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要求规范
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规范(试行)

一、总则
本规范与原规范之间具有连续性和继承 性。针对新探测系统的特点同时结合了世界 气象组织的技术要求,在总体测量准确度、 探测数据处理、资料质量控制、资料传输、 技术维护和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
二、高空气象探测站
• 环境要求:遮挡仰角不得高于5 (下风方向 120内不得高于2。 ) • 高空气象探测站要建立基准位置标识, 作为位 置测量的基点。 • 探测系统的设备要有良好的雷电防护设施。 • 定时高空气象探测时次是指北京时02时、08时、 14时、20时,正点施放时间分别是北京时01时 15分、07时15分、13时15分、19时15分。
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规范 (试行)
2003版
一、总则
59型探空仪—701二次测风雷达探测系统已工作了 近四十年,在我国气象事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气象现代化 进程和电子技术的发 展,电子探空仪—L 波段二次测风雷达、 GPS高空气象探测系 统已开始投入业务使 用。为了更好地发挥 新系统的作用,特制 订本规范。
–选取温湿特性层 温湿特性层是指温度或湿度层结曲线的显 著转折点。 选择条件:地面层;施放终止层;对流层顶; 对流层顶以下厚度大于400米的等温层的起始 点和终止点;对流层顶以下温差大于1度的逆 温层的起始点和终止点 ;温(或湿、压)缺 测层起、止点,中间再任选一层;云底和云 顶 ;在110-100hPa之间,如果没有温湿特性 层,则应在此范围内加选一层;
注:重放球在正点施放时间后75分钟内进行,若 超过时限,可不进行重放球。例如7:15分放球,若 8:30前出现上述情况,则重放球,超过8:30, 则不再重放球。近地层出现高空风缺测,指晴空或云高 3KM以上时,记录未达3KM(距地)等。当高海拔 地区台站进行观测时,若数据达已500毫巴但纪录不足10 分钟,也必须进行重放球。关于5500米的要求,适用于 选择大风的情况下。
气象业务管理制度

气象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气象业务管理,提高气象预报和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国家气象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
2. 对气象信息的收集、分析、发布、应用等环节进行科学规范管理。
3. 确保气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
4. 积极推动气象科技创新,提高气象预报准确性和服务水平。
5. 加强与其他行业的沟通合作,推动气象服务应用的完善和普及。
三、组织架构1. 总体架构气象业务管理分为气象信息采集部门、气象信息分析部门、气象信息发布部门和气象信息应用部门四个部门。
气象信息采集部门负责气象数据的采集和传输。
气象信息分析部门负责气象数据的分析和研究。
气象信息发布部门负责气象预报的发布和更新。
气象信息应用部门负责气象服务的应用和推广。
2. 岗位设置气象信息采集部门包括气象观测员、气象技术员等。
气象信息分析部门包括气象分析员、气象预报员等。
气象信息发布部门包括气象预报员、气象编辑员等。
气象信息应用部门包括气象服务员、气象应用工程师等。
四、工作流程1. 气象信息采集气象信息采集部门负责气象数据的收集和传输工作。
气象观测员负责对气象要素进行观测和记录。
气象技术员负责气象设备的维护和维修。
气象信息采集部门需定期对观测站点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气象信息分析气象信息分析部门负责对采集到的气象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
气象分析员通过分析气象要素的变化趋势,制定气象预报方案。
气象信息分析部门需不断提升技术水平,确保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 气象信息发布气象信息发布部门负责将气象预报发布到各类媒体和平台。
气象预报员应根据分析结果,及时更新气象预报内容。
气象信息发布部门需与媒体合作,确保预报信息的及时性和广泛性。
4. 气象信息应用气象信息应用部门负责将气象服务推广到各行业和群众中。
气象服务员应根据不同行业的需求,定制气象服务方案。
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规范

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规范(试行)(2003版)中国气象局监测网络司2002年1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 ) 第二章高空气象探测站……………………………………………………………( 1 ) 第三章探测装备……………………………………………………………………( 2 ) 第四章设备维护检测………………………………………………………………( 4 ) 第五章高空气象探测技术人员……………………………………………………( 4 ) 第六章探测前准备工作……………………………………………………………( 4 ) 第七章施放及探测…………………………………………………………………( 5 ) 第八章数据处理……………………………………………………………………( 6 ) 第九章编制月报表…………………………………………………………………( 13 ) 第十章台站质量控制………………………………………………………………( 13 ) 第十一章高空气象探测网质量保证体系……………………………………………( 14 ) 第十二章资料传送和管理……………………………………………………………( 14 ) 附录一:高空探测常用计算公式和参数……………………………………………( 16 )附录二:存盘数据文件名及内容与格式……………………………………………( 26 )第一章总则59型探空仪—701二次测风雷达探测系统已工作了近四十年,在我国气象事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气象现代化进程和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子探空仪—L波段二次测风雷达、GPS高空气象探测系统已开始投入业务使用。
为了更好地发挥新系统的作用,特制订本规范。
1.1常规高空气象探测是指采用气球自由升空方式对自地球表面到几万米高度空间空气运动的状态(风向、风速)和气象要素(气压、温度、湿度)的变化进行探测、收集、处理的活动和工作过程。
各类气象探测环境的技术规定

各类气象探测环境的技术规定准确可靠的气象观测资料,是气象部门研究天气和气候变化规律,充分利用气候资源为国民经济、国防建设提供气象服务,进行国际气象情报交换的基本依据。
为确保这些资料准确可靠,长期稳定。
特制定各类气象探测环境的技术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被中国气象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列入气象探测站网的台站点。
第二条:对基准气候站观测环境的技术要求:一、基准气候站周围的建筑物、树木和其它遮挡物边缘与基准气候站边缘的距离,必须为遮挡物高度的10倍以远;二、基准气候站周围的工程设施边缘与基准气候站边缘(围墙)的距离要求:铁路路基必须为200米以远(电气化铁路路基为100米以远);公路路基必须为30米以远;水库等大型水体(最高水位时)必须为100米以远;三、经省级气象局论证确定对观测资料准确性有影响的各种源体,其与基准气候站边缘(围墙)的距离必须为500米以远;四、观测场四周10米内不能种植高杆(1米以上)作物,以保证气流畅通。
第三条:对基本气象站观测环境的技术要求一、基本气象站周围的成排(从观测场围栏外缘起量,视宽角>22.5度,下同)建筑物、树木和其它遮挡物边缘与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围栏的距离,必须为遮挡物高度的10倍以远; 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围栏与四周孤立(从观测场围栏外缘起量,视宽角≤22.5度,下同)障碍物的距离,至少是该障碍物高度的8倍以上;两孤立障碍物最近的横向距离不得小于30米。
二、基本气象站周围的工程设施边缘与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围栏的距离要求:铁路路基必须为200米以远(电气化铁路路基为100米以远);公路路基必须为30米以远;水库等大型水体(最高水位时)必须为100米以远;三、经省级气象局论证确定对观测资料准确性有影响的各种源体,为观测环境有害的污染源,其边缘与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围栏的距离必须为500米以远。
四、观测场四周10米内不能种植高杆(1米以上)作物,以保证气流畅通。
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规范

附件1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中国气象局2010年5月前言59型探空仪—701二次测风雷达观测系统已工作了近五十年,在我国气象事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气象观测业务现代化进程和电子技术的发展,L波段二次测风雷达—电子探空仪等新型高空气象观测系统陆续投入业务使用,结合世界气象组织《气象仪器和观测方法指南》(第六版)(世界气象组织,2005年)的技术要求,及时总结我国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执行方面的经验,更好地发挥新系统的作用,在《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规范(试行)》(2003版)的基础上修订和完善,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与《高空气象观测规范》(1977年)和《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规范(试行)》(2003年)之间具有连续性和继承性。
在历时近三年的编制过程中,多次多层面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先后几易其稿,最终完成本规范编写。
本规范对高空气象观测的基本任务、观测方法、技术要求以及观测记录处理方法等进行了规定。
各类观测系统的具体安装、操作和维护及软件使用方法由相应的使用手册进行规定,并作为本规范的重要补充。
本规范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气象局。
本规范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组织,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编写,李伟、许正旭、陈永清、马舒庆、刘凤琴、张宇、陈益玲、吴桂根、夏峰、郭启云、赵培涛等同志参加编写。
目录前言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高空气象观测站 (1)第三章观测装备 (3)第四章设备维护检测 (5)第五章高空气象观测技术人员 (5)第六章高空压、温、湿、风观测 (5)第七章观测前准备工作 (6)第八章探空仪施放及观测 (6)第九章观测数据实时处理 (8)第十章报告电码编制及传输 (14)第十一章月报表编制 (15)第十二章测站质量保证 (16)第十三章高空气象观测网质量保证 (16)第十四章资料管理 (17)附件A 高空观测常用计算公式和参数 (18)附件B 数据文件命名规则 (34)附件C 探空系统秒级观测资料上传文件格式 (38)附件D 高空全月观测数据归档格式 (51)第一章总则常规高空气象观测是指采用气球携带无线电探空仪,以自由升空方式对自地球表面到几万米高度空间的大气气象要素(气压、温度、湿度)和运动状态(风向风速)等的变化进行观测、收集、处理的活动和工作过程。
十四五高空气象观测标准

十四五高空气象观测标准一、观测方法与技术在十四五期间,高空气象观测方法与技术需要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不断提高观测质量和效率。
具体方法和技术包括:1. 采用先进的雷达、探空气球、激光雷达等观测设备和技术,提高观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加强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和分析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数据处理效率和质量。
3. 针对不同气象要素和观测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观测策略和方案,确保观测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观测设备与系统高空气象观测设备与系统是实现高质量观测的关键,需要具备先进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具体要求包括:1. 选用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内规范的高空气象观测设备,确保设备性能和功能满足观测要求。
2. 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和检修体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采集。
3. 开发和完善观测系统,实现自动化、远程控制和智能化观测,提高观测效率和质量。
三、数据处理与分析高空气象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是获取准确气象信息的关键环节,需要做到科学、准确和及时。
具体要求包括:1. 采用专业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软件,实现数据自动化处理和分析,提高数据处理效率和质量。
2. 加强数据的校验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对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取有用的气象信息,为气象预报和服务提供支持。
四、观测质量管理高空气象观测质量管理是保证观测质量的重要环节,需要做到全面、系统和有效。
具体要求包括:1.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观测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
2. 对观测数据进行定期的质量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观测质量符合要求。
3. 加强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专家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提高观测质量管理水平。
五、观测人员素质要求高空气象观测人员的素质是保证观测质量的基础,需要具备专业、敬业和团队的精神。
具体要求包括:1. 具备气象学、大气物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背景和专业技能,能够胜任高空气象观测工作。
常规高空气象探测业务规范(刘)

雷达测风-探空系统 1、地面系统 主动测风 被动接收 2、探空气球 3、探空仪 温度 湿度 气压 (风)
探空体制未来发展
向国际接轨,采用卫星导航测风
阳江第八届国际探空比对
阳江第8届探空仪系统国际比对主要目的: (1)通过热带/亚热带高湿度条件下的高 质量业务探空仪和研究型探空仪性能对 比,为一些国家的区域基本气候网/区域基 本天气网、高空基准观测站选用高质量业 务探空仪提供参考。 (2)多种地基遥感设备参加辅助遥感观 测,为综合观测方法研究提供基础。
3. 北斗GPS探空仪研制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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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世纪初,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就开始着手研制北 斗探空系统的准备; 2010年,北斗GPS探空仪研制进入了北斗导航卫星系统重大 专项的民用应用项目; 2011年,北斗探空仪研发通过中国气象局公益性行业专项 的批准; 2010年7月世界气象组织(WMO)在我国广东阳江举行第八 届国际探空仪系统比对试验 ,北斗办领导提出能否在这样 的国际气象活动舞台上展示我国北斗导航卫星系统的气象 应用,将有重大的影响和意义。
3.修订的背景及意义
探空资料非常重要,探测的高空观测记录是 通过在全球观测网络每天施放无线电探空 仪获取的,这些探空仪提供了自20世纪30 年代以来的高空气象变量的数据库。
3.修订的背景及意义
高空探测历史
1928年,前苏联II·H莫尔恰夫发明了无线电探空仪。体积 小巧,观测简便,探测结果可靠,探测高度一般达到10千 米~15千米,因而很快成为高空气象观测普遍使用的工具。 1931年12月,芬兰维萨拉公司的创始人维萨拉也发明了著 名的芬式无线电探空仪。这类探空仪是现今探测30~40千 米以下高度高空气象要素的主要仪器,全世界都在使用。
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要求规范

附件1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中国气象局2010年5月第八章探空仪施放及观测8.1 施放探空仪8.1.1 施放时间定时常规高空气象观测应在正点进行,不得提前施放。
如在正点后75分钟内无法放球,该时次观测停止进行。
8.1.2 施放地点根据天气和环境情况,施放地点应选在便于自动跟踪、不易丢球的位置。
为避免近地层记录出现不连续或丢失部分资料,施放时探空仪高度与本站气压表应在同一水平面上(高度差不大于4米),高度差≥1米时,必须订正;施放时探空仪与瞬间观测的仪器应处于同一环境,两者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100米。
施放瞬间放球点作为高空风计算坐标的原点。
8.1.3 海拔高度探空(压、温、湿)海拔高度以测站水银槽面的海拔高度为基准;测风海拔高度以定向天线光电轴中心或经纬仪镜筒的海拔高度为基准;卫星导航定位测风系统的海拔高度以天线接收信号天线平面的海拔高度为基准。
8.1.4 施放瞬间地面气象要素获取应在施放前后5分钟内进行施放瞬间压、温、湿、风向风速及云状、云量、能见度和天气现象等气象要素的观测。
施放瞬间地面气象要素通过高空气象观测站施放环境的观测仪器获取。
8.2 观测期间监控探空仪施放后应密切注视观测系统工作状态,获取完整、高质量的观测资料。
8.3 观测终止遇球炸、探空仪故障(超出表2规定的时间)、雷达故障等情况时可终止观测。
8.4 重放球8.4.1 当观测获取的可用数据未达500hPa,应在规定时间(正点放球后75分钟)内重放球。
8.4.2 观测获取的可用数据已达500hPa,但时间不足10分钟,应在规定时间(正点放球后75分钟)内重放球。
8.4.3 遇有压、温、湿数据连续缺测或可信度差的时间超过规定要求(见表2)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放球。
8.4.4 遇有近地层高空风失测(海拔高度≤5500米),应在正点放球后75分钟内用经纬仪测风(小球)的方法补测,确因天气原因无法补测的,按失测处理。
当进行经纬仪测风(小球)时,事先做好经纬仪架设,并进行水平、焦距、方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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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中国气象局2010年5月第八章探空仪施放及观测8.1 施放探空仪8.1.1 施放时间定时常规高空气象观测应在正点进行,不得提前施放。
如在正点后75分钟内无法放球,该时次观测停止进行。
8.1.2 施放地点根据天气和环境情况,施放地点应选在便于自动跟踪、不易丢球的位置。
为避免近地层记录出现不连续或丢失部分资料,施放时探空仪高度与本站气压表应在同一水平面上(高度差不大于4米),高度差≥1米时,必须订正;施放时探空仪与瞬间观测的仪器应处于同一环境,两者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100米。
施放瞬间放球点作为高空风计算坐标的原点。
8.1.3 海拔高度探空(压、温、湿)海拔高度以测站水银槽面的海拔高度为基准;测风海拔高度以定向天线光电轴中心或经纬仪镜筒的海拔高度为基准;卫星导航定位测风系统的海拔高度以天线接收信号天线平面的海拔高度为基准。
8.1.4 施放瞬间地面气象要素获取应在施放前后5分钟内进行施放瞬间压、温、湿、风向风速及云状、云量、能见度和天气现象等气象要素的观测。
施放瞬间地面气象要素通过高空气象观测站施放环境的观测仪器获取。
8.2 观测期间监控探空仪施放后应密切注视观测系统工作状态,获取完整、高质量的观测资料。
8.3 观测终止遇球炸、探空仪故障(超出表2规定的时间)、雷达故障等情况时可终止观测。
8.4 重放球8.4.1 当观测获取的可用数据未达500hPa,应在规定时间(正点放球后75分钟)内重放球。
8.4.2 观测获取的可用数据已达500hPa,但时间不足10分钟,应在规定时间(正点放球后75分钟)内重放球。
8.4.3 遇有压、温、湿数据连续缺测或可信度差的时间超过规定要求(见表2)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放球。
8.4.4 遇有近地层高空风失测(海拔高度≤5500米),应在正点放球后75分钟内用经纬仪测风(小球)的方法补测,确因天气原因无法补测的,按失测处理。
当进行经纬仪测风(小球)时,事先做好经纬仪架设,并进行水平、焦距、方位调整。
经纬仪测风气球施放后,每分钟采集仰角、方位角数据。
第九章观测数据实时处理9.1 地面层要素值施放瞬间值作为地面层要素值。
当气温≤-10.0℃时,取探空仪测得的湿度值为湿度瞬间值。
9.2 观测原始数据的处理观测原始数据是指地面接收设备直接接收到的未经任何人工或计算机自动质量控制的来自探空仪器的压、温、湿及测风数据。
9.2.1 观测原始数据存储观测原始数据必须实时存储,存储的数据包括施放前5分钟内的探空和测风数据等。
9.2.2 观测原始数据的存储格式和内容由厂家提供,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定。
9.2.3 基础数据文件由观测原始数据转换成气象要素值,并与测站基本参数、基值测定和瞬间地面气象要素值一并存储生成。
其内容与格式见附件B。
9.3 数据质量控制9.3.1 自动质量控制根据压、温、湿等曲线的正常趋势,剔除明显错误值,并对曲线通过最小二乘法多项式曲线拟合进行平滑。
9.3.2 人工质量控制操作员应实时监控观测数据,通过历史数据资料库和数据的变化趋势等对记录进行对比分析,启动人工质量控制模块,删除明显错误值。
9.4 观测系统测量误差订正观测系统的测量误差必须进行订正,订正方法由厂家提供,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定。
9.5 使用定向天线(雷达)进行测风时,考虑到测站四周观测环境对低仰角记录造成的影响,对可信度差的测风数据应进行剔除处理。
9.6 计算项目及公式见附件A。
9.7 计算规定层输出数据(内容、格式见附件B)9.7.1 规定等压面规定等压面为:地面,1000,925,850,700,600,500,400,300,250,200,150,100,70,50,40,30,20,15,10,7,5,3,2,1hPa。
计算规定等压面的时间、海拔高度、温度、湿度、露点温度、温度露点差、风向、风速和空间定位经纬度偏差数据等。
当某规定等压面在测站海拔高度以下时,不进行计算。
9.7.2 选取对流层顶按以下顺序和条件选择第一(极地类)、第二(热带、副热带类)对流层顶:A)第一对流层顶(气压小于等于500hPa至气压大于150hPa之间选取):温度垂直递减率≤2℃/km气层的最低高度,若此高度以上2km(可跨越150hPa)及以内的任何高度与此高度间的平均温度垂直递减率也都≤2℃/km,则此最低高度应选为第一对流层顶。
第一对流层顶只能有一个,如有几个气层都符合第一对流层顶条件,则选取高度最低的一个。
B)第二对流层顶(气压小于等于150hPa至气压大于40hPa之间选取):情况一:如果不存在第一对流层顶:温度垂直递减率≤2℃/km气层的最低高度,若此高度以上2km及以内的任何高度与此高度间的平均温度垂直递减率也都≤2℃/km,则此最低高度应选为第二对流层顶。
情况二:如果存在第一对流层顶:在第一对流层顶以上存在一个厚度至少达1km、平均温度垂直递减率>3℃/km的气层,在该气层以上又出现温度垂直递减率≤2℃/km的最低高度,假如此高度以上2km及以内的任何高度与此高度间的平均温度垂直递减率也都≤2℃/km,则此最低高度也应选为第二对流层顶。
第二对流层顶也只能有一个,如有几个气层都符合对流层顶条件,则选高度最低的一个。
C) 因记录终止,拟选的对流层顶处以上的厚度不足2km时,将记录终止时的温度以干绝热温度递减率(1℃/100m)递减到2km厚度的位置处,其平均温度垂直递减率≤2℃/km时,选为对流层顶,否则,不选取。
D)对流层顶附近遇有记录做缺测处理时,则不选取该对流层顶。
计算对流层顶的时间、海拔高度、气压、温度、湿度、露点温度、温度露点差、风向、风速和空间定位经纬度偏差数据等。
9.7.3 选取零度层零度层选择条件:当施放瞬间地面温度不低于0℃时,高度最低的气温为0℃的气层选为零度层。
地面温度为0℃时,地面层选为零度层。
计算零度层的时间、海拔高度、气压、湿度、露点温度、温度露点差、空间定位经纬度偏差数据等。
9.7.4 选取温、湿特性层温、湿特性层是指温度或湿度层结曲线的显著转折点。
温、湿特性层的选择条件:地面层;终止层;对流层顶;对流层顶以下厚度大于400米的等温层的起始点和终止点;对流层顶以下温差大于1度的逆温层的起始点和终止点;温(或湿)缺测层起、止点,中间再任选一层;在110-100hPa之间,如果没有温、湿特性层,则应在此范围内加选一层;凡在T-lnP坐标上,温度变化曲线与已选温、湿特性层间的温度线性内插差值在第一个对流层顶以下超过1℃,在第一个对流层顶以上超过2℃者,则在差值最大处补选一温、湿特性层;凡在U-lnP坐标上,湿度变化曲线与已选温、湿特性层间的相对湿度线性内插差值超过15%者,则在差值最大处补选一温、湿特性层;两特性层的上层气压与下层气压比值小于0.6时,该两特性层之间任意加选一层。
计算温、湿特性层的时间、海拔高度、气压、温度、湿度、露点温度、温度露点差、空间定位经纬度偏差数据等。
9.7.5 量得风层量得风层是指上、下两计算分钟的平均风层。
1~20分钟,计算量得风层的时间间隔为1分钟;20~40分钟计算量得风层的时间间隔为2分钟;40分钟以后,计算量得风层的时间间隔为4分钟。
量得风层的时间为两计算分钟的平均时间。
遇有测风数据连续失测或可信度差,按表3规定处理。
9.7.6 规定高度层风规定高度为:距地高度(m):300,600,900;海拔高度(km):0.5, 1.0, 1.5, 2.0, 3.0, 4.0, 5.0, 5.5, 6.0, 7.0, 8.0, 9.0, 10.0, 10.5, 12.0, 14.0……其后每2km为一层。
计算规定高度风向、风速和空间定位经纬度偏差数据等。
当某规定高度在测站海拔高度以下时,不进行计算。
9.7.7 选取最大风层最大风层选择条件:高度在500hPa以上(进行经纬仪小球测风时,其高度为5500m),从某一高度开始至某一高度结束,出现风速均大于30m/s的大风区,在该大风区中,风速最大的气层为最大风层。
在该大风区中,有两个或以上风速相同的最大风层时,则选取高度最低的一层作为最大风层。
在某大风区以上,又出现符合上述条件的大风区,且其最大风速与前一大风区后出现的最小风速之间的差值在10m/s或以上时,则该大风区中风速最大层也选为最大风层。
当某一“大风区”中的最大风速与前一大风区后的“大风闭合区”中出现的最小风速之间的差值虽小于10m/s,但该最大风速层次为整份记录中所有量得风层的风速最大值,作为特殊情况,该风速最大的层次补选为最大风层。
当大风区跨越500hPa(5500m)时,该大风区内无论风速最大的层次出现在500hPa(5500m)及以上或以下时,该风速最大的层次也选为最大风层。
遇有记录缺测时,按实有记录选取。
计算最大风层的时间、海拔高度、气压、风向、风速、空间定位经纬度偏差数据等。
9.7.8 选取高空风特性层高空风特性层是指风速、风向变化曲线的显著转折点。
风特性层选择条件:地面层;施放终止层;凡在S(风速)-lnP坐标上,风速变化曲线与已选风特性层间的风速线性内插差值超过5m/s 者,则在差值最大处补选一风特性层;凡在D(风向)-lnP坐标上,风向变化曲线与已选风特性层间的风向线性内插差值超过10°者,在差值最大处补选一风特性层;计算风特性层的气压、温度、湿度、露点温度、温度露点差、空间定位经纬度偏差数据等。
9.7.9 雷达单独测风雷达单独测风是指气球不携带探空仪,由雷达跟踪应答器进行高空风观测的方法。
雷达单独测风的量得风层计算方法与综合观测相同。
通过雷达获取的仰角、斜距值求取高度计算分钟距测站平面的几何高度,对所得的几何高度进行大气折射订正、地球曲率订正和位势m与几何m换算,得到高度计算分钟距海平面的位势高度(计算公式见附件A)。
通过高度计算分钟和位势高度,绘制时间——高度曲线图。
雷达单独测风规定等压面高度取自24小时及以内最接近的探空综合观测规定等压面高度。
根据规定等压面高度和各规定高度,在时间——高度曲线图上求取各规定等压面和各规定高度的时间,并计算规定等压面和规定高度的风向、风速和空间定位经纬度偏差等数据。
如果前24小时内综合观测缺测或其终止高度低于本次雷达单独测风终止高度时,雷达单独测风规定等压面高度则用该等压面的平均高度代替。
当某规定等压面、规定高度在测站海拔高度以下时,不进行计算。
9.8 数据传输按世界气象组织(WMO)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要求,实时传输高空压、温、湿、风报告电码,秒级观测数据,全月观测归档数据,气候月报、观测数据和业务质量考核数据等。
9.9 特殊情况处理9.9.1 压温湿数据其中之一连续缺测或可信度差,按表2规定进行处理:表2:压温湿数据连续缺测或可信度差处理规定压温湿数据连续缺测或可信度差的记录处在500hPa 上下时,按500hPa 以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