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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教学课件第15章 再审程序

高教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教学课件第15章 再审程序

第二节 再审的提起
四、检察监督引起再审
(一)检察监督引起再审概述
2.检察监督的对象 (1)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包括各类允许再审的判决书和 裁定书) (2)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
第三节 再审案件的审理与裁判
一、再审案件的管辖权和审判组织
(一)再审案件的管辖权
再审案件的管辖权包含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基于审判监督 权自行提起再审案件的管辖权归属裁定再审的法院;检察院抗 诉启动再审程序案件的管辖权归属受理抗诉并裁定再审的法院; 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管辖权归属审查再审申请并裁定再审的 法院。
第一节 再审程序概述
二、再审程序的特点
5.从案件的审理法院看,审理再审案件的法院,有可能是 作出原生效裁判或调解书的法院,也有可能是作出原生效裁判 或调解书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或与作出原生效裁判或调解书的 法院同级的另一法院。审理一审案件的法院只能是案件的受理 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法院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再次申请再审的,法院不予受理,不再审查再审的事由。具体情形有三: (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 申请;(3)在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 抗诉决定后又提出再审申请。
第二节 再审的提起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
(四)法院对当事人再审申请的审查与处理
2.法院对再审申请的审查 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受理之后, 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前述当事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查。 3.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救济方式。 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或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 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以寻求 救济。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审查, 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民事诉讼法(第六版)教学PPT完整版

民事诉讼法(第六版)教学PPT完整版
民事诉讼法
(第六版)编著 陈佳明 纪格非 刘芝祥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目录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 制度
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
第四章 民事诉讼当事人概述
第五章 共同诉讼人
第六章 代表人诉讼
第七章 诉讼第三人
第八章 诉讼代理人
第九章 民事诉讼证据概述
总则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民事诉讼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引例
原告李某系某百合果木销售中心法定代表人,其以某市政府拒不给原告召 开项目论证会,某市市委对该市发改部门将项目登记备案材料毁弃、对该市城 区区委区政府不履行职责等行为监管不力为由,将该市政府、市委告上法庭,请 求判决两被告连带承担给原告的项目召开项目论证会并制定项目实行方案等 法定职责,请求判决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违法,该市委应依法负监督职责和侵 权责任,并赔偿原告所遭受实际经济损失100亿元。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此案?
民事诉讼法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民事 诉讼法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 广义的民事诉讼法,不仅包括民事诉讼法法典,而且包括宪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范,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关民事诉讼的 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在空间上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的内容表明,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 讼,均适用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领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以及领 土伸延的范围。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在时间上的效力

高教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教学课件第08章民事诉讼证明

高教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教学课件第08章民事诉讼证明
第九章
管理学
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明与证明对象
二、证明对象
(三)免予证明的事实 7.已为生效仲裁裁决所确认的事实。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仲 裁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与法院的生效裁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 此,生效仲裁裁决确认的事实,也无须当事人加以证明。但对方当 事人有相反的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
第九章
管 民事诉讼证明与证明对象
二、证明对象
(三)免予证明的事实 5.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根 据已知的事实或者日常生活经验法则经过推论推断出另一事实的存 在,是一种思维活动,是法官根据已经知道的事实推论出另一事实。 其中现存的事实被称为基础事实,另一事实被称为推定事实。根据 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事实,不需要当事人提供 证据予以证明,故该事实属于免证事实。但是,对方当事人有相反 的证据足以反驳的,当事人仍需提供证据对该事实予以证明。
第九章
管理学
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明与证明对象
二、证明对象
(三)免予证明的事实 6.已为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法院的生效裁判具有预决 的效力。已经为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当事人就没有必要再 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否则会加重当事人的负担,造成司法资源的浪 费。但对方当事人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 实的,当事人仍应提供证据证明其所主张的事实。
民事诉讼证明,是当事人在诉讼中运用证据证明其诉讼请 求和事实主张的诉讼行为。
诉讼证明包括广义上的证明和狭义上的证明。前者是指当 事人就其主张的事实存在与否进行证实的活动;后者则是指当 事人不仅要对事实存在与否进行证明,还要使法官达到内心确 信的程度。
管理学
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明与证明对象
二、证明对象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PPT课件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PPT课件

之前,双方随时可就实体问题自行和解。

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
法院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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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诉讼权利的处分:
• 一审中:

原告有权决定是否起诉、是否撤诉;

被告有权决定是否反诉;

双方可以请求法院调解;

双方可以决定是否提供证据;
• 对方
双方都有权进行辩论,承认或否认

提出的事实。

六种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2)劳务合同纠纷;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
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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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官调解,两位老人握手言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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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
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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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适用的条件 • 1、支持者只能是对受害者负有保护责任 • 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被支持者 • 是受害的单位或个人。
• 2、受害人基于某种原因没有起诉。
• 3、加害人的行为必须是侵权行为;
• 4、支持的形式:一般是道义上或物质上的, 支持起诉者不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 一审后:双方可以决定是否上诉
• 生效后:是否申请再审,是否申请强制执行。 申

请执行人PPT学可习交以流 撤回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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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处分权的行使要求

新民事诉讼法讲解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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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中注意把握几个方面的关系:
公正与效率 当事人权利保障与司法资源的
有限性 法院独立审判与检察院法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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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部分:一、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第13条) 第1款: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
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 该原则的适用主体范围:法院、当
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 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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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事人的适用表现:1.禁反言及 矛盾行为;2.禁止以不正当方法骗 取有利于自己的诉讼状态;3.禁止 滥用诉讼权利;4.禁止在诉讼中作 虚假陈述,影响法院对案件事实的 判断。
染案件,其请求包括停止排污行为、 恢复原状、消除污染危险等。如果相 关法律明确规定对造成的环境损害应 当承担公益性赔偿责任的,还可以提 出公益性赔偿请求。
21
所谓公益性赔偿,是指因对公共环境 或公共资源造成损害而向国家或地方 政府承担赔偿责任。
如,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 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 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 失的,由依法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权的行政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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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抗诉对象的扩展
增加了对调解书的抗诉,第208 条第1款、第2款
对调解书抗诉的适用情形:发 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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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检察调查权
第210条: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 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调查对象的范围:案外人? 调查笔录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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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民事执行监督范围
全面监督?有限监督? 1.监督程序的启动:以当事人或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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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的概念 公益诉讼,是指特定主体对于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 起民事诉讼,

高教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教学课件第05章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可修改文字

高教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教学课件第05章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可修改文字
1.实体当事人:把当事人与发生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联 系起来观察,要求当事人与本案诉讼标的有直接利害关系。
2.程序当事人:能否成为诉讼当事人,与实体权利义务 状态无关,不必联系实体法律关系来确定。
(1)对原告来说,只要他向法院提出了权利主张,请求法 院给予保护,便成为原告。
(2)对被告而言,只要是被提起诉讼的一方,即为被告。
第一节 当事人
二、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诉讼行为能力
(一)民事诉讼权利能力
2.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 人):
诉讼权利能力始于依法成立、终于其终止 (1)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 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 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2)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不影响其当事人资格
第一节 当事人
三、当事人适格
(二)衡量当事人是否适格的标准
1.在通常情况下,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发生争议的民事 法律关系(本案的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 否的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凡民事权利或民事法律关系的主 体,以该权利或法律关系为诉讼标的进行诉讼时,都是适格的 当事人。
第一节 当事人
第一节 当事人
一、当事人概述
(一)当事人的概念与特征
特别程序中一般称为申请人。 选民资格案件中称为起诉人。 在督促程序、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称 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公示催告程序中称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 执行程序中称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第一节 当事人
一、当事人概述
(二)当事人概念的变迁
诉讼代表人,是指共同诉讼中,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 选出来的代表该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
该项制度既有自己的独特属性,又有与共同诉讼制度和诉 讼代理制度相同的属性。

第01章民事诉讼法概述 《民事诉讼法学》 马工程

第01章民事诉讼法概述 《民事诉讼法学》 马工程
第二节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及其与相关法的关系高等教育出版社二民事诉讼法的特征一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二民事诉讼法是公法三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高等教育出版社三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一宪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三人民法院组织法四民事实体法中有关民事诉讼程序的规范五司法解释六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案例七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高等教育出版社四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一民事诉讼法与其他诉讼法的关系1
四、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特色 (一)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 (二)重视调解,调判结合 (三)强化对民事诉讼的监督
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章教学重难点:民事诉讼有哪些特征,民事诉讼法与相 邻部门法的关系为何,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什么,民 事诉讼法的效力何如体现,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哪些特色。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节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一、民事纠纷 (一)民事纠纷的概念
民事纠纷,又称民事冲突、民事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 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 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 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法院 申请司法确认。
3、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 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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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 1.密切联系又相互交错
(1)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追求的终极价值具有相 同之处,都是为了保护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相互作用 (3)民事诉讼法具有补充、丰富、发展民事实体法内 容的功能
高等教育出版社
2.相互独立并呈现出分离态势 (1)民事诉讼法具有独立的价值 (2)民事诉讼当事人与民事主体是可以分离的 (3)诉权与民事实体权利的分离

高教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教学课件第04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高教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教学课件第04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第二节 合议制度
二、合议制度的内容
(一)合议庭的组成与适用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案件的合议庭 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含助理审判 员)和陪审员。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 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陪审员不能担 任审判长。作为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合议庭在 不同的审理程序中组成形式有所不同。
第三节 陪审制度
二、陪审制度的主要内容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16条的规定,法院审判下列第一 审民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
(1)根据《民事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2)涉 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 案件;(3)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除上述规定之外,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17条的规定,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 判的,法院可以决定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
第二节 合议制度
二、合议制度的内容
(一)合议庭的组成与适用范围
1.第一审合议庭 (1)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人数 为单数。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期间,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 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2)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人数为单数
第二节 合议制度
二、合议制度的内容
(一)合议庭的组成与适用范围
第三节 陪审制度
二、陪审制度的主要内容
人民陪审员不参加下列案件的审理: (1)依照《民事诉讼法》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 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2)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案件; (3)裁定不予受理或者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同时,人 民陪审员不得参与审理由其以人民调解员身份先行调解的案件, 法院不得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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