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报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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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报建流程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报建流程大体如下(供参考):

1、项目前期立项。

规划部门须参与项目前期立项,招商引资工作,就建设项目选址提出初步意见。

2、办理《选址意见书》。

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经规划审查会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颁发《选址意见书》,同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3、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利用招标、委托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做出修建性详细规划,报规划审批会议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办理《土地证》。

建设单位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土地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同时规划部门提出建筑设计要求。

5、审批建筑设计方案。

建设单位依据建筑设计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建设设计单位做建筑设计方案。大型工程、沿主要干道、国道的工程需提报二个以上建筑工程方案,经规划审批会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6、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依据经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做建筑工程施工图。施工图经建设部门审图中心审查后,报规划分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证时,土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但已同意使用的,应由土地部门出具证明。

7、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建设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招投

标手续和施工许可证。

8、批后管理。

开工前,建设单位须到规划部门申请放线、验线。开工后,应申请验槽,否则视为违法建设。

9、竣工规划验收。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到规划部门申报竣工规划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不合格的做为违法建设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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