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如何转化
浅议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转化

达。 如 果 科 技 成 果 成 熟 度 比较 高 , 和市 场义 比较接 轨 , 那 么 成 立 的企 业 发 展 速 度 将 很 快 , 由此 带 来 企 业 l l r资
仍 然 无 法 摆 脱 国有 资 产 贬 值 的 结 果 。 因 是技术 能 否最终 形成 产 品 , 有 较 大 的 风 险 。 科 研 经 费 终 可 能 破 产 , 只有将 单位 、 个 人 和第 i方利 益进 行搁 绑时 , 才 能 并 不支持技 术到产 品的过程 , 因此 , 需 要其他 资金介入 此 , 一 - 方 的共赢 。 完 成技 术到 产 品的研发 过程 。 我 院 当前主要 采用 引入 够 真正 实现 _
款 义 执 行很 严 并 且 较 重 , 造 成 所 属 企业 发 展 的瓶 颈 问题 。
( 6) 当 期 所 得 税 缴 纳 义 务 制 约 事 业 单 位 无 形 资 产
对 外 投 资 。按 照 现 行 规 定 , 无 形 资 产 对 外 投 资 增 值 将 产生 当期 所得税 缴 纳 义务 , 事 业 单 位 的 经 营 行 为需 要
( 3) 多数科研 人员不愿 意放弃 事业身份 进入企业 。
目的 是 担 心 国 有 资 产 流 失 , 但 是 如 果 不 转 化 国 有 资 产
由于科 技成 果转 化存 在风 险 , 而事业 身份 对很 多科研 将会 贬值 , 两 者相 比, 放开 审批权 , 要 求 科 研 院 所 对 外
第 方 企 业 进 行 合 作 模 式 , 由 于 这 类 第 三方 主 要 偏 好
( 3) 允 许 事 业 编 制 人 员 在 企 业 工 作 时 停 薪 但 保 留
事业 单位 人 员禁止 在所 属企业 成 熟度 较高 的技 术 , 因 而 较 多 有 市 场 潜 力 但 是 成 熟 度 身 份 。 按 照 现 行 规 定 , 不 高 的技术 由于无 法融 资 而天折 。 ( 5) 事业 单位 丁资总额制 约单位投 资企业 的意愿 。 按 照T 资总额 的规 定 , 所 属 企 业 的 薪 酬 需 要 计 人 单 位
关于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风险分析

关于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风险分析关键词: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作价投资近年来,由于国家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我国的科技成果数量不断攀升,专利申请数量已经跃居世界前列。
然而,在实践中,出现了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转化难、利用难等一系列问题。
很多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始终处于束之高阁的状态。
综合考虑科技成果转化带来的效益和风险,采用何种成果转化方式也引起科研院所的高度重视。
一、科研院所成果转化的主要方式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科研院所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科研项目研究。
科研院所内部成立课题科研团队,进行技术研发,突破关键技术,完成产品中试;在接到少量订单时,委托外部生产厂进行小批量定制加工;当积累了一定数量的订单并预期市场潜在客户资源较多时,投资成立科技公司作为载体,进行项目的专业化、产业化运营推广。
这种模式对于资金占用量小、研发周期短的项目较为适用,而对于资金密集、高风险、周期长的项目,弊端就显而易见了。
2、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转让是指科技成果所有人将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转让给受让方的一种科技成果转化方式。
采用转让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到知识产权转移,当涉及国有资产交易时,转让方(科研事业单位)顾虑因素会相对较多,交易时间比较长;受让方一次性投入的费用较大,一般中小企业很难承担,且承担全部转化的风险,大项目成交概率较低。
3、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许可是指科技成果所有人将其研发的科技成果许可给他人使用的一种科技成果转化方式,该方式知识产权不转移,所有权不变,仅仅对科技成果实施权交易。
被许可人的目的是实施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所以更重视成果转化的实际效果,而且支付给科技成果所有人的使用费与该成果实施的效果正相关。
但是,在被许可人完全掌握科技成果实施技巧后,科技成果所有人(科研院所)存在后期的许可费不易收回弊端。
4、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方式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是指科技成果持有者通过将科技成果作价后,以资本形式参与投资的过程,科研院所以技术成果、专利等无形资产入股,外部投资人以货币资金入股,共同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符合市场化运作模式的项目公司。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四个着力点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四个着力点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作用,一个关键环节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可以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是一个国家科技实力的重要体现。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既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都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找准着力点,通过打破科技创新供需之间的“藩篱”,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创新活力,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服务,搭建公共平台增强科技成果流动性等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从而更好发挥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打破科技创新供需之间的“藩篱”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先要打通科技创新与企业需要之间的“藩篱”,把科技成果的供给方和需求方进行对接,改变科技创新主体之间的“各自为政”。
通过产学研用的方式紧密结合起来,让科学研究面向经济生产,让经济生产依靠科学研究,形成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主体之间的创新合力,建立有效的合作创新体系,通过科技创新有效供给来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产学研用的结合要以“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第一主体,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技术创新的盲目性,缩短产品研发到商品化、市场化的周期,还可以有效降低技术创新的风险和成本。
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必须解放思想,改变观念,突破科技体制机制障碍,把科技人才从实验室解放出来,把创新的活力激发出来。
推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一要以政府为主导,利用各种资源,建立科技创新的合作体系和长效机制。
发挥各个创新主体的优势,调动各方创新的积极性,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无缝连接”。
二要制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扶持政策。
在充分考虑各方需求与利益的基础上,保证各方利益风险共担、知识产权共享。
三要强化政府财政投入的引导和保障机制,积极探索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新路子,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从而不断加大科技投入的力度。
《哈尔滨市推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哈尔滨市推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哈尔滨市推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在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农业实践、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大背景下,为进一步推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哈尔滨市推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本文将对该政策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其背景、目标及实施方式。
一、背景与目标哈尔滨市作为一个拥有丰富人才和科技资源的重要科教城市,拥有众多高校和科研院所。
然而,由于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政策支持不足等原因,科研成果未能充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限制了科技创新的发展。
因此,本方案的出台旨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推动科技经济的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1.建立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成果转化路径;2.优化科技成果评价和审批的流程,提高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效益;3.加强科技与企业合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4.引导和支持高校院所科技团队和科研人员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意识和能力。
二、主要政策与措施1.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为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本方案提出成立哈尔滨市科技成果转化机构,负责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协助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问题,提供政策咨询和项目评估服务。
2.简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本方案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流程和审批要求,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简化审批程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过程。
同时,还将建立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确保科技成果的质量。
3.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为鼓励高校院所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本方案将提供一揽子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包括专项资金、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以激发高校院所的科技创新活力。
4.加强产学研合作为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本方案将加强对高校院所与企业的合作支持,鼓励建立联合研究机构、共享研发设备等形式,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应用。
5.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为保护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本方案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知识产权申请支持,确保科技成果转化的合法权益。
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途径及对策探究

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途径及对策探究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指将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和经济效益的过程。
通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可以促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应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提高高校科研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和难题,需要探索途径和对策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顺利进行。
一、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难题和问题1.成果转化渠道有限: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渠道相对有限,主要依靠学术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立项和成果转让等方式,容易受限于学术界和科研机构的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
2.专利使用难:科技成果的专利使用问题是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难题之一。
专利费用高昂、专利侵权行为增多、专利授权周期长等问题制约了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3.市场需求不明确:高校科技成果的市场需求不明确,导致科技成果转化困难。
科研院所或者院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时,需要对相关市场需求进行深入调研,了解企业和市场的需求,以提供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4.人才培养不合理:高校人才培养体制和机制的问题也是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瓶颈。
许多高校仍然以论文发表数量为指标评价科研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忽视了成果转移转化的意义和价值。
1.产学研合作:积极推动高校与企业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加强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的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的直接应用和转化。
通过与企业合作共同研发项目,实现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对接。
2.科技成果展览交流:组织举办科技成果展览交流会,为高校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提供平台,吸引政府、企业等相关机构的关注和合作。
通过展览交流活动,加强高校科技成果与社会需求的对接,寻找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合作伙伴。
3.专利权交易:建立专利权交易市场,鼓励高校科研人员申请专利,并为其提供便捷快速的专利转让途径。
通过专利权交易市场,提高专利价值和交易效率,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4.创业孵化器:积极推动高校创业孵化器的建设,并鼓励科研人员和学生参与创业项目。
高校科技创新与科研成果转化研究

高校科技创新与科研成果转化研究科技创新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而高校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阵地,也扮演着科技创新的主力军角色。
本文将从高校科技创新的现状、问题与影响、科研成果转化的路径与挑战等方面展开探讨。
1. 高校科技创新的现状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与投入的增加,高校科技创新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展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研究,为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些高校还积极与企业、科研院所等合作,形成了科研联合创新体系。
2. 高校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与影响尽管高校科技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与影响。
首先,科研经费的不足和分配不合理是制约高校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次,科研人员在项目申报与管理过程中常常遭遇繁杂的手续和低效的审批,限制了他们的创新活动。
此外,科研评价体系存在问题,出现许多功利主义的倾向,忽视了创新的复杂性和长期性。
3. 科研成果转化的路径与挑战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环节,也是高校真正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之一。
科研成果转化的路径主要有产学研结合、转让与许可、创办企业等。
然而,科研成果转化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需要不断调动各方资源,涉及法律、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高校应加强与企业、市场的连接,提升科研成果实际运用的能力。
4. 高校科技创新的推动因素高校科技创新的推动因素主要包括政策支持、资金投入、人才培养等。
政策支持是推动高校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政府对科研项目的资助和减税优惠等政策举措可以有效激发高校科研创新的热情。
同时,高校应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科研资源保障,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好的实验设备和研究条件。
此外,高校还应加强人才培养,提升科研团队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
5. 加强高校与企业合作高校与企业合作是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之一。
高校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开展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企业可以提供实际的需求和资源支持,高校则能为企业提供专业技术和创新思路。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08.24•【字号】鲁科字〔2020〕65号•【施行日期】2020.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要求,我们制定了《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8月24日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和转化效率,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在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遴选8家单位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主要任务(一)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试点单位应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
允许将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或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形成的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合理约定转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比例、转化决策机制、转化费用分担以及知识产权维持费用等,明确转化科技成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及时办理相应的权属变更等手续。
成果类型包括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生物医药新品种和技术秘密等。
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分析

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分析近年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已经成为推动科技创新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过程,包括技术转让、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开展产学研合作等。
以下从政府支持、产业需求、技术市场开发和创新机制等方面分析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政府是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力量之一。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鼓励高校科研人员进行技术转让和产业化应用。
政府还可以建立科技成果评价制度,提供科研项目评审、产业化评价等支持服务,帮助高校科研院所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加强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对接。
政府还可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二、深入了解产业需求科技成果转化首先要符合市场需求,因此需要深入了解产业需求。
高校可以与相关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通过产学研合作、联合研发等方式,密切了解企业需求,将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进行对接。
高校还可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负责与企业合作、技术转让等工作,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的转化服务。
三、拓展技术市场开发渠道技术市场开发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高校可以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展览会和技术交易会,展示科技成果,与市场相关企业进行合作洽谈。
高校还可以与投资机构合作,寻求技术转让和融资支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高校还可以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科技成果线上推广和交易,实现科研成果与市场的无缝对接。
四、建立创新机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建立合理的创新机制,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高校可以建立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制度,通过科研成果的评价和奖励,激励科研人员进行技术转化和产业化推广。
高校还可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法律保障。
高校还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为科技成果转化注入源源不断的人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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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如何转化
作者:课题组
来源:《党政论坛》2016年第09期
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已经列入了国家“十三五”规划,科创中心建设是国家层面的规划纲要,也是上海加快动力转换、实现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
市委书记韩正在视察上海大学时说,现在高校把钱变成纸,就是科研经费变成科研论文的能力很强,但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很弱。
为此,本课题组通过对部分高校、科研院所近几年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专题调研,就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及建议供参考。
一、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问题
1.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未充分激发
尽管科技成果转化目前是媒体宣传和大家关注的热点,但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不够,原因是无指标考核压力,校院层面不积极,成果转化和个人职称待遇问题不挂钩,教师缺乏动力。
在高校科研氛围还是围绕申报国家级课题、申报奖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展开。
上海高校对成果转化提出了“走出校园促发展”策略,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但是高校的承接能力与社会需求还是有差距。
2.科研成果商业价值的挖掘不够
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较为前沿,科研成果商业价值的挖掘不够,原因是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任务的性质、背景等方面决定了技术成果的高端性前沿性(大部分不是从市场选题);成
果转化专业人员对潜力成果的识别、介入不足;目前的科研考核尤其是对专利数量的评价重数量轻质量,考评机制在激励成果转化方面的力度还远远不够。
3.科技成果转化的配套支持不够
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的结合不够紧密,成果中试孵化基地不多,天使基金、种子基金等金融配套不够,原因是成果转化中间环节、中试培育支撑体系缺失,天使阶段风险大;中试孵化方面,高校科研院所周围未建立更多成果中试孵化基地,缺乏“政府扶持+高校院所+产业地产+社会投资”等联合孵化;金融方面缺乏“政府领投+社会资本跟投”等方式组建的种子和天使基金;政府对天使基金等实行部分风险补偿的机制缺失。
4.高校科研院所缺乏高水平复合型的成果转化人才
我国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大多还是事业单位运作,行政色彩浓,效率低,原因在于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要求的是复合型人才,既要具备专业知识,又要具备知识产权和财政税务等方面知识。
这方面人才培养周期长,且人才培养未市场化。
5.相关政策缺乏协调性
各政策制定部门对成果转化工作的设想存在不一致。
如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税收减免办理程序繁琐,时间周期长(要3-6个月)。
需要办理好减免税事宜,财务处才能够给企业开发票。
又如离岗创业政策难以推行,一方面是教师科研人员本身不具备创业所需的多方面综合能力,更重要的是校院没有形成畅通的人事流动机制。
科研部门、人事部门、纪检部门等对政策的把握不一致。
高校科研院所内部科研部门和人事部门以及财务部门的协同不够顺畅。
6.科研人员缺乏成果保护意识
由于在科研成果转让应用方面缺乏相应的考核指标,导致科研人员对发文章感兴趣,对于是否有应用推广价值和商业保护必要,完全没有意识。
典型案例:河北科技大学副教授韩春雨的研究成果发表论文后才想到申请专利,而国外学者一般会先申请专利再发表文章,这样国内一些科研成果的国际市场商机容易被一些不良商人强占。
7.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人员鲜有激励
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人员明文规定有激励,但是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人员却鲜有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本身是创新活动,需要专业化的服务,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人员的要求更高,需要复合专业人才,然而现实是对他们的重视和激励不够。
二、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建议
1.赋予高校科研院所更多自主权
《成果转化法(2015修订)》将“三权”下放,极大调动了高校科研院所的积极性。
但所有权没有下放,科技成果依然属于国有资产,实际操作中当触碰到成果定价、收益分配、决策免责等具体问题时缺乏明确指引。
如发明人因担心侵犯单位知识产权,不声张、不申请专利,也不敢做大,成果转化动力不足,成果大多存放在“保险柜”里,或者教授研究员成了“地下工作者”。
西南交通大学实行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由发明人和学校共同所有,让职务发明人拥有科技成果“所有权”,使发明人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对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
建议将无形知识产权从国有资产中分离出来,与经营性资产在管理上差别对待,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确定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性。
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结合自身实际和定位积极开展成果转化工作,建议成果转化激励和分配应有明确规定、实施细则要有可操作性;建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上升及流动通道。
同时,鉴于高校实行的绩效工资额度制约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经费到高校科研院所后,因绩效工资总额限制而无法完全奖励到团队和个人),建议取消绩效工资总额限制。
2.加大对专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需要专业化的技术中介服务,但目前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大都挂靠科研管理部门,缺乏专业化的运营和管理。
懂技术、懂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凤毛麟角。
应鼓励和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走专业化发展的方向,提高对早期技术的价值判断能力和评估水平,引导培育专业化市场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打造技术转移服务集群。
加大对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建议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硕士学位,培养从事成果转移转化的专门人才,设立成果转化专业技术岗位,对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专业人员设置职称评定和上升的专门通道。
3.完善相关配套支持
引入风险投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成果的孵化转化力度。
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大都属于早期成果,成果转化风险大,技术熟化程度低,而成果转化本身是市场行为,政策上应运用市场机制,建议建立对早期天使投资的风险补偿机制,探索政府领投、引导社会资本跟投的方式组建种子基金、天使基金。
加强中试孵化基地的建设,探索推行政府扶持、高校科研院所投入、产业地产支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等联合孵化方式。
4.加大政策的协调性
成果转化链条长,在转化过程中涉及到成果定价、收益分配、工商登记、纳税、对外投资、干部管理等多个环节,不同部门之间及政策规定之间缺乏协同和衔接都会阻碍成果的转移转化。
建议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信息化平台,使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教委、科委、工商、税务实现信息共享,简化操作流程。
对相关政策进行梳理,消除政策之间的矛盾抵触,加强政策的配套和协同,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认识的统一,多方推进使成果转化得以落实。
5.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制
在事业单位内部统一认识、协同管理,加强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与科研管理的协同性和一致性,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
完善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资源配置、资金使用方式,解决简单套用行政预算和财务管理方法管理科技资源等问题,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让经费为科研人员的科技创造服务,而不能让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动为经费服务。
改革人才评价制度,转变科研考核重成果轻转化、重数量轻应用的评价导向,建立以成果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