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防治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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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防治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噪声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

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

安全和健康。

4、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

期整改。

5、对易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技术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

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

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6、当班工人每天对噪声进行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企业应委

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新、改、扩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及时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职

业危害“三同时”评查,没有评查或评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

8、对于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

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无法彻底消除噪音的情况下,必须给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减少或减轻

对员工的听力损害。

9、企业应安排接触噪音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

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在声源处、界墙周边设置噪音监测点,实施动态监测,及时进行调整,安排专人进行监控和记录。噪声控制指标需符合下表限值:

不同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

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DB)昼间夜间

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 55 打桩各种打桩机等85 禁止施工结构砼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70 55 装修吊车、升降机等65 55 应采用先进机械、低噪音设备进行施工,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

塔吊作业指挥,使用对讲机传达指令。

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夜间施工。

(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加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22 时,早晨作业不早于 6 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

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

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

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检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西安铁路北客站东三东四东五村安置楼项目七标段

2015 年4 月15 日

西安铁路北客站东三东四东五村安置楼项目七标段噪声防治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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