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电子邮件的安全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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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电子邮件的安全使用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电子邮件规范的目的是建立公司电子邮件的使用规则:包括电子邮件的发送,接收,或存放。

第二条该规范适用于以公司企业邮箱发送、接收或者存储电子邮件的,被赋予访问信息资源的所有个人。

第二章规范内容

第三条以下活动是被明确禁止的:

-发送威胁或骚扰性的电子邮件;

-使用电子邮件做个人业务;

-使用电子邮件用于政治游说或竞选;

-通过电子邮件复制和发布受版权保护的信息、知识和软件;

-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不包括作为系统管理支持角色的身份,经他人授权使用的情况;

第四条禁止以下活动,因为其可能妨碍网络通信和电子邮件系统的正常操作:

-发送或转发链信件;

-发送过大的信件;

-发送或者转发可能包含计算机病毒的电子邮件。

第五条个人不能通过“非公司电子邮件帐号”发送,转发或接

收机密或敏感的公司信息。“非公司电子邮件帐号”包括但不限于:Hotmail、雅虎邮件、163邮件、新浪邮件和由其它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电子邮件 (ISP) 。

第六条公司企业邮箱由专人负责管理,企业邮箱账户限本人使用,禁止将本人账户转借或借用他人账户。

第七条为保障邮件服务器稳定可靠地运行,所有用户应及时检查自己的邮箱并下载邮件,以防邮箱超过限额影响使用。违者责任自负。

第八条公司提供的电子邮箱仅限工作用途,不得用于私人事务,禁止因非工作用途将邮件账户公开于外部internet网上。

第九条发送带有公司涉密信息的邮件,发件人必须先经部门领导同意(若是绝密级别,需经副总裁以上领导同意),并将涉密信息加密处理后方可发送;否则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个人不能通过非公司检定的移动设备发送,转发、接收和存储公司机密或敏感的信息。移动设备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数据助理PDA、移动电话等。

第十一条个人应负责对邮箱内重要邮件做备份。

第三章执行措施

第十二条任何违反上述安全规范的人员和服务单位将会依照

公司管理规范予以处罚,并将有可能因此终止其与公司的雇用和服务关系。另外,也将有可能因此被剥夺访问公司信息资源的特权,和遭受民事、刑事起诉等处罚。

第四章联络人

第十五条如有针对此安全规范的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联络: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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