资租赁登记平台。2008年11月,征信中心启动了这项工作。 二、有租赁业界的支持与积极参与,融资租赁登记系统顺利建成 在登记系统建设期间,我们十分欢迎和重视租赁业界的参与。在登记系统建设的各个阶段,都邀请融资租赁公司代表参与意见。在2008年9月的可行性调研阶段,我们组织华融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美联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8家不同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就依托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建立融资租赁系统的议题进行了会谈。去年11月征信中心汪路副主任在2008中国融资租赁发展论坛上介绍了人民银行启动融资租赁登记系统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次日,征信中心再次邀请租赁业界代表就融资租赁登记的业务需求、登记规则等事关系统建设的重要问题进行了座谈,包括内资、外资、金融租赁在内的共7家租赁公司和2家律师事务所、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国际金融公司中国项目开发中心、人民银行研究局的代表和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律专家参发表了意见,提出了建议。 2009年2月开始,征信中心将《融资租赁登记规则》和《用户协议》通过中国金融学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租赁业委员会两个行业协会征求租赁业界的意见。国银金融租赁公司等10余家 租赁公司和3家律师事务所对两份文件的提出了完善建议。截至2009年3月,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的软件开发完成。之后,征信中心邀请上海的交银租赁、上海电气等租赁公司参加了登记系统的业务测试,并组织了北京、上海和山西共10家租赁公司参加登记系统的模拟运行。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租赁业界同仁共同努力下,登记系统的建设工作目前已经就绪。 三、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借鉴国际经验,具有高效、快捷、低成本的特点 在把握融资租赁登记法律性质的基础上,征信中心借鉴国际经验,开发的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具备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使用方便,登记系统是基于互联网的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覆盖面广,只要在接通互联网的电脑上均可登录系统;二是登记程序简便,登记不要求提交融资租赁合同,仅要求登记出租人、承租人、租赁物等信息,目的是公示融资租赁关系,不披露与公示权利无关的商业敏感信息,登记内容由登记当事人自行录入,登记机构仅对登记内容进行格式校验,这样大大提高了登记的准确性和登记的效率;三是查询便利,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全国范围内的融资租赁交易关系,了解特定主体的财产所有权归属。这些将使得融资租赁的权利公示简便易行,最大程度地降低了业务开展的交易成本。第四,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也考虑了中国国情,登记系统的用户是要经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核之后才能开通的,这就确保了不法登记责任的可追踪、可调查。 四、融资租赁公司应积极使用登记系统,保护权利 征信中心开发的融资租赁登记系统已经满足上线运行的要求,将于7月20日上线,对外提供服务。虽然,我国当前关于融资租赁登记的法律还是空白,登记还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但是,我们还是建议融资租赁公司积极使用登记系统,原因有两个:第一,我们建设登记系统的初衷在于通过实践推动法律的完善。正是由于法律的缺失使得登记问题不能解决,给融资租赁交易带来风险。立法往往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当前形势之下,先由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形成实践,再通过法律予以认可是可行、务实的做法。广泛的登记有助于创造良好的法律实践,为推动建立我国的融资租赁登记法律制度创造条件。第二,广泛开展的登记有助于防范交易风险,避免风险比纠缠法律问题有时更重要。出租人通过登记公示交易状况后,可以获得证明权利的具有公信力的证据,查询人获得登记信息后,也能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在租赁物之上进行的风险交易。而且,在登记系统推广期,我们提供的是免费服务。 当然,融资租赁立法,包括登记立法的完善始终是我们关注的问题,融资租赁行业的主管部门商务部、金融租赁公司的主管部门银监会也都很关注这个问题,都在做积极的努力。登记系统上线后,我们希望融资租赁行业的同仁包括在座各位的积极参与实践,登记系统早日得到广泛应用,融资租赁登记的法律依据和效力就越有可能早日明确。 征信中心主办的这次培训会议,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作了很多工作,在此表示感谢! 各位业界同仁,融资租赁登记系统作为征信中心和租赁业委员会共同努力的成果,它的发展、推广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相信,融资租赁登记系统的前途是光明的,它将为融资租赁交易的安全起到积极作用,进而为融资租赁行业的蓬勃发展助一臂之力。最后,对大家的到来再次表示欢迎,祝大家在这次培训会议上有所收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