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安县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X6-24-01-02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6-19-03-03 6-19-04-01 3-02-03-01 5-05-01-04 5-05-02-01 5-05-03-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3 广播电视天线工 电影放映员 灭火救援员 水工监测工(※) 灌排工程工(※) 水土保持监测工(※)
X4-07-07-03 皮革护理员(☆) X6-03-03-08 煤气变压吸附制氢工(☆) X6-03-03-09 余热余压利用系统操作工(☆) X6-05-02-04 工程机械装配与调试工(☆) X6-99-02-01 混凝土泵工(☆) 5-01-02-01 5-03-04-01 5-03-05-05 农业实验工 实验动物饲养工(※) 水生生物病害防冶员
X4-04-03-05 中医刮痧师(☆) 5-01-05-01 6-14-04-03 6-26-01-22 6-03-01-15 6-03-03-01 6-03-03-01 6-08-04-14 6-08-04-14 6-17-02-01 6-17-05-01 6-18-02-01 6-23-07-02 6-24-02-13 6-24-02-15 6-24-03-02 6-99-02-00 中药材种植员(※) 中药固体制剂工 中药检验工 防腐蚀工 配煤工(※) 运焦工(※) 信号组调工(制造)(※) 信号钳工(制造)(※) 砖、瓦生产工 石材护理工(※)☆ 玻璃纤维制品工 地面供暖施工员(※)☆ 铁路通信工 信号工(施工)(※) 航空油料飞机加油员(※) 化产泵工(※)
颁布时间 2010-4-19 2010-4-19 2010-4-19 2010-4-19 2010-4-19 2010-4-19 2010-4-19 2010-4-19 2010-4-19 2010-4-19 2010-4-19 2010-4-19 2010-4-19 2010-4-19 2009-7-26 2009-7-26 2009-7-26 2009-7-26 2009-7-24 2009-7-24 2009-7-24 2009-7-24 2009-7-24 2009-7-17 2009-7-17 2009-7-17 2009-7-17 2009-7-17 2009-7-17 2009-7-17 2009-7-17 2009-7-17 2009-7-17 2009-7-17 2009-7-17 2009-7-17 2009-7-17 2009-7-17 2009-7-17 2009-7-17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和支持建筑产业加快发展意见(2019年修订)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和支持建筑产业加快发展意见(2019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1.27•【字号】宜府函〔2019〕49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和支持建筑产业加快发展意见(2019年修订)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临港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支持建筑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宜府函〔2018〕59号)出台以来,有力推动了全市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建筑企业培育、建筑业总产值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建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宜府函(2018)59号文件部分条款予以修订。
现将修订稿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府函(2018)59号文件即行废止。
宜宾市人民政府2019年11月27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支持建筑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2019年修订)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等一系列政策精神,按照市委确定的“565”总体谋划,进一步加快全市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和产业现代化,为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扶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一)鼓励扩大企业规模。
支持和引导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收购、联合等方式整合资源,组建产业集团。
推进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构件生产、建材和科研等单位建立产业联盟。
继续开展建筑业龙头骨干优秀企业评选活动,对年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1亿元,依法完清税收并入统的企业,由市政府命名为建筑业龙头、骨干、优秀企业。
在我市注册的建筑企业,以上年产值为基数,当年每净增建筑产值1亿元,依法完清税收并入统,奖励20万元。
以此类推,奖励不设最高限。
各乡镇中高职汇总

于都县2015年“雨露计划”技能拟培训补助对象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于都县扶贫和移民办 培训类别: 技能培训 人数:397人
岭背镇2015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补助 合计:13人 金额:13000元
仙下乡2015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补助 合计:48人 金额:48000元
车溪乡2015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补助 合计:11人 金额:11000元
段屋乡2015年“雨露计划” 技能培训补助 合计:8人 金额:8000元
银坑镇2015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补助 合计:32人 金额:32000元
桥头乡2015年“雨露计划” 技能培训补助 合计:10人 金额:10000元
罗坳镇2015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补助 合计:8人 金额:8000元
罗江乡2015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补助 合计:11人 金额:11000元
新陂乡2015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补助 合计:5人 金额:5000元
梓山镇2015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补助 合计:30人 金额:30000元
黄麟乡2015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补助 合计:29人 金额:29000元
宽田乡2015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补助 合计:9人 金额:9000元
利村乡2015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补助 合计:16人 金额:16000元
禾丰镇2015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补助 合计:10人 金额:10000元
靖石乡2015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补助 合计:84人 金额:84000元
小溪乡2015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补助 合计:9人 金额:9000元
祁禄山镇2015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补助 合计:10人 金额:10000元。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川渝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宜宾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川渝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宜宾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0.20•【字号】宜府办函〔2022〕67号•【施行日期】2022.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川渝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宜宾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函〔2022〕67号三江新区管委会,有关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川渝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宜宾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20日川渝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宜宾市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策部署,协同推进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规划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宜宾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编制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作为全国交通四极之一的定位,围绕宜宾—泸州建成川南区域中心城市、西部陆海新通道和长江经济带物流枢纽、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目标要求,开放引领、区域协同、内提质效、外保安畅,参与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二、总体目标按照“紧扣国家战略、彰显上游特色、示范引领带动”的总体思路,加快以长江(金沙江)为主通道、其他支流为骨架的航道网络,打造分工协作、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港口布局,构建要素齐备、功能完善的港航服务体系。
到2025年,宜宾港基本建成航运产业要素齐备、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繁荣规范、具有一定区域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长江上游航运中心骨干港。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油茶主推品种目录》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油茶主推品种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6.27•【文号】林场发〔2017〕64号•【施行日期】2017.06.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油茶主推品种目录》的通知林场发〔2017〕64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油茶良种使用及管理,全面提升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质量与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油茶良种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林场发〔2016〕113号)要求,在各地推荐上报、专家讨论审核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全国油茶主推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油茶品种优化调整。
各地要把油茶品种优化调整作为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的重要举措来抓,结合本省区市实际,提出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确保油茶良种苗木供应。
各地要严格按照“四定三清楚”的要求组织好油茶种苗生产,确保油茶品种优化调整落到实处。
要按照《目录》要求,对现有油茶采穗圃的品种限期进行改建和整合,对改建和整合后符合条件的采穗圃,确定为定点采穗圃。
定点采穗圃应优先繁育主推品种,实行分系育苗,禁止混系育苗。
主推品种穗条不足的省区市,不足部分暂时可以使用非主推良种进行补充。
三、进一步明确油茶新造林地品种配置。
油茶新造林地品种配置应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对经过规范试验并有成熟科研成果的配置模式,应明确提出配置方式。
对暂时没有科学配置依据的品种,原则上选用花期相遇,成熟期相近的3-5个品种进行配置栽培。
四、加强对油茶主推品种的宣传。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育种单位进一步完善油茶主推品种的典型识别性状的描述,通过宣传册(页)、报刊、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宣传途径广泛宣传油茶主推品种典型性状、优良特性及栽培、配置技术,给品种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让品种使用者能够识别品种并自觉使用主推品种。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1.21•【字号】宜府办发〔2013〕4号•【施行日期】2013.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宜宾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月21日宜宾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宜宾酒地理标志产品(以下简称宜宾酒),规范宜宾酒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宜宾酒的质量和特色,维护其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宜宾酒,是指全部或者部分采用宜宾等川南地区优质糯红高粱为主要原料,辅以一定比例的大米、小麦、糯米、玉米等,并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其自然微生物生态环境,按照宜宾多粮型传统工艺生产的白酒,其质量特征符合《宜宾酒质量技术要求》以及《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宜宾酒(浓香型白酒)》,并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浓香型白酒。
第三条凡申请、使用宜宾酒专用标志,从事宜宾酒生产、销售活动以及对宜宾酒的质量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宜宾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含临港开发区)、南溪区、宜宾县、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珙县、筠连县、兴文县、屏山县现辖行政区域。
第五条宜宾酒专用标志使用实行自愿申请原则,鼓励具备宜宾酒生产条件的生产者申请使用宜宾酒专用标志。
第六条禁止伪造、冒用宜宾酒专用标志;禁止在宜宾酒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禁止销售假冒宜宾酒。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_企业报告(业主版)
第一期 2017度安全培训教师岗位培训班办证人员名册
第一期 2017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姓名 金正平 周志立 冯树忠 赵洪 曹宇 廖洪涛 古共兵 黄益平 刘晓康 吴志文 张良斌 康前旭 廖汉光 王勇 刘敏 陆祖法 方伟利 文德宝 陈剑 禹华靖 赵华旗 杨森 何大娟 杨红斌 冯博 性别 男 男 男 男 女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男 男 工作单位 四川国泰民安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培训中心 四川聚鹏志合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 绵阳市安康职业安全教育中心 绵阳市安康职业安全教育中心 昊华(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川聚鹏志合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 四川巴星电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启迪职业培训学校 资阳市安全生产协会 广元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四川现代科技职业学校 乐山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 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 眉山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普通合伙) 四川省绵竹市职业中专学校 绵阳市安康职业安全教育中心 四川巴星电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启迪职业培训学校 四川能投汇成培训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培训中心 德阳市电子科技学校 德阳市电子科技学校 四川省安科信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准操项目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 实作成绩 92 83 85 84 83 87 87 87 81 81 81 88 84 82 85 83 85 84 90 81 83 85 85 81 81 考试成绩 94 92 94 90 94 89 90 91 89 92 92 85 87 92 94 89 93 92 85 93 84 93 93 88 80 证书编号 WH20170269 WH20170270 WH20170271 WH20170272 WH20170273 WH20170274 WH20170275 WH20170276 DJ20170277 DJ20170278 DJ20170279 DJ20170280 DJ20170281 DJ20170282 DJ20170283 DJ20170284 DJ20170285 DJ20170286 DJ20170287 DJ20170288 DJ20170289 DJ20170290 DJ20170291 DJ20170292 DJ20170293 备注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及市级部门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及市级部门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30•【字号】宜府发[2007]34号•【施行日期】2007.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及市级部门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宜府发〔2007〕34号)市级各部门: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领导与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确定的“安全生产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原则,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有关部门主要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川办发〔2001〕77号)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宜府发〔2005〕4号)的相关规定,市政府安委会制定了《市政府领导及市级部门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经市政府审查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后发生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根据事故的轻重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领导与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OO七年四月三十日市政府领导及市级部门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一)市长安全生产职责1.市长是全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市长因故外出时,由主持工作的副市长担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供应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供应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2.10.24•【文号】公通字[2002]53号•【施行日期】2003.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警务督察正文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供应办法》的通知(2002年10月24日公通字[2002]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财政局:为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供应,加强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管理,公安部、财政部制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供应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经国务院批准穿着警服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统一着装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扩大着装范围和提高着装标准。
原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着装范围和供应标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公通字[1996]91号)停止执行。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供应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供应,加强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财政经费保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经费及供应实行中央和省级两级管理办法。
省级以下(含省级)公安机关在编在职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经费由省级统一供应和管理。
第三条公安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配发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不得擅自扩大着装范围和提高供应标准。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生产、供应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配发范围第四条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公安厅的在编在职人民警察,每人一次性配发各季警服一套,从第三年起每人发年均置装费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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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江安县财政局江劳社发〔2009〕17 号关于印发《江安县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培训机构:现将《江安县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特别职业培训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1. 江安县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意见2. 江安县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开办申请表3. 江安县农村“两后生”开办劳动预备制培训开办申请表江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江安县财政局二00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主题词:就业职业培训意见抄送: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附件1江安县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意见为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县经济的影响,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充分发挥职业培训对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作用,根据宜宾市劳动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实施宜宾市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宜劳社发[2009]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江安县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各类劳动者的就业需求,以职业培训带动技能提升,以人才储备稳定就业岗位。
依托职业技术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延长培训期限,加大培训投入,提升培训能力,进一步提高劳动者就业、再就业和创业能力。
从2009年至2010年,利用2年左右时间,集中对困难企业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安全生产等方面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对失业人员开展中短期培训,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二、重点组织开展四类培训(一)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开展实用技能和创业培训。
经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要把返乡农民工的培训作为今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重点,根据其转移就业要求和劳务输出意愿,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组织返乡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要以促进重新就业为目的,紧密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开工建设项目的需求,选择培训项目,以项目形式组织好培训。
对有技术和资金,并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组织开展创业培训,要加强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实现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帮助其提高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
同时与共青团组织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项目。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好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扶持政策。
返乡农民工培训的经费补贴,由中央、省财政安排的农民工培训专项资金和其他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程序和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城镇失业人员开展技能就业培训。
对城镇失业人员,对城镇失业人员(包括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城市中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经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要结合实际和失业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就业培训。
失业人员培训重点是面向社区就业的服务类技能培训项目,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和手段,突出培训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引导其参加相关的技能培训,突出操作技能训练,提高其就业能力;对有创业意愿和需求的失业人员,组织参加创业培训,促进其自主创业。
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
上述人员开展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办法,按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失业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上述人员开展培训的机构必须是经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具有培训资格的机构。
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的前一周,应向就业、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报送培训计划,经核准后培训机构按核准的培训计划实施培训。
(三)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技能储备培训。
对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农村“两后生”),由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其参加一学期至一学年的劳动预备制培训。
职业技术学校要采取措施,扩大招生规模,加大校企合作力度,通过订单、定向培训等方式,强化职业技能实训,有计划地加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后备技能人才。
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的前一周,向就业、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报送《江安县农村“两后生”开班劳动预备制培训申请表》(见附件3)、培训计划等,经核准后培训机构按核准的计划实施培训,培训的实施情况由财政、就业部门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向就业、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提出资金补助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申请补助报告、经核准的《江安县农村“两后生”开班劳动预备制培训申请表》(含学员名册),培训合格学员发证(培训合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名册或证书复印件。
对上述人员开展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在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和办法,参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农村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补贴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困难企业职工开展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
鼓励困难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转业转岗、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职业培训,以稳定企业职工队伍。
享受资金补助的困难企业应在开展培训的前一周,向县就业、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报送企业上季度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财务报表、资金预算表,经核准后企业按核准的计划实施培训,劳动保障培训鉴定部门给予企业培训、技能评价技术指导,按实际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计算,培训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贴,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培训费用的5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每人400元。
培训补助实行按季申报,由企业在每季度终了5日内,向就业、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提出补助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申请补助报告、经核准的《江安县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开班申请表》(含学员名册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培训合格学员发证(培训合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名册或证书复印件。
经就业部门审核,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困难企业职工培训补贴的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每人享受培训补助仅限一次。
已享受社保补贴或岗位补贴的困难企业,不再享受企业职工培训补贴。
上述困难企业界定等按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宜府函[2009]42号)进行确定。
三、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县就业训练中心、职业技术学校、乡镇劳动保障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认识职业培训在特定时期对促进就业、稳定就业、服务发展的重要作用,将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作为近期服务企业、服务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当地促进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要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资金政策,强化监督检查。
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对实施特别培训计划的资金给予保证。
要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监管,杜绝任何机构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
要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享受培训补助政策人员的信息要录入数据库,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要按照就业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要求,规范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补贴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
(三)发挥资源优势,强化服务工作。
县劳动保障部门、县就业服务机构要依托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了解劳动者培训需求,摸清底数,做好培训服务。
要动员职业技术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组织培训,落实好培训师资、教学场地、培训计划等工作。
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
发改、财政等部门要继续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通过实施产业技工培养计划、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计划等,对承担培训任务的技工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给予支持,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培养能力,推动培训计划顺利实施。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为劳动者提供公平、公正、便捷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按规定落实技能鉴定补贴。
附件2江安县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开班申请表注:1、本表一式四份,于办班前7天向就业、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申请,学员名册报电子表送就业部门备案。
2、人员类别按参加培训性质不同,选择填写以下类别:社会化培训、失业人员培训、被征地人员(农村劳动力)培训、外来务工人员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附件3江安县农村“两后生”开班劳动预备制培训开班申请表注:本表一式四份,于办班前7天向就业、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申请,学员名册报电子表送就业部门备案。
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