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所需证据材料及收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离婚纠纷所需证据材料及收集
一、婚姻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提供婚姻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如结婚证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婚证等。
2、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调解书。
3、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信
4、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提供证明婚姻基础及婚后感情的证据。
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介绍人的证言
2、有关物品、信件
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
4、分居时间和原因的证明
5、婚后情况自述、邻居证言
(三)提供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因生理有缺陷或精神病且难以治愈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应提供专业鉴定机构或医院证明等,对婚外第三者引起的双方感情破裂的,应提供第三者介入事实的证明材料。
(四)提供有无和好可能的证据。诉讼前双方是分居还是共同生活,双方关系的现状等证明材料。
(五)提供双方现有财产性质及清单。
1、提供双方收入状况及生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有固定收入的,提供工资条或单位出具的工资清单。
2、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财产取得时有关证人证言
3、共同生活期间取得财产的证据。
4、子女各自财产的证明
5、住房的证据材料。如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产权证书、租赁合同、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抵押贷款购买的房屋应提供贷款及抵押合同、还贷款证明;本人或对方有无其他房屋证据;单位或房产对离婚后公有住房使用的意见等房屋产权的证明、合资建房的证据、证人证言;
6、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或个人债权债务的证明,如原始借条,债权、债务具体数额及债务债权人的姓名、住址等。
其中,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财产的来源和取得时间的证据材料、财产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
(六)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材料
1、子女是否为婚生
2、子女与父母的关系
3、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条件
4、双方教育水平的证明和生活环境优劣的证明
5、确定抚养费的参考资料
(七)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八)要求对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二、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包括准予离婚和不准予离婚两种情况,其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
已破裂。一审判决下达后,有15天的上诉期,超过15天不上诉的,则判决生效。
三、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有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案件证据收集
一、当事人证明感情破裂有无和好可能的证据有: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证明力较大的有: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的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4、双方往来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均应先做一公正,再提交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寸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大,可以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6、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7、证人证言
8、夫妻双方就婚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有:
1、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的悔过书,其中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的行为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严重的要进行伤情、伤残鉴定,并保存好诊断证
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5、有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最好协同证人到
公证处进行证据公证
6、无过错方事发时留下视听资料,如照片、录像等
证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有:
1、遭受虐待、遗弃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
2、妇联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调解笔录
3、虐待或者遗弃导致疾病或者伤残而又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以及伤残鉴定书
4、对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实,邻居有关人员的证言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1、亲属、朋友、邻居等证人证言或证明
2、所在单位、村委会或居委会对赌博或吸毒等行为的教育证明,如证人或证言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作出的有罪判决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住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知道了解分居事实的房东或邻居亲自作证或由其出具的证言
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音等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录音谈话要涉及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只要对方也承认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和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
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等。
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二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承担举证责任。
(五)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1、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2、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的医院证明
3、草率结婚的当时人自述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或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