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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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县级电网调度自动化

功能规范

The specification for dispatching automation

to the country power network

DL/T635—1997

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县级电网调度规模的划分

4 调度自动化系统基本功能

5 远动终端(RTU)基本功能

6 调度自动化系统基本指标

7 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端参考配置要求

8 调度室及自动化系统配套设施参考要求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电力工业部“关于下达一九九四年度农电科技项目的通知”和1996年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安排制定的。

随着电网的发展,调度自动化技术已成为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经济发展供电和负荷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工农业生产和提高居民生活用电水平,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标准主要内容以1989年10月原能源部颁发的《县级电网电力调度自动化规范》(试行)为基础。 本标准参照了国家标准GB/13730—92《地区电网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GB/T13730—92《远动终端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章节,亦参照了1992年9月原能源部农电司下发的《县级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实用化验收细则》(试行)。

本标准规定了县级电网调度(以下简称“县调”)自动化系统的基本功能、基本指标和各种设施的配置要求及配套附属设施,便于全国县调系统规范化和标准化。

本标准与1998年10月原能源部颁发的《县级电网电力调度自动化规范》(试行)有所不同,对下列章节作了改变。

县级电网容量由原“规范”划分为四个等级改为三个等级。

自原“规范”第三章起,各级县调的功能要求、基本指标、配置要求、配套附属设施要求均有所改变。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农村电气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自动化研究院农村电气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良华、原固钧、陈维千、赵祖康、白劲松、杨钧。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农电司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县级电网调度规模的划分,调度自动化系统基本功能,远动终端(RTU)的基本功能,调度自动化系统基本指标,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端参考配置要求,调度室及自动化系统配套附属设施要求等。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3729—92 《远动终端通用技术条件》

GB/T13730—92 《地区电网数据采集与临近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3 县级电网调度规模的划分

调度规模的等级划分,以电网容量为条件,可分为三个等级(见表1)。

表1 县级电网调度规模的划分

4 调度自动化系统基本功能(见表2)

以县级电网近期五年规划的最后一年作为水平年,自动化系统的基本功能为:

数据采集、安全监控、功率总加、电能量总加、事件顺序记录、汉字制表打印、汉字CRT显示及操作、模拟盘显示、数据转发。

大型县调可进一步开发的功能为安全分析、调度员模拟培训等。

表 2 调度自动化系统基本功能

注:“√”者为必备;“#”者为选配。

5 远动终端(RTU)基本功能(见表3)

表3 远动终端(RTU)基本功能

注:“√”者为必备;“#”者为选配。“╳”者为不需要。

6 调度自动化系统基本指标(见表4)

表4 调度自动化系统基本指标

7 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端参考配置要求(见表5)表5 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端参考配置要求

8 调度室及自动化系统配套附属设施参考要求(见表6)表6调度室及自动化系统配套附属设施参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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