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国际私法考点: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
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总结(2篇)

第1篇一、引言国际私法,又称为国际民事诉讼法或冲突法,是研究国际民商事关系法律适用问题的法学分支。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国际私法在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促进国际经济合作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进行总结,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二、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原则1. 矛盾管辖权原则矛盾管辖权原则是指在国际民商事纠纷中,各国的管辖权存在冲突,当事人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提起诉讼。
该原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国际司法合作的精神。
2. 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在国际民商事纠纷中,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选择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这一原则旨在使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3. 保护主义原则保护主义原则是指在国际民商事纠纷中,法院应当优先考虑保护本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一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家主权和司法独立。
4. 国际惯例原则国际惯例原则是指在国际民商事纠纷中,法院应当优先适用国际惯例。
这一原则有助于减少法律适用争议,提高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效率。
三、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范围1. 国际民商事合同在国际民商事合同中,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适用的法律。
如果当事人未选择适用的法律,法院可以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适用的法律。
2. 国际侵权行为在国际侵权行为中,法院可以适用侵权行为发生地法、侵权行为实施地法、侵权行为结果地法或当事人住所地法等。
3. 国际婚姻、家庭和继承关系在国际婚姻、家庭和继承关系中,法院可以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婚姻住所地法、当事人国籍法或当事人选择的法律等。
4.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中,法院可以适用知识产权产生地法、知识产权使用地法或当事人选择的法律等。
四、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方法1. 确定准据法确定准据法是国际私法法律适用的关键。
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2. 转化法律在国际民商事纠纷中,法院可能会遇到难以直接适用的外国法律。
中国涉外侵权法律适用评析——以《法律适用法》第44条为视角

2012年第24期总第326期前沿Forward Position No.242012Sum No.326中国涉外侵权法律适用评析———以《法律适用法》第44条为视角孙倩(暨南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2)[摘要]社会各界期盼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于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该法第44条是对侵权冲突法领域的进一步完善,其在适当吸纳灵活性的同时呈现出鲜明的确定性和实用性特征,但一些缺憾之处毋庸讳言,需要进一步探讨并有待实践予以补充完善。
[关键词]侵权行为;法律适用法;完善[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8267(2012)24-0088-02[作者简介]孙倩(1988—),女,云南元阳人,硕士,暨南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
伴随着国际私法的开拓与革新,侵权冲突法被认为是“迷宫”,“冲突法革命很大程度上就是侵权冲突法革命”。
《法律适用法》第44条与《民法通则》涉外侵权规定的条款相比,呈现出系统性和实用性;也是对《中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的简约推进;同时体现了对《关于非合同债权关系的法律适用条例》(以下简称《罗马Ⅱ》)的谨慎变革。
《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从条文现状来看,看似尽善尽美的侵权冲突规则的设计仍有四个细微之处需要引起关注:1.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范围的问题。
“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该冲突规范的范围由《民法通则》第146条的“损害赔偿”革新为“侵权责任”的表述。
而与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表述相对应,这对于法律的承继性和可操作性无疑非常重要。
但该条冲突规范对侵权构成要件和认定的法律适用规则均无明确规定,“侵权责任”这一范围除了包括涉外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否还包括与侵权责任效力有关的所有问题的法律适用?鉴于该规范的适用范围与行为地法律的公共秩序、强行性规则有一种自然的联系,明确界定适用范围才能处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涉外案件法律规范的使用(3篇)

第1篇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涉外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
在处理涉外案件时,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规范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涉外案件法律规范的使用,包括法律选择、法律适用、法律冲突解决等方面。
一、法律选择1. 法律选择原则在处理涉外案件时,法律选择是至关重要的。
根据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法律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适用于其合同或法律关系的法律。
(2)最密切联系原则:当当事人未选择适用法律时,应考虑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3)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在适用外国法律可能导致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道德观念时,可排除该法律的适用。
2. 法律选择方法在具体操作中,法律选择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明示选择:当事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约定适用的法律。
(2)默示选择:当事人未明确约定适用法律,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推断出当事人意图适用的法律。
(3)推定选择:当事人未明确约定适用法律,且无法推断出当事人意图适用的法律,此时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适用的法律。
二、法律适用1. 法律适用原则在确定适用的法律后,如何正确适用法律也是涉外案件处理的关键。
以下原则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1)全面适用原则:在适用外国法律时,应全面考虑该法律的规定,不得仅选择有利于当事人的部分。
(2)等效适用原则:在适用外国法律时,应确保其与我国法律的等效性,不得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3)合理适用原则:在适用外国法律时,应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解释和适用法律。
2. 法律适用方法在具体操作中,法律适用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直接适用:当适用的法律与我国法律具有一致性时,可直接适用。
(2)转化适用:当适用的法律与我国法律存在差异时,需进行转化,使其符合我国法律的要求。
(3)冲突解决:在适用外国法律时,如遇法律冲突,需根据国际私法原则和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解决。
三、法律冲突解决1. 法律冲突类型涉外案件中的法律冲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法律适用冲突:即在不同法律体系中,如何确定适用的法律。
涉外法律适用法特点(2篇)

第1篇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涉外法律问题也随之增多。
为了解决涉外法律适用问题,各国纷纷制定了涉外法律适用法。
本文将从涉外法律适用法的概念、特点、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涉外法律适用法的概念涉外法律适用法,是指在国际民商事关系中,根据一定的原则和规则,确定适用哪国法律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法律规范。
涉外法律适用法旨在解决不同国家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确保国际民商事关系的顺利进行。
二、涉外法律适用法的特点1. 优先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涉外法律适用法在确定法律适用时,首先考虑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适用的法律,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交易效率。
2. 坚持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涉外法律适用法在适用过程中,应遵循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如国家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司法协助原则等。
这些原则有助于维护国际民商事关系的稳定,促进国际法律秩序的和谐。
3. 兼顾国际惯例和国内法规定涉外法律适用法在适用过程中,既要考虑国际惯例,也要兼顾国内法规定。
国际惯例是国际民商事关系中普遍遵循的规则,具有普遍性和约束力。
同时,国内法规定也是解决涉外法律问题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4. 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适用范围广泛涉外法律适用法具有地域性,主要适用于涉外民商事关系。
然而,随着国际交流的深入,涉外法律适用法的适用范围日益广泛,涵盖了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海事、金融等多个领域。
5. 体现国际法和国内法的融合涉外法律适用法在适用过程中,既要遵循国际法原则,又要考虑国内法规定。
这种融合有助于解决国际法和国内法之间的冲突,确保涉外法律问题的妥善解决。
6. 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涉外法律适用法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司法实践中的适用。
法律规定明确,程序规范,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涉外法律适用法的适用范围1. 涉外合同纠纷涉外合同纠纷是涉外法律适用法的主要适用范围之一。
涉外法律适用小总结(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跨国经济、贸易、投资等活动日益频繁,涉外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
涉外法律适用是指在处理涉外法律事务时,如何确定适用的法律规则。
本文将对涉外法律适用的原则、范围、方法和实践进行分析和总结。
二、涉外法律适用的原则1. 国际私法原则国际私法是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部门,其基本原则包括:(1)主权原则:国家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制定和适用法律,不受其他国家干涉。
(2)平等原则:在处理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时,各方当事人应当平等地适用法律。
(3)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适用的法律,但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法指定适用的法律。
2. 国际经济法原则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部门,其基本原则包括:(1)自由贸易原则:国家应当尊重和保障自由贸易,不得采取歧视性措施。
(2)公平竞争原则:国家应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3)国际合作原则:国家应当加强国际合作,共同解决国际经济问题。
三、涉外法律适用的范围涉外法律适用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如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继承等。
2. 涉外商事法律关系:如国际贸易、投资、融资、证券等。
3. 涉外行政法律关系:如税收、海关、外汇管理等。
4. 涉外刑事法律关系:如跨国犯罪、跨国贿赂等。
四、涉外法律适用的方法1. 确定法律冲突:在处理涉外法律事务时,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法律冲突。
2. 适用冲突规则:根据法律冲突规则,确定适用的法律。
3. 确定法律适用的时间:在确定适用的法律后,还要确定法律适用的时间。
4. 适用国际条约:在处理涉外法律事务时,可以优先适用国际条约。
五、涉外法律适用的实践1.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了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和范围。
2. 我国在处理涉外法律事务时,通常遵循以下原则:(1)尊重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
(2)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3)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国际私法法律适用归纳(2篇)

第1篇一、引言国际私法,又称国际私法或国际私法,是指调整具有国际因素的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私法在处理国际民事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本文旨在对国际私法法律适用进行归纳,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国际私法。
二、国际私法法律适用原则1. 住所地原则住所地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住所地来确定法律适用。
根据住所地原则,当事人应适用其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2. 物权所在地原则物权所在地原则是指以物权的所在地来确定法律适用。
根据物权所在地原则,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法律关系应适用物权的所在地法律。
3. 行为地原则行为地原则是指以行为发生地来确定法律适用。
根据行为地原则,合同、侵权行为等法律关系应适用行为发生地的法律。
4. 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适用的法律。
5.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是指在国际私法中,当外国法律的适用会违反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排除该外国法律的适用。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旨在维护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6. 国际惯例优先原则国际惯例优先原则是指在国际私法中,当存在国际惯例时,优先适用国际惯例。
国际惯例是国际社会长期实践形成的共同遵守的规则。
三、国际私法法律适用范围1. 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是指在国际贸易、投资、服务等活动中,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包括合同成立、效力、解释、履行、违约责任等方面。
2. 侵权法律关系侵权法律关系是指在国际范围内,一方当事人因侵权行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侵权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包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赔偿范围、时效等方面。
3. 物权法律关系物权法律关系是指在国际范围内,当事人之间因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物权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包括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方面。
4.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是指在国际范围内,当事人之间因知识产权的设立、使用、转让和保护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总论--司法考试辅导《国际私法》总论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
法律教育网 法律精英的成长基地 司法考试辅导《国际私法》总论讲义
第一部分 总 论
★概说——国际私法的考点和理论体系
国际私法的主要内容及《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
本门课程从内容上可以分四部分:
(1)基本理论。
如国际私法的定义、冲突规范,准据法以及其他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识别、反致、外国法查明、公共秩序保留和法律规避)。
(2)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如涉及到物权问题、债权问题、婚姻家庭的问题、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等。
(3)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
(4)区际司法协助。
区际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不同地区,而国际是国家与国家之间。
中国的区际,如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间的司法文书送达、调查取证、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
一、国际私法的概念、渊源、规范及准据法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之间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
《民通意见》178.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例】主体涉外、客体涉外、内容涉外等
例如:中国甲公司与非洲乙公司在中国境内签订一个买卖合同(主体涉外)。
2.国际私法的核心问题: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
涉外侵权法律适用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涉外侵权法律适用中的意思自治原则[摘要]考察主要国家的冲突法立法可以发现,意思自治原则的引入为侵权法律选择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其在侵权法律适用上的地位只能是补充性的,在适用方式上存在着有限意思自治和无限意思自治两种模式。
意思自治原则呈现出的这些特点,都可以从经济分析角度找到立法上的缘由。
[关键词]意思自治原则;侵权冲突法;法律适用;经济分析在涉外侵权领域适用意思自治原则,是当今国际私法立法的一个趋势。
2010年10月28日,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在立法上明确了意思自治原则在侵权领域的适用。
目前,已有学者对意思自治原则在侵权领域的适用作了研究,论及缘由的却不多见。
如果能从经济分析的角度出发,运用经济学分析方法,探讨立法缘由,这必将为正确预测侵权领域意思自治原则的发展趋势提供一个崭新的视角。
一、侵权领域中的意思自治原则16世纪法国学者杜摩兰在《巴黎习惯法述评》一书中,提出了“意思自治”原则(autonomy of will)。
他认为,在契约关系中,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那一习惯法。
[1]该学说的影响,意思自治原则被运用于合同领域,到今天,意思自治原则已经成为合同冲突法领域的基本原则。
侵权,作为一种非契约性质的法律关系,在其冲突法上引入意思自治原则,一直以来都备受学者争议。
(一)意思自治原则对传统侵权冲突法的突破13世纪的法则区别说以来,作为“场所支配行为”这一原则的具体化,“侵权行为地法”为欧洲各国普遍采用,后传至其他国家,成为传统侵权冲突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法律适用法》在侵权冲突法领域坚持了这一原则,第44条首先规定:“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但在长期的国际私法实践中,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加之新型国际侵权的出现,“侵权行为地法”逐渐暴露出机械呆板的不足与缺陷。
与此同时,侵权法本质的私法属性开始为学者所探讨,意思自治开始寻求在侵权冲突法领域的适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司法考试国际私法考点:涉外
侵权的法律适用
一、一般侵权行为
(一)《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
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
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二)关于侵权行为地的确定,《民通意见》第187条:侵权行为地包括
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如果两者不一致,由人民法院选择适用。
二、产品责任侵权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5条:产品责任,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
地法律;被侵权人选择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律的,或者侵
权人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
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
三、侵犯人格权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
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四、船舶碰撞侵权
(一)《海商法》第273条: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律。
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
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在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
律。
(二)《海商法》第275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
在地法。
五、民用航空法侵权
《民用航空法》第189条: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
权行为地法律。
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
在地法律。
六、知识产权侵权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条: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
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