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信托教学内容
规划保险信托所生法律问题分析

规划保险信托所生法律问题分析摘要:保险信托在欧美、日本及台湾地区已经盛行多年,我国该制度目前还处于空白阶段,需要对其进行未雨绸缪的理论设计。
作者主要从人寿保险保险契约成立(生效)、信托契约成立(生效)以及保险信托避债节税四个方面进行了相关法律分析。
关键词:保险信托;避债;节税我国人寿保险业处于快速增长的阶段,但是由于目前资本市场不景气与保险产品缺乏创新等因素都使寿险业发展受阻,从长远来看如果寿险业要向综合金融发展,则需要加快保险产品创新的步伐。
而寿险产品的创新必须结合市场的需求,据统计目前我国寿险产品和信托产品都成为居民的重要投资理财手段,两者的结合——保险信托,作为一项重要的人寿保险产品已经在欧美、日本以及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营销不衰多年。
人寿保险信托在欧美、日本以及台湾地区备受欢迎,究其原因主要是该保险产品将保险与信托有机地结合,融合了保险的“经济保障”和个人信托的“资产保全”的功能,为保险投资者的未成年子女、须保护的身心残障人士提供了经济保障,同时对其巨额的保险金也提供了专业化的管理服务,避免他人的觊觎。
与上述国家和地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的保险信托还基本处于空白阶段,因此有必要为该保险产品的引进做未雨绸缪的理论设计。
本文主要探讨中国法下保险信托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
保险信托结合了保险与信托,带来巨大优势的同时也产生许多法律问题。
保险信托所涉及的当事人主要有保险关系中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与保险受益人,信托关系中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保险信托的规划即主要通过所涉当事人之变化实现不同的利益要求。
下文主要通过对不同保险信托规划当事人关系之明确,分析其中所生法律问题。
一、人寿保险保险契约成立(生效)问题所谓以信托业者为投保人,是指由信托业者作为保险契约关系之投保人,而原投保人(一般为被保险人)将一笔财产先信托给信托业者,而信托业者以该笔财产作为支付保费之资金来源定期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
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1)保险费来源通过信托的方式确保了保费交纳的稳定性,从而确保了保险关系存续的稳定性,提高了信托业者承作保险信托的意愿;(2)规避了原投保人可以随意更改保险受益人的可能性,确保保险受益人的稳定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信托业者承作保险信托的意愿。
大规模保险金信托设立的背后,埋的坑你注意到了吗

Behind the Insurance Trust, are KYC, Compensation and Distribution up to Date?大规模保险金信托设立的背后,埋的坑你注意到了吗?进入下半年,大额保险金信托频出。
平安银行私人银行宣布落地了国内客户个人最大规模保险金信托3.75亿元。
中信信托也刚宣布协同中信银行、中信保诚人寿落地了一单总保费1.2亿元的信托投保的保险金信托。
面对着如此大规模的保险金信托,有人表示惊讶,不是说保险金信托的优势是入门门槛比较低,100万即可,适合中产和高净值客户,怎么超高净值也砸大钱来凑热闹了?“这种大单都是特殊单,一般人成交不了,都是体系内协作的。
从流程上看,是私人银行出客户,让客户买保险,再帮客户做保险金信托;客户在内部的共享,肥水不流外人田。
三个客户经理都有业绩,机构内协同,共同出单,这是综合金融集团的优势,以后会越来越多的。
另一方面,保单是可以质押贷款的,客户买了保险,除了可以进行家族财富传承安排,通过信托计划进行合理节税,还可以把现金贷出来做别的用途,这是一个双赢的过程。
”优沃家族办公室创始人徐春珍告诉《家族办公室》,大额保险金信托的成功落地,体现了银行、保险、信托三方协同服务的优势。
目前规模上亿的保险金信托,是通过平安私行+平安保险+平安信托这样的结构才能做到的,中信也是这个结构。
当然,客户也确实很有钱,买几亿的保险和做几个亿的信托很正常。
《家族办公室》了解到,中信信托与中信银行、中信保诚人寿协同落地的这笔总保费1.2亿元保险金信托的信托财产是由“保单+现金”组成,据说是我国第一单亿元信托投保模式的保险金信托。
而平安私行新落地的这笔3.75亿元的保险金信托也是信托先行。
据悉,该笔业务由平安信托家族信托团队操作,私行提供客户渠道。
这种信托投保模式实际上是保险金信托2.0,即委托人将资金交付给信托公司设立信托,指令信托公司作为特定保单的投保人,使用信托资金为被保险人投保相应的保险、交纳保费,同时指令信托公司作为唯一的保险金受益人。
人寿保险行业岗前培训方案设计

人寿保险行业岗前培训方案设计引言人寿保险行业是一种关键的金融服务行业,经历了快速发展和不断变革。
为了适应行业的需求,并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岗前培训方案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介绍人寿保险行业岗前培训方案的设计,旨在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使他们能够胜任日常工作,并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贡献。
1. 培训目标岗前培训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新员工具备完成各项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以下是人寿保险行业岗前培训的主要目标:•提供基本的保险知识:新员工需要了解保险行业的基本概念、产品和服务,以便能够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
•培养销售技巧:人寿保险行业依赖于销售,因此培训方案应重点培养新员工的销售技能和技巧。
•强调团队合作:培训方案应鼓励团队合作和沟通,以便新员工能够与团队成员合作完成任务。
•提升客户服务水平:人寿保险行业的核心是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因此培训方案应集中培养新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技能。
2. 培训内容为了达到上述目标,以下是人寿保险行业岗前培训方案的主要内容:2.1 保险基础知识•人寿保险概述:介绍人寿保险的定义、功能和意义。
•保险产品:介绍人寿保险的主要产品类型、特点和投保要求。
•保险法规:讲解人寿保险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2.2 销售技巧培训•销售流程:介绍销售的基本流程和步骤,培养新员工的销售技巧和技巧。
•客户需求分析:教授如何分析客户需求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沟通技巧:培训新员工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的技巧。
2.3 团队合作与沟通•团队合作:介绍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并进行团队合作的案例分析和训练。
•沟通技巧:培训新员工的有效沟通技巧,包括口头和书面沟通。
2.4 客户服务培训•客户服务理念:培养新员工的客户导向思维和服务意识。
•投诉处理:教授如何处理客户投诉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3. 培训方法为了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以下是人寿保险行业岗前培训方案的主要培训方法:•理论讲解:通过课堂教学和讲解,向新员工传授基本知识和理论。
寿险的意义与功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人培训课程PPT模板课件演示文档幻灯片资料

因为,孩子的教育是头等大事!
• 城市家庭教育费用消费状况调查
风险时时刻刻都存在
• 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320万 • 平均每天死亡:8767人 • 平均每小时死亡:365人 • 平均每10秒死亡:1人
• 保险是急用的现金。 ------宁可千日不用,不可一日 不备。
• 外国人观念:家中可以没有存单,但不能 没有保单;我们可以一天没有钱,但不能 一天没有保险。
可以看出,寿险是一 种责任,是一份对父母、 对妻子、对儿女的责任。
一、寿险的意义
• 1、寿险是一种责任
• 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对父母,妻子,儿 女真爱的表现乃在于他对这个温馨、 幸福的家庭有一个万全的准备。保持 适当的保险,是一种道德责任,也是 国民该负起的义务。 -------美国前总统 罗斯福
• 2、寿险是准备
寿险的意义与功用
让我们认清两个事实
1.在物质世界里,我们一定会遭受变故,也 就是说,我们一出生就面临着变故。我们 一定会老,我们一定会有一天离开,我们 也许会有疾病,我们也许会有意外。
2.当变故发生的时候,我们最需要的是什么? ----钱。为自己,为家人,为孩子!!
您的老本够用吗?
55岁—85岁: 夫妻俩每天吃盒饭 5元×3顿×365天×30年×2人
结论 • 寿险的根本意义在于: 为了让活着的人继续好好 的生活,让不幸出险的人 得到帮助和心灵上的安宁。
• 人寿保险是“钱”, 因为每个人都需要钱, 所以每个人都需要人寿保险。
保险金信托法律问题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险金信托作为一种新型的财富管理和传承工具,逐渐受到越来越多高净值人群的青睐。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险金信托也面临着诸多法律问题。
本文将通过一个典型案例,对保险金信托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例介绍甲,男性,50岁,某企业高管,拥有较高的财富。
甲为了确保自己百年之后子女的生活,决定设立保险金信托。
甲在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后,将其受益人指定为信托公司,并签订了一份保险金信托合同。
合同约定,甲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应将保险金支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照甲的意愿管理、分配给其子女。
三、法律问题分析1. 保险金信托合同的效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在本案例中,甲与信托公司签订的保险金信托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以下两点:(1)保险金信托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三方签订。
在本案例中,甲将受益人指定为信托公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保险金信托合同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指符合社会公德、家庭伦理、道德风尚的行为准则。
在本案例中,甲将保险金信托给信托公司,是否符合公序良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2. 保险金信托受益人的权益保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15条规定,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应当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在本案例中,甲将保险金信托给信托公司,其子女作为受益人,其权益保护问题主要涉及以下两点:(1)受益人的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17条规定,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告知受益人。
在本案例中,甲的子女作为受益人,有权了解保险金信托的相关情况。
(2)受益人的请求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18条规定,受益人有权请求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金融基础教案】非银行金融机构

教师: 序号:
学习内容
教学项目三 金融机构
任务三 非银行金融机构
学时
2
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
了解非银行金融机构
2.能力目标
能够掌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种类、起源、业务
3.情感目标
培养学生探究学习的乐趣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形式及业务
教学难点:对概念的理解和掌握
教学方法
任务驱动法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种类,发展及业务。
提出问题
学生回答
提炼要点,
重点分析。
提炼要点
举例说明
作业布置
1.基础作业:课后习题
2.拓展作业:搜集整理我国三大保险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保险品种。
备注:教学环节可根据具体课程教学需要调整
(3)租期较长,与设备的耐用期限基本相同;
(4)租赁物件和供货人由承租人选定,出租人不负责对设备性能、设备缺陷、延迟交货及设备的维修保养;
(5)出租人可在一次租期内完全收回投资并盈利;
(6)租赁标的物是特定设备,因此租赁合同一般不得中途解约;
(7)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有留购、续租和退租三种选择
4.咨询业务类
四、财务公司
(一)概念:是为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机构。
(二)财务公司的产生和发展
(三)财务公司的业务
五、金融租赁公司
(一)概念:是以出租设备或工具收取租金为业务的金融企业。
(二)金融租赁公司的产生与发展
(三)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
1.金融租赁业务的含义
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融资性租赁业务是金融租赁公司向承租人提供的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一种信用业务。
信托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家族信托业务基本方案

信托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家族信托业务基本方案一、现行保险产品与信托的关联性保险与信托,尤其是家族信托分属与不同的金融产品,具有不同的功能属性,但是彼此之间又具有极强的互补性,信托公司与保险公司在家族信托业务上有广阔的合作空间,可以发挥各自比较优势、互利共赢,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金融综合服务。
对保险公司来说,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了更持久的金融衍生服务,增强客户粘性,并可以投资顾问、信托标的资产的提供者等角色获得服务报酬。
对信托公司而言,可以短时间内获得保险公司的高端客户,尤其是终身寿险客户,实现尽快扩大家族信托业务规模的短期目标,提升公司在家族信托业务领域中的行业影响力,提前卡好位置。
同时作为受托人获得服务报酬,而且也可以信托财产购买本公司发行的其他信托产品,实现多重收入,可谓名利双收。
对客户而言,保险和信托的合作为客户提供了更多样化的、更长期的金融服务,尤其是家族信托的介入避免了一次性将大额保险金交给保险受益人的负面影响,同时信托的介入也使得受益人的设计更加灵活,帮助客户实现多重信托目的,充分发挥家族信托的多重优势和功能。
而保险则从前端有效降低了设立家族信托的业务准入门槛,发挥了明显的杠杆优势。
图1 保险与家族信托功能比较目前现行的保险产品有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其中人身保险又包括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由于不同的保险产品具有不同的属性和定位,不同保险产品和信托的关联性强弱又有所不同。
1、人寿保险与家族信托以平安人寿推出的一款人寿保险产品为例。
保险产品名称: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2017)保险责任: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时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投保人:X先生(40周岁)被保险人:X先生受益人:孩子A交费期限:20年交首年保费:354000元保障期限:终身保险金额:10000000元针对这种终身寿险产品,实际上完全可以通过家族信托予以替代、复制。
大致要素可以设计如下:委托人:X先生受托人:Y信托公司受益人:孩子A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代际分配信托财产:初始信托财产:委托人委托给受托人的初始信托财产金额为35.4万元;追加信托财产:信托存续期间,委托人可追加信托财产。
人寿保险信托及其在我国的发展研究

【 简介】刘: q 92 ) 尔滨金融高等 专科 学校投 资保险 系副教授 , 作者  ̄ 1 , ( 7-, 哈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 商业
保险。
一
8 一 O
刘 永 刚 : 寿 保 险 信 托 及 其 在 我 国 的发 展 研 究 人
就会出现无法妥善管理、 支配保险金 , 或者挥霍掉保险金
问题 。如果将保 险金运用于信 托 , 并且 限定受 益人仅能将
6 . 通过股东互保保单, 防止经营权外流。合伙企业股
东发 生不测 时 ,经 营权 的转 移 可能 动摇 企业 的根基 , 为
的情况, 而这正是投保人所担心, 而保险人又不能解决的 东 的经营理念 与方式 是企业 永续 经营 的命 脉 。当任何股 信托财产用于教育、 医疗等, 则可使受益人最大程度地享 避免股权外流造成企业的经营风险 , 通过股东的人寿保
以避免多个受 益人之 间因利益 冲 突而发 生纠纷 ,还可 以 确保 各个受益人都 可以享受信托 财产 的利 益。 3当投保人 是企业经 营者 时 , 以起 到对其 资产进行 . 可
更多的保险客户 , 实现其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 保险公司
可 以通过 拓展信托 中介业务 , 以获得 中介费收入 。保 险公
受到保 险金 的利益 , 实现投保人 的真正 愿望。 从而 单与信 托规 划 , 当事故 发生 时 由受 托人 以保险 给付购 买 f 对 供给者而 言 二) 1 . 于增加保 险公 司的业 务收入 。 有利 在传统 寿险产 品
2 . 保险金额较大, 又存在多个受益人。因为信托财产 逝 者 的股 权 , 经营权 不致 外流 。 让 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 如果保险金参与信托后 , 其他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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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人寿保险信托
1.保费的支付规划。 2.保单转移时间。
二、台湾地区的人寿保险信托
1.自益人寿保险信托。 2.他益人寿保险信托。
三、日本的人寿保险信托
保险业法第五条规定,允许经验生命保险事业的保险 公司经营信托业务.在日本,人寿保险信托分为: (一)保险公司为信托受托人 (二)信托机构为信托受托人
大额保单与私人信托的结合 人寿保险信托
目录/content
人寿保险信托概述
人寿保险金信托的核 心价值
境外人寿保险信托 概述
我国人寿保险金信托 的现状
人寿保险信托概述
人寿保险信托是信托和保险紧密结 合形成的财富管理工具,在国际上应用 非常广泛。
(一) 生存保险金信托(二) 死亡ຫໍສະໝຸດ 险金信托1.关于投保人的选择
二 、对客户的核心价值
1.管理家族财富,实现富过三代的财富梦想。 2.指引生命周期,保障家族成员的生活品质。 3.规划子孙生活,培养德才兼备的凤子龙孙。 4.助力家族幸福,建立经久不衰的家族线长。
三、对理财师的核心价值
1.提升保险服务能力,增强客户认同。 2.提高同业竞争水平,增强客户粘性。
境外人寿保险信托 概述
5.我国的人寿保险金信托的受托人只能是信托公司。 6.设立投保支持基金和循环投保制度。
设立人寿保险金信托的注意事项
一 注意投保人的风险和保单效力. 二 注意受托人的资产管理能力和事务管理能力. 三 注意法律和税务问题. 四 注意信托结构的灵活性. 五 关注财富的保全和传承.
谢谢聆听!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必须要 有保险利益。
2.关于设立的顺序
投保人或保险人可以随时变更保单的受益人。
3.关于保单的效力
保险理赔金是人寿保险金信托财产的主要来源,甚至是 唯一的来源。
人寿保险金信托的 核心价值
一、 架构的核心价值
1.兼具人寿保险的确定性和杠杆性以及 信托的灵活性和独立性. 2.避免人寿保险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 亡后的尴尬. 3.实现保险理赔金的科学管理与合理分 配并实现精准传承. 4.隔离受益人未来的各种风险对保险理 赔金的影响
我国人寿保险金信托 的现状
人寿保险金信托在家庭财富管 理方面具有诸多的优势和特点,在 国外也是众多家庭的重要选择.其 在国内的发展,却还只是星星之 火.早在2010年左右,国内就 有保险公司在研究人寿保险信托。
1.以寿险计划与私人信托相结合。 2.单一死亡赔付人寿保险金信托。
3.利用信托的专业投资能力为保险理赔金保值增值 。 4.合理设计信托文件实现精准分配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