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法定化的路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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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第一篇: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实践与思考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衡量和检验一个地方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和编办整体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志。

但从目前情况看,监督检查依然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新形势下,如何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督体制,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已经成为一个亟需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工作实践为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新泰市编办自独立设置以来,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机构编制法制意识。

一方面,广泛宣传。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简报及新泰市机构编制网等宣传工具,多层次、多角度的向社会宣传中央、省、市机构编制部门出台的条例法规以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方面的典型案例,引导各部门领导干部树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的法规意识,营造机构编制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

一方面,制定规范。

认真研究机构编制规范管理章程、梳理机构编制政策并汇编成册,先后制定下发《新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新泰市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办法》《新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等文件,对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批权限、程序,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进入的规则等问题进行明确规范。

(二)完善实名制管理,促进机构编制动态监督。

一是强化跟踪维护,完善实名制数据库。

及时更新内容,做到机构编制信息数据的准确和完整,为随时了解和检查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提供方便。

二是整合部门资源,强化联动工作制度。

积极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做好联动审批工作,确保实名制管理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联动督查,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创新管理办法,建立机构编制簿制度。

自2012年10月份起,新泰市开始探索推行机构编制簿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责、机构、编制逐一进行登记管理,向各机关事业单位逐一核发机构编制簿,向管理户口登记一样管理机构编制,并在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年检,核对机构编制情况及在编人员信息,确保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存在问题及思考建议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存在问题及思考建议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存在问题及思考建议一、审批管理与监督主体不分。

机构编制工作具有特殊性,机构编制的违规行为主要存在于审批和执行过程中,行为主体主要是具有审批权限的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监督的对象也主要是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

而监督的实施工作由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监督主体与审批主体一致,在具体实施监督中,也主要体现对下级的监督,同级的监督工作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

随着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上收,对下监督的作用也将进一步弱化,这一问题也会更加突出。

二、缺乏有力的协调联动机制。

目前,各级组织实施的督查工作都注意到了这一方面,相关部门已经参与到了具体监督检查工作中。

但日常的监督检查,还没有形成全方位的联动机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不管是多少部门参加,受检查的只有机构编制部门一家,其他部门参加但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

这方面暴露出来的主要还是个联动机制问题,如机构编制违规行为发生后,除机构编制部门外,其他部门的责任如何明确;在本系统的业务检查和部署中,如何对待这方面的问题等等,都需要有清晰明确的制度或法规作出规定,促使各部门履行相关的职责,形成合力。

三、违规行为和责任认定难。

从机构编制工作实践来看,多数违规行为都具有程序合法的外衣。

一般地讲,机构编制事项只要是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就是合法的。

如事业单位的设立、机构规格的调整、隶属关系的变更、更改经费渠道等等,是不是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能不能界定为“擅自”,没有明确依据。

还比如条条干预问题,业务部门不明文要求,实施隐形干预,可以影响党委、政府的决策,而后通过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程序,最终“合法”地实现机构编制的调整。

对这些违规行为的责任认定比较难,“板子”打在谁身上,都觉得很冤,而真正起作用的因素追究起来却很难。

四、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

没有社会和群众参与的监督是不全面的,只有充分调动社会和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机构编制监督工作才能够有活力、有效果。

目前,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普遍开通了“X”监督举报电话,开启了社会监督的渠道。

对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初步思考

对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初步思考

对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初步思考对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初步思考机构编制管理涉及党、政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及各级事业单位。

创新体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善政府政权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对于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政府管理能力,保证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实现党政等各机关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如何顺应新形势,立足科学持续的发展观,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呢?我们认为,要从“三个结合,四个环节,五个加强”方面做好工作。

一、顺应改革,搞好“三个结合”一是坚持发展与改革相结合。

首先要改革行政体制,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旧机制、旧观念,为经济发展清障铺路。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就是通过机构改革,调整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不断完善党政工作机构,使其达到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相适应,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二是坚持创新与继承相结合。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必须在继承的同时,加大创新力度,创新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根本要求,机构改革的本身就是一种机制创新。

比如,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如何建立财政预算机制,坚持机构编制与经费划拨挂钩;如何建立编制调控机制,实行编制总额控制与分解管理相结合;如何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与纪检、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有机结合,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强化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纪律的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好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把关、协调、监督”作用。

三是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克服和纠正长期以来在机构编制管理中形成的机构编制重管理、轻服务或只管理、不服务的现象,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并在服务上做文章。

经常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共同商量、及时解决。

对一些部门职责不清、职能交叉重复,由此产生矛盾的问题,通过调研找准问题症结,加以妥善解决,避免给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对一些部门人浮于事,结构失调,由此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通过调研搞清人员底细,在全局范围内部调整解决;对一些部门岗位特殊、人才紧缺,因编制满员无法引进人才的问题,通过调研搞清选调人员的情况,采取“腾岗招才”的办法解决;对一些部门业务拓展、工作量大,因人员编制少而超负荷运转的问题,通过调研提出方案,适当调整增加编制。

对如何强化机构编制工作保障的思考

对如何强化机构编制工作保障的思考

对如何强化机构编制工作保障的思考在一个组织中,机构编制是组织结构的基础,是保证组织正常运转的重要条件之一。

机构编制的强化可以提高组织的整体效率和协调性,促进组织的良性发展。

因此,如何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保障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科学规划机构编制工作要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保障,首先需要做好科学规划。

针对组织的特殊需求和发展阶段,制定出合理的机构编制方案,注重机构编制与组织战略的衔接,以提高组织的适应性和竞争力。

在制定机构编制方案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人员结构、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因素,以确保机构编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机构编制工作是组织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为了保障机构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需要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

这些政策法规应包括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和标准,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流程和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管和考核体系的制定等。

只有建立健全的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体系,才能保证机构编制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落实机构编制工作的责任制机构编制工作是组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

为了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保障,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

在机构编制工作中,各级领导应切实担负起主要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权威和教育引导作用。

同时,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也需要积极参与到机构编制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机构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已成为组织管理中的重要推动力。

机构编制工作同样也需要通过信息化和数字化手段,实现机构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自动化。

在机构编制工作中,可通过建立机构编制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化的管理应用,提高效率和精度,同时提升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要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保障,需要进行科学规划、完善政策法规、落实责任制和加强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只有有序、系统地推进这些工作,才能有效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组织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几点思考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几点思考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几点思考事业单位不同于行政管理机构~它是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在各级政府组织机构中~事业单位无论在机构数量上还是在拥有人员上都远远多于同级行政机构。

它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作为机构编制部门~加强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此重要性显而易见。

下面~就当前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措施浅略的谈一些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一,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欠合理。

首先~在机构设置方面~许多地方对事业单位机构设立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就是不管本地区有没有必要设立~只要有上级文件依据~周边有设立参考~单位有要求就可以设立。

而不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而设~本身职能相近的机构~可以合并的却单设~对要求新设立事业单位缺乏应有的设前调研。

导致机构臃肿重叠~财政负担加重~部分事业机构设立后长期无法正常运行~进人后也无事可做。

其次~在事业单位编制配备上更是无章可循~具体配几名也不是根据单位职责和工作需要来配备~而完全受制于可调编制数和财政供养能力。

因此导致部分事业单位职责多、工作量大而只有1名或几名编制~很难适应工作的需1要。

,二,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增长难度大。

事业单位机构设立容易撤销难~编制配备容易核销难~事业单位总是设立的多~撤并的少。

许多地方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随意性很大~这就加大了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增长的难度。

当前就业压力很大~许多地方设立事业单位在一定程度上说不排除是为了解决地方就业~事业单位成为解决就业及解决行政机构改革安置富余人员和超编人员的一个途径~什么样的人都往事业单位摆放。

再加上我国许多地区总体上就业岗位少~就业渠道单一~进入事业单位~挤进财政拨款笼子是许多待业者的首选。

因此~面对如此社会就业形势~要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增长有很大的难度。

,三,事业单位人员和编制管理欠规范。

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修改版]

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修改版]

第一篇: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时间:2009-04-16 14:30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次机构编制管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理顺机构编制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一环。

在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与反馈等流程中,执行与监督环节是管住机构编制的关键。

机构编制管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理顺机构编制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一环。

在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与反馈等流程中,执行与监督环节是管住机构编制的关键。

历史和现状表明:超编、混编、吃“空饷”、底数不清等问题均发生在机构编制执行与监督环节;控制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增长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因而一种新的工作机制“机构编制实名制”应运而生。

各级、各地机构编制部门采取了多种办法,实行了诸如《机构编制管理手册》、《机构编制管理证(卡)》和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网上公开等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央编办信息中心组织开发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软件,目前其2.0单机版已正式发布使用,网络版已招标研发。

作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者,我们现在需要研究的是,如何使用好、利用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系统》),以期更好地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笔者认为,当前我们需要研究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事业单位的清理和名称规范问题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事业单位与行政机构有相当大的区别。

由于多种原因,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事业单位存在着多头审批、盲目发展、缺乏宏观规划的现象。

因此,一些事业单位长期不运作、无正式人员,是典型的“空壳机构”,但建庙容易撤庙难,没有明文撤销,仍保留着事业单位的“户口”;一些事业单位任务严重不足,工作人员无所事事,空耗纳税人的“银子”;一些单位使用约定俗成的名称,挂的牌子、使用的印章与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文件不一致,如县管单位冠XX省字样,一些学校不是称XX初级中学、XX职业初级中学,而是称XX中学,……;一些事业单位称“局”或“公司”、“学会”,与行政机关、企业或社会团体名称混淆不清。

关于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几点思考

关于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几点思考

关于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几点思考关于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几点思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行政体制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财政支撑能力等全局性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强调要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党的十六大再次提出“实现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

今年2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个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规范地方机构编制管理的行政法规,填补了地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法制空白。

在这之前,中编办、监察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3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条例》、《通知》和《暂行规定》的颁布下发,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编委对加强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也对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如何结合太原市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法制化,就成为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面临的首要任务。

一、当前全市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机构编制工作作为行政管理体制的一部分,是随着社会发展、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而逐步建立和完善的。

近几年,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精神,锐意改革创新,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其内在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三没有、三不强”:(一)机构编制管理没有统一标准,规范性不强。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机构编制部门作为负责机构编制管理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是本质要求。

但这几年从中央到省在依法管理机构、编制、规格等方面都缺少具体、灵活、可操作的执行标准。

对如何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组织保障的思考

对如何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组织保障的思考

对如何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组织保障的思考机构编制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对于一个组织的发展和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保障机构编制工作的组织规划和运作非常关键。

下面是对如何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组织保障的一些思考。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机构编制工作要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

要设立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确定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

同时,要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完善工作程序。

要制定全面、完整的工作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责任,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在具体操作中,把握好机构编制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公正性和公开性等,确保工作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人员培训。

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在人,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素质和能力。

可以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课程体系,帮助人员逐步掌握机构编制工作的知识和技能。

四、完善信息化手段。

机构编制工作需要大量的数据统计和信息处理,因此,要加强信息化建设。

可以建立专业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系统,集中管理机构编制的各项数据和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率。

总之,要想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组织保障,需要全面系统地进行规划和建设。

只有不断地创新和完善,才能满足单位的需求,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是机构编制工作的基础,要加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提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质量。

要制定合理的人员绩效考核机制,注重激励与奖励,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改进工作流程。

机构编制工作流程要紧跟时代发展,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流程,降低工作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要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合理分配资源,实现最大的工作效益。

七、强化沟通与协调。

机构编制工作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要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加强团队合作和协作能力,减少沟通摩擦和错误率。

八、推进制度建设。

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建设是常态化的任务,要不断完善制度框架,建立科学、公正的制度规范,确立工作风险评估标准和改进机制,提高工作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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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法定化的路径思考与建议
摘要: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十九大的报告上指出,为了实现全面法治,我
们必须坚持依法执政,法治社会,建立一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加,依法治国是实现
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机构编制体系是国家治理的
重要一环,这也是是国家建设法治政府和机构建立合法化重要工作内容,是促进
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的建设的关键一招,是国家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是全面
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本文探讨了机构编制法定化的路径思考与建议,供业内人
士参考。
关键词:机构编制法定化;路径;思考
1 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意义
1.1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后,我党和机构编制进行了多次的深入改革,但改革中的组织机
构建设未能得到充分落实。改革后组织机构设置的反弹和硬约束的缺失影响了改
革的效果,其中制度和职能是非常重要的原因。权力、程序和责任的限制缺乏严
格的法律约束。深化和改革党及国家机构,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好法治这个有力武
器,推动法治下机构编制的改革,完善和加强法治改革过程中,建立机构的合法
化的重要保障促进制度改革和巩固改革的进程。
1.2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关键一步
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管理,规范管理、精细化管理,丰富机构编制管理的
手段和方法,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解决当前管理中亟需处理的问题。提
高管理水平,促进建立科学、规范、合法化是提高机构编制管理重要内容和措施。
2 机构编制法定化工作的重要任务内容
2.1加强体制管理
其涵盖了行政体制的调整与管理、行政权力与责任的划分、行政组运营机制
和行政运行管理。如各级政府权力的划分、各级政府部门的运行机制、行业行政
机构的制度机制、机构之间的从属关系等。由于制度管理属于国家政治制度和行
政制度的层面,所以在地方立法方面需要国家层面的上级法律支持。
2.2加强职能管理
对已建立的机构及其内部机构进行科学的职能划分和职责定位,明确各部门
的相关职责,要保证界定合理,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在工作中协调跨部门职责
的交叉问题,坚持一件事原则上是一个部门的责任,确实需要多个部门来管理这
件事,明确领导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在部门运作中要加强协调各部门的职责分
工和联系。
2.3加强机构设置和规范管理
具体包括:明确设立和调整机构的条件和依据,明确上市机构、办公机构、
协商协调机构等的设立要素和依据;制定组织的性质和组成条件、名称、规格、
隶属关系、筹资渠道的法律依据、行政机关的级别和范围及其活动方式、行政机
关的规章制度和撤销办法。明确部门设立的法律依据、常设和非常设机构的设立
及相关调整等。
2.4加强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管理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的需要,按照精简统一效
率的原则和标准,明确本组织的人员编制标准,实行规章制度。编制管理包括:
编制对象和范围、编制原则和编制方法、编制权限、编制原则和编制调整依据;
批准和下发各级各类组织机构的编制总数和编制类型,批准具体编制数额和编制
结构,批准领导岗位数量,管理各级各类组织机构的使用。在编制管理中,要加
强编制总量的管理和控制,优化编制结构,体现编制的动态调整。提高管理效率
的相关原则。领导管理水平。确定按照特定程序和权限批准的领导职位的名称、
级别和数量。关于设置领导岗位的要求,需要在立法中体现出综合考虑部门的职
能和任务、工作性质、制度规范、设置总数、各级岗位比例等方面的门槛。
3 对机构编制法定化路径的思考和建议
3.1明确机构编制法律部门体系
建国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了一系列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但散见
于宪法和组织法以及人民政协、群团组织章程等。专门的法规有《国务院行政机
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机构
编制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制定中国共产
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制定机构编制法,其历史性意义在于,一是明确了机构编
制法定化的两大体系,即机构编制管理党内法规体系、国家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
规体系;二是首次明确了“机构编制法”这一概念,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
系中确立相对独立的“机构编制部门法”(或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制度群)提
供了前提和依据。这里的“机构编制法”是广义的“法”,可包含宪法的部分规定、
机构编制单行法、组织法、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有关组织章程(人民政协、民主
党派、群团组织)、机构编制管理规章、部门“三定”规定、部门权责清单及有关
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等。“机构编制法”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
独特性之一。
3.2加快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制定工作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是机构编制管理的母法。机构编制法定化,必须
始终以宪法为准绳。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机构编制法、中国
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共同构成“机构编制部门法”的基本“法典”。机构编制的
“立法”,对如何理顺当前“滞后”的机构编制“法制”状态,建立统一的机构编制管
理秩序,提出了重大挑战。当前,建议尽快摸清立法需求,编制立法规划,梳理
层次关系,明确规范内容,强化管理方式,并按照3-5年完成的规划步骤,加快
形成草案,提请党中央、全国人大审议。
3.3做好各类法律法规的分工衔接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党内法规,包含两方
面内容,一是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管理内容,二是党的机构具体设置内容。党的
领导与法律管理之间,应有一个衔接顺畅的关系,既包容,又有所区别。机构编
制法与条例、其他单行法之间,一是要尊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机构、编制的专
属管理权限,二是在明确部门职能方面,以相应的单行法为主,但起草机关应事
先征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同意。机构编制法应赋予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职能、权
限形成的争议有裁决权,适时修改完善《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
法》,类似做法,可扩大推广到省、市一级。
3.4明确部分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法律地位
在机构编制管理实践中形成的一些制度、措施、办法,既取得了较好成效,
也是经过长期探索总结出来的制度创新,但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确、制度不完善,
效力打折扣,亟需在法定化过程中不断改进。如,通过机构编制法授权,明确各
级各部门“三定”规定的颁布形式和法定效力。省级及以下部门“三定”规定,可经
编委会议审议、政府常务会(或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以政府令或党委《决定》
的方式发布,提高其法律层次。再如,通过机构编制法授权,各级党委、政府组
织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各级各部门由依法行政转换为“依清单行政”,为权
责清单在法律上正名。
结束语:
机构编制管理是配置党的执政资源,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善党的政权建设
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需要实现组织建立的有效有序
管理。一个重要的途径是促进机构的制度化,通过法律法规规范和规范组织建立
管理的各项活动和环节,制定组织建立和管理的原则、步骤、程序和标准。要使
其法制化,为事业单位的建立和管理提供长期的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 李鑫,孙学强,王晓燕.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立法评估及重构路径[J].管理
与科技(下旬刊),2014(03):264.
[2] 乔双鹏.关于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J].中国科技博览,
2015(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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