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危险物品
易燃易爆物品有哪些

易燃易爆物品有哪些易燃易爆物品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容易发生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这些物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需要特殊的处理和储存。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对它们的处理和储存要求。
1. 汽油:汽油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易燃物质,广泛应用于汽车、机械和许多工业领域。
它有很高的蒸气压和低的闪点,因此只要有点火源,就容易引发爆炸或火灾。
储存汽油时,应将其放置在防火柜或专门的储存容器中,远离明火和高温。
2. 煤油:煤油也是一种常见的易燃物质,常用于煤油灯和供暖系统。
煤油具有低闪点和高挥发性,需要特殊的储存条件。
在储存煤油时,必须确保储存容器密封良好,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明火和高温。
3. 液化石油气(LPG):LPG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易燃气体,用于家庭炉灶、热水器和汽车燃料。
LPG是一种高压气体,具有极高的燃烧性能。
储存LPG时,必须使用特定的储罐,并确保储罐的安全阀和泄放阀正常运行。
4. 氧气:氧气是一种高度助燃气体,可以加速火焰的燃烧过程。
储存氧气时,必须远离易燃物质,并避免与油脂、润滑剂等可燃物混合。
5. 乙醇:乙醇是一种常见的易燃液体,用于医疗用途、工业生产和化妆品制造。
乙醇有较低的闪点,需要保持远离高温和明火的环境。
在使用乙醇时,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储存和使用。
6. 氨:氨是一种常见的易燃气体,用于工业和农业领域。
氨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和高度可燃性。
储存氨时,应使用专门的容器,并确保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明火和高温。
7. 硝酸:硝酸是一种强酸,同时也是一种易燃物质。
硝酸在与可燃性物质接触时会产生剧烈的反应,导致爆炸。
储存硝酸时,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并与可燃物质分开储存。
8. 硝化甘油:硝化甘油是一种常见的易爆物品,广泛用于火药和炸药的制造。
硝化甘油具有高度的爆炸性能,需要特殊的安全防护和储存条件。
9. 火柴:火柴是一种常用的易燃物品,有时也被人们忽视其潜在的危险性。
火柴头上涂有可燃物质,只需一点火源就能引发火灾。
常见危险化学品特性和储存、使用安全要求

常见危险化学品特性和储存、使用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作为常见的化工原料和工业品,在化工生产、实验,以及农业、医疗、消毒等领域中广泛使用。
然而,危险化学品在制造、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本文将介绍常见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储存、使用安全要求。
常见危险化学品及其特性1. 酸类酸类物质常见的有硫酸、盐酸、硝酸等,这些化学品具有强腐蚀性,能够腐蚀人体皮肤、黏膜,对金属、橡胶等材料也有腐蚀作用。
酸可与碱发生化学反应,注意避免混合储存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2. 碱类碱类物质常见的有氢氧化钠(NaOH)、氢氧化钾(KOH)等,这些物质具有强腐蚀性和刺激性,能够腐蚀人体皮肤、黏膜和眼睛,造成鼻炎、肺部和胃部疾病等。
碱也可与酸发生化学反应,注意避免混合储存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3. 氧化剂氧化剂指能够引起可燃物或易燃物加速燃烧或自燃的物质。
常见的氧化剂包括过氧化氢、高锰酸钾、硝酸银等。
这些物质易与可燃物或易燃物反应,产生热量和火焰。
注意避免与易燃、可燃物混存。
4. 溶剂溶剂通常用于溶解物质或在化学反应中起催化作用。
常见的溶剂有醇类、醚类、酮类、芳香族溶剂等,这些物质通常具有易燃、易挥发和毒性等特性。
注意避免在通风不良的环境下使用或储存,避免接触火源。
5. 硫酰氯、过氯酸硫酰氯、过氯酸等化学品通常用于有机合成、医药制造等领域。
这些物质具有剧毒、潮解性强的特性,易与水反应并放出大量的氯气、二氧化碳等有害物质。
注意避免其与水或湿度高的物质接触。
储存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1.危险化学品储存应设置专用仓库,并设置安全标志、警示标语和防火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出口、通风设施等。
2.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其特性分别储存,不同特性的化学品应隔离存放,避免发生混合引起意外事故。
3.某些物质易受潮、易挥发,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内,并保持通风良好的环境,防止气味扩散或泄露。
危 险 化 学 品 常 识

危险化学品常识名称、分类及注意事项:(1)过氧化钠别名:双氧化钠,二氧化钠分子式:Na2O2理化性质:米黄色粉末或颗粒,加热后则变为黄色,有吸湿性。
露置在空气中能吸收水分,放出氧气。
遇水发生强烈反应,生成氢氧化钠及过氧化氢,后者会很快分解成水和氧,并放出大量的热。
本品有较强的腐蚀性和氧化性。
密度2.80(水=1),熔点460℃(分解)。
主要用于医药、印染、漂白及分析试剂。
危险特性:是强氧化剂。
与有机物,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触能引起燃烧,甚至爆炸。
与水起剧烈反应,产生高温,量大时能发生爆炸。
有较强的腐蚀性。
灭火剂:干砂、干土、干石粉。
禁止用水、二氧化碳、泡沫。
储运注意事项:包装必须完整密封,不得露天存放。
库房要干燥,相对湿度75%以下。
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如硫、磷等应严格分开存放,切勿混储混运。
雨天不宜搬运,防止受潮。
搬运时应轻装轻卸,保持包装完整。
泄漏物应搜集于密闭容器,进行处理。
2)过氧化氢溶液(40%以下)别名:双氧水分子式:H2O2理化性质:纯过氧化氢是无色粘稠液体,易分解放出氧气和热量,是强氧化剂。
市售商品一般都是它的水溶液,含量为27.5%、35%二种,密度1.11~1.13(水=1),沸点106~108℃,凝固点-26~-32.8℃,均系无色透明液体。
医用消毒多为3%溶液。
主要用于漂白、医药和分析试剂。
危险特性:受热或遇有机物易分解放出氧气,加热到100℃则剧烈分解。
遇铬酸酐、高锰酸钾、金属粉末会起剧烈作用,甚至爆炸。
对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本品触及皮肤会使皮肤发白并感到疼痛,可用水冲洗后涂擦甘油或酒精。
灭火剂:水、雾状水、黄砂、二氧化碳。
(火灾后被抢救下来的双氧水,必须在包装外面用雾状水淋过,才能重新进入仓库,以防包装外面沾有双氧水及有物而重新燃烧起来)。
储运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清洁的库房内,远离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库温不超过30℃。
夏季宜早晚运输。
应与有机物、铬酸酐、高锰酸钾、金属粉末隔离存放。
医疗危险物品分类

1、高度危险性物品是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粘膜的物品;
物品举例:手术器材、穿刺针、腹腔镜、植入物、心脏导管、活检钳、输液血器材、血制品、注射的药物和液体、透析器、导尿管、膀胱镜等
消毒灭菌水平:灭菌法
可选消毒法:耐高温、耐湿的物品和器材首选高压蒸汽灭菌法活干热灭菌;怕热、忌湿物品和器材应选择低温灭菌发消毒灭菌;
2、中度危险性物品
与完整粘膜相接触,而不进人无菌的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粘膜的物品;
物品举例:口表、肛表、呼吸机管道、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消毒灭菌水平:可选用中水平或高水平消毒法;但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要求并不相同,有些要求严格,如内镜、口表、肛表等必须达到高水平消毒; 可选消毒法:高水平消毒发:物理方法:热力、电离辐射、微波、紫外线等;化学消毒方法:含氯消毒剂、戊二醛、过氧乙酸、臭氧、过氧化氢等;中水平消毒法:物理方法:超声波化学消毒方法:碘类、醇类、酚类
3、低度危险性物品
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
物品举例:毛巾、脸盆、便器、痰盂杯、地面、餐具、茶具、墙面、桌头柜病床及围栏、床面、被褥、血压计袖带、听诊器等;
消毒灭菌水平:可选用低水平消毒法或只做一般清洁处理;仅在特殊情况下,才需要做特殊的消毒要求;
可选消毒法:低水平消毒发:物理方法:通风换气、冲洗化学消毒方法:单链季铵盐类苯扎溴铵等、双胍类、中草药消毒剂及金属离子消毒剂等。
易爆炸危险物品名录(2023年版)

易爆炸危险物品名录(2023年版)
该名录列出了2023年易爆炸危险物品的一份清单。
请注意,以下所列的物品都属于易爆炸危险类别,请在存储、使用和处理上保持高度的警惕。
1. 乙炔:乙炔是一种常用的工业燃料和溶剂,但也是非常易爆的。
要小心储存和使用乙炔,避免与氧气或其他可燃物接触。
2. 火药:火药是一种常见的爆炸物,用于烟花、炮弹和其他爆炸装置中。
在使用火药时,请遵守严格的安全规定和指导。
3. TNT(三硝基甲苯):TNT是一种高爆发性炸药,常用于军事和矿山应用。
只有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才能处理和使用TNT,且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措施。
4. 硝化甘油:硝化甘油是一种常见的炸药和炸药成分,广泛用于工业和军事领域。
任何接触到硝化甘油的人员都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5. 黑火药:黑火药是一种古老的炸药,由硫磺、木炭和硝酸钾
混合而成。
在处理和使用黑火药时,务必遵循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6. 霹雳酸:霹雳酸是一种具有强烈腐蚀性和爆炸性的化学物质,需要极其小心处理和储存。
7. 裂解氨:裂解氨是一种常用的化学制品,但其高度反应性使
其成为易爆物。
当与其他物质接触时,裂解氨可能会引发爆炸。
请注意,以上只是部分易爆炸危险物品的清单,还有其他化学
品和物质也可能属于易爆炸类别。
在处理任何未知或具有潜在危险
的物质时,请始终遵循正确的安全程序,并在需要时寻求专业意见。
免责声明:本名录仅供参考,不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使用本名录提供的信息时,请自行承担风险。
易燃易爆 危险品分类和品名目录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和品名目录随着现代化生产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危险品的使用和储存也越来越常见。
而易燃易爆物质是其中一类极具危险性的品种,对人员和环境的威胁不可小觑。
因此,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分类和品名目录的了解和掌握,对于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分类和品名目录进行介绍和解读。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分类易燃易爆物品的分类主要根据其爆炸性质、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质进行划分。
根据国际标准,易燃易爆物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爆炸品(Explosives):具有炸脆性,能产生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物质,如火药、炸药等。
2. 易燃气体(Flammable gases):在常温下,在一定条件下能与空气形成可燃性混合物并能自行燃烧的气体,如甲烷、乙炔等。
3. 易燃液体(Flammable liquids):具有低沸点和能迅速挥发成易燃气体的液体,如汽油、酒精等。
4. 易燃固体(Flammable solids):在常温下易于燃烧的固体,如硫、磷等。
5.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Oxidizing substances and peroxides):能与可燃物质剧烈反应并放出氧或引起自身剧烈分解而产生燃烧的物质,如高锰酸钾、过氧化氢等。
6. 毒性物质(Toxic substances):具有致死、致病或致畸的物质,如氰化物、砷化氢等。
7. 腐蚀品(Corrosive substances):具有腐蚀性质,能侵蚀常规材料的物质,如硫酸、盐酸等。
8. 其他危险品(Other dangerous goods):包括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等,根据其特点进行具体分类。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品名目录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品名目录来统一命名和分类。
以下是一些常见易燃易爆物品的品名目录:1. 爆炸品品名目录:- 火药及炸药- 飞机和炸弹引信- 烟花爆竹- 硝化棉等2. 易燃气体品名目录:- 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LPG)- 煤气3. 易燃液体品名目录:- 汽油- 酒精- 溶剂油漆- 汽车润滑油等4. 易燃固体品名目录:- 硫- 磷- 煤- 木材等5.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品名目录: - 高锰酸钾- 过氧化氢- 硝酸- 硝酸盐等6. 毒性物质品名目录:- 氨气- 苯- 砷等7. 腐蚀品品名目录:- 硫酸- 盐酸- 氢氟酸- 碱等以上仅为一些常见易燃易爆物品的品名目录,实际上危险品的种类和品名目录还有很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会有所差异。
常见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物品配存表
常见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物品配存表1. 禁忌物品清单:2. 注意事项:- 储存剧毒化学品时,严禁将其放置于食品或药品附近,以免误食或起到相互影响的作用。
- 可燃化学品储存区域禁止存放氧气和其他火源,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 高压气体储存区域必须远离火源,以减少爆炸的风险。
- 极易燃物品不宜与氧气或其他火源存放在一起,以免发生剧烈燃烧或爆炸事故。
- 强氧化剂不应与可还原物接触,以避免发生剧烈反应和火灾。
- 酸性物质和碱性物质应严格分开储存,以免相互反应产生危险物质或腐蚀。
- 可燃液体储存区域禁止存放氧气和其他火源,以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风险。
- 自反应物不宜与活性物质接触,以避免发生剧烈反应和爆炸。
- 强酸物质和强碱物质应分开储存,以免发生剧烈反应或腐蚀。
请根据上述禁忌物品配存表和注意事项,合理储存危险化学品,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
注意:此清单供参考,请在实际使用前确认并遵循相关准则和法律规定。
常见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物品配存表1. 禁忌物品清单:| 危险化学品 | 禁忌物品 |2. 注意事项:- 储存剧毒化学品时,严禁与食品或药品放在一起。
- 可燃化学品禁止与氧气和火源存放在一起。
- 高压气体储存区域禁止存放火源。
- 极易燃物品不宜与氧气和火源放在一起。
- 强氧化剂不应与可还原物接触。
- 酸性物质和碱性物质应严格分开储存。
- 可燃液体禁止与氧气和火源存放在一起。
- 自反应物不宜与活性物质接触。
- 强酸物质和强碱物质应分开储存。
请根据上述禁忌物品配存表和注意事项,合理储存危险化学品,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
注意:此清单供参考,请在实际使用前确认并遵循相关准则和法律规定。
危险化学品分类特性
危险化学品分类特性危险化学品是指在生产、运输、使用和储存过程中可能对人体、物质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化学物质。
根据其性质、危险性和用途的不同,危险化学品可分为多种类别。
本文将介绍常见的几个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其特性。
一、易燃物品易燃物品是指其闪点低于60℃,易于在常温下燃烧并能够自燃的化学品。
这类化学品包括液体、固体和气体,如汽油、油漆、液体石蜡、丙烯、乙炔等。
易燃物品的特点是易挥发、易燃、易爆炸,对人体和环境有刺激和污染作用。
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需要采取严格措施,防止火源接触,避免误差操作引发火灾事故。
二、氧化性物品氧化性物品是指其本身或与其他物质反应时,能够释放氧或其他氧化剂的化学品。
这样的物品易于引起燃烧或促进火势扩散,如氧化剂、过氧化氢、硝酸等。
氧化性物品的特点是易氧化、易爆,对其他物质有剧烈氧化作用,易产生有害气体和污染物。
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需要防止它们与易燃物品接触,避免混装,避免操作失误导致爆炸事故。
三、腐蚀性物品腐蚀性物品是指其与人体组织、金属、橡胶等物质接触后,可引起化学反应并破坏它们的结构和功能。
这类物品常常呈液体状,如硫酸、氢氟酸等。
腐蚀性物品的特点是具有强腐蚀性、有毒性,具有刺激性作用,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
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分类存放、隔离运输等。
四、毒性物品毒性物品是指其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有毒性或致病性的化学品。
这类物品可以是液体、固体和气体,如氢氰酸、汞、砷等。
毒性物品的特点是具有较强毒性,对照物质产生永久性危害,对健康、环境等产生严重影响。
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需要注意存放位置、密封性、防护措施、使用时间等,防止毒性物品泄漏和接触。
五、放射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是指其原子核内部或外部具有放射性的化学元素和其化合物。
这类物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辐射源和核反应堆燃料等。
放射性物品的特点是能够放射出带电粒子的辐射,对人体和环境造成辐射污染和危害。
违禁品常识
违禁寄物品常识一违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1、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2、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3、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火柴等;4、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化学品等;5、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6、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7、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8、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9、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10、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11、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12、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13、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14、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二寄递服务企业对禁寄物品处理办法:1、企业发现各类武器、弹药等物品,应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处理,疏散人员,维护现场;同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2、企业发现各类放射性物品、生化制品、麻醉药物、传染性物品和烈性毒药,应立即通知防化及公安部门按应急预案处理;同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3、企业发现各类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收寄环节发现的,不予收寄;经转环节发现的,应停止转发;投递环节发现的,不予投递;对危险品要隔离存放;对其中易发生危害的危险品,应通知公安部门,同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采取措施进行销毁;需要消除污染的,应报请卫生防疫部门处理;其他危险品,可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对内件中其他非危险品,应当整理重封,随附证明发寄或通知收件人到投递环节领取;4、企业发现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应及时通知公安、国家安全和新闻出版部门处理;5、企业发现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和容易腐烂的物品,应视情况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无法通知寄件人领回的可就地销毁;6、企业对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损毁其他寄递物品和设备的,收寄环节发现后,应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经转或投递中发现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7、企业发现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应移交海关处理;8、其他情形,可通知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处理;二、航空及铁路禁运物品一航空禁运品1、威胁航空飞行安全的物品,指在航空运输中,可能明显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或物质;主要有以下几类:A、爆炸品:如烟花爆竹、起爆引信等;B、气体:如压缩气体、干冰、灭火器、蓄气筒无排放装置,不能再充气的、救生器可自动膨胀的等;C、易燃液体:如油漆、汽油、酒精类、机油、樟脑油、发动机起动液、松节油、天拿水、胶水、香水等;D、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如活性碳、钛粉、椰肉干、蓖麻制品、橡胶碎屑、安全火柴盒擦的或片擦的、干燥的白磷、干燥的黄磷、镁粉等;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高锰酸钾;F、毒性和传染性物品:如农药、锂电池、催泪弹等;G、放射性物质;H、腐蚀品:如蓄电池、碱性的电池液;I、未加消磁防护包装的磁铁、磁钢等含强磁的制品;2、任何药品;3、所有含有“锂电池”末能提供相关安全检测证明的物品;4、其它航空禁运品,如:粉末状物品不论何种颜色、液体不论使用何种包装、外包装有危险标志的货品、没有国家音像出版社证明的音像制品含CD、VCD、刀具、榴莲、带气火机、涉及“武器”和“枪支”概念的任何货品含玩具等二铁路禁运物品行邮专列禁止运输的物品是指妨碍公共卫生和安全的物品;国家政策、法令规定禁止运输的物品;活动物包括猛禽、蛇、蝎子、蜈蚣、蜂等活动物1、行邮专列不得装运的物品;1尸体、尸骨、骨灰、灵柩及易于污染、损坏车辆的物品;2蛇、猛兽和活动物运输命令指定运输的动物除外;3承运人不明性质的化工产品;4国务院及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危险品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5不可分拆的超过300Kg的单件货物;6体积超过4m 3或长度超过5m的单件长、大货物;7散装、堆装货物;8直径超过0.5米的圆柱型纸张、钢板;9钢材及裸状建筑材料;10铁路集装箱和非行邮专列专用集装箱;2、危险品是指容易引起爆炸、燃烧、腐蚀、毒害或有放射性的物品;常见危险品品名:1爆炸品类:雷管、导火索、炸药、烟火制品礼花、鞭炮、摔炮、拉炮等发令纸;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甲烷、乙烷压缩、液体的、丙烷、丁烷、打火机、微型煤气炉用媒气罐、气体杀虫剂;3易燃液体类:汽油、酒精、去光水、柴油;4易燃固体类:红磷、硫磺、火补胶;5自燃物品类:黄磷、油布;6遇湿易燃物品类:金属钠、镁铝粉;7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类:过氧化氢双氧水、硝酸铵、氯酸钾;8毒害品类:氰化物、杀虫剂、灭草剂;9腐蚀品类:硝酸、硫酸、盐酸、苛性钠;三常见危品标识。
危险物品的分类及特性
有毒物质
定义:具有毒性或 腐蚀性的物质,对 人体健康和环境造 成危害
分类:工业有毒物 质、农药、有毒化 学品等
特性:可通过皮肤 接触、吸入或摄入 等方式对人体造成 伤害
危险性:易引发中 毒、致癌等疾病, 严重时可致死
腐蚀性物质
定义:指具有强烈腐蚀性和氧 化性的物质,如酸、碱、盐等
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了解危险物品的特性及危 害,提高安全意识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 业,避免发生事故
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器 材,定期检查维护
学习应急处理方法,掌握 自救和互救技能
THANK YOU
汇报人:XXX
有毒物质的特性
毒性:能够对人体或环境 造成伤害的性质
挥发性:容易挥发成气体, 被人体吸入
腐蚀性:能够腐蚀人体或 物品的性质
致癌性:能够导致癌症发 生的性质
腐蚀性物质的特性
定义:腐蚀性物质是指能与周围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物质性质发生变化的物质。 特性:腐蚀性物质通常具有强烈的氧化性或还原性,能与周围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导致 物质性质发生变化。
致畸性:某些危险物品可能对胎儿造成危害,增加出生缺陷的风险
对环境的危害
危险物品可能导 致环境污染,如 水体、土壤和空 气污染。
危险物品可能对生 态系统造成破坏, 如生物多样性减少 和生态平衡失调。
危险物品可能引发 事故,如爆炸、泄 漏和火灾等,对环 境和人类健康造成 威胁。
危险物品的废弃物 处理可能对环境造 成二次污染,如废 气、废水和固废的 处理不当。
分类:腐蚀性物质可分为酸性腐蚀性物质、碱性腐蚀性物质、有机腐蚀性物质等。
危害:腐蚀性物质对周围环境和生物具有很大的危害,如酸雨、臭氧层破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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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总则 第二篇 施工现场 第三篇 施工风、水、电供应及通讯 第四篇 工地运输 第五篇 爆破器材与爆破作业 第六篇 土石方工程 第七篇 基础处理工程 第八篇 砂石料生产 第九篇 混凝土工程 第十篇 房屋建筑工程 第十一篇 土建工人安全技术操作部分 第十二篇 焊接与切割 第十三篇 金属结构安装 第十四篇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 第十五篇 锅炉及压力容器 第十六篇 机电工人安全技术操作部分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金属冶炼、加工各工种 第三章 起重、运输各工种 第四章 机械维修各工种 第五章 施工机械设备运转个、各工种 第六章 永久设备安装各工种 第七章 电气及通讯各工种 第八章 监测及试验各工种 第十七篇 常见危险物品 附加说明 主要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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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篇 常见危险物品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1.0.1条 危险物品系指: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性等有毒有害物品。对于火工材料的安全技术要求见本规程第五篇《爆破器材与爆破作业》的规定。 第1.0.2条 危险物品贮存、运输、管理、使用销毁应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3条 从事危险物品工作人员,应是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并掌握有关物品性质和安全技术的人员担任。 第1.0.4条 危险物品管理应有下列安全措施: 1.仓库应有严格的保卫制度,人员出入必须有登记制度。 2.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 3.严格执行有毒有害物品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和检查制度。 4.各种物品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等,须立即进行处理。 5.装过危险物品的容器,应清洗干净集中保管和销毁。 6.销毁、处理危险物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有关部门同意。 7.使用易燃物品的单位,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8.危险物品仓库四周,应有良好的排水,设置刺网或围墙,高度不小于2m,与仓库保持规定距离,库区内严禁有可燃物品。
第二章 易燃物品 第一节 仓库和贮存 第2.1.1条 贮存易燃物品的仓库,应符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库房建筑一般应采用单层建筑;应用防火材料建筑;库房应有足够的安全出口,一般不宜少于两个;所有门窗应向外开。 2.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安装时,应根据易燃物品性质,安装防爆或密封式的电器及照明设备,并按规定设防护隔墙。 3.仓库位置应尽量选择在天然屏障的地区,或设在地下,半地下,并宜选在生活区和生产区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4.不得设在人口集中的地方,与周围建筑物间,应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 5.应设置消防车通道和与贮存易燃物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设施;库房地面应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6.易燃液体库房,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7.易燃液体的地上或半地下贮罐应按有关规定设置防火堤。 第2.1.2条 贮存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的规定来确定,其层数面积应符合表17-1的要求,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7-2的规定。
表17-1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 贮存物品类别 耐火等级 最多允 许层数 最大允许占地面积(m2)
每座库房 防火墙隔间
甲 1、2、3项 4、5、6项 一级 一、二级 1 1 180 750 60 250
乙 1、2、3项 一、二级 三级 1 1 1000 500 250 250
表17-2 库房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 注:1.两库相邻两面的外墙为非燃烧体且无门窗、洞口、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 2.甲类物品库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3.甲类物品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4.甲类物品库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 第2.1.3条 易燃、可燃液体的贮罐区、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7-3的规定。 表17-3 易燃、可燃液体的贮罐、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
名称 一个罐区堆场总贮量(m3)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易燃液体 1~50 12 15 20 51~200 15 20 25 201~1000 20 25 30 1001~5000 25 30 40
可燃液体 5~250 12 15 20 251~1000 15 20 25 1001~5000 20 25 30 5001~25000 25 30 40 注:1.易燃、可燃液体的贮罐区设防火堤时,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2.易燃、可燃液体的贮罐区、堆场与甲类物品库房以及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并不应小于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四级建筑物的规定增加25%; 3.贮罐区之同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贮量四级建筑物的较大值。贮罐区设防火堤时,堤外侧基脚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4.计算一个贮罐区的总贮量时,应按照1m3的易燃5m3的可燃体折量。
第2.1.4条 易燃、可燃液体贮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7-4的规定。 第2.1.5条 易燃、可燃液体贮罐,如贮量不超过表17-5的规定,可成组布置。组内贮罐的布置不应超过两行。易燃液体贮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贮罐组之间的距离,应按与贮罐组总贮量相同的单罐考虑。
表17-4 易燃、可燃液体贮罐之间的防火间距 贮罐名称 贮罐形式 地上 半地下 地下 易燃液体 D 0.75D 0.5D 可燃液体 0.75D 0.5D 0.4D 注:1.“D”为相邻贮罐中较大罐的直径(m)。 2.不同液体,不同贮罐形式之间的防火间距,应采用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表17-5 易燃、可燃液体贮罐成组布置的限量 名 称 单罐最大贮量(m3) 一组最大贮量(m3) 易 燃 液 体 50 300
可燃液体 闪点≤120℃ 250 1500 闪点>120℃ 500 3000 第2.1.6条 易燃、可燃液体设置的防火堤内空间容积不应小于贮罐地上部分贮量的一半,且不小于最大罐的地上部分贮量。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贮罐外壁的距离,不应小于贮罐的半径。防火堤的高度宜为1~1.6m。 第2.1.7条 易燃、可燃液贮罐与其泵房、装卸设备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7-6的规定。
表17-6 易燃、可燃液体贮罐与其泵房、装卸设备的防火间距(m)
注:1.泵房、装卸设备与防火堤外侧基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m; 2.装卸设备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15m。 第2.1.8条 可燃、助燃气体贮罐,其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章程执行。 第2.1.9条 液化石油气贮罐或贮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7-7的规定。 表17-7 液化石油气贮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m)
名 称 总容积(m3) 1~30 31~200 201~500 >500 防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民用建筑 40 50 60 70 易燃液体贮罐 35 45 55 65 可燃液体贮罐 30 35 45 55 易燃材料堆场 30 40 50 60 其 他 建 筑 耐 火 等 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18 20 25 20 25 30 25 30 40 30 40 50
注:1.容积超过1000m3的单罐或超过5000m3的罐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 2.贮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单罐容积或贮罐总容积超过2500m3时,应分组布置。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0m;组内贮罐的布置不应超过两行; 3.气瓶库的总贮量不超过10m3时,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超过时不应小于15m;其四周宜设置非燃烧体的实体围墙; 4.气瓶库与主要道路的间距不应小于10m,与次要道路不应小于5m。 第2.1.10条 易燃、可燃材料的露天、半露天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7-8的规定。
表17-8 露天、半露天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
续表 注:1.总贮量超过本表的规定时,宜分设堆场;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贮量四级建筑物的较大值; 2.不同性质物品堆场之同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贮量四级建筑物的较大值; 3.与甲类物品库房、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不应小于25m; 4.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四级建筑物的规定增加25%; 5.与易燃、可燃液体贮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和表17-3相应贮量四级建筑物的较大值。 第2.1.11条 易燃、可燃材料的露天、半露天、堆场、贮罐、库房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7-9的规定。 表17-9 堆场、贮罐、库房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m)
名 称 铁 路 道 路 厂外铁路 (中心线) 厂内铁路 (中心线) 厂外道路 (路边) 厂内道路(路边) 主要 次要 甲类物品库房 40 30 20 10 5 易燃材料堆场 30 20 15 10 5 可燃液体贮罐 30 20 15 10 5 易燃液体贮罐 35 25 20 15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