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发展史
中国赋税制度演变

财政原则:量出制入。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先做预算,定出总税额,再分配到各地征收
课税主体:不区分主户和客户,一律以当时居住地登入户籍,缴纳赋税。
课税标准: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以人丁为主到以财产为主
课税范围:商人都要交税
纳税期限:每年分夏秋两季征收,“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
3.隋唐时期—租庸调与两税法
5、明清时期:
(2)清代——摊丁入亩
措施:a、1712年,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 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b、雍正帝推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 收统一的地丁银
意义:废除了人头税,表明封建国家对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 避免了隐秘人口现象及促进了人口的增长; 有利于商品经济及资本主义萌芽发展; 减轻了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有利于经济恢复与发展; 税制的简化,有利于政府的征收。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 1928年发表“改定新约”的对外宣言,关税自主为其两项主要内容之一 1928年发与美国首先签订了《中美关税条约》,随后同意大利、法国、西班 牙等国缔结了友好通商条约或新的关税条约,到1930年,日本也终于同意了 《中日关税协议》
——据李剑农《中国经济史稿》等
3.隋唐时期—租庸调与两税法
唐中期推行两税法
评价:
积极: (1)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2)两税法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3)两税法“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 的赋税制度,有利于改变贫富不均的现象。 (4)由“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方向发展,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5)两税法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局限性:
中国古代各朝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各朝代的赋税制度1.夏商周时期:夏商周时期的赋税制度主要是以土地赋税为主,即以田地为单位征收赋税。
夏代实行“皇帝土地”的制度,由各地的贵族占有土地并进行耕种,然后向中央政府上交一部分产出。
商代则逐渐形成以众贵族为基础的封建制度,贵族们作为土地的占有者,组织百姓耕种,向国家交纳丰产款。
周代采用了地主制度,国家封建地主贵族,贵族们耕种土地,并向国家进贡一部分收获。
2.秦汉时期:秦朝在征服六国后,实行了均田制。
均田制实行以户为单位征收赋税,根据户口数量和土地质量,将土地分配给农民,并以此为依据征收赋税,确保了赋税的公平性。
赋税制度的在秦朝得以深入,这对于统一制度、整合资源、加强中央集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并且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业的发展。
汉朝继续实行这一制度,同时还增设了其他税种如奴婢赋、财物赋等。
3.隋唐时期:隋朝实行了均田制,但这一制度不久便废除。
唐朝随即推行了租庸调制度。
租庸调制度以土地为基础,对地方上的田地进行测量和评估,依据田地的质量和产量,收取租税。
这一制度的特点是一方面提倡农业生产,另一方面也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税收的控制。
4.宋元时期:宋代的税收制度较为复杂,主要包括粮税、商税、义税等。
粮税是主要的税种,按照土地质量、产量等因素征收,以确保国家的粮食供给。
商税是对商品征收的税种,按照商品的种类和规模进行征收。
义税是对富有者的附加税,用于补充国家特殊支出。
元代对宋代的税收制度基本沿袭,同样也实行了粮税、商税和义税等税种,以确保国家财政的稳定。
5.明清时期:明清时期实行了两税法,即户口税和田产税。
户口税主要以人头数为依据,按照户口数量征收的税种,对百姓而言较为公平。
田产税是以土地面积为计算依据的税种,按照田地的质量和产量进行征收。
明朝时期的税收制度比较简明,并设置了多种特殊税种,如草料税、良田税等。
清朝在明朝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加大了商业税收的力度,同时减轻了农业税收的压力。
总体来说,中国古代各朝代的赋税制度在对农业赋税的基础上,逐渐增加了对商业和精细加工业的税收。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在演变过程中经历了多次变革和调整。
以下是中国历代赋税制度的一些演变阶段:
古代封建时期:在古代中国,封建时期的赋税制度主要以徭役和粮税为主。
农民通过缴纳劳役和交纳一定比例的农产品(主要是粮食)来负担国家的开支。
官田制和均田制:两汉时期,实行官田制,即国有土地分配给官吏耕种,而农民则享受耕作权和部分产出。
后来,随着均田制的兴起,土地按照平均原则重新分配给农民,并规定了田赋征收比例。
唐宋时期:唐宋时期,实行了土地均田制,粮食税和钱粮税逐渐成为主要的赋税形式。
同时,还出现了商业税、关税和货币税等新的税收方式。
元明清时期:元明清时期,实行了户口调查和户籍管理制度,以家族制、人头税和田赋为主要税收形式。
人头税按人口数量征收,田赋按土地面积和产出征收。
近代时期:近代中国,特别是清末民初,税收制度开始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和模式。
税种更加多样化,包括产业税、企业税、关税等。
同时,还出现了地租改革和农民自由经营土地的倡议。
总的来说,中国历代赋税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从劳役和农产品征税逐渐向货币税转变,税种也逐渐多元化。
同时,
社会经济和政治变革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税制的历史演变分析

中国税制的历史演变分析中国税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但最初的税制较为简单,主要是土地贡税和人力劳动,用于维持国家建设和军事活动。
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税制也不断发生变化,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中国税制的历史演变。
一、封建社会的税制封建社会的税制主要是以地租和钱粮为主。
地租是各级封建主从农民手中向国家缴纳的土地使用费,而钱粮是各级封建主征收的农村居民的物质贡献。
自古以来,中国农民一般被称作是“田”的所有者,所以田的税收极其重要。
在秦朝时期,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颁布了田制,规定从每亩田中抽取1/15或1/30的田赋,以补充国家的财政收入。
到了隋唐时期,钱粮的征收成为了另一个重要税收。
钱粮是农民缴纳的物质贡献,包括了粮食、布帛、丝绸、牛马等。
在唐朝时期,钱粮的征收已经成为了国家非常重要的财政来源。
这也是为什么唐代的国家有能力修建众多的工程和扩展战争。
二、近代时期的税制在近代时期,中国的税制有了大幅度的改革。
19世纪中期,面对东亚列强争夺的背景下,中国开始着手推行现代化税制。
1861年,清政府颁布了《户口簿条例》,实行租税共征制度,农民可以选择用银子支付税费,这也是中国首次走向现代化税制的标志。
到了20世纪初,中国逐步开始采用直接税。
1913年,中华民国政府宣布废除地租,实行间接税和直接税相结合的税制。
19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人民政府进行了彻底的土地改革和财税改革,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
三、现代化的税制首次全国人代会后,中国进入了计划经济时代,税制重点转向了企业和生产资料的财政调节。
从1950年代开始,中国财政预算实行全民化经营管理,所有经济活动的净收入都由财政分配。
1980年代,中国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改革,逐步实行市场经济体制。
税制也开始逐步改革,主要是实行直接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1994年,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标志着税制的现代化转型愈加明显。
高中历史之古代中国赋税制度沿革-WPS Office

高中历史之古代中国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你都掌握了吗?古代中国王朝建立和维护统治有两个重要支柱:一是钱,二是兵。
赋税是国家财政(“钱”)的重要来源,也是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
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主要包括: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其他杂税。
一、赋税制度的沿革1.夏商周贡赋制度:贡赋是土贡与军赋的合称。
中国历代王朝规定臣民和藩属向君主进献的珍贵土特产品称作贡;赋原为军赋,即臣民向君主缴纳的军车、军马等军用物品,君主再给与回赏。
夏商周三代分封制度下,受封者要向国君缴纳贡赋,这是赋税制度的雏形。
2.春秋初税亩内容:春秋末期,铁犁牛耕技术使用,贵族驱使奴隶在井田(“公田”)之外开垦“私田”,收获私有,致“井田”日渐荒芜,诸侯国财政锐减。
为解决财政困难,齐国管仲实行“相地而衰征” 、鲁国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纳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作用:春秋“税制改革”承认私田合法,从而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有利小农经济的发展,是社会转型的重要因素。
3.秦汉赋税:编户制度内容: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发徭役、兵役,称“编户齐民”。
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主要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即人头税,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未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徭役、兵役。
“人丁”是征税的依据,虽然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重人头税,因此,即使在“文景之治”这样的盛世时期,农民的负担依然沉重。
影响: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但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严重的社会矛盾;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沉重的赋役负担,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的重要因素。
中国财税史知识点总结

中国财税史知识点总结中国财税史是指中国古代财政和税收制度的发展历史。
在中国古代,财政和税收制度一直是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了解中国古代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将对中国财税史的知识点进行总结和梳理。
一、夏商周时期的财政制度夏商周时期是中国古代财政制度发展的起始阶段。
在这个时期,国家的财政主要依靠贡赋制度来进行征税。
贡赋制度是指国家依靠对各个部落、王国进行征收金银、丝绸、米粮等物品的税赋来进行财政收入,这主要是通过各个部落和王国向中央政府交纳税赋来实现的。
这种财政制度的特点是依附于封建制度,以及以物品支付税赋为主要形式。
在夏商周时期,国家的财政主要用于进行国家建设、军事活动和公共事务。
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各个部落和王国向中央政府交纳的税赋,同时还有一些国家经营的行业和开采资源所得的收入。
二、秦汉时期的财政制度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财政制度发展的重要阶段,这个时期国家的财政制度明显有所改革和发展。
在秦汉时期,财政的收入主要依靠国家实行的赋税制度和统一的货币制度。
在秦朝时期,实行的是均田制和农田赋税制度,即按照土地的面积大小和等级来确定赋税额度,这种制度是以物品支付税赋为主要形式。
在汉朝时期,推行的是中央集权的赋税制度,即由中央政府直接对百姓征收赋税,这种制度是以货币支付税赋为主要形式。
同时,汉代还采取了一定程度的赋役并举政策,即在对百姓征收赋税的同时还要求他们参加一定数量的军役。
在秦汉时期,国家的财政主要用于进行国家建设、大规模的军事活动和对外扩张,以及地方官僚的俸禄等开支。
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对百姓的赋税,同时还有一些国有企业和军国工业所得的收入。
三、隋唐时期的财政制度隋唐时期是中国古代财政制度发展的繁荣时期,这个时期国家的财政制度明显有所改革和发展,同时国家的财政收入也有了一定的增长。
隋唐时期实行的是均田制和赋税制度,即按照土地的面积大小和等级来确定赋税额度,这种制度是以物品支付税赋为主要形式。
古代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古代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经历了很大的变革,主要的变化包括推行均田制,实行统一的赋税制度,以及加强中央集权。
秦朝时,实行国家统一的赋税制度,以及穀、禄、税为主要的赋税形式。
汉朝时期,实行均田制,推行政区划分,建立郡县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对农民田地的控制。
在这个制度下,国家根据农民的田地面积,征收一定的赋税。
此外,还设立了丝绸、酒、盐等特产税,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隋唐时期的赋税制度有了较大的改变。
隋朝时期实行均田制,但后来废除了均田制,通过赋税品等分类严重影响了赋税公平性。
唐朝时期推行了三税法,即租庸调、免役赋,以及赋砧石和亩产税。
这个制度对农民非常不利,导致了农民起义的频繁发生。
宋代的赋税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
北宋时期,由于财政困难,实行了归率赋税制度。
这个制度以农业产出的一定比例作为赋税,并由官府经营,从而解决了财政困难。
南宋时期,继续实行这个制度,但取消了由官府经营,改为由地方官员管理。
此外,还加强了在民族地区的赋税征收,增加了财政收入。
明清时期的赋税制度在中央集权的同时,也有一些特点。
明代时,实行府、州、县三级税收制度,主要以捐纳为主要形式。
清代时,实行统一的赋税制度,以田赋为主要形式。
此外,还设立了徭役税、盐税、酒税等特产税。
清朝的赋税制度相对稳定,但因为负担重,也导致了农民起义的爆发。
综上所述,古代中国赋税制度经历了周朝、秦汉、隋唐、宋代、明清等时期的变化。
从封地赋税到均田制,再到归率赋税和捐纳制,赋税制度与社会经济形势的变迁密切相关。
每一个时期都在强化国家对农民的控制,增加财政收入,但也导致了农民的负担加重和社会的不稳定。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变革(历史考研)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变革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五次重大变革1.第一次变革(鲁国:初税亩)我国赋税始于夏代,因为夏、商、周三代实行的是以土地国有为基础的井田制,所以在赋税制度上行贡、助、彻之法,即“籍田以力”的劳役地租。
随着井田制的瓦解,赋税制度方面也出现了相应的变革。
公元前685年,齐相管仲推行“相地而衰征”的税法,突破了井田制的局限。
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实行“履亩而税”,井田制被废除。
初税亩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第一次重大改革,它废除了按劳力计征的力役地租制,确立了以田亩计征的实物地租制,是税收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标记。
2.第二次变革(租庸调制开始于隋完善于唐)秦汉时期的比例农业税制度变革为魏晋至唐前期的定额农业税制。
秦统一后,征收田租“舍地而税人”即按每人应有土地亩数征税。
由于没有按实际占有土地数征收,对一般农民负担苛重。
西汉初年,推行“什五而税一”,后又实行“三十而税一”。
东汉初年,曾实行十一税制,但不久重新改为三十而税一。
两汉时期的国家田税不仅是中国封建社会中较轻的,而且也为后世封建国家的田租租率、确定了一个大体的标准。
但并不表明这一时期农民的负担的减轻,秦汉时期的赋税,除田租外还有口税、杂税等,其中人口税及各种杂税远比田赋重得多,是这一时期的赋税的特点。
魏晋至唐前期逐步改变了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至唐时实行租庸调制,国家征收租庸调时,只问丁身,不问财产,定额缴纳。
这次改革取消了按土地产量分成的税制,确定了按土地数量定额缴税的制度。
租庸调制是对唐以前我国两千多年来各朝代所实行的实物税的总结,并有一定的创新。
3.第三次变革(唐中后期:两税法)租庸调制,在当时的一定历史阶段中确实起到了调动农民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业经济,保证封建国家赋税收入的作用。
但是,随着唐朝社会和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在均田制遭破坏,土地兼并严重,编户流失,赋税剥削加重,国家财政收入日减,危机加深的情况下,租庸调制的不合理性更加明显,最终为两税法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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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发展史
第一阶段:奴隶社会的税收制度
在奴隶社会,农民和工商户被奴役,其收入几乎全部归于统治者,被
征收的税收主要由徭役和租税构成。
徭役是一种强制性劳役,要求农民和
工商户到国家或地方政府提供劳力;租税则是以农产品作为征收对象,常
见的有粮食、柴薪、棉花等。
税收征收主体的调节权极大,政府凭借管理
奴隶的手段来要求农业生产。
第二阶段:封建社会的税收制度
中国的封建社会形成后,农民地位有所提高,税收制度亦有所变化。
主要税种包括土地出租税、田赋、钱粮等。
土地出租税是农民以土地出租
为基础向地主支付的租金,一部分会以现实或劳役的形式提供给地主;田
赋则由农民将地产(田地或房屋)出租或销售给政府或地主,以享受所得;钱粮是农民将一定比例的产出上缴国家或地方政府以供赋税使用。
此外,
还有契税、工商税等,主要用于调节土地和商品买卖过程中的税费。
第三阶段:唐宋时期的税收制度
唐宋时期,中国经济繁荣,税收制度达到了相对成熟的阶段。
税收制
度主要依靠江南地区发展的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来实现。
唐代主要税种包
括租庸调和市占等。
租庸调是凭借土地贡品或土地税收赋以进居贡所,调
是百姓上缴粮食、劳力的赋税。
市占是掌握市场经济带来的收入,主要通
过税收、赋役和地租征集而来。
宋代在唐代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比
如增加了科举税作为一种税收形式,同时加强了对民间商业的税收征收。
第四阶段:明清时期的税收制度
明清时期的税收制度相对较为复杂,税种也更加多样化。
明代税收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对农民以田税为主要税种。
田税根据土地的等级和产量大小而定,分为高折、中折和低折三种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税率。
此外,还有契税、车船税等。
到了清代,税制进一步完善,主要税收形式有田赋、佃税、附加税和杂税等。
佃税是收取土地农户的租金,附加税是对商品交易征收的税金,杂税则包括种植税、户口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