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参保”的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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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保险重复参保问题的探讨

对医疗保险重复参保问题的探讨

对医疗保险重复参保问题的探讨摘要: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从而实现了居民“病有所医”。

但由于我国的基本医保制度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使得医保管理体制当中居民重复参保问题日益突出,对我们当前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全和发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本文通过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探索解决居民重复参保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重复参保;城乡医保统筹;地区统筹中图分类号:f840.6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自1998年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开始,十几年以来,我国不断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覆盖城镇职工、城镇非职工居民和农民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一系列医疗服务体系,形成了全民“基本医保”,实现了居民“病有所医”。

然而近些年,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医保制度也逐步暴露出一些体制上的漏洞和问题:重复参保便是其中之一。

根据全国政协在全国范围进行的调研,发现目前我国基本医保的重复参保率一般在10%以上,个别省份在30%以上,而有些城市则超过了40%。

这其中既有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间重复参保的,也有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间重复参保的,还有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间重复参保的。

由重复参保导致的消极后果,最直接的就是政府财政的重复补贴,有人曾进行过推算,按2012年财政每人补贴240元计算,重复参保率为10%的话,将至少有1亿居民重复参保,重复参保的财政补贴资金保守估计就超过240亿元,给财政资金造成了严重浪费;而对于参保居民来说,重复参保形成的重复缴纳保费也给其构成了不合理的缴费负担;同时重复报销也造成医保资金的浪费和医疗资源的不合理分配。

工伤保险重复参保

工伤保险重复参保

工伤保险重复参保工伤保险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因职业病而导致的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而引发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参保对象包括所有的在职员工,不论是企事业单位雇员、个体经营者还是灵活就业人员。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断出现工伤保险重复参保的现象,即一个劳动者在多个单位都参加了工伤保险,导致重复支付保险费以及难以确定工伤保险责任的问题,给工伤保险制度的运行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以下从原因、影响以及解决方案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造成工伤保险重复参保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方面是个体经营者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多个单位工作,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机制,往往会在每个单位都参保,导致重复参保。

另一方面是劳动者根据个人意愿,或主动申请或被安排在多个单位工作,而有些单位并未及时核实劳动者的保险参保情况,从而产生重复参保的问题。

工伤保险重复参保对多方面产生了不良影响。

首先,重复支付保险费增加了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于个体经营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其负担更为沉重。

其次,重复参保导致工伤保险责任的确定变得复杂,给受伤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带来不确定性。

最后,工伤保险重复参保也容易导致保险金的浪费,降低了保险制度的效率和公平性。

为了解决工伤保险重复参保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参保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各个单位间的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参保。

其次,推行全民参保一号制,即一个劳动者只能在一个单位参保,对于个体经营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建立统一的登记注册机构和管理机制,确保其只能参加一份工伤保险。

最后,加强对单位和劳动者的监管力度,加大对重复参保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震慑效应,减少重复参保的发生。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重复参保是一个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推行全民参保一号制以及加强监管力度来解决。

只有实现了工伤保险的真正全覆盖和避免重复参保,才能更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升工伤保险制度的效率和公平性。

清理重复参保数据整改措施

清理重复参保数据整改措施

清理重复参保数据整改措施
清理重复参保数据是一项重要的整改措施,它涉及到保障参保
人权益、提高数据管理效率和保障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在进行清理重复参保数据时,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考虑整改
措施:
1. 数据清理方法,首先需要确定清理重复参保数据的具体方法,可以采取建立统一的参保数据平台,通过数据对比和排重的方式,
识别和删除重复的参保数据。

另外,也可以通过加强参保数据的审
核和核实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重复参保数据。

2. 数据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机制是整改措施的重要
一环。

包括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录入、存储和更新机制,确保数
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加强对参保数据的监管和审计,建立
违规参保数据的处置机制,严格追究责任。

3. 宣传和培训,加强对参保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宣传和培训
工作,提高他们对参保政策和数据管理规定的认识和遵守,减少因
不了解政策而导致的重复参保数据。

4. 法律法规配套,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参保数据管理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参保数据的采集、使用和保护,建立健全数据隐私保护制度,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5. 技术手段支持,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提高参保数据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及时发现和处理重复参保数据。

综上所述,清理重复参保数据需要从数据清理方法、数据管理机制、宣传和培训、法律法规配套和技术手段支持等多个角度全面考虑,采取综合措施,确保整改工作的全面、深入和有效推进。

社保重复缴纳情况说明

社保重复缴纳情况说明

社保重复缴纳情况说明社保重复缴纳是指同一人在不同单位或者同一单位以不同身份重复缴纳社保费用的情况。

社保重复缴纳是由于各种原因和管理不善造成的,给企业以及个人带来了诸多不便和损失。

下面将从原因、影响和解决措施三个方面对社保重复缴纳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社保重复缴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信息交流不畅,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不同单位之间往往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不能及时了解到员工的社保缴纳情况,容易导致多次缴纳。

二是企业管理不规范,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

一些企业在人事管理方面存在缺陷,无法及时更新员工的社保信息,造成重复缴纳。

三是政策和制度层面存在漏洞。

在一些地方,由于相关政策和制度不完善,容易导致重复缴纳的情况发生。

其次,社保重复缴纳对企业和个人都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对于企业来说,重复缴纳社保费用将增加企业的成本负担,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特别是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社保费用的增加可能会加重负担,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个人来说,社保重复缴纳使得个人的缴费时间和缴费金额增加,对个人的工资和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

同时,社保重复缴纳也可能导致个人社保账户出现混乱,给个人的社保待遇享受带来不便。

最后,解决社保重复缴纳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建立起各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和信息平台,及时更新员工的社保缴纳信息,减少重复缴纳的可能性。

其次,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员工的社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更新。

此外,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社保重复缴纳情况的监管,加强相关政策和制度的修订,解决政策和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

总之,社保重复缴纳是一种常见的问题,给企业和个人都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和损失。

要解决社保重复缴纳问题,需要加强信息共享,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以及加强政府监管。

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有效减少社保重复缴纳的情况的发生,保障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关注各类医保重复参保现象

关注各类医保重复参保现象

关注各类医保重复参保现象
作者:王明海
来源:《理财·市场版》 2017年第2期
王明海
近年来通过计算机大数据审计,发现各类医保重复参保情况。

其主要是:大学生就业后重复参保,职工退休后重复参保,在职重度残疾人员、享受低保的城市职工重复参保,国家公务人员异地调动重复参保,农民及城市居民再就业后重复参保。

以上各类人员重复参保,造成各级财政重复补贴,财政专项资金浪费。

其主要原因是:1.大学生就业后身份发生变化,工作单位为其办理职工医保,原参加的居民或新农合医保未退保,造成重复参保;2.居住在经济效益好的社区的有职工医保人员,社区免费为辖区所有居民办理居民医保,造成重复参保;3.退休职工为享受居民医保300元门诊报销待遇又办理居民医保,造成重复参保;4.在职重度残疾人员、享受低保的职工,免费参加居民医保,享受300元门诊报销待遇,也可以参加新农合医保,造成重复参保;5.国家公务人员异地调动后,未及时按规定在原参保地办理退保手续,又在异地重复参保;6.农民及城市居民再就业后,由于身份变化,用人单位又为其办理职工医保,造成重复参保,计算机比对显示该项重复参保现象最普遍。

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1.医保经办机构建立健全参保退保机制,明确参保人员的资格条件,及时为相关人员办理参保退保手续,从源头预防重复参保问题;2.建立医保大数据共享平台,统筹各类医保信息资源,实时监控医保动态;3.医保部门及时对已查出的重复参保情况进行处理,确保问题及时解决;4.社保监管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全程监督医保机制运行。

综上所述,对于医保重复参保问题,医保部门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切实改善目前医保重复参保现状。

医保重复收费整改报告

医保重复收费整改报告

医保重复收费整改报告一、报告目的本报告旨在总结分析医保重复收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推动医保机构的规范运作,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实现医保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问题概述医保重复收费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保机构和医疗机构重复向参保人员收取费用的现象。

它是医保系统存在的重要问题,不仅浪费了医保资源,还损害了参保人员的利益。

经调查研究,我们发现医保重复收费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 缺乏统一的医保系统和医疗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导致不同机构之间无法共享参保人员的诊疗信息,容易造成重复收费的情况发生;2. 医保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缺少有效的沟通机制,医保机构难以及时获取到医疗机构的收费信息,无法对重复收费情况进行监管;3. 参保人员对于医保政策的了解不深刻,缺乏对医保收费规则的认知,容易被医疗机构故意或不经意地多次收取费用;4. 监管力度不够,对于医保重复收费行为的惩罚不明确或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三、整改目标基于以上问题的分析,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改目标:1. 建立完善的医保系统和医疗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参保人员诊疗信息的实时共享;2. 加强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起快速、高效的收费信息传递机制;3. 提高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和收费规则的认知度,加强宣传教育,防止被重复收费;4. 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医保重复收费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医保资源的合理配置。

四、整改措施为了实现上述整改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建立医保系统和医疗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级医保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

通过建立标准化的数据接口,实现数据的实时共享,避免不同机构之间的信息孤岛现象。

2. 推动医保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建立沟通合作的机制。

确保医保机构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机构的费用信息,对重复收费情况进行监管。

建立定期沟通的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共同解决问题。

3.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和收费规则的认知度。

社保重叠情况说明范文

社保重叠情况说明范文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也得到了不断完善,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障。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人们也经常会遇到社保重叠的情况,这给个人和单位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那么,什么是社保重叠?社保重叠会给个人和单位带来哪些影响?如何避免和解决社保重叠?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讨论。

一、社保重叠是什么?社保重叠是指个人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同时享受多份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

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分为五大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如果一个人在同一时间段内在不同地区或者不同单位同时参加了两份以上的社会保险,就会出现社保重叠的情况。

社保重叠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个人跨地区工作,由于户籍所在地与工作地点不一致,就会导致社保缴费地点的重叠;二是单位变动频繁,个人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先后就业于多家单位,导致社保关系发生重叠;三是个人参加多份社保,可能是因为单位补缴、自己补缴或者自行购买社会保险,导致了社保重叠的情况。

二、社保重叠对个人和单位的影响对于个人来说,社保重叠可能会导致以下几个问题:首先,个人在缴纳社会保险时要承担更大的费用负担,因为不同地区和单位的社保缴费标准可能不一致,如果同时参加了多份社保,就要支付更多的保险费;其次,社保重叠还可能导致个人权益受损,因为不同地区和单位的社保制度可能会存在差异,如果参加了多份社保,可能会出现养老、医疗等待遇的重复或者叠加,但是个人实际领取的待遇可能并不会提高;最后,社保重叠还会增加个人和社保机构的管理成本,因为需要同时向不同的社保机构申报信息,办理相关手续,给个人和单位带来了不便。

对于单位来说,社保重叠也可能带来一些问题:首先,单位要为每个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员工存在社保重叠的情况,单位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保费用,增加了用工成本;其次,单位还需要为员工管理不同地区或单位的社保关系,增加了管理工作的难度和复杂度;最后,如果单位因为员工的社保重叠问题而被社保部门处罚,可能会给单位的信用和声誉带来影响。

社保重复缴纳情况说明

社保重复缴纳情况说明社会保险是一种国家推行的社会福利制度,旨在确保每个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待遇。

然而,社会保险重复缴纳情况不时发生,给劳动者带来了经济上的困扰和不便。

本文将就社保重复缴纳情况进行说明,以便更好地了解问题所在。

社会保险重复缴纳是指劳动者在已经购买社会保险的前提下,由于一些原因再次缴纳社会保险而导致的重复缴纳现象。

这种情况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例如公司缴纳错误、个人工资账户变动、社保管理部门的疏忽等等。

首先,社保重复缴纳可能是由于公司缴纳错误所致。

在一些公司,特别是大型企业中,社会保险缴纳工作由专门的财务或人事部门负责。

而在这些部门中,由于人力资源流动性较大,会出现信息传递不畅的情况,从而导致社保的重复缴纳。

其次,个人工资账户的变动也可能导致社保重复缴纳。

在一些情况下,个人可能会在不同公司或单位工作,这时就会遇到社保账户的变动情况。

由于社保账户中的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就会导致个人在不同单位重复缴纳社保费。

此外,社保管理部门的疏忽也是社保重复缴纳的原因之一、在社保管理过程中,管理部门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工作疏忽或错误,从而导致劳动者的社保信息不准确。

例如,社保管理部门在核对信息时没有及时发现劳动者已经缴纳了社保费用,或者在转移社保账户时未能及时更新信息等。

对于劳动者来说,社保重复缴纳带来的困扰不容忽视。

首先,劳动者需要多承担一定的经济负担,这会对个人的经济状况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其次,社保重复缴纳也会使得个人的社保权益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为在一些情况下,对于同一社保费用的重复缴纳,个人无法享受到相应的社保待遇。

为了解决社保重复缴纳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效率。

其次,个人在不同单位工作时要及时办理社保账户的转移手续,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

同时,社保管理部门也需要加强对社保信息的核对和更新工作,确保社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的原因及其对策

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的原因及其对策1.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的原因:(1)医疗保险碎片化,它表现为四个方面:层级分割、地区分割、人群分割和部门分割,这就导致由于不同就业类型、城乡不同户籍类型等原因产生的重复参保。

(2)逆向选择和风险选择:一方面健康高危人群希望购买更多的医疗保险,另一方面三大医保都希望将更多的健康人群纳入自己的基金,人群健康是影响重复参保的另一重要变量。

(3)目标考核与机会主义行为:对地方而言,三大医保都制定了自己的参保目标,要求参保人数和比例达到一定要求,因此地方会出于考核要求而强制要求居民参保。

而重复参保等于虚报了人数,对于基层的好处就是争取了更多的上级财政补贴。

中央和省级按人头给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大量补贴,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中央和省补助占了大头。

重复参保人数越多,套取中央和省补助越多,基层政府又何乐而不为呢。

2.以省为统筹单位解决重复参保问题:总体来讲,重复参保问题根植于社会医疗保险体制和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一定会长期存在。

解决重复参保问题虽非朝夕之间可以完成,但也决不是无处下手。

对于地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必须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医保基金的审计监察,以及管理部门的自查自纠,遏制基层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

另一个有效的干预措施是对户口与医保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整,不再以城乡为基础建立医疗保险计划,或者不再以城乡户口为标准划分参保资格。

户口和就业所反映出的参保资格混乱、排斥和纳入的错误,完全可以通过整合医疗保险、提升统筹层次、统一系统等众所周知的方法逐步解决。

虽然这里面涉及到医保基金管理权,但大多数属于管理问题,可以通过提高医保基金化水平的方式得到解决。

尽管地方政府受到考核指标的压力,但随着全民医保的发展,购买医疗保险越来越成为居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居民的参保意愿和自觉性越来越高,这一问题应该会逐步缓解。

真正麻烦的是扎根于政府间关系的补贴问题,套取上级补贴,不只是在医保领域,在其他领域也司空见惯。

清理重复参保数据整改措施

清理重复参保数据整改措施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清理重复参保数据整改措施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加。

在社会保障管理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重复参保数据的存在。

重复参保数据不仅浪费了财力物力,还给社会保障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此,近期我国提出了清理重复参保数据整改措施,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要想有效清理重复参保数据,首先需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实现不同部门、不同系统间的数据互通和交换,避免了信息孤岛的存在,也有利于查漏补缺,发现和清理重复参保数据。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还可以加强社保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和沟通,促进协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数据清理工作对于已发现的重复参保数据,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清理。

要建立清理重复参保数据的专门工作组织,明确分工、任务和责任,确保清理工作有序进行。

要建立清理重复参保数据的标准和流程,制定明确的清理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清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要加强数据核对和审查,确保准确无误地清理掉重复参保数据。

三、加强监督和考核要想确保清理重复参保数据的顺利进行,需要加强相应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清理重复参保数据的工作进展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建立考核机制,对清理重复参保数据工作的成效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清理工作真正取得成效。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要提高社保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清理重复参保数据的意识和能力,需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工作人员对清理重复参保数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要加强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人员的清理重复参保数据的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技术支持清理重复参保数据是一项繁琐的工作,需要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工具进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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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的成因及对策
作者:罗俊鑫
来源:《人事天地》2015年第04期
我国养老保险运行将近30年,基本形成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十多年,基本形成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基本实现了全民社保。

然而随着劳动力流动的加速和城镇化的推进,公民的身份变换更加频繁,随着社会保险的全覆盖,社会保险制度运行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重复参保”问题尤为突出。

既有“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之间重复参保,又有“职工医保”和“新农合”之间重复参保,也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之间重复参保,还有“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之间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导致的后果,最直接的就是增加基金支出,增加政府财政负担,对参保人员来说,重复参保、重复缴费,也增加个人负担。

本文对“重复参保”的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成因
(一)制度设计缺陷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是按参保对象身份分不同阶段实施的,也就是因身份不同而参加不同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城镇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无业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无业的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保”;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

不同群体参加不同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享受待遇上存在较大差异,在利益驱使下,已经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的部分农村居民,借进城务工机会再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保”,这样导致双重参保缴费和双重享受待遇,这是制度设计缺陷造成的。

(二)管理上的缺陷
目前医疗保险管理体系上存在双头管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由于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不统一,部门之间信息资源不能共享,重复参保无法监管,造成部分居民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同时存在参保信息。

这当中也有主管部门为了完成扩面任务,体现工作成绩,想方设法扩大参保群体,在主观上出现对参保对象审查把关不严,导致农民工、被征地农民、乡镇企业职工、在城镇读书的农村学生等群体重复参保问题。

(三)统筹层次偏低
目前,“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大多数地方均是实行县(区、市)级统筹,少数是市级统筹。

由于统筹以县级为主,造成地域分割,各县(区、市)的参保信息资源无法共享,这为“重复参保”提供了条件。

(四)信息管理系统不统一
“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虽然都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但内部仍按不同险种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实行不同的信息系统,参保信息资源无法共享,同样导致“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之间重复参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与卫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也由于两个部门实行不同的信息系统,参保信息资源无法共享,导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之间重复参保。

广西外出打工的农民工较多,这部分农民工已在家乡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到外地打工,用人单位又为他们办理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保”。

由于县与县之间、市与市之间、省与省之间实行不同的信息系统,参保信息资源无法共享,这是导致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在不同地区重复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主要原因。

二、对策
(一)整合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14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没有整合,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由卫生部门管理“新农合”。

因此,目前的主要任务是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两个部门管理整合统一由一个部门管理,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的合一。

同时,做好“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之间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的衔接,保证参保信息畅通。

(二)提高统筹层次
将“职工养老保险”由现在的省级统筹过渡到全国统筹,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由现在的县级统筹或市级统筹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全国统筹,将“居民养老保险”“新农合”由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市级统筹、省级统筹乃至全国统筹,逐步在更大范围内统一制度、统一经办管理,避免“重复参保”。

(三)统一信息管理系统
尽快建立覆盖全省(区、市)乃至全国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构建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平台,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制度的信息系统整合在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上,打通“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与“新农合”、“居民医保”与“新农合”转移接续的通道,确保参保人员流动的畅通,并以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基础,统一管理参保缴费、记录、核算、支付以及查询服务等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参保信息资源共享,防止“重复参保”。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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