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学生评比办法(学校管理制度)
学校管理制度考核标准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考核标准。
二、考核范围1.学校领导班子及全体教职工;2.学校各部门、各班级;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三、考核内容1.学校领导班子考核(1)政治思想:坚定政治立场,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稳定。
(2)组织领导: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密切联系群众。
(4)教育教学:关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教职工考核(1)师德师风: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2)教育教学:认真备课、上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关心学生成长。
(3)科研工作: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4)班级管理:关心学生生活,维护班级纪律,营造良好班级氛围。
3.部门、班级考核(1)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班级:加强班级管理,培养学生良好习惯,提高班级整体素质。
4.教育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工作考核(1)教育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科研工作: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3)后勤保障:确保学校设施设备完好,为教育教学提供有力保障。
四、考核方式1.学校领导班子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学校内部进行民主测评。
2.教职工考核:由学校领导班子组织考核,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事评价相结合。
3.部门、班级考核:由学校领导班子组织考核,部门、班级自评、学生评价、同事评价相结合。
4.教育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工作考核: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考核,师生评价、同行评价相结合。
五、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工、部门、班级及各项工作的依据。
2.对考核优秀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和集体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
学校“十佳中学生”评选活动细则

学校“十佳中学生”评选活动细则学校“十佳中学生”评选活动旨在表彰那些在学业、品德和服务等方面有出色表现的学生,激励全体学生争做优秀的榜样。
为了使评选活动更加公正、公正、公开、公平,特制定以下细则:一、评选对象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全校中学生开展,包括初中和高中的学生。
二、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评选对象需具备良好的学习成绩,学期考试平均分不低于85分;2. 品德表现:评选对象需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行为,无违纪记录,乐于助人;3. 服务意识:评选对象需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服务活动,展现出积极向上的社会价值观。
三、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教师推荐和同学推荐并行。
(1)教师推荐:学校各学科教师向评选组委会推荐学业成绩突出、品德端正以及积极参与服务活动的学生(限推荐2名);(2)同学推荐:全体学生可向评选组委会推荐具备良好学习成绩、品德表现出色和积极参与服务活动的同学(限推荐1名)。
2. 预选阶段:评选组委会收集教师和同学推荐的名单,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3. 筛选阶段:候选人名单进入筛选阶段,根据学业、品德和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产生最终的“十佳中学生”候选名单。
4. 公示阶段:将最终的“十佳中学生”候选名单公示,接受监督和社会各界的评议,公示期为一周。
5. 表彰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并表彰出“十佳中学生”。
四、评选委员会1. 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2. 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并制定评选标准和程序;3. 评选委员会的评选结果具有最终决定性,不得异议。
五、奖励措施1. 获奖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以资鼓励;2. 学校将加大宣传力度,发布获奖学生的事迹,激励其他学生向他们学习。
六、其他事项1. 评选活动要注重对个体隐私的保护,评选过程严格保密;2. 评选结果一经公示,不得再修改或撤销;3. 如发现评选过程中有不正当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参评者的资格。
评奖评优标准

外国语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我校学生奖励办法,扩大表彰先进基数,从而建设更为优良的校风、学风,大力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工作积极性,培养更多的强势现代接班人,提高学生就业准入率,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行为准则》及《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奖励制度。
第一条凡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校注册,交齐学费,就读我院的全日制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方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成绩突出者,可获得奖励。
第三条我院对学生的奖励,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针,已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评奖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力求本人实际与名誉相符。
第四条学生奖励级别包括校级奖励和院级奖励,类别包括集体奖励、个人综合奖励和个人单项奖励。
第二章集体奖励第五条校级集体奖励设优秀班集体和五四红旗团支部;院级奖励设优秀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优秀团委学生会部门等。
第六条优秀班集体评比条件:(一)政治思想好。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组织、参加校(院)组织的政治活动,多数同学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能严格要求自己。
学习氛围浓。
学习认真,遵守学习纪律;本学年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居同年级、同专业前列。
CET和统考课程成绩、计算机通过率居全校同年级的班级排名前列;不及格人数少,无退学学生。
(二)集体观念强。
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互助;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学生受纪律处分。
(三)干部力量强。
班上所有学生干部在学习、纪律各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工作认真负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活动开展好。
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文明宿舍”等各项创建、评比、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并结合本班实际,开展一系列有意义的课外活动。
第七条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条件:(一)支部成员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
(二)支部基础工作扎实,开展深受同学欢迎、有意义的活动,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有关团的活动,并在活动评比中获得很好的成绩。
实验小学学校十佳少年评选方案

一、目标本方案旨在发现和表彰在学习、品德、责任、团队合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倡导积极向上、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的学生形象,激励全体学生向优秀的榜样学习。
二、评选标准(一)学习成绩:经教师评定,成绩突出、进步明显的学生;(二)德育表现: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积极向上;(三)文体特长:在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及成就;(四)社会服务: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五)团队合作:在集体活动中表现出积极的合作精神和组织能力;(六)公众评议:学校在网上设立评选投票平台,邀请家长、同学对候选人进行评议。
三、评选程序(一)初选每位班主任从各班级学生中评选出1-2名优秀学生作为初选候选人,共计30名左右。
初选标准可按学校规定制定。
(二)评选策划小组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组成评选策划小组,负责制定具体评选方案、组织评选活动和结果公布。
(三)中期评审通过班级评议和各科评选小组评审对初选候选人进行再次筛选,确定最终的候选人名单,每个年级选出2-3位学生。
(四)公众评议学校在网上设立评选投票平台,邀请家长、学生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和投票,并将投票结果纳入最终评选中。
(五)终期评审评选策划小组根据初选和公众评议结果,综合考虑各方面评选标准,确定十佳少年名单并公布。
四、评选宣传(一)宣传海报学校将设计评选宣传海报,在校园内张贴,并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传播。
(二)宣传活动学校组织宣传活动,包括召开评选启动会,宣讲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候选人个人宣传和竞选演讲等。
(三)校内展示学校设置评选展示展位,展示评选流程、候选人简介和评选结果等内容。
五、奖励措施(一)荣誉称号:学校为获得十佳少年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学校网站、宣传栏等地方公示。
(二)奖励福利:学校可以提供十佳少年特殊奖励,如奖学金、文具用品等。
(三)激励活动:学校可以组织激励活动,如十佳少年座谈会、颁奖典礼等,鼓励他们以榜样的力量,继续发挥优秀特长。
六、监督和改进评选策划小组负责监督和改进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选总结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评选方案和程序,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学生评奖评优规章制度内容

学生评奖评优规章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激励学生积极进取,促进学生个人全面发展,树立良好的学习竞争氛围,培养学生团队协作精神,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评奖评优对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包括普通班、重点班、特长班等各类学生。
三、评奖评优内容1. 优秀学生奖:表彰学习成绩优秀、品德好、积极向上的学生,奖励证书及奖金。
2. 校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综合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
3. 班级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综合成绩排名前5%的学生。
4. 品德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表现出色、言行举止端正的学生。
5.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表现突出的学生。
6. 优秀团干部: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团队协作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学生。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生可自荐或由老师提名,提出候选人名单。
2. 推荐阶段:由各班级推荐评选候选人,形成班级候选名单。
3. 报名阶段:候选人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个人材料。
4. 评审阶段:学校设置评审小组,对报名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确定获奖名单。
5. 颁奖仪式:学校举行颁奖仪式,颁发证书及奖金,以表彰获奖学生的优秀表现。
五、奖励措施1. 优秀学生奖:奖励5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2. 校优秀学生:奖励3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3. 班级优秀学生:奖励2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4. 品德优秀学生:奖励1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5.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奖励5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6. 优秀团干部:奖励5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六、奖励评定标准1. 学习成绩:各科目成绩优秀,综合排名靠前。
2. 品德表现:言行举止端正,乐于助人,团结友爱。
3. 社会实践: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表现出色。
4. 团队协作:团队合作能力强,具有领导才能,工作认真负责。
七、违规处理1. 若评选学生的个人行为违反校纪校规,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校园十佳青年评比活动方案

校园十佳青年评比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校园十佳青年评比活动旨在弘扬校园文化,树立优秀学生典范,激发广大学生的奋发向上精神,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二、活动目的1. 发掘校园优秀学生典范,展示他们的风采和成就;2. 激励广大学生争做更优秀的自己,努力成为校园的佼佼者;3. 打造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校园氛围,带动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
三、活动内容1. 推荐阶段:学校各班级和老师可推荐优秀学生参与评选;2. 初选阶段:评委会对推荐学生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入围候选人名单;3. 答辩展示阶段:入围学生进行自我展示和答辩,展示自己在学术、体育、文艺、公益等方面的优秀表现;4. 决赛评选阶段:评委会根据学生的表现和答辩情况进行评选和评审,最终确定出校园十佳青年。
四、活动形式1. 线上评选:借助网络平台进行推荐、初选和答辩展示,方便学生参与;2. 线下决赛:在校园内举行决赛活动,邀请校领导、师生代表等参加观摩和评审,增加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活动奖励1. 校园十佳青年: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奖励金等奖励;2. 入围学生:颁发荣誉证书,为其树立榜样。
六、活动预期效果1. 激励广大学生主动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努力成为优秀学生;2. 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的领导力和创新精神;3. 塑造积极向上、阳光向善的校园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七、活动推广1. 利用校园宣传栏、校园广播等渠道发布活动通知和宣传;2. 动员各班级和学生组织积极参与推荐和参与评选。
以上是校园十佳青年评比活动的方案,期待广大学生踊跃参与,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和风采,共同打造充满活力和正能量的校园文化氛围。
中学十佳中学生评选细则范文
中学十佳中学生评选细则范文细则一:评选标准和流程1. 参评条件:只有在校中学生,年龄不超过18岁,符合学校纪律规定的学生才有资格参选。
2. 评选流程:a. 公示阶段:学校通过公告、校园广播等方式宣布十佳中学生评选活动,并公示参选条件、流程和时间。
b. 自荐或推荐阶段:学生通过填写自荐表或推荐表向评选组织机构提交个人申请或推荐材料。
c. 材料审查和初审阶段:评选组织机构对申请或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评选标准筛选出初审名单。
d. 公示投票阶段:学校组织全体中学生对初审名单进行投票,选出入围候选人名单。
e. 现场展示阶段:候选人进行个人展示,包括演讲、才艺展示等,以便于全体中学生进一步了解候选人。
f. 最终评选阶段:根据全校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和现场展示表现,评选出十佳中学生。
细则二:评选标准1. 学业表现:参评学生需要有良好的学习成绩,积极参与课堂活动,有帮助他人学习的优秀表现。
2. 社会责任:参评学生需要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关心社会,乐于助人,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社团组织。
3. 领导潜质:参评学生需要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发挥集体的力量。
4. 身心素质:参评学生需要具备健康的身体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竞技精神。
5. 文化兴趣:参评学生需要对传统文化、科学技术、艺术等方面有浓厚的兴趣,并积极参与相关活动。
细则三:评选结果的公示和奖励1. 评选结果公示:学校将评选结果通过公告、校园广播等方式向全体中学生公示,并对入选的十佳中学生进行宣传。
2. 奖励机制:入选的十佳中学生将获得奖状、奖品、名誉称号等奖励,并纳入学校荣誉墙或学生名人堂。
3. 激励措施:学校将针对十佳中学生提供额外的学术、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培训和辅导,鼓励其继续发展潜力。
细则四:评选组织机构和角色1. 组织机构:评选活动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
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
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篇1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四有”人材,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朝着“勤奋、乐学、求真、进取”的目标迈进。
同时通过对优秀学生或进步明显学生的评定,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改进与学生思想品德和学习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为使奖励制度发挥更大作用,特制定以下奖励措施:一.奖励的对象:1.校级以上优秀少先队员或优秀少先队干部;2.在学校或社会生活中有典型突出事例,体现学校良好精神风貌的学生;3.家庭特困但品学兼优的学生;4.积极参加语言文字、数学、英语、艺术、体育、科技等各级各类竞赛并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5.在各级各类单项评比中表现突出或取得明显进步的学生。
二.奖励的形式:1.以班级推荐为单位,经上级有关领导审核批准,授予各级各类先进荣誉称号;2.以学校宣传表彰、精神鼓励为主,授予学校“光荣升旗手”称号或颁发奖状、奖品;3.每年“六一”评选“十佳雏鹰”,由学校或有关赞助单位给予奖品或奖学金。
4.每年一度评选“十佳新安小苗苗”对家庭特困而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校或有关赞助单位给予免除学杂费、供应免费学生午餐或帮困助学金。
三.奖励的原则:1.从关心、爱护学生出发,努力发掘学生身上的闪光点,促使他们在德、智、体、美、劳活动中健康成长,造就各类社会有用人才。
2.通过公开选拔推荐,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上报区级以上奖励对象必须经过校园公示,杜绝各种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篇2奖项设置一、“优秀学生”奖条件1.思想品德方面(1) 爱国爱校,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2) 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
(3) 讲文明,懂礼貌,关心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
(4) 政教处评定为“优秀”等次。
2.学习方面(5)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学习全面发展。
评好学生的规章制度
评好学生的规章制度首先,关于参与评选的资格要求。
学校规定参与好学生评选的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学习成绩、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和较好的品德操守。
对于学习成绩的要求,学校要求学生在各科目中均保持较高水平的成绩,不允许有不及格的科目。
此外,学生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包括参与学校各类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能力。
品德操守方面,学校要求学生要遵守校纪校规,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不做违反校规的行为。
其次,关于评选流程和标准。
学校将评选分为初选和终选两个阶段。
在初选阶段,学校将通过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选拔出一定数量的候选人。
在终选阶段,通过班主任、学科教师、学校领导等多方面评价,最终确定获奖学生。
对于评选标准,学校要求评选学生必须在学业上有一定的突出表现,如获得过奖学金、获奖证书等。
同时,学生在学校各类活动中展示过优秀的组织能力、领导能力等方面也会得到重视。
另外,学生的品德操守也是评选的重要参考标准,如是否遵守纪律、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等。
再次,关于评选结果的公布和表彰。
学校会在评选结果确定后,通过校园广播、校报等多种形式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表彰仪式。
在表彰仪式上,学校领导会为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奖金等奖励,同时邀请家长和老师共同见证学生的成长和进步。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激励更多学生积极参与学习和活动,争取成为好学生的典范。
最后,关于好学生的义务。
作为好学生,除了享受学校的荣誉和奖励,还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好学生应该为其他同学树立榜样,帮助身边的同学提高学习成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此外,好学生还要积极参与学校各类活动,发挥自己的优势,为校园文化建设作出贡献。
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奋斗,好学生可以成为学校的骄傲,为学校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综上所述,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评选好学生活动至关重要。
通过明确的参与资格要求、评选流程和标准、评选结果的公布和表彰以及好学生的义务,可以更好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促进全校学风的提升,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2014)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励学生不断进取,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种类和方式第三条集体荣誉称号种类:(一)先进班集体;(二)先进团支部;(三)文明寝室;(四)学习型寝室。
第四条个人荣誉称号种类:(一)十佳学子;(二)三好学生;(三)优秀学生干部;(四)优秀团员;(五)体育活动优秀个人;(六)文艺活动优秀个人;(七)科技创新优秀个人;(八)精神文明建设优秀个人;(九)自立自强优秀个人;(十)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十一)优秀毕业生;(十二)优良毕业生。
第五条对获得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颁发荣誉证书或者奖状。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六条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一)辅导员(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总结,有实效;(二)班委会健全,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带头作用好,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三)学习好。
全班学习风气浓厚,遵守学习纪律,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全班当学年考试(考查)中,考试(考查)科目不及格人数比例不超过全班总人数的15%;全班成绩优良率在30%以上;英语、计算机过级率较高;当学年考试中无违纪作弊行为;(四)纪律好。
全班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在当学年中无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五)集体活动好。
认真组织开展专业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坚持早操或晨读,平均出勤率在90%以上;(六)文明修身好。
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友爱、诚实守信、勤俭节约、讲究卫生、热爱生活;(七)在当学年学校工作中,成绩突出;(八)学习型寝室和文明寝室所在的班级在评选时可作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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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20xk学科网为鼓励学生全面进步本身素质,明确在学习生活中的方向、方法和途径,学校将展开“十佳学生”评选的活动。
通过此项活动我们将建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营建生动活泼、主动积极向上的氛围,探索自下而上的群众性的评选活动在育人中的作用。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学习的学生均在评选范围以内。
二、评选类型、条件: “十佳学生”类型:全面发展佳、思想品德佳、学习优秀佳、体育运动佳、自我管理佳、文艺科技佳、学生干部佳、助人为乐佳、见义勇为佳、社会实践佳等。
“十佳学生”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和某一项特别条件,并对学校有突出贡献或对学校名誉有较大积极影响的。
基本条件:行为品德考评在良好及以上,学习总成绩在良好以上,达标合格(特殊情况例外)。
特别条件: 全面发展佳:当年被评三好学生,且在艺术科技等方面有一定才能,并为学校作出较大的贡献。
思想品德佳:当年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关心集体、关心同学,事迹特别感人。
或在学校(班级)小岗位中,起模范作用,在学校中起主人翁作用,表现特别突出的。
或拾金不昧,数额较大。
学习优秀佳: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各类学科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荣誉或最少一次取得本校一等奖学金。
体育运动佳:在市级及市级以上体育比赛中取得个人第一位及团体一等奖的主力队员。
自我管理佳:克服生活、身体等各种困难,发奋图强,勤奋学习并获得优良成绩。
或在住校生中,自理能力极强,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住校生中有较高威望。
文艺科技佳:在市级及以上科技艺术类比赛中获一等奖。
学生干部佳:有出色的组织才能,当年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或已被任定为合格班长,且所在班级被评为区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
助人为乐佳:长时间在社会或在学校为他人服务,且为学校赢得较好名誉。
见义勇为佳:勇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为营建良好的校园环境作出较大贡献。
社会实践佳:在市级及以上劳技、创造发明类比赛中获一等奖;小记者中发表文章较多,质量较好,在社会中有一定影响;研究性学习中论文取得市一等奖或社会中有较好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