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 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
变更管理规定

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变更管理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及生产车间的变更管理。
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变更的实施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第三条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第四条内容1、职责的划分: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变更管理。
设备部负责设备变更管理。
生产中心负责工艺技术变更管理项目部:负责新建、扩建项目的技术变更2、工艺、技术变更主要涉及工艺技术、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包括:(1)生产能力的改变;(2)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3)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4)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5)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6)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7)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8)软件系统的改变;(9)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10)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11)操作规程的改变;(12)试验及测试操作;(13)装置布局改变;(14)产品质量改变。
3.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2)安全设施的更新改造;(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4.管理变更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变更;(2)人员的变更;(3)管理机构的变更;(4)管理职责的变更。
5.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指在设计交底后或在施工过程中,参与建设任一方提出对工程的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标准及施工方法等提出对设计进行的修改与变更,需要设计单位审查同意的;或由于设计部门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或其它原因而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程序

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程序1 目的为控制公司工艺、设备变更风险,防范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及为其提供服务的承包商。
3 应用领域本程序应用于生产运行、检维修作业、开停工过程、技改、技措过程中的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
4 应用标准《工艺安全信息管理程序》、《工艺危害分析管理程序》5 术语和定义5.1 技术变更指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5.2 同类替换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更换由同一供货商提供的相同型号的设备,其设计规格、材质、参数、密封等均未发生变化。
)5.3 微小变更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
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5.4 紧急变更在紧急情況下(例如:现场发生泄漏,工艺参数处于危险限值等情况,如不在短时间内处理可能导致重大安全、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正常的变更流程方式无法执行时的需求。
5.5 关键设备某些部件、设备或系统,它们的失效会造成或促进足够量的危害性物质、能量的释放或暴漏,从而造成死亡、不可恢复的健康影响、大量的财产损失或重大的环境事故。
6 职责6.1工艺设备变更项目评估小组组织机构和职责6.1.1 组织机构组长:秘书:组员:6.1.2 职责(1)组长职责①负责组建工艺设备变更项目评估小组;②负责组织编制工艺设备变更管理程序;③负责组织工艺设备变更项目评估工作;④负责变更项目的审核工作;⑤负责组织召开小组工作会议;⑥负责指导小组成员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
(2)秘书职责①负责小组会议的通知、准备、会议签到及会议记录工作;②负责程序及相关管理文件的校核、下发及存档工作;③负责协助组长开展具体工作。
(3)组员职责①负责编制工艺设备变更管理程序;②负责编制所属相关内容的工作计划;③负责变更项目变更类型的确认工作;④参与工艺设备变更项目审核工作;⑤负责变更效果评估工作;⑥负责变更流程的管理工作。
变更管理制度

ZDZD-06-10-01襄阳泽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对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规范变更管理,有效地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根据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特制定变更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的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的变更。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本制度由安全部制订和负责修订。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的变更;生产调度部负责工艺变更;技术部负责技术变更;设备部负责设备变更;基建处负责基建设施的变更。
第三章变更内容第五条人员变更包括新入厂员工的培训、人员调动等。
第六条工艺变更包括工艺指标、操作规程的变动等。
第七条技术变更包括设计过程中图纸、工艺线路的更改等。
第八条设备变更包括设备的更新改造、配件材质或型号的变更、安全设施的变更、临时用电设备的变更等。
第九条基建设施变更包括新、改、扩建涉及厂房、设备基础、基建设施(厂区公路、给排水设施)的更改等。
第十条管理变更包括法律法规、管理机构及职责、公司内部管理标准等的变更。
第四章变更程序第十一条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的变更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人员变更按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变更。
第十三条工艺变更程序1、工艺指标的调整由所在车间提出变更申请并报生产调度部,生产调度部上报公司生产副总、总工程师,经批准后下发到车间;2、操作规程的修改执行《文件控制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技术变更执行《设计和开发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设备的变更程序1、设备的更新改造按照《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及购置管理制度》执行;1。
化工厂变更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加强化工厂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环保、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化工厂及其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操作规程的变更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化工厂变更管理流程,明确变更责任,确保变更后的生产安全、环保、高效。
第二章变更类型第四条化工厂变更分为以下类型:1. 设备变更:包括设备更换、改造、维修、拆除等;2. 工艺变更:包括工艺流程调整、工艺参数调整、工艺路线改变等;3. 操作规程变更:包括操作方法、操作步骤、安全注意事项等;4. 环保设施变更:包括环保设备更换、改造、维修、拆除等;5. 安全设施变更:包括安全设备更换、改造、维修、拆除等;6. 管理制度变更: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第三章变更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变更申请:1. 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变更申请,应填写《化工厂变更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资料;2. 变更申请应包括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影响、变更方案、预期效果等;3. 变更申请应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条变更审批:1. 变更申请经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 主管部门应组织专家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环保性等;3. 评审通过后,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第七条变更实施:1. 变更申请经审批通过后,申请单位应制定变更实施计划,明确实施时间、责任人、实施步骤等;2. 变更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变更方案执行,确保变更安全、环保、高效;3. 变更实施完成后,申请单位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变更档案管理第八条变更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变更申请表;2. 变更审批意见;3. 变更实施计划;4. 变更实施记录;5. 变更验收报告;6. 相关资料。
第九条变更档案应由申请单位归档,并妥善保管。
4M1E变更管理

4M1E变更管理1、目的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使公司所有4M1E(人员、机器、物料、作业方法、环境)变更得到有效管理,防止4M1E变更产品发生问题,满足客户与本公司规定为目的。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与产品相关的人员、机器、物料、作业方法、环境的变更。
3、职责3.1变更提出3.1.1原则上本公司变更由各部门均可提出申请,并根据变更内容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进行必要研讨,经评审后由实施部门负责执行变更;3.1.2采购部门:材料(含构成部件)变更的申请提出,负责与供应商联络,传达给公司内承认部门,结果跟踪;3.1.3生产部门: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变更的申请,关键岗位应进行资格考核验证;生产工艺、作业方法、设备、生产场地变更的申请提出。
3.1.4物流部门:负责与供应商和顾客包装方法的变更受理,负责传递内部对供应商和客户提出变更的评审结果;3.1.5销售部门:负责客户提出的变更受理,负责收集和内部反馈客户的评审结果;3.1.6技术部门:负责产品结构、技术等方面的变更和产品试验方法的变更。
3.1.7质量部门:负责检查方法以及产品质量与环境有关的影响的变更,对于其他部门提出4M1E变更前后与产品质量相关部分采取适当方法予以确认。
3.2变更评审3.2.1 4M1E变更申请通过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实施部门组织相关评审部门,根据变更内容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进行必要的研讨;3.2.2开会研讨过程由各评审部门审查确认,并根据变更管理类别(送样、申请)由销售部收集客户意见后实施;3.2.3 对生产部门进行变更宣导或培训,记录保存变更履历。
注:评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部门/采购部门/生产部门/质量部门/技术部门。
3.3变更实施及确认3.3.1采购和技术部门:负责材料(含构成部件)及方法变更的实施;3.3.2 生产部门:负责作业人员、设备变更的实施;3.3.3销售部门:负责收集和内部反馈客户的评审结果;3.3.4 质量部门:负责编制质量控制检验标准文件和对变更事项进行监督及对变更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确认,QE负责收集变更品首次交货产品的客户使用情况并内部通报,QC负责跟进产品变更时的生产情况并内部通报;3.3.5 4M1E变更实施部门对变更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要有应对预案;3.3.7 4M1E变更实施部门及相关部门需修订变更涉及事项(如申请书、样品、作业指导书、CP和PFMEA等);3.3.8 各4M1E变更实施部门要建立4M1E变更的跟踪汇总表,记录变更的编号、产品型号和结果等。
变更管理规范

变更管理规范一、目的和范围为避免由于工艺技术、施工设计、设备设施、机构和职责、人员、文件和工作流程等永久性或者暂时性的变更对公司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带来的有害影响和风险,保证变更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过程中各项变更的管理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合用于公司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各类变更的控制,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的变更及供应商的变更,工艺技术变更,施工设计,设备与设施的变更,组织机构和职责、岗位人员变更,其它涉及生产过程的变更。
本规范合用于公司各单位、部门。
二、引用文件Q/SY1237-2022《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三、职责(一)业务主管领导:负责各主管专业重大变更的审批;(二)质量安全环保科:是公司变更管理规范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体系文件和QHSE活动计划变更控制,评定操作规范、流程类变更申请的类型(普通变更、重大变更),参预变更的评估,审核审批变更项目;负责公司各级变更控制的监测,监督变更的实施过程及重大变更后的跟踪确认;(三)油田技术管理科:负责油田工艺技术及施工过程的变更控制管理,评定工艺技术类变更申请的类型(普通变更、重大变更),参预变更的评估,审核审批变更项目;对业务范围内的分析方法等变更的提出;(四)设备信息科: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控制,审核评定设备类变更申请的类型(普通变更、重大变更),参预变更的评估,审核审批变更项目;(五)人事科:负责公司组织机构和能力评价范围内人员的变更控制。
(六)其它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评定变更申请的类型(一般变更、重大变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变更前的对照试验及评估,并填写评价报告;变更批准后,监督执行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七)各变更实施部门、单位:负责弱小变更风险识别和评价及变更后的实施;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普通变更和重大变更申请,提供变更申请所需的支持性材料,变更批准后,实施变更前培训及执行变更相关要求并,采集相关的数据并送业务主管部门归档。
变更管理规定
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避免由于变更失控而引发各类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规程、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健康、安全、环境的影响。
第三条 企业应根据中国化工《SHE责任制》中部门职能的划分,确定变更管理的具体管理部门。
第三条 变更管理的要求(一)变更申请单位应详细阐明需要变更的原因、依据和内容,并按规定实施变更的程序;(二)对由于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应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三)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四条 变更的类型(一)设备设施的变更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2. 关键装置(设备)设备材料的代用;3. 临时增加的电气设备;4. 新增加的设备、容器或储罐;5. 其他。
(二)工艺、技术的变更1. 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2. 物料的变更;3. 工艺流程的变化;4. 工艺操作规程的改变;5.工艺控制参数的修订;6. 关键装置(设备)操作规程的改变;7. 电力及公用介质的变化;8. 其他。
(三)管理变更1. 法律、法规及标准的适应性变更;2. 组织机构及人员的变更;3. 管理职责的变更;4.其他。
第五条 企业应按照本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变更管理程序。
变更管理的流程参见附件1。
同类替换不执行变更管理流程。
第六条 变更申请、审批(一)变更申请前,变更申请人(部门)应初步判断变更类型、影响因素、范围等情况,初步分析变更带来的风险,做好实施变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件2;(二)变更应充分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工艺、设备变更还应确认是否需要进行工艺危害分析,对需要进行工艺危害分析的,分析结果应经过审核批准;(三)《变更申请审批表》经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主管部门和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对变更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四)应急特殊事项的变更,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变更处置,应急结束后补办变更手续;(五)无论变更申请是否批准,变更主管部门都应将审批结果及时反馈至变更申请人(部门),并做好记录。
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
企业标准Q/SY 1237—2009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 布Q/SY 1237—2009目 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要求 (1)5.1 变更范围 (1)5.2 变更申请、审批 (2)5.3 变更实施 (2)5.4 变更结束 (3)6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3)6.1 审核 (3)6.2 偏离 (3)6.3 培训和沟通 (3)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变更管理流程 (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同类替换范例 (5)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 (7)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工艺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 (8)IQ/SY 1237—2009II前 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裴玉起、谢国忠、王泽华、杨胜松、李新民、刘毅、李六有、丁树成。
Q/SY 1237—2009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艺和设备变更的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所属企业生产运行、检维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的工艺设备变更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SY1245-2009 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范Q/SY1240-2009 作业许可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工艺变更管理规定
前言一、商品技术部是本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享有文件更改、修订、日常维护及最终解释权。
二、文件版本历史记录:三、本文件与上一版文件相比的主要变化点:1、完善各部门职责权限;2、临时脱离工艺依据《临时脱离工艺管理规定》执行;3、完善《工艺改进评审记录表》的相关要求;4、《工艺设计变更申请单》与《工艺设计变更通知单》直接引用CAPP平台模版,《临时脱离工艺申请单》模版引自《临时脱离工艺管理规定》四、本文件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或废止的文件:0/C0版《工艺变更管理规定》文件1流程图2目的本文件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工艺变更流程,保证变更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使现场工艺问题得到快速解决。
3范围本文件明确了工艺变更的范围、流程、执行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移行车型的工艺变更管理。
4术语和定义4.1工艺变更范畴:工艺文件中关于过程特性参数、产品/过程规范/公差、评价测量技术、样本容量频次、控制方法、反应计划/预防措施、生产辅料等信息进行变更的项目。
4.2异常处置预案:将临时脱离工艺过程中临时执行措施固化的项目进行标准化,问题发生后,可按方案措施执行以保证生产,再提交《临时脱离工艺申请单》的开展方式称为异常处置预案。
5职责和权限5.1各车间(包括下料中心、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及品检科5.1.1车间/品检科班组长负责班组内工艺变更的提出。
负责协助车间技术组/品检科工艺负责人对现场问题进行解决。
负责对本班组内工艺变更项目的实施与验证,并保存执行过程的相关记录,及时将异常反馈车间技术组/品检科工艺负责人。
5.1.2车间技术组/品检科工艺负责人负责新产品生产准备工作,对现场操作进行培训指导,新车型工艺移行前,成立新车型工艺验收小组,并开展相关工作,将现场工艺问题及时反馈工艺技术科。
在工程院新车型工艺文件移行时,负责对工艺文件进行评审验收,确保工艺文件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负责对各班组反馈的现场问题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确认,并进行判定、解决,对判定属于需变更工艺的问题,向工艺技术科提出变更申请。
4M变更管理规定
4M变更管理规定1 目的:在生产过程中,对影响产品质量的4M要素〔人、机、料、法〕进行管理和控制,使这四个因素在保证质量的范围内平安合理的变动,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过程中4M〔人、机、料、法〕要素的管理。
3 术语:4M变更: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作业者、工装设备、材料、工艺方法的变动给产品品质带来一定影响的变更,即我们常说的人员、机器、材料、方法变更。
人:是指生产过程中的操作人员。
机:是指生产过程中的设备、工装、模具等。
料:是指生产过程中的加工原物料。
法:是指生产过程中的加工工艺方法。
4 4M变更管理程序:4.1 人的变更:作业者因缺勤、调动、离职时,由另一个新作业者代替进行作业时,所产生的变更。
4.1.1 一般工序的操作者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要求和质量要求。
而重要工序的操作者除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要求和质量要求外,必须了解设备性能及相关工序之间的影响。
〔重要工序根据生产状况由品管科和工艺、车间进行确定〕4.1.2 重要工序人员必须定人定岗,人员不许随意调换,确需调换时,必须填写申请会知工艺品管。
4.1.3 车间工艺员根据作业指导书对新变更的员工进行培训考评,班组长每2个小时对新员工加工的产品品质进行检查确认,品管员对此员工的作业质量重点检验,直到新员工培训合格为止。
4.2 设备工装、夹具、模具的变更:4.2.1 设备工装、夹具、模具因临时替用、增加而对产品品质可能造成影响时的变更。
4.2.2 在实施过程中,动力人员专人负责工装设备的调试工作,工艺人员专人负责对变更后的工装、夹具、模具生产的首件进行确认。
首检合格的,那么由品管员进行确认,并在品管员监控下进行小批量生产,确认无误前方可大批量生产。
4.3 材料、辅料的变更:生产用材料和装配用的辅料无标准用料时的变更。
4.3.1 生产过程中假设发生主料参数的变更,使用部门必须向工艺部门提出申请,工艺品管确认后,由工艺部门向技术委员会提出试验申请,技术委员会批准前方可向供给申购物料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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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设施过程及
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消除或减少由于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业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规范了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的管理流程、措施及要求。
第四条 名词解释:
(一) 工艺设备变更
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
警值改变等)。
(二)微小变更
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
计范围内的改变”。
(三)同类替换
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四)人员变更
是指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包括永久变动和临时承担有关工作。表现形式有:调离、调入、转
岗、替岗等。
(五)关键岗位
指与风险控制直接相关的管理、操作、检维修作业等重要岗位。此类岗位会因人员的变动而
造成岗位经验缺失、岗位操作熟练程度降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不可逆的健康伤害、重大财产
损失、严重环境影响等事故。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装备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制度。
第六条 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本制度,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七条 各基层单位负责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制度的执行,并对本制度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一节 工艺设备变更
第八条 工艺设备变更范围包括:
(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四)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五)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六)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七)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八)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九)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十)软件系统的改变。
(十一)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十二)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十三)操作规程的改变。
(十四)试验及测试操作。
(十五)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十六)运输路线的改变。
(十七)装置布局的改变。
(十八)产品质量的改变。
(十九)设计和安装过程的改变。
(二十)其他。
第九条 工艺设备变更的基本类型包括工艺设备变更、微小变更和同类替换,所有的工艺设备变更
应按其内容和影响范围正确分类。工艺设备变更和微小变更管理执行变更管理流程(见附录A)。同
类替换执行变更管理流程(见附录B)。
第十条 工艺设备变更应实施分级管理,根据变更影响范围的大小和所需调配资源的多少,确定变
更级别。变更级别的确定及控制,执行各专业相关变更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变更由属地单位提出申请。变更申请人应初步判断变更类型、级别,做好实施前的各项
准备工作,提出变更申请。工艺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见附录C,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见附录D。
第十二条 变更应充分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并确认是否需要危害分析。对需要做危害分析的,
分析结果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应作为变更申请的主要内容。
第十三条 应按照变更的类型、级别确定审批权限。在满足所有相关工艺、设备、健康、安全、环境
的条件下,批准人或其授权人方能批准。
第十四条 变更审批内容:
(一)变更目的。
(二)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
(三)变更内容。
(四)变更带来的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危害分析及风险削减措施)。
(五)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审批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
(六)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七)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物料数量等)。
(八)强制性批准和授权的要求。
第十五条 变更实施涉及投用前安全检查,执行投用前安全检查细则;涉及作业许可,执行《作业
许可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变更涉及的所有资料以及操作规程都应确保得到适当的审查、修改或更新。
第十七条 变更应严格按照变更审批确定的内容和范围实施,并对变更过程实施跟踪。
第十八条 完成变更的工艺、设备在投用前,应对变更影响或涉及的人员进行培训或沟通,培训内容
包括变更的目的、作用、程序、变更内容、变更中可能的风险和影响以及同类事故案例。
变更影响或涉及的人员包括:
(一)变更所在区域的人员,如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
(二)变更管理涉及的人员,如工艺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等。
(三)其他相关人员,如承包商、外来人员、供应商、相邻装置(单位)或社区的人员等。
第十九条 变更所在区域或单位应建立变更工作文件、记录,以便做好变更过程的信息沟通。工作文
件、记录包括变更管理程序、变更申请审批表、风险评估记录、变更登记表以及变更结项报告等。
第二十条 变更实施完成后,应对变更是否符合制度内容,达到预期目的进行验证,提交变更结项报
告,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所有与变更相关的信息都已更新。
(二)制度了期限的变更,期满后应恢复变更前的状况。
(三)试验结果记录在案。
(四)确认变更结果。
(五)变更实施过程的相关文件归档。
第二节 人员变更
第二十一条 企业根据企业人力资源定员相关标准,明确生产单元或员工配置的最低要求,包括:岗
位设置、员工的数量等。
第二十二条 人员的变更必须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施,应严格执行人员变更管理流程(见附
录E),确保上(替)岗人员具备上岗能力及资格。
第二十三条 应按“持证上岗、同岗替代、备员补充”的原则安排上(替)岗,以满足安全生产最低
标准。
第二十四条 企业根据风险控制的要求组织对关键岗位进行辨识。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前,基层单位主
要领导及相关部门应评估人员变更对现岗位安全生产的影响,选择合适人选。
关键岗位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艺危害分析结果认定的高风险作业的岗位。
(二)国家法规制度的特种作业岗位。
(三)实施风险管理和危害分析的岗位。
(四)从事关键设备检测、检维修的岗位。
(五)审批作业许可的岗位。
(六)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评与提供培训的岗位。
(七)管理和监督承包商作业的岗位。
(八)环境、职业卫生监测岗位。
第二十五 企业应明确关键岗位人员任职的知识、技能、资质与特定经验的最低要求。依据岗位培训
需求矩阵,确定人员上(替)岗前的培训内容和考评方式(见附录F)。并有计划培养关键岗位的后
备人员,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的顺利实施。
第二十六条 对上(替)岗人员要进行技能考评,考评方式可以是提问、考试、现场模拟操作等;高
风险作业项目的考评应包括现场模拟操作演示。考评人员应具备相应知识、技能和经验,可以是企
业管理人员、员工的主管领导、HSE专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深员工和专(兼)职教师等。
第二十七条 替岗应经属地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核准后执行;调离、调入、转岗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
人事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八条 关键岗位变更人选不能满足知识、技能、经验最低要求,须停止变更。
第二十九条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应填写“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审批表”(见附录F),所涉及的文件、
资料应及时归档。主要包括:
(一)人员变更的审批信息。
(二)发生岗位变更员工的个人信息。
(三)变更过程中的培训及考评信息。
(四)确保满足岗位最低要求所采取的其他措施信息。
第四章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第三十条 所属各单位应将本制度纳入体系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发生偏离应报企业装备
部批准,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各单位应组织培训,相关员工都应接受培训;本制
度在公司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企业装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