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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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检疫监管,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养殖生产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小区)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

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三、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

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

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

㈡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

㈢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

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四、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有专门的档案盒,并载

明以下内容:

㈠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㈡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㈢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㈣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㈤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畜禽档案保存2年以上;种畜禽场应依法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和系谱证“三证”齐全,归档并长期保存。

六、猪、牛、羊等实行标识管理。按农业部规定使用耳标、电子标签、脚环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并按规定加施畜禽标识

规模养殖场检疫申报

畜禽在出栏销售前,应当按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官方兽医对动物实施现场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外运的动物托运人托运时应取得运输检疫证明,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取得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方可运输。

规模养殖场疫情报告

发生疫情应及时对动物疫情的报告、认定和公布有新要求。一是明确疫情报告主体。规定从事动物饲养、屠宰、诊疗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疑似染疫的,要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兽医技术机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也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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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养殖场消毒制度

一、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场地消毒。

二、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大消毒一次。

三、售畜禽周转区:周转畜禽舍、出畜禽台、磅称及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畜禽后大消毒一次。

四、生产区正门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池水、池药2次,保持有效浓度。

五、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彻底消毒,随车人员消毒方法同生产人员一样。

六、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周末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时消毒。

七、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两侧5米内范围、猪舍间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

八、各栋圈舍门口消毒池与盆:每周更换池、盆水、药至少2次,保持有效浓度。

九、畜舍、畜群:配种怀孕舍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分娩保育舍每周至少消毒2次。

十、人员消毒:进入猪舍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规模养殖场防疫制度

一、养殖场生产区门口设消毒池,经常更换消毒池内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

二、禁止外来人员及车辆随意进出养殖场,必需经过严格消毒方可进入场区。

三、生产人员需换工作服、消毒后方可进舍工作,严禁串岗,工作服要定期清洗、消毒;

四、畜禽场不得饲养、犬、猫及其他动物,工作人员不准外购畜禽产品进入场区,专职兽医不准对外诊疗;

五、坚持自繁自养,引进畜种前调查产地是否为非疫区并有产地检疫证明,引入后隔离饲养30天,确认健康无病后,才能进入畜群混养;

六、畜禽周转实行“全进全出”制,每批畜禽调出后,圈舍要进行冲洗、消毒,至少空圈一周;

七、畜场环境及用具需用高效、低毒、广谱的药物每周消毒一次,畜舍要保持通风,坚持每日打扫舍内卫生,保持料槽、水槽干净;

八、禁止饲喂发霉、变质及不清洁的饲料和禽需副产品;

九、根据家畜发病情况,选择适当药物进行疫病防治,严格执行休药期;

十、定期驱虫、搞好灭鼠、灭蚊蝇及吸血昆虫等工作。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

为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尽快彻底扑灭动物疫病,消灭疫源,规范规模无害化处理工作,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二、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动物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畜禽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四、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或上级防疫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五、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源传播。

六、掩埋地应设立明显的标志,当土开裂或下陷时,应及时填土,防止夜体渗漏和野犬刨出动物尸体。

七、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补苗程序表

兴旺养猪场

一、仔猪出生:1)两日补铁、2)四日龄补硒、3)15日猪

瘟苗、4)22日蓝耳苗

备5)28日伪狂犬、6)35日龄猪丹毒、7)40日猪肺疫、8)45日龄口蹄疫、9)付伤寒注。齐注苗种各份月9、防秋。齐注苗种各份月3、防春猪母、二

鸡养殖场免疫程序

日疫苗名使用方使用剂备

1颈部皮下注1.马立克氏疫头

3传支H12头滴鼻、点8头滴鼻、点新城疫弱毒

141.法氏囊病疫头饮0.3ml18强制免

24法氏囊病活疫头饮31饮头系疫

38饮头传支H545刺鸡头

52点头传

60肌头新城系疫

80饮传支头H52 90 肌注禽零乱头份1

100 点眼头份1 传喉0.5ml

110

注肌或射注下皮苗疫活灭剂乳油感流禽强制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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