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想史必考论述题答案

合集下载

法学:中国法律思想史考试答案(最新版).doc

法学:中国法律思想史考试答案(最新版).doc

法学:中国法律思想史考试答案(最新版)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多项选择题中国早期功利主义的法律观导致的直接后果:( )。

A .法律工具论盛行 B .轻视法律 C .重义务,无权利 D .以刑为主 本题答案: 2、单项选择题孔子对“仁”有多种解释,其中最能反映“仁”的基本精神的一种解释是“( )”A.爱人 B .忠怒 本题答案: 3、单项选择题春秋时期,邓析所著的“竹刑”是我国古代( ).A .第一部成文法 B .第一部公布的成文法 C .个人著述的法律文件 D .官方文件 本题答案: 4、单项选择题下列主张中不属于沈家本的是( )A .平恕为审断之本 B .变法图强 C .会通中外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D.比附援引本题答案:5、单项选择题变法“可以保国,可以保种,可以保教”,是资产阶级改良派()提出的主张。

A.谭嗣同B.梁启超本题答案:6、单项选择题康有为《大同书》提出致刑措、达大同的最根本方法在于()A.设议院B.开国会C.去九界D.行立宪本题答案:7、单项选择题提出以“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的明末清初思想家是()A.黄宗羲B.王夫之C.顾炎武D.拓跋宏本题答案:8、单项选择题朱熹的“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思想体现在刑罚手段上为()。

A.主张恢复肉刑B.主张取消肉刑C.主张扩大赎刑D.主张取消赎刑本题答案:9、填空题春秋时期,()提出为政“宽猛”的主张。

本题答案:10、问答题王夫之“趋时更新”的变法主张表现在哪些方面?本题答案:11、单项选择题()即“隆礼”又重法lC.三国D.南北朝本题答案:16、单项选择题近代中国历史上,提出“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主张的思想家是()A.孙中山B.梁启超C.张之洞D.沈家本本题答案:17、多项选择题金世宗慎刑思想的内容包括()A.断案当以情求之,不以刑讯为然B.提高审判效率,勿使滞留C.确立君主最高权威D.强调宗室与外戚的区别E.根据犯罪具体情节,区别对待本题答案:18、多项选择题下列内容,哪些属于魏源的主张?()A.人君治天下,法也;害天下,亦法也B.师夷长技以制夷C.变古愈尽,便民愈甚D.民主议政,广开言路E.不拘一格降人才本题答案:19、单项选择题“五德终始”说源自哪个先秦思想流派?()A.名家B.阴阳家C.风水家D.道家本题答案:20、单项选择题张斐提出的“以例求其名”指()A.以判例定罪B.实行类推定罪C.实行罪刑法定D.实行罪刑相适应本题答案:21、单项选择题清代后期,认为“管子、荀子、文中子之书,皆以严刑为是”的是()A.李鸿章B.曾国藩C.张之洞D.左宗棠本题答案:22、单项选择题中国古代的律学原从属于()A.医宗B.律宗C.法学D.儒学本题答案:23、多项选择题在晋代,标志律学已经成为独立学科的两部著作是()A.杜预《律表》B.张斐《律本》C.张斐《律表》D.杜预《律本》E.《泰始律》本题答案:24、多项选择题下列不属于法家代表人物的有()A、韩非B、慎到C、孟子D、庄子本题答案:25、单项选择题张之洞“采西法以补中法之不足”的前提是()A.西体中用B.不违反纲常名教C.全盘西化D.冲决一切封建网罗本题答案:26、名词解释“法学盛衰说”本题答案:27、单项选择题春秋时期,子产所铸刑书本质上属于()A.自然法B.教会法C.成文法D.习惯法本题答案:28、问答题简述梁启超“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的三权分立说本题答案:29、单项选择题元朝初年,在立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思想家是()A.耶律大石B.成吉思汗C.耶律楚材D.耶律阿保机本题答案:30、单项选择题为了维护封建纲常名教,曾国藩提出的政纲是()A.严刑致安B.以礼自治,以礼治人C.国家以法制为先D.整顿中法,采用西法本题答案:31、问答题试述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本题答案:32、单项选择题柳宗元认为决定国家和法律产生的是()。

中国法制史2008年1月-2014年4月论述题及答案

中国法制史2008年1月-2014年4月论述题及答案

1、试述西周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P27一、矜老恤幼原则。

对儿童、老人及痴呆者犯罪,除故意杀人外,一般均可依法赦免,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原则。

西周时已对犯罪主观状态的故意与过失有所区分,对惯犯与偶犯的不同危害性有所认识,对故意犯罪和惯犯从严惩处,对过失犯罪及偶犯从轻处罚。

三、罪疑从轻、众疑从赦原则。

在行刑时,有可轻可重的余地时,应从轻;在遇到赦免的机会时,应从重罪之上进行赦免,体现疑罪从轻原则;并要求对疑案,应征求大众的意见,当大家都认为案件仍有可疑情形时,应赦免其罪,体现众疑从赦原则。

四、世轻世重原则。

西周统治者认为应根据不同社会状况采取不同治理方法,对新征服的国家,应用轻典去治理,以安抚人心,巩固统治;对社会较稳定的国家,就应以常刑对待;对待社会动荡的乱国,要运用重典去达到社会的治理。

2、试述春秋末期郑、晋两国的“铸刑书(鼎)”事件及其历史意义。

P45/46/47郑国铸刑书:约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于鼎”,既预示着法的权威与神圣,也是用鼎这一载体表明法的稳固与彰明。

晋国铸刑书:公元前513年,晋国大臣赵鞅、荀寅将赵盾所作的法典铸在鼎上时,公之于众,遭到了孔子的反对。

历史意义: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义。

成文法公布后,法的公开成为历史潮流,从此以后,秘密法再也无法延续。

同时,秘密法时代的结束也标志着刑依法定的局面逐渐打开,以刑统罪宣告结束。

并且,成文法的公布,打破了“礼治”的传统,“法治”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受到限制,为新的封建制法律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此外,中国法学也伴随着成文法的公布及由此所带来的争论而初步萌芽,私家法律教育逐步兴起。

3、试述秦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P56一、事皆决于法:在这一法制思想指导下,秦朝在立法上越发细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调整范围非常广泛,从政治到经济、从生产到生活,一切均有相关法律进行调整。

2020年10月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真题及答案

2020年10月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真题及答案

2020年10月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真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劳乃宣认为目的在于教孝而新律没有列入的法条A.犯罪存留养亲B.犯奸C.干名犯义D.亲属相欧【答案】A。

2.康有为主张虚君共和所发表的杂志名称是A.不忍B.万国公报C.大同说D.国报【答案】A。

3.“欲救今日之中国,莫急于以新学说变其思想”主张出自A.新中国建设问题B.大同书C.新民说D.论不变法之害【答案】C。

4.孙中山权能分治中,间接民权是A.罢免权B.选举权C.创制权D.复决权【答案】B。

5.章太炎反对清朝***统治和蔡元培、陶成章组成了A.兴中会B.华兴会C.光复会D.同盟会【答案】C。

二、名词解释36.罪人不孥【参考答案】孟子反对族刑连坐,刑罚只应加于犯罪者本人,而不应株连其妻室儿女。

37.邓析【参考答案】邓析被誉为先秦名辩思潮的创始人,自己制定了一部“竹刑”用以对抗体现礼治的“刑书”,被称为战国法家学派的先驱人物。

“不法先王、不是礼义”是邓析主张改革,反对周礼的理论和思想基础。

38.庄子【参考答案】庄子是道家的代表人物,主张毁弃一切法度,主张彻底的无为而治。

39.八议【参考答案】“八议”,指的是八种人犯了死罪,负责官员不能直接处理,只能开具犯罪事实、所触犯的刑律以及该罪犯的具体身份,上奏皇帝,由皇帝交给有关大臣集体议决,议完之后由皇帝最后裁决。

40.五权宪法【参考答案】以三民主义思想为指导,孙中山发展出了五权宪法制度设计方案。

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是以人民掌握政权、政府实施治权的权能分治学说为直接依据。

孙中山的所谓“五权”,就是在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之外,再加上考试权和监察权。

三、简答题41.简述宋明理学对正统法律思想的影响【参考答案】宋明理学作为帝制中国后期长达六七百年的主导思想,对正统法律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

主要表现在:(1)完成了正统法律思想的哲理化论证。

为儒家纲常伦理进行了本体论上的证明,增加了其正当性和权威。

司法考试外国法制史论述复习题目与答案

司法考试外国法制史论述复习题目与答案

司法考试外国法制史论述复习题目与答案司法考试外国法制史论述复习题目与答案论述题:1. 试比较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异同。

(历届考过)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表现为:1) 主要法律渊源不同:在英美法系,法律的主要渊源是判例法;而在大陆法系,一般不承认判例的效力,在各个部门法领域都建立了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体系;2) 继承罗马法的程度不同:英美法系并未走全面复兴罗马法的道路;而大陆法系则是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3) 法律体系和法官的作用不同: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基础,法律体系十分庞杂,缺乏系统分类;而大陆法系,不仅法律体系完整,而且法官的作用十分有限;4) 司法组织对程序法的重视不同:英美法系强调程序法的重要性,实行对抗制诉讼;而大陆法系比较注重实体法,认为程序法仅仅是适用实体法的工程,一般采用纠问式诉讼程序。

尽管有上述种种差异,两大法系之间仍有许多共同之处:1) 它们的法律本质相同;2) 传统要素接近,都是近代以前的罗马法、日耳曼法和教会法;3) 法律的指导思想相同;4) 法律背后的经济和意识形态等也都相同。

2. 美国法与英国法的联系和区别。

(历届考过)美国法与英国法同属普通法系,两者有着天然联系。

1) 判例是主要的法律形式:英国和美国法律的主体部分都是判例法,法律的创制、法律原则的形成和发展以及法律的解释往往是通过判例形式实现的;2) 法律风格的一致:英国和美国一样也遵循“先例原则”,法院创造的先例对以后的同类案件具有拘束力;在审判风格上,同英国一样,美国也采用归纳法推理方式。

此外,美国继承英国法关于法律分类的传统,不采用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方式。

美国法又具有不同于英国法的特质,它在成长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表现为:1) 法律移植中的批判精神。

美国法继承了英国普通法的传统,但美国对英国法的.运用,以符合美国的国情为前提,对不适合本国国情的普通法规则不予适用;2) 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结构。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参考答案.doc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参考答案.doc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参考答案作业一一、填空题1.以德配天2.嫡长继承制3.亲亲、尊尊4.礼制、法制、礼治、法治5.礼、义、廉、耻6.合礼合法7.先教后刑、德主刑辅、以德去刑8.仁、礼9.仁政、省刑罚、薄税敛10.仁义、法数、类11.天志、兼爱12.自然13.法家14.不法古、不修今15.立公弃私16.法、势、术二、选择题1.B2.D3.BCD4.B5.ABCD6.A7.ABD8.BCD9.ABCD 10.C三、判断题1.×2.×3.×4.√5.×6.√7.×8.√9.√ 10.√四、名词解释1.不法先王,不是礼义:是春秋时期邓析提出的主张。

法即效法,是肯定的意思。

不是即不承认、反对的意思。

这句话的意思是,“先王”的所作所为,并不可能被万世所效法。

礼义,也不见得正确,没有必要非遵循不可。

“不法先王,不是礼义”是邓析主张改革,反对周礼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主旨。

2.竹刑:指邓析不满子产对周礼的改良,因此对于子产刑书也持否定态度,于是私自编定了一部更能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的刑法。

因为写在竹简上,所以称为“竹刑”。

3.道法自然:道家认为,认为“道”是宇宙的本体,主宰着天地万物,普遍而无私,并且有自己的运行规律,不受任何人的意志影响。

与礼、法相比,“道”是最高的原则。

统治者只有顺应自然,按照自然法则办事,才符合“道”的精神;统治者只有“惟道是从”,才能保持自己的统治。

4.任法而治:即按照君主的主张制定统一的法令,予以公布,自上而下的强制推行,从而实现民务耕战,富国强兵。

5.重轻罪指加重轻罪的刑罚。

对轻罪采取重刑,人民就不敢犯轻罪,轻罪不能产生,重罪更不会出现,这就是用刑罚的手段达到了不用刑罚的目的。

五、简答题1.简述管仲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1)“仓廪实,则知礼节”说。

管仲认为,发展社会经济对于国家的稳定极端重要,特别是发展农业生产,更是国家富强的根本条件。

(2)政治法律必须“顺民心”说。

中国法制史论述题

中国法制史论述题

中国法制史论述题1.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与儒家法律思想比较及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影响。

【解题思路】比较法家和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特点和观点。

分析法家和儒家法律思想在政治、社会和道德上的异同。

讨论法家和儒家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影响,包括法律体系、刑罚制度、司法实践等方面。

2.秦汉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对统一中国法制的贡献。

【解题思路】探讨秦始皇时期的法律制定和改革,如法典制定和普通民众的法治。

分析汉武帝时期的法律体系建设,如刑律改革和行政法规。

讨论秦汉法律体系对统一中国法制和中央集权的贡献,以及其对后代法律发展的影响。

3.唐宋时期法律制度的演变与中国古代法治的发展。

【解题思路】比较唐宋时期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变化。

讨论唐宋时期法律制度对中国古代法治的贡献,包括刑法、民法、官制等方面的演进。

探讨唐宋时期法律制度的优缺点以及对后世法制的影响。

4.明清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其对现代中国法制的影响。

【解题思路】分析明清时期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如刑律、律令和科举制度等。

讨论明清法律制度对中国古代法治和社会稳定的作用。

探讨明清法律制度对现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以及在法律传统和文化中的传承。

5.近代中国法制改革的历程与西方法律传入的影响。

【解题思路】回顾近代中国法制改革的历史背景和动因,如清末维新和民国时期的法律变革。

探讨西方法律在近代中国传入的渠道和影响,如日本、德国等国家的法律传统。

讨论近代中国法制改革中引入西方法律的意义、挑战和效果。

6.法治与社会稳定: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对社会秩序的维护与影响。

7.司法制度改革:从封建时代到现代社会的演变与趋势。

8.法律文化:中国古代法制在文学、艺术和传统习俗中的表现。

9.法家学派与儒家学派:两种法律思想在中国古代法制中的交汇与对立。

10.中国传统社会的仲裁与调解制度:从古代到近现代的变化。

11.古代刑罚制度的变革:从酷刑到现代刑罚的转变。

12.法律传承与现代法制建设: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在当代的价值与应用。

西方法律思想史 名词解释 简答题 论述题汇总

一、名词解释:1、罗马五****学家2、社会法学3、新自然法学4、科斯定理5.西方法律思想史6.客观法7."整体性法律"8.自然状态(洛克)9.《国家六论》10.《社会契约论》11."法律的道德性"12."民族精神"13.永恒法14."无知之幕"二、简答题1.简述汉密尔顿的联邦制思想。

2.简述哈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理论。

3.简述亚里士多德的立法原则。

4.梅因认为法律和立法的发展经历了哪几个阶段?5.简述亚里士多德法治与人治的关系。

6.简述汉密尔顿的分权与制衡理论的主要内容。

三、论述题1、亚里士多德的法治理论。

2、孟德斯鸠的权力分立与制约思想。

3、罗尔斯的社会正义二原则及其关系。

4、经济分析法学的特征和产生原因。

5、西方法律思想发展的基本线索。

6、亚里士多德法治论的主要内容与理论基础。

7、波斯纳对刑法的经济分析。

8、简评法律全球化。

9.试分析黑格尔法的发展三个阶段的理论。

10.试论马里旦人权思想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11.试述奥斯丁法理学研究的对象和方法。

12.试比较霍布斯、洛克、卢梭自然状态理论。

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公元426年由罗马皇帝钦定的五****学家:盖尤斯、保罗、乌尔比安、伯比尼安、莫德斯蒂努斯。

2、社会法学是19世纪产生、20世纪流行的一种实证主义法学思潮,它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认识和研究法律问题,主张是“社会本位论”,强调社会、社会连带(合作)、社会整体利益,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相当一部分法学家强调义务,倾向于社会本位。

代表人物有狄骥、庞德、弗兰克等。

3、以提倡复兴自然法为特征的现代西方法学派别。

有广狭两义。

狭义专指主张复兴非神学自然法的派别,广义还包括主张复兴神学自然法学说的新托马斯主义法学派(代表人物马里旦)。

非神学的自然法学不再主张实在法之上的、永恒不变的自然法,而是强调法律与道德密不可分的联系和实在法之外的正义准则,主张“恶法非法”,代表人物有富勒、罗尔斯、德沃金等。

中国法制史论述题好

1、试述唐律的历史地位;答:对唐以后封建法典起承前启后的作用;对东亚各国日本、朝鲜、越南封建法典的影响;2、试述马锡五审判方式;马锡五是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创造了贯彻司法民主的审判方式;审判方式的特点: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处理案件;依靠群众正确办案;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3、试述唐朝几部主要唐律制定的情况;答:唐朝先后颁布五部唐律,唐初高祖时期根据开皇律制定武德律,共12篇500条;太宗贞观年间在武德律基础上制定贞观律,这部法典比旧律在刑罚方面又减轻很多,从而为唐律奠定了基本面貌;高宗永徽年间又进行修订颁布,是为永徽律,永徽四年又颁布解释律文的永徽律疏,与律文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玄宗开元年间修订颁布了开元律;上述唐律均十二篇五百条;宣宗大中年间制定大中刑律统类,体例发生变化,共121门;4、试述抗日民主政权施政纲领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相比较有哪些特点;答:抗日民主政权施政纲领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制定的历史背景不同;前者在政治上实行抗日民主统一战线原则,边区人民包括地主、资本家,只要拥护抗日,不反共,皆可参加政府工作;经济上调解各阶级之间的利益,协调各种经济成分发展的原则,不立即消灭封建地主经济;在民主与法制方面,作出了更系统、更成熟的规定,如保障人权,建立逮捕与审判制度等;5、试述明朝法律严惩贪官污吏;答:朱元璋深知贪官污吏是激起农民反抗斗争的重要原因,对封建国家造成严重的危害;他从维护封建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严惩贪官污吏;明律对“枉法赃”从严惩处:一般官吏80贯处绞刑;主管官吏不分首从满40贯处斩;监察官犯此罪加重二等处刑;明初对于官吏的贪污行为,惩处尤其严厉;洪武十八年,因户部侍郎郭桓与二司官吏共谋贪污国家粮食一案而受牵连着万人;6、试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答: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正式公布施行,共16条;内容包括:彻底废除封建半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保护民族工商业的发展;设立人民法庭,保证土改进行;重要意义:激发了人民革命热情,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解放战争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7、清政府立宪举措及对中国法律近代化的意义答:目的:一是皇位永固;二是抵御外侮;三是兼有削藩统权;1906年,清政府设立宪政编查馆,,进行了一些预备立宪活动;一是设立咨议局和筹建资政院;二是制定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并于1908年宣布立宪以九年为期;大纲的精义有:君主神圣不可侵犯;君主独揽统治权;臣民按照法律有应得的权利义务;三是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则是在武昌起义的沉重打击下,清政府为了渡过危机而临时炮制的"宪法”;积极意义:一加速了清朝的灭亡;预备立宪的措施加剧了中央与地方、满汉之间、阶级之间的矛盾,加速了它的覆灭;二清政府在实行"预备立宪”过程中,相应地对旧有政治体制进行改革,拉开了封建中国政治近代化进程的序幕;三预备立宪传播了宪政知识,进行了民主政治思想的启蒙,为我国近代宪政运动的发展奠定了群众基础;四钦定宪法大纲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宪法有其值得肯定的价值;五钦定宪法大纲作为根本大法独立于刑法、民法等普通法之外,全面、集中地规定了国家与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六钦定宪法大纲的结构比较完整;具备了名称、正文、附录、实施日期;3.孙中山南京临时政府在法制建设上的建树;答:一是南京临时政府制定具有宪法性质的政府组织法;组织大纲,共4章21条;其特点主要是:1受美国宪法影响,基本上采用总统制共和政体;2中央国家机关权力分配实行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3采取一院制的议会政制体制,并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二是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件临时约法;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目的在力图用法律制约袁氏,防范其专权,用以保卫尊重的民国政体;临时约法共7章56条;根据孙中山民权主义为理论基础,吸收西方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平等自由”等宪法原则而制定,集中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精神;其主要内容:1临时约法确认中华民国是民主共和国;2仿效欧美建立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3具体规定了人民权利和义务和保有财产和营业的自由;临时约法的特点:1规定的政权形式和权利关系是为了防止袁世凯专权独裁;2规定了修改临时约法的严格的程序;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1它首次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废除了封建帝制和等级特权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为以后反对帝制复辟奠定了思想基础;2它确立的民主法制原则,在中国法制史上也是创举;三是颁布了其他革命法令;四是建立了新型的司法制度;1建立新型的司法机关;2改革审判制度;3采用律师制度;临时政府法制具有鲜明的反封建的进步性,对提高人民民主觉悟,争取人权,维护国家尊严,具有很大启蒙作用,意义深远;4.如何认识国民党的六法全书答:南京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在南京国民政府22年的统治中,绝大多数时期实行所谓“训政”;迫于种种压力,国民党政府管理国家的手段开始从“人治”转向“法治”;从1928年到1936年,国民党政府集中进行频繁的立法,最终建立起“六法”体系,形成了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基干;所谓六法全书简称六法,狭义是特指宪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广义是指上述六大法典及其它附属法规,亦即整个法律体系的通称;南京国民党政府的六法全书特指1927年4月18日建立的国民党一党专政时期制定的六法及其它法律的整个法律制度;就其内容而言,除搬用资产阶级的一些法律原则外,也继承了清末和北洋政府具有封建性的法律传统;六法全书摈弃了历史上诸法合一的法制,采取了西方诸法分立的原则,仿造西方大陆法系的模式,是继受法与固有法的混合;是封建主义法律、资本主义法律和法西斯法律的混合体,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政治经济的产物;其进步之处在于,它延续了自清末以来的法律改革,进一步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法律制度引进我国,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予以发展,从而把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法律制度的建设推向最为完备的阶段;但中国仍未真正实现宪政的根本原因在于六法全书的阶级立场,它代表的始终是地主买办官僚资产阶级的利益;3、中国封建司法发展演变;1秦朝;中央设廷尉,作为全国最高司法机关;皇帝掌握最高司法权,丞相和御史大夫协助皇帝行使司法权;中央廷尉,作为全国最司法机关,,皇帝掌握最高司法权,丞相和御史大夫协助皇帝行使司法权;地方由建筑队守、县令兼管司法权;2两汉:廷尉是最高司法机关;丞相、沿书、御史大夫参与司法;地方为郡、县两级;3三国两晋南北朝:中央审判机关仍为廷尉,称大理;到北齐,廷尉改为大理,并扩大了组织,机构名称与长官名称分开,地方司法机构依秦始皇汉朝制行司合一;分为朝廷、郡、县三级;4隋唐:大理寺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刑部中央司法行政机关;御史中央最高监察机关;通过三司推事参与审判;地方仍由行政机关兼理;5宋朝:中央仍为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各级设提刑官,狱颂;6元朝:中央审判机关是大案府,地方为达鲁花赤;7明清:中央为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地方分州县,府省案察使;清代总督、巡抚四级;清代还设了审判满人的专门机关;1、分析隶制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演变;答::我国奴隶制时期的立法主要体现在夏、商、周三代;其指导思想的发展演变,经过了从原始社会的礼法、习惯法到神权法思想的过程,演变内容如下:一、夏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此时尚无健全的国家机构,过去是法自君出;法改律的来源主要是以下内容:首先是原始社会的礼;其次是兵,当时的战争命令;再次是社会的民族习惯;二、商朝的立法指导思想;从夏朝开始,原始社会的宗教信仰,并加上阶级的属性,发展为以宗教迷信为特征的神权思想;奴隶主利用天命、天罚的神权思想,并进一步发展为典型的神权法思想;三、西周的立法思想;西周形成了宗法礼制为核心的“明德慎罚”“以德配天”及“亲亲尊尊”的立法思想2、试论法律是封建贵族特权的保护工具;为什么说法律是封建贵族特权的保护工具呢,因为我国封建帝制时期,各个朝代的法律都是保护封建特权的;表现在:两汉时,多次颁布贵族官僚有罪先请的诏令;对封建贵族官僚逮捕得先奏请皇帝;三国两晋南北朝:曹魏律五式规定了“八议”条款,晋代:杂抵罪,以夺官爵,除名来抵罪的总称;北魏律与南朝陈律“官当”入律;隋朝“开皇律”人创设例减;确立了议、当、赎、减制度;唐朝的议、赎、官当、更官;元朝,推行民族歧视政策,把人民分成四等;蒙古、色目、汉人、商人;清律:特别赋予满族更大的特权,满人犯法不归一般司法机关审理而由专门机关审理;完全继承了明律中确认的封建等级制服度的一系列条款,良贱同罪异罚;性质上:把法律作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3、清末修订法律馆主持所指定的法律有哪些,主要内容有哪些答:1指定的法律有:大清现行律、大清新刑律、现行律、新刑律、删修旧律改订刑罚制度;2主要内容有:商律:大清商律草案交易行律草案破产律草案;民律:大清民律草案;诉讼法: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组织法:各级审判厅试行章程刑事诉讼律草案民事诉讼法草案大理院审判编制法与法院编制法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是:第一,确认中华民国是民主共和国;是国家体制;第二,仿效欧美建立“三权分立”政治制度;是政治体制;第三,具体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财产权,经营权;以宪法形式赋予了“天赋人权”“平等,自由,博爱”,等民主思想和法律效力;5、国民政府的司法机构;答:第一,最高司法机关是司院;第二,普通法院则分地方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三级;实行三级三审制;第三,特别法庭,实行法西斯审判制度,为镇压迫害人,分中央、高级特别刑事法廷二级;军事审判组织,也称军法会审,分简单,普通,高等三种,审判军人犯罪;第四,其他,各级党部,特务机关以及军事机关;6、六法全书;答: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从1928年,开始进行了大规模的立法活动,先后制定了宪法约法民法、刑法、商事法、诉讼法、法院组织法以及其他单行法规、特别法规;这些法律的汇编通称为“六法全书”另一说法是:宪法、民商、诉讼、法院组织法、行政法为“六法全书”;7、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其本内容是什么答:第一,规定苏维埃性质;工农民主专政国家;第二,规定了政治制度是工农兵代表大会;第三,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第四、规定了国家外交改革;一方面,宣布中华民族完全独立自由了,不承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及不平等条约;第二,与世界无产阶级和被压迫的民族站在一起,苏联是巩固的同盟者;第三,对受迫害的世界革命者给予保护;第四,对居住在边区从事劳动的外国人给予法定的权利;8、试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意义;答:1949年10月10日,党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并公布了:大纲16条其主要内容是;一,规定土改基本任务是,废除封建半封建剥削土地;制定了耕者有其田;二,规定土改必须遵守,原则是依靠贫雇农,团结保护工商者,正确对待富农;三,规定保护土改的司法程序,审判和处理;意义:总结了中国20多年土地革命的教训,是土地纲领,体现了土地改革的总路线,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为保证战争胜利起了决定性作用10、何为八议具体内容是什么答:“八议”是由周礼"秋官"桐寇中“八辟”演变来的,曹魏制定魏律时将“八辟”改为“八议”,指示:“功臣之子,法应人议”;“八议”从魏律开始正式载入律典,成为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此后代相沿至明清律;所谓“八议”,即“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这八类人犯罪,依法享有免刑或减刑的特权;这是封建等级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并使之法典化;11、唐朝的主要立法有哪些答:唐朝的立法活动集中在高祖、太宗、高宗、玄宗、宣宗五朝有1武德时期的武德律、武德令、武德式2贞观时期的贞观律、贞观令、贞观格、贞观式;3庸徽时期的庸徽律、庸徽律疏;4开元时期的开元律、大唐六典; 5大中时期的大中刑律统类;4、试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答:1947年10月10日,党中央如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公布了该大纲,共16条,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土地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制度;其主要内容是:第一,规定土改基本任务是废除封建、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第二,规定土改需遵守的原则是依靠贫富农,团结中农,保护工商者,正确对待地主和富农;第三,规定保护土改的司法措施;该大纲总结了中国二十多年基本经验和教训,是一个正确的土地纲领,体现了土地改革的总路线,调动了农民革命与生产的积极性,为保证战争胜利起了决定性作5、简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礼和刑是西周法的两个基本方面;从宏观上看,西周时期的“礼”与西周时期的“刑”都是当时维护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规则;两者相互相成,互为表里,共同构成了西周社会完整的社会法律体系;其中,以礼为主,以刑为辅;“礼”是积极的、主动的典范,是禁止恶于未然的预防;“刑”是消极的处罚,是罚恶于已然的制裁;也就是说,“礼”总是从正面主动地提出要求,他的功能重在“教化”;“刑”相对处于被动状态,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刑法处罚;凡是“礼”所禁止的行为,亦必然为“刑”所不容;所谓“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刑”的功能,重在制裁;2、论述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及其历史意义;西周时期主要的法律思想表现在“以德配天”和“明德慎罚”两个方面;“以德配天”说是西周君权神授说的具体表现;西周统治者继承和发展了商代的神权法思想,认为“天”或“上帝”是天下各族共有的神,“天命”属于谁,要看谁能拥有使人民归顺的“德”;“明德慎罚”是西周统治者的法律主张;所谓“明德”,指主张崇尚德治,提倡德教;所谓“慎罚”,指主张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要审慎、宽缓;明德慎罚的观点实际上是强调教化与刑罚相结合;西周统治者以此观点作为处理立法和司法事务的指导理论;历史意义:“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影响深远;它不仅在西周各种具体法律制度以及宏观法制特色的形成、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直接的指导作用,而且深深扎根于中国传统政治理论之中,被后世各朝统治者奉为政治法律制度的理想原则和正统标本;西汉中期以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被儒家学派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法律思想和法制方针,成为中国古代最具影响力的一种法律观念;1、简述法经的结构、主要内容和历史地位;战国时期,魏文侯任用李悝为相;李悝制定了法经,共有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李悝将盗法、贼法立于篇首,李悝认为,“王者之政末急于盗贼”;从整体上看,法经是一部“诸法合一”而以刑为主的法典;从具体的内容上看,盗法是涉及公私财产受到侵犯的法律;贼法是有关危及政权和人身安全的法律;囚法是有关审判、断狱的法律;捕法是有关追捕罪犯的法律;杂法是有关处罚狡诈、越城、赌博、贪污、淫乱等行为的法律;具法是规定定罪量刑的通则和原则的法律,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总则部分;其他五篇为“罪名之制”,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分则部分;法经的历史地位:首先,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成果,也是战国时期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其次,法经的立法技巧已经走向成熟,可以称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法典;它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从体例上看,法经六篇为秦汉所直接继承,魏晋以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名例”为统帅,以各篇为分则的完善的法典体例;在内容上,法经六篇的主要内容大都为后世封建法典所继承;2、论述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活动的情况及其历史意义;春秋时期的法制变革,主要体现在公布成文法活动方面;是中国法律史上一次划时代的变革;其中最着名的是郑国的“铸刑书”、郑国邓析的“竹刑”和晋国的“铸刑鼎”等事件;(1)郑国的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向全社会公布;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史称“铸刑书”;(2)郑国的邓析综合了国内外的法律规范,编成刑书刻在竹简上,史称“竹刑”;竹刑流传社会后最终被官方接受,成为郑国的正式法律;3晋国的赵鞅将刑书刻在鼎上,公布了晋国的成文法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正式公布成文法活动,史称“铸刑鼎”;春秋时期的公布成文法活动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第一,公布成文法活动是对传统法律观念、传统法律制度以及传统社会秩序的一种否定;第二,公布成文法活动客观上为封建政治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件;第三,成文法的公布,标志着法律观念和法律技术的进步;第四,春秋时期的公布成文法活动,为战国时期及以后的封建成文法的发展与完善积累了经验;并标志着以封建社会关系为内容的成文法律体系开始走向中国法律的历史舞台;3、简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从法律角度看,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2运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国强兵”的措施;3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的特权;4全面贯彻法家学派“以法治国”、“明法重刑”等主张;商鞅变法的影响,从政治上看,一方面清理了旧贵族的政治经济势力,另一方面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统治;在广度和深度上超过了其他法家代表的改革,使秦国成为“战国七雄”之首的强国,为后来秦统一天下奠定了基础;从法制改革上看,商鞅变法以法经为蓝本制定的秦律,对于秦法制的统一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秦汉以后的封建法典大都以“律”为名,提出了一系列的“法治”理论和推行“法治”的方法;在法律上确立了中央集权制,为秦始皇建立统一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础;1、论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结构和内容的变化;该时期法典结构的革新主要表现在:曹魏新律首先从九章律的具律一篇中创立了刑名,冠于法典之首;晋律在其基础上增加了法例一篇;到了北魏北齐修律,北齐律又将两篇合为明例律一篇,仍置于法典之首;这一变革历经隋唐至明清,为后世封建法典所遵从,直至清末变法修律而告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八议”入律与“官当”制度的确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表现出封建特权法的鲜明特征,其突出代表就是曹魏新律中的“八议”制度以及北魏律和陈律中的“官当”制度的确立;“八议”制度规定8种人犯罪,一般司法机关不得审判,必须奏请皇帝裁决;“官当”制度是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爵折抵徒刑的特权制度;这表明了当时封建特权有了进一步发展;二是“重罪十条”的产生;北齐律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并置于篇首,作为重点打击的对象;所谓“重罪十条”,是指危害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的总称;三是刑罚制度的改革;该时期的刑罚制度规定了绞刑、斩刑等死刑制度;规定了流刑、鞭刑、杖刑等制度;并废除了宫刑制度;四是“准五服制罪”制度的确立;晋律与北齐律相继确立了“准五服制罪”的制度;规定根据服制将亲属按远近分为五等,以此确定继承与瞻养等权利义务关系,并据此确定亲属间是否犯罪及犯罪时的定罪量刑标准2、论述唐律中关于“七出”及“三不去”的规定;唐律在婚姻制度方面仍然严格维护夫权,确保丈夫的优越地位;其主要离婚方式还是“七出”和“议绝”;1“七出”是唐朝继承西周的“七出”规定的强制离婚,称为“休妻”;唐律根据“礼”和“令”的规定,凡妻子犯七出即无子、淫、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忌妒、恶疾之一,夫有权令妻离开夫家,回归娘家;这种方式不必经官府判断,只要作成文书即生效力;出与不出,权利纵在丈夫的手里;唐律对西周的“三不出”有所改变,它规定,妻如有恶疾或犯有奸罪,虽不符合“三不出”的条件,仍可休弃;2“议绝”是唐律首次规定的另一种强制离婚方式;指夫妻间或夫妻双方亲属间或夫妻一方对他方亲属若有欧、骂、杀、伤、奸等行为,就视为夫妻恩义断绝,不论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审断,强制离婚;。

中国法律思想史本科网上考查课作业题答案

中国法律思想史本科网上考查课作业题答案一、名词解释1.隆礼重法:隆礼重法,出自于荀子治国理念: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

在国家治理上,荀子非常看重"礼"。

荀子认为礼从区分与调节不同人的利欲关系中产生结果;在治礼的过程中,不能只顾及人的欲望,而要让物与欲两者相持而长,在物质的增长和欲望的增长之间保持平衡。

2.礼法之争:是指在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与以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围绕《大清新刑律》等新式法典的修订而产生的理论争执。

3.学校议政:学校不仅是学习的地方,也是集会议事的地方二、简答题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基本特点。

1、“礼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法律传统2、“德政”与刑罚相结合的治国方策3、“人”与“法”相结合的法体理论2.董仲舒的《春秋》法统说的主要内容。

董仲舒认为孔子作《春秋》就是为后王立法,将《春秋》推祟倍至,视其为治国理民的法典,依照《春秋》的理论和精神解决政治法律疑难问题。

其春秋法统说有以下内容:①《春秋》大一统思想。

“大一统”主要指要求统一,并以君主为绝对权威。

②从秦弊政中吸取教训,提出“更化论”。

用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调整治国策略,进行“更化”,制定出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长远利益的政策。

③“罢黩百家、独尊儒术”,统一思想。

总的说来,董仲舒的大一统思想,对西汉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起到了积极作用。

3.沈家本"法贵得人"的主张。

沈家本认为“善法”和法的执法之人是实行法治的重要条件。

他指出,如果执法者选用恰当,即使法令较严也能在执法中体现仁义的精神。

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善,即使法令宽缓也会造成不好的结果。

为此,他提出了“法贵得人”的主张,具体方法是:(1)所有国家官吏,上至中枢长官,下至百里长吏,皆宜知法。

(2)司法官吏应具有专门知识。

(3)设置律学博士教授法学;设置培养法学人才的专门学校。

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及答案

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及答案第一部分:试题1. 解释"法家"思想在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2. 简述"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的影响。

3. 中国古代的刑法主要通过哪些法律手段来维护社会秩序?请列举并解释其作用。

4. "道家"思想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有何特点?请详细描述。

5. 简要介绍中国古代的礼法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

第二部分:答案1. 法家思想在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中的重要分支,其主要代表者为商鞅。

他提出了以法治国的理念,并通过集权和严厉的刑罚来维护社会秩序。

法家思想的核心观点是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制来约束人民的行为,从而达到管理国家的目的。

这种思想认为,法律应该是公正、有效,能够明确规定权力与责任,保证社会秩序的维护,而不是仅凭人治来处理事务。

法家思想在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影响。

2. 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的影响儒家思想在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儒家强调道德伦理和政治道德的重要性,主张以仁爱和礼教为核心来引导国家和社会的行为。

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儒家思想中,法律被视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手段之一,但并不是惟一的手段。

儒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道德的引导,可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因此,儒家思想提倡以德治国、以德养德的方式来维护社会秩序,主张通过道德规范和伦理道德的约束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3. 中国古代的刑法手段及其作用中国古代的刑法主要采用了以下几个法律手段来维护社会秩序:- 律法:古代的刑法根据不同的罪行设定了相应的处罚,以此来维护社会秩序。

律法的实施要严明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案件,以确保正义的实现。

- 五刑:五刑是古代中国刑法中的一种刑罚手段。

它包括:1. 宫刑:对犯罪分子实施残忍的酷刑,以示警戒;2. 宫刑:对贵族罪犯的一种特殊刑罚;3. 械刑:对罪犯实施强制劳动,使其得以改造;4. 罪刑:对犯罪分子进行鞭打;5. 死刑:对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实施极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思想史必考论述题
答案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法家,法治
1为了推行“法治”,法家认为必须使法令成为君主治国、官吏尽职和判断所有人言行
是非、行赏施罚的惟一准则,从而提出了明法、任法、壹法、从法的主张。

2明法:要求立法明确和万民遵守。主张以成文形式将新法布之于百姓
3任法:要求远贤智、弃私议、有法必依,执法以信。
4壹法:统一立法权,统一法令的内容,统一人们的思想。
5从法:要求使法令具有绝对权威。任何人都要按法令办事。主要包括君臣共守和刑无
等级两个方面。
6. 事断于法
即严格的按照法令规定办事,是治理国家的唯一的正确途径,也是实现君主制的无为
而治、事不亲躬的最好方法。这是慎到提出的立公弃私的具体方法之一。

儒家,德治 及其现代意义
其一, 传统德治首先强调最高统治者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 把君主的道德品质和道德
人格看作是实施德治的基础与前提。孔子提出, 君主必须具备恭、宽、信、敏、惠五种
美德, 指出最高统治者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是治国安邦、实现其政治理想的基础和前
提, 统治者只有经过修身、齐家的伦理实践, 才能达到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目的。
意义:用道德善恶规约了统治者的思想行为, 弘扬了道德正气, 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统
治者的无道行为。

其二, 传统德治主张以三纲之礼、忠孝之德对广大民众实施道德教化, 力主仁政爱民的
民本思想。另外, 德治思想明确民惟邦本, 本固邦宁民可载舟, 亦可覆舟的原理, 从巩
固封建政治统治的根本目的出发, 提出了仁政爱民的主张, 要求统治阶级对人民施仁
政、除苛政, 轻徭役、薄赋税,利民惠民、体恤百姓。

意义: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和疾苦, 使人民得以休养生息、安居乐业, 从而带
来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其三, 传统德治认为各级官吏的道德品行和道德操守是实施德治的重要保证, 主张尚贤
弃奸 ,以德选官的人才标准。传统德治十分重视各级官吏的政德、官德, 大力提倡贤人
政治,主张尚贤弃奸的选官标准, 要求举纳忠良英才, 惩处贪官污吏; 实施德政德治,
革除暴政流弊。

意义:崇德尚贤、以德行政的为官标准和实践, 给人民带来了一定的利益和好处, 并在
长期的实践中培育出了中国古代优秀的政德和官德传统。

黄宗羲思想:
(一)立“天下之法”,去‘一家之法”
黄宗羲认为,三代以前的法是天下之法,三代之后的法则是一家之法。
一家之法弊端:法令密集,成为君主满足私欲的工具。
因此要有治法,而后有治人。与儒家有治人,无治法观点不同。要求要从根本上变革法
律的私法性,使之成为天下之公法。

二,天下为主,君为客
黄宗羲认为中央集权的皇权专制,是国家成为皇帝一人财产。
弊端: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天下之害尽归于人。
忠君因受到怀疑,而失道之君应该废除。

三,限制君权
措施:1“君臣共治,百官分治”。2实行地方分治,地方设方镇以去除集权之弊。3学
校议政

四,富民、利民和工商皆本的经济立法思想
其主张恢复井田制,重定天下之赋,提出“工商皆本”,是明末清初商人社会地位提高
的表现,也是士大夫商人化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具体体现。

梁启超的法律思想:
梁启超:号任公,字卓如。民初伟大的社会活动变革家。
法治思想:
法理角度:任公认为

1法是国家的意志
2法者,天下之公器
3法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界限的工具

施行方面
法治须与民权结合
1首先要将立法权属于国民,有权利思想者,必以争立法权为第一要义.
2所立之法应是善法——谋求国民最多数之最大幸福
3必须有对政府的监督

中西化合:法治应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理由:借鉴法家法治与儒家人治的优缺点。

第一,社会生活的多样性与复杂性;
第二,法律调整人行,道德调整人心;
第三,法律由政治制裁保障,道德由社会制裁保障。

宪政思想:
1限权核心思想:立宪政治,一言以蔽之,则权力有限而已。
2实行三权分立,以权力控制权力。
3用民权限制政府权力
辅助:
主张1议会政治——议会制度是立宪政治的体制外壳
2国民政治、舆论政治——国民支持是立宪政治的坚强后援

实现宪政基本观点:不存在完美无暇的政体,一国实行的政治体制必须与该国的国情和
民情相适应。

认为共和政体不适合中国

孙中山的五权宪法,三民主义:
五权宪法:1核心:政权和治权分开(权能分治),由任命掌握政权,由政府掌握治
权。治权相对于政权称作“能”,故称权能分治。
2五权包括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考试权,监察权。
3精华:直接民权。
4意义:是孙中山独特的宪法思想,是民权主义的主要内容,是一种中国式近
代革命民主主义的宪法说。
三民主义: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的总称。
1民族主义:首要问题,基本任务: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2民权主义:核心:反对帝制,建立民国。
3民生主义:最具特色,社会革命纲领,耕者有其田,节制资本。

董仲舒,大德小刑理论:
董仲舒杂糅百家思想,加以系统地阐发,提出“大德而小刑”始,“德主刑辅”、前德
而后刑的思想。

重德:
在逻辑上,以德刑比附阴阳,,即“刑者德之辅,阴者阳之助”。

在治国方略上,力主德治“刑”和“德”的关系谓为“阴”和“阳”的关系,而“阴”与
“阳”在天道中的大小取舍又是天意所决定。

君主仁政方面,“天道之大者在阴阳”,故王者必须承天意以行事,任德而不任刑。天性
为仁,承天意而行事的君主自然也应该以仁政施于天下。

刑辅:
董仲舒同时认为刑罚之于治国也是必要的,应以德为主,以刑为辅。
董仲舒以阴阳在天道中的地位来论证为国应“大德而小刑”,尊德而卑刑。其把德与刑
量化为暖暑清寒,以暖暑清寒在天道中所占量的多少来说明德与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
占的比重。

总结:
在德与刑的关系上,董仲舒固然主张“尊德卑刑”、“厚德简刑”,但这决不意味着他不
重视刑罚或者说不要刑罚。
其“大德而小刑”“德主刑辅”只是论“德”与“刑”在治理国家时何者为先的问题。
力主德政的同时也认为刑罚是为政不可或缺的手段,认为国君既要实行礼乐教化,也要设
刑罚以使民有所畏惧。

实现手段:
(一)序伦常以明尊卑 :提出三纲五常
(二)立教化以正万民 :国君的“大务”之一就是以仁义礼乐教化万民,修复业已破坏
的“堤防”,从根本上消除犯罪。
(三)行“更化”以正民俗 :要把旧社会的恶劣习惯全部去掉,改弦更张,以新的伦理
道德重构人的价值理念。以新的为政理念、新的法度来治理社会。

总结:
就道德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而言,两者是并行不悖的。
在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各自发挥着彼此不能替代的作用。
孔孟之失,在于其只看到道德的作用,而对刑罚在治理国家的作用上却认识不够,甚至反
对刑罚,反对法治,这对于处于上升时期的社会自然是不合时宜的,故不为当世所用。

而董仲舒除了全面继承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外,又吸收其他诸子之学,论证了刑罚的必要性,
并使德治和刑罚在天道那里找到了最终的依据,构建了“天人合一”宇宙蓝图。

在董仲舒看来,天道本和谐,人道亦应和谐,人间的战乱、疾苦,在于统治者没有处理好德
治与法治的关系,违背了宇宙法则,故天降灾异以修复本应和谐的宇宙秩序。

这种思维的影响是巨大的,它渗透到几乎每个古代中国人的心中,并为历代帝王将相所推
崇,将其运用于政治法律实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