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经济生活教材之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比较表
企业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企业组织形式有哪几种企业是一个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营利性的经济组织,这种经济组织用不同的形式在呈现。
下面来介绍几个典型的企业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公司制企业,都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比较熟悉的。
典型的企业组织的形式主要有: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同时,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三、公司制企业公司(或称公司制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
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其主要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同。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股东,最多不得超过50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或3个以上发起人,多者不限。
(2)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人所拥有的比例来表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份来表示的。
思想政治①必修5.1《公司的经营》教案

《经济生活》第二单元生产、劳动与经营第五课企业与劳动者第一框公司的经营[教学目标]一、知识与技能目标识记企业的含义和基本分类;公司的基本特征和分类;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和特点;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经营成功的主要因素;企业兼并、联合、破产的含义。
理解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和联系;公司制的优点,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企业兼并、联合、破产的意义。
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如何依法设立一个公司;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为什么以建立公司制为目标。
在学习经营公司时,通过相关知识的介绍,让学生了解如何创办公司、如何经营公司,从而提高学生将来的创业能力。
使学生能分析不同公司类型的特点,学会在不同条件下进行选择。
二、过程与方法目标针对本课涉及理论性比较强的知识,通过生活中大量事例,采用讨论、探究、讲授方式重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参与经济生活的实践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国家观念,使学生认识到,创办公司、积极创业有利于国家生产力的发展;使学生深切认识,锐意进取、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积极创业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价值;增强学生依法设立公司、依法经营等法律意识。
[教学重点]1、公司制企业2、公司的经营[教学难点]正确认识企业的兼并和破产。
[教学时数]1-2课时[教学过程]新课导入请判断,下面哪些是属于企业?A、上海市人民政府B、黄冈中学C、中国人民银行D、中国银行E、中国人寿保险公司F、南方旅行社G、好再来小吃馆H、小溪文学社I、家乐福商场J、上海大众股份有限公司提示:学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不是企业新课教学一、公司的经营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我们中国的经济正在飞速发展,请问大家还知道那些公司?公司是如何经营的?讲授新课:一、公司的经营1、依法设立公司(1)企业的含义和作用教师引导学生完成探究活动学生自主阅读,并思考:在这些交易活动中有哪些参加者?在这些参加者中最主要的是什么?为什么?学生回答……归纳出知识点:企业的含义。
法学论文西方国家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西方国家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沈四宝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西方国家中最常见和最基本的两类公司企业组织,也是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最活跃的两个法律主体。
由于这两类公司的历史悠久、作用显著,早已在西方国家公司法上形成了其固有的特征。
在长期的经济贸易活动中,这些法律特征对发展中国家的公司法和外资法的形成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流的进一步发展,随着“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四项原则的进一步落实,可以预见,今后将有更多的外国公司来我国举办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进行合作开发、合作生产、补偿贸易和租赁业务等投资活动,与此同时,我国在国外的直接投资项目也会逐步展开,不断增加。
所有这些将成为我国发展同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同第三世界各国经济友好往来的一种极其有效而可取的途径。
因此,深人研究西方国家的公司法,进一步搞清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这两类企业组织的基本法律特征,明确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这是国际经济法领域内的一项重要而基本的课题,本文就上述问题,浅述看法如下:(一)股份有限公司,在英国称为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在美国称为share corporation,在西欧国家称为public company,是西方国家规模最大的一类公司。
绝大多数跨国公司,就是采取股份有限公司这一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从法律意义上说,就是指依法定程序向公众发行股票来筹集其资本的一种公司企业。
这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其股东的责任仅限于他们各自出资额,股票可以在社会上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是资本主义国家里作用最大,地位最重要的一种公司,因此,许多西方国家的公司法一般都有专门的条款对其下定义。
如英国现行公司法第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被视为依公司章程规定,股东的责任仅限于他们各自对其持有的股票的股金中尚未交清的数额的公司。
5.1公司的经营

①增加产品的市场效用②扩大产品的生产规模
④开拓产品的市场范围
.①②④C.①②③D.②③④
.在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开幕式上,一张巨大的卷轴“画”,向世界呈现了中国悠久的历史文明,画卷的主体显示屏产自河北石家庄。
它米,是世界上最大的地面全彩LED显示屏。
“中国智造”告诉我们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科技进步与创新能够使企业
②满足社会的需要③获得更多的利润
C.②③④D.①②③
.我国著名的饮料企业王老吉原先的广告词是“健康家庭,永远相伴”,缺乏个性的广告语没有让销售有多大起色。
后来,王老吉提出了“怕上火,喝王老吉”的新广告语,专业定位于“消火”,销量于是猛增。
由此。
结合实际案例比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

作业结合实际案例比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 1.法律责任特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特性:第一,股东人数有下限上限的限制。
法律规定股东人数必须在两人以上, 不超过 50 人,但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第二,只能由各股东出资设立,在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四,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经全体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 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 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特性法律责任特性公司的股本全部分为等额股份,其总和即为公司资本总额;公司信用的基础是资本而不是股东的个人信用,是典型的资合公 司;第五,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向社会公开;第六,公司的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 股份以股票的形式表第一,第二, 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规定,便于集中大量的资本;第三,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四,现;第七,股东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也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2.社会组织属性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社会组织属性相同,都属于社会团体。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体现公司独立人格,实现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设置的公司内部重要机构系统。
公司组织机构法律规制的两项原则分别是制衡与效率相结合,法定与约定相结合。
公司组织机构法律规制的模式有三种分别是单一制模式(英美),即股东会+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双重制模式(德国),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折中制模式(日本),即不设监事会,设有监察人。
第一种成因为主张股东自治;基于信托原理;完善的董事义务规则和派生诉讼制度。
第二种成因为三权分立的立法精神。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整理版]公司的概念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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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概念及分类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
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即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换句话说,公司是按照一定组织形式形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赢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以实现投资人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
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
公司一般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统称为法人。
(一)分类公司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company)、个人无限责任公司、合伙无限责任公司(proprietary company)以及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
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从西方公司理论看,公司根据不同条件可做多种分类。
例如根据是否适用有限责任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
我国《公司法》第2条对公司进行分类,是根据组建公司的特征并配合社会经济需要而做出的。
但并未排除其他公司形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因之,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较为可采。
有限责任公司最显著的特征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为重要的特征是: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例如上市公司。
0公司除上述《公司法》第2条所规定的分类外,常见的分类方法还有以下几种: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不同而划分;根据公司的信用标准不同而划分;根据股东对象不同和股票能否转让而划分;根据公司的国籍而划分;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而划分;根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而划分等七种较为常见的分类方法。
正确理解“有限责任”“无限责任”“连带责任”及“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理解“有限责任”“无限责任”“连带责任”及“无限连带责任”在教学高中思想政治课必修①《经济生活》第五课“企业与劳动者”第一框题“公司的类型”时,不少学生不能正确理解“有限责任”“无限责任”“连带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等概念。
为此,笔者拟从法律的角度,结合相关案例,谈谈应如何对上述概念进行正确的阐释。
关于“有限责任”,教材原文是这样表述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要正确理解“有限责任”的概念,必须先理解什么是“公司独立人格”。
“公司独立人格”是指相对于股东而言,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这些财产与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是分开的,也就是说股东一旦足额认缴出资或认购公司股份,这些出资就成为公司财产,不再是股东个人财产,而公司则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正因如此,才产生了股东的有限责任。
这里的“有限责任”,就是指股东仅以原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使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也无需股东以个人财产清偿公司债务。
也就是说,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m资,股东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这说明,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比如,张某、李某分别出资60万元、40万元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后来,A公司欠B公司货款120万元,到期未还。
对于A公司欠下B公司的这笔债务,就只能由A公司用本公司资产偿还了,即使A公司全部资产拍卖后只有80万元,也不能要求张某、李某用个人财产偿还其余40万元债务。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有限责任”的制度设计确实能够起到减少投资风险、鼓励投资的作用,但由于“有限责任”适用的前提是公司人格与股东相对独立和分离,这就出现了另一种现象,即有的“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对比总结(2016年最新版)
主持 事务决议 方式 监事形成
由公司章程规定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必须有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 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和公司规模较小可设1-2名监 事,不设监事会) 全体监事过半数的监事选举产生 由国资委委派; 必须有职工代表,比例 不低于1/3 不得少于5人 国资委委派
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原则) 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必须有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 不得少于3人 全体监事过半数的监事选举产生
股权 (股 份) 转让
具体情况
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无 发起人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30日内主持召开,有代表股份总数50%以上的发起人、认股人 出席方可举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不设股东会 不设股东会 由全体股东组成(发起人+认股人) (由股东行使权力) (由国资委行使权利) 一般都是“决定”、“决策”、“计划”等;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 过; 过; 普通事务:由公司章程规定; 特殊事务(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特殊事务(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特殊事务(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 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 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 更公司形式):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全部股东) 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式;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担保金额超 通过。 过公司资产总额30%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定期会议:由公司章程规定; 临时会议: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②1/3以上的董事、③监事会或者不设 监事会的监事提议召开。 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临时会议:①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时;②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时;⑥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在2个月内召开。
经济生活第五课 第一框 公司的经营
9.肯德基通过多年的探索,有效地运用本土化战略避免了水土不服和文化差异, 确立了以满足中国消费者需求为核心的营销战略。将中国的均衡膳食健康理 念运用到产品的开发上,在烹制上突破油炸,推出“烤”、“煮”、“凉拌” 等制法,改进产品营养成份,推出了16种不同的植物类产品及多种中式新产 品。肯德基管理体系划分科学,标准化体系保障可靠。 这一切都使肯德基的食品品质和服务质量被我国消费者广泛熟知,成为 “顾客最常惠顾的”知名品牌。 结合材料,说说肯德基成功的奥秘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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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企业兼并、联合、破产的含义是什么?
(2)出现兼并、联合、破产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是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是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必然 结果。
(3)企业兼并和破产有什么影响?
有积极影响,但国家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但不是 “一兼就灵,一破了之”。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总经理 监事会
公司的监督机构, 对董事会和经理 的工பைடு நூலகம்进行监督
办 公 室
财 务 部
信 息 部
审 计 部
后 勤 部
其 他 部 门
3.(1)公司经营的直接目的是什么?为什么?(P39) (2)影响公司成功经营的因素有哪些?
①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
②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等手 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
点
注册资本限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 制 元人民币 相 同 点
都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股东均负有限责任 ,公司均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一般有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 监督机构;都有利于筹集资金,实现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公司制企业的优缺点都有哪些呢?
公司制企业的优缺点都有哪些呢?公司制企业的优缺点公司制企业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人数以上的投资者(或股东)出资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我国目前的公司制企业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一、公司制企业的优点:1.无限存续:一个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
2.有限债务责任: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不是所有者的债务。
所有者的债务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
3.所有权的流动性强;4.资本市场的优越地位。
二、公司制企业的缺点:1.双重课税: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其利润需交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还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2.组建公司的成本高:公司法对于建立公司的要求比建立独资或合伙企业高,并且需要提交各种报告。
3.存在代理问题:经营者和所有者分开以后,经营者称为代理人,所有者称为委托人,代理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委托人利益。
公司制企业和非公司制企业的区别一、概念不同1、公司制企业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人数以上的投资者(或股东)出资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我国目前的公司制企业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2、非公司制企业,是指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调整,目前仍然依法存续,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的企业。
二、分类不同1、非公司制企业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其实就是你自己成立的公司就由自己的管理,不用假手于人,但同时与此相对的,倘若公司面临了什么问题,所有的责任也将一个人承担。
2)合伙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则不同,公司并不是交由一个人管理,利润也并不是由一个人独享,所以要面对的风险自然也不用一个人承担。
3)合作制企业合作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仅一字之差,可两者之间确实千差万别。
合伙是法律概念,合作是生活概念。
合作制企业,顾名思义就是双方或多方在资金、劳动等各方面进行合作,共同经营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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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数量 股东数量有上限。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称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数量没有上限,但有下限。在我国,应当有2人以上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
资本划分与股权的证明 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份,以公司签发的、不能流通的出资证明书作为股东的凭证。 公司的资本必须划分为等额股份,以公司签发的股票作为股
东的凭证。上市公司的股票可
以自由流通。
募股集资与公司
财务信息公开的
范围
不能向社会公开募股集资,因而无须向社会公开公司财务信息 可依法向社会或一定范围内的特定对象募股集资,具有开放
性,因而须向社会或一定范围
公开公司财务信息。
股权股份的转让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让,一般无需其他股东同意。
股东转让其股份通常应当在证
券交易所进行。
股东的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会议实行一股一票原
则
公司的组织机构 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
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
监事会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