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及合同常见问题解答

合集下载

签订销售合同预收货款的会计分录

签订销售合同预收货款的会计分录

一、背景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签订销售合同并预收货款是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

预收货款意味着客户在商品或服务交付前提前支付部分或全部货款。

为了准确记录和反映这种交易,企业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二、会计分录1. 签订销售合同并预收货款时:借:银行存款/现金(根据实际收款方式选择)贷:预收账款2. 商品或服务交付时: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如果实际收款金额与预收款不一致,需要进行调整:借:银行存款/现金贷:预收账款(多收的部分)或借:预收账款(少收的部分)贷:银行存款/现金三、会计分录分析1. 签订销售合同并预收货款时,企业将预收款记入“预收账款”科目,表明企业已收到客户的部分货款,但商品或服务尚未交付。

此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反映企业已收到货款。

2. 商品或服务交付时,企业将预收款转为收入,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此时,企业已将商品或服务交付客户,实现了收入,因此将预收款转为收入。

3. 如果实际收款金额与预收款不一致,需要进行调整。

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表示企业多收或少收的货款。

这样,企业的财务状况能够真实反映实际交易情况。

四、注意事项1. 企业在签订销售合同并预收货款时,应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因合同问题导致的纠纷。

2. 企业在预收货款时,应注意区分不同类型的收入,如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3. 企业在预收货款过程中,应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防范坏账风险。

4. 企业在处理预收货款时,应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五、总结签订销售合同并预收货款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常见的交易方式。

通过对预收货款的会计分录进行处理,企业能够准确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进项销项合同模板

进项销项合同模板

进项销项合同模板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进商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进货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具体信息如下:序号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二、交货方式和时间:乙方应在甲方下单后,根据双方商定的交货时间将商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交货,需提前告知甲方并经过甲方同意。

三、验货标准:甲方在接收货物后应当在当场进行验货确认,如有质量问题需及时与乙方协商处理。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按照发票金额进行付款,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付款时间应在收到发票后(付款时间)天内完成。

五、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所销售的商品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如有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向对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解释: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且在履行期限内有效。

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以上为进销项合同的具体内容,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合同精神,共同合作,达到共赢的目标。

建筑项目合同销项表

建筑项目合同销项表
6
质量与检验
质量目标能否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工程名称:
时间: 年 月日
质量罚款比例能否接受
7
安全施工
安全目标能否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安全罚款比例能否接受
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和满足施工需要
是否能够承受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的安全风险
8
材料设备供应
材料价格确定、采购方式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能 否接受
9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条款中关于变更价款的确认和支付方式能 否接受
10
竣工验收及结 算
结算的具体时间和方式能否接受
11
违约,索赔和 争议
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明确?违约、索赔及争议处 理条款是否明确
违约、索赔争议处理方式能否接受
12
其它补充条款
示范文本条款以外另行增加的其它条款和特殊约定
13
法律风险的评价
建筑项目合同销项表
序 号
类别
条款分项
能否销项
销项原因
不能销项原因
备注(签字人)

(V)

(V)
1
签订合同双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业主资信条件
2
是否另行签订备案合同,两份合同执行是否存在歧 义和风险
3
双方一般权力 和义务
项目班子能否满足招标文件和工程施工要求
现有的劳务队伍储备能否满足施工要求
现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公司分管生产领导:
公司分管经营领导:
公司总经理批示意见:
开工所需的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双方责任是否明 确
4
施工组织设计 和工期
施工方法和技术手段能否满足工程要求
总工程师:
工期能否满足合同要求

合同销售中赠品会计处理

合同销售中赠品会计处理

一、赠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因此,在合同销售中,赠品的会计处理应遵循以下步骤:1. 购进赠品时:借: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2. 赠出赠品时: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二、买一赠一的会计处理在合同销售中,买一赠一是一种常见的促销方式。

以下为买一赠一的会计处理方法:1. 销售商品时: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赠出商品时: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三、赠品数量不确定的会计处理在合同销售中,有些赠品数量不确定,如集齐瓶盖或数字等。

此时,应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对预计将赠出的赠品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1. 销售商品时: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预计将赠出的赠品: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预计负债3. 赠品发出时:借:预计负债贷: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四、赠送购物券的会计处理在合同销售中,赠送购物券是一种常见的促销方式。

以下为赠送购物券的会计处理方法:1. 销售商品时: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赠送购物券时: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预计负债3. 购物券使用时:借:预计负债贷:主营业务收入总之,在合同销售中,赠品的会计处理应遵循税法规定,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以降低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购销合同涉及的税费技巧

购销合同涉及的税费技巧

一、购销合同涉及的税费购销合同牵涉的税费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等。

二、税务根本知识:〔一〕、增值税的概念三、〔二〕、现行增值税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普遍征收现行增值税普遍适用于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商品及加工、修理修配等领域的各个环节。

2、价外计税增值税实行价外计税的方法。

即以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销售商品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要分别注明增值税税款和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以消除增值税对本钱、利润、价格的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增值税的价外计税决非是在原销售价格之外再课征增值税,而要求在销售商品时,将原来含税销售款中的商品价格和增值税,分别列于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上。

例如,甲工厂销售给乙批发企业应交增值税商品假设干,计收款项100元,增值税率17%。

那么这100元中,销项税额为100÷〔1+17%〕×17%=14.53元,实际商品销售价款只有100元-14.53元=85.47元。

乙批发企业购置甲工厂的商品时,除了需向甲工厂支付85.47元的商品价款外,应同时负担甲工厂的销项税额14.53元。

甲工厂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填列销售价款85.47元和销项税额14.53元。

3、税率简化增值税的税率分别为17%和13%两档。

即除了税法规定的少数工程的增值税率为13%外,其他应税工程的税率一律为17%。

对于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其应纳增值税额需按应税销售额的3%计算,不再抵扣进项税额。

当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并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亦可视为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标准的方法计征增值税。

4、实行抵扣制度现行增值税制充分表达了“道道课征、税不重复〞的根本特性,反映出公平、中性、透明、普遍、便利的原那么精神,对于抑制企业偷税、漏税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工程项目销项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销项管理办法

中国铁塔股份工程工程销项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防范工程工程投资风险,标准工程工程销项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工程工程销项是指已完成立项批复、但未完成交付验收〔以工程中第一家电信企业签署【交付验收单】为标志〕的工程因故需终止执行。

工程销项的范围包括:〔一〕因电信企业变更或取消需求,导致工程工程无法继续实施的;〔二〕因市政迁改、施工受阻等原因导致工程工程无法继续实施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在建工程无法继续实施的。

第三条仅对工程建设方案和设计预算进行编辑修改、不涉及工程终止执行的,纳入工程变更管理,不属于工程工程销项范围。

工程完成交付验收后,发生站址停止运营并撤除的,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方法要求〔拟下发〕,履行站址撤除审批手续,不纳入工程工程销项范围。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中国铁塔各级分公司。

第二章工程销项管理原那么第五条销项管理的原那么〔一〕专业审批和分级审批:销项涉及的各部门根据职责进行专业审批,总部、省分公司和地市根据实际损失的规模分级审批。

〔二〕单站核算:严格执行单站核算,严禁将销项工程的损失计列在其他工程中。

〔三〕收支两条线:即认定损失计入在建工程损失,从政府或其他单位获得的赔补款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六条根据是否发生建设本钱确认销项审批流程,建设本钱包括工程物资采购本钱、施工及设备安装本钱、设计及监理等工程效劳本钱、外电报装费、选址费用、场地租金等。

第七条建设本钱发生与否以合同/订单及对应经济事项是否发生为依据。

提出工程销项申请时,假设有工程物资或效劳合同/订单已签订、建设本钱已列账、建设资金已支付等任一情形的,均视同本钱发生。

第三章工程销项流程第八条区域经理填写【工程工程销项申请表】发起销项申请。

【工程工程销项申请表】包括:工程销项原因、工程设计预算总金额和预估损失。

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合同/订单清单、物资效劳采购明细及当前履行状态、建设本钱列账明细和资金支付明细等。

合同负债销项税 调整

合同负债销项税 调整

合同负债销项税调整合同负债销项税调整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为明确双方在负债销项税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的目的和范围1.1 本协议是针对公司和供应商之间的负债销项税的调整协议,适用于公司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现有和未来的业务交易。

1.2 负债销项税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价款中,需要扣除已经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增值税,以后称为销项税;企业购进商品、服务、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支付的增值税,以后称为进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四十五条)1.3 公司和供应商在履行本协议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各项条款符合法律要求。

第二条企业及供应商的身份、权利和义务2.1 公司是一家合法注册并在中国境内经营的企业,负责销售、提供应税劳务等业务。

公司在执行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业务时,应记录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业务的实际金额和增值税。

2.2 供应商是一家合法注册并在中国境内经营的企业,负责销售、提供应税劳务等业务。

供应商在执行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业务时,应记录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业务的实际金额和增值税。

2.3 公司和供应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应按照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并按时足额缴纳应交的税款。

2.4 公司和供应商应保证其纳税申报与税款缴纳的真实性,不存在任何虚假行为。

如有虚假行为,应当对此后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5 公司和供应商应及时组织、部署、跟进、汇报负债销项税会计处理工作。

第三条负债销项税的履行方式3.1 公司应向供应商提供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业务凭证(发票、收据、结算单据等),并注明实际的交易金额和增值税。

工程施工结算问题汇总(3篇)

工程施工结算问题汇总(3篇)

第1篇工程施工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情况,对工程款进行计算、确认和支付的过程。

工程施工结算对于维护各方权益、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对工程施工结算中常见问题的汇总:一、合同约定与实际完成情况不一致1. 工程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施工工艺调整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

2. 工程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工程质量不达标,如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等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结算款减少。

二、工程款支付问题1. 工程款拖欠:由于甲方资金紧张、乙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工程款拖欠。

2. 工程款支付比例不合理: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比例与实际完成情况不符,如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过高或过低。

三、工程变更及索赔问题1. 工程变更未及时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现场实际情况等原因,导致工程变更未及时处理,影响工程结算。

2. 索赔未得到妥善解决: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索赔未得到妥善解决。

四、结算依据问题1. 结算依据不明确:合同中对结算依据的约定不明确,如计价方法、计价标准等。

2. 结算依据不合理:结算依据与实际完成情况不符,如采用不合理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

五、结算争议问题1. 结算争议处理不及时:在结算过程中,由于各方对结算结果存在争议,导致争议处理不及时。

2. 结算争议处理不当:在结算争议处理过程中,由于处理方法不当,导致争议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六、其他问题1. 结算资料不完整:在结算过程中,由于资料不完整,导致结算工作难以进行。

2. 结算周期过长:由于结算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导致结算周期过长,影响项目验收和交付。

为解决上述工程施工结算问题,以下建议:1. 严格合同管理,明确约定结算依据、支付比例、变更处理等事项。

2. 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方对工程变更、索赔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 建立健全结算制度,确保结算工作有序进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议价策略及合同条款修改”的宣传材料
Q1(小叶):公司业务人员;Q2(小蔡):公司采购人员;A:小曾
一、产品定价策略
Q1:小曾,记得你上次说过如果产品合同的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在增值税下我
们的收入是下降的。比如在营业税下收取价款100万,我们所确认的收入就是
100万。但如果在增值税下仍然收取100万价款,那么确认收入为100/(1+6%)
=94.34万。
A:对哒,在不变价格的情况下我们的收入是下降的,所以我们可以向客户提高
价格,进行税负转嫁哦!
Q1:向客户提高价格?现在市场竞争那么激烈,提价要面对客户流失的风险哎!
A:这个要区分我们的客户是机构客户还是个人咯。首先你记得增值税分为两类
纳税人,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像我们一样可以抵扣进项税款;而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就不可以抵扣税款啦。
Q1:客户的资质不同有什么差别吗?
A:当然有啦。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客户,虽然我们提高价格,但他们的成本
却不一定上升哦。
(一)客户为大型机构客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A:现在我们来看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情况。前面说到如果我们没有提高
价格,但收入确认下降到94.34万。其实我们的利润没有下降那么多哦!营业税
下我们的利润为100-5=95万,这个5万为营业税需要在计算利润时扣除;但是
在增值税下我们的利润为94.34万,由于增值税不需要在利润前扣除哦。
Q1:那我们产品定价到底在多少合适呢?
A:首先我们来说说产品提价的下限哦。还是刚刚那个栗子,如果要保持我们的
税后利润仍然为95万的话,我们需要收取价款95*(1+6%)=100.7万,也就是
价款上涨0.7%,就可以维持利润不变啦。而此时客户的成本由100万下降到了
95万,而5.7万的税款可以用于抵扣,并不构成他们的实际成本哦。这也是产品
价格上涨的最低幅度哦。
Q1:这样啊,明白了。那上涨的最高幅度呢?
A:产品价款上涨较高幅度就是维持我们改革后不含税收入不变啦,也就是维持
客户的成本不变啦。原来营业税下收取100万,我们收入确认为100万,客户的
成本也为100万;如果要保持增值税下收入仍然为100万,你需要向客户收取
100*(1+6%)=106万,也就是将增值税全部转嫁给你的客户咯,提价幅度为6%。
Q1:向我的客户提价6%,很多哎,他们会不同意的吧。
A:记得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虽然我们向他们收取106万,但是其中的6万
可以作为进项税额用于抵扣,客户的实际成本并没有上升,还是100万哦。
Q1:哦哦,明白了。我们的产品提价幅度在0.7%——6%之间都是可以说服客户
的。
(二)客户为小型机构客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人
A:如果你的客户大多为个人,或者小型机构客户,由于他们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从而你收取多少价款就构成了他们的实际成本。产品定价提高多少就造成了实际
成本上升的多少。
Q:那我该怎么办呢?
A:你可以参照前面的提价0.7%的策略,他们的实际成本并没有上升那么多,并
且可以维持我们的税后利润不变。如果实在难以提高价格的话,那就是我们自己
承担全部的税费咯。

二、业务合同条款修改注意事项
Q1:小曾,弄明白了产品定价策略,那我合同条款需要怎么修改呢?
A:由于增值税作为价外税,最好在合同定价条款中明确价税分离条款,避免不
必要的纷争哦。
Q1:哦哦,那还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嘛?
A:当然有的啊。由于增值税严格要求发票流、货物流、现金流的一致,对于原
来合同签订主体和收入确认主体不一致的,需要修改合同主体条款,避免涉税风
险。
Q1:好滴,明白了。
A:最后,还要提一点哈,最好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我们只有收到价款之后才开具
发票哦。因为根据税法规定,就算我们没有收到价款但是开具了发票,我们也是
需要缴纳税款滴。具体的合同修改注意事项可以参考《营改增后签订收入及采购
合同的注意事项》。

三、采购议价策略
(一)供应商原来为增值税纳税人
Q2:小曾,最近营改增有不少供应商向我们提高合同报价呢,我该怎么应对呀?
A:这个也需要区别情况对待哦。对于供应商原来就是增值税纳税人的,他们的
提价要求我们是绝对不同意的。因为他们原来向我们的报价中已经包含了增值税,
也就是说我们早已承担了该部分成本中的增值税。
Q2:哦哦,那如果我们支付的价款不变,我们的成本是会下降的,对吧?
A:对滴,他们原来向我们收取1170,在营业税下我们的成本为1170;但是在
增值税下虽然我们支付1170,但成本为1000,而其中的170增值税款可以作为
进项抵扣。
Q2:那到底什么样的供应商原来就是增值税纳税人呢?
A:对于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部分现代服务的原来就是增值
税纳税人啦。比如:销售服装、固定资产、电子设备;以及提供的电信服务、邮
政服务、广告服务等原来就缴纳增值税哒。
(二)供应商为营改增纳税人
Q2:那如果供应商为营改增纳税人呢?他们要求提高价格,我们该怎么应对呢?
A:以房屋租金为例子来说明哈。以前我们租用办公室支付100万的租金,我们
的成本为100万,出租方的收入为100万,但是他们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税
后利润为95万。其实他们现在向我们收取95*(1+5%)=99.75就可以维持他们
的税后利润不变啦。
Q2:这样说来我们所支付的价款还是下降的撒!
A:对呀,当然这也根据不同的税率来决定的。更有可能为房屋出租方要求提价
到105。而此时虽然我们支付了105万,但我们实际的租房成本不变为100万,
而那5万元的税款我们可以用于抵扣税款,不作为我们的成本喽。而此时供应商
的税后利润由95上升到了100哦。
Q2:明白了,也就是说我们最低的要求就是保持营改增后的成本不变,但是有
可能支付的价款上升;如果我们更为强势一点的话,我们可维持供应商的税收利
润不变,需要支付的价款为税后利润*(1+税率),这时我们支付的价款可能会下
降哦。
A:嗯哪,理解的相当对呢。补充一点:只有房屋装修等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
和销售、商务辅助等现代服务业和住宿等生活服务业和我们一样,是营改增的纳
税人哦。

四、采购合同条款修改注意事项
Q2:小曾,搞明白了采购议价条款,那我们是不是也要修改相关的合同条款呢?
A:对的呀。关于合同价款的条款我们需要明确价格已经包含了相关流转税费,
避免供应商向我们额外收取价款哦。
Q2:哦哦,那还有其他的嘛?
A:有的呀。因为我们和供应商签订合同之后需要获取专票用于抵扣税款的,而
认证抵扣是有时限要求的。所以就要明确供应商及时开具发票给我们哦。如果供
应商开具的发票有问题导致我们无法认证抵扣的,还需要他们重新开具发票给我
们的。具体的合同修改可以参考《营改增后签订收入及采购合同的注意事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