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债资产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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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产抵债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资产抵债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资产抵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规范资产抵债行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抵债行为,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资产抵债原则(一)自愿原则:资产抵债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确保公司资产不受损失。

(二)合法原则:资产抵债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

(三)合理原则:资产抵债行为应当合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条资产抵债程序(一)抵债申请:当公司发生债务时,债务人可向公司提出资产抵债的申请。

(二)抵债评估: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债务人的资产情况,进行资产评估,确定抵债资产的价值。

(三)抵债审批: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对资产抵债行为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抵债协议。

(四)抵债实施:根据抵债协议,公司将抵债资产转让给债务人,债务人将相应金额的债务抵消。

(五)抵债登记:财务部门应对抵债行为进行登记,确保公司资产权益的准确无误。

第五条资产抵债管理(一)公司财务部门是资产抵债的管理部门,负责资产抵债的评估、审批、实施和登记等工作。

(二)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对抵债资产进行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公司审计部门应对资产抵债行为进行审计,确保资产抵债行为的合法、合规。

第六条违规处理(一)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内部人员利用资产抵债行为谋取私利的,公司将严肃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以上规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资产抵债行为,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抵债资产合规管理制度范本

抵债资产合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抵债资产的管理,保障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合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抵债资产,是指公司因债务清偿、债务重组等原因,接受债务人以其债权或资产作为清偿的财产。

第三条抵债资产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抵债资产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抵债资产的接收与评估第五条抵债资产的接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确保接收过程的合法性。

第六条接收抵债资产时,应核实债务人的债权或资产的真实性、有效性,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抵债资产的评估应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真实、客观、公正。

第三章抵债资产的管理与处置第八条抵债资产的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抵债资产的保管、使用、处置等工作。

第九条抵债资产应按照其性质、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详细的台账记录。

第十条抵债资产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不得用于非法目的。

第十一条抵债资产的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合法途径进行。

第十二条抵债资产的处置收入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和公司财务制度进行核算和分配。

第四章抵债资产的合规风险防范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抵债资产的合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抵债资产的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抵债资产的管理活动进行合规性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对抵债资产管理人员的合规培训,提高其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六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抵债资产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确保管理活动的合规性。

第十七条公司总经理对抵债资产的管理活动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八条抵债资产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商业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抵债资产的管理和规范运作,减少损失,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根据人民银行总行、银监会、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抵债资产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分支机构简称“支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待处理抵债资产(以下简称“抵债资产”)是指借款人不能依约归还贷款时,经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三方协商,或经人民法院判决、仲裁机构仲裁,以借款人、担保人的抵押物、质物及其他资产抵偿所欠本行贷款本息的资产。
第三条抵债资产的确认和取得应坚持资产可利用和可变现的原则。抵债资产的保管应严格执行责任赔偿制度。抵债资产的处置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实行总行审批制和大额抵债资产省行事后备案制,严格核算手续。
第四条接收抵债资产不垫款。借款人用以抵偿贷款本息的资产价值大于贷款本息且不能分割的,各支行(营业部,下同)接收时可与借款人或保证人签定协议,抵债资产变现所得价款支付抵债资产保管费、处置费和收取贷款本息后多余款项退还给借款人和保证人。
第五条抵债资产由基层支行、信贷管理部、财务会计部、合规部、稽核部分工协作、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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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修正版抵债资产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抵债资产管理办法

抵债资产管理办法.抵债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抵债资产的管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抵债资产的流动性和风险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抵债资产管理机构和债权人,在抵债资产的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

三、定义1. 抵债资产:债务人为偿还债务而提供的用于债务追偿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股权等形式的财产。

2. 抵债资产管理机构:指专门从事抵债资产管理的金融机构或企业,包括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

四、抵债资产准入管理1. 债务人以抵债资产向债权人申请债务处理时,债权人应对抵债资产进行准入审核。

2. 准入审核内容包括抵债资产的所有权状况、抵押或质押登记情况、抵债资产的估值等。

3. 准入审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和抵债资产管理机构。

五、抵债资产评估与估值1. 抵债资产管理机构应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抵债资产进行评估。

2. 评估内容包括抵债资产的市场价值、财务状况、风险等级等。

3. 评估结果应经抵债资产管理机构核实并记录,作为决策依据和风险管理参考。

六、抵债资产的风险管理1. 抵债资产管理机构应根据抵债资产的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和风险防控预案。

2. 风险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协议约定、监控抵债资产的市场价值、及时调整抵债资产的风险定价等。

3. 风险防控预案应包括应急处置措施、风险提示机制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

七、抵债资产处置1. 抵债资产管理机构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制定抵债资产处置方案。

2. 抵债资产的处置方式可以是拍卖、协议转让、公开出售等方式。

具体方式由债权人和抵债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

3. 处置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和相关权益人,确保处置过程公正、透明。

八、抵债资产管理的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1. 抵债资产管理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向监管机构进行信息披露和报告。

2.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抵债资产管理机构的运营情况、抵债资产的风险等级、抵债资产处置情况等。

抵债资产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抵债资产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抵债资产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抵债资产安全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抵债资产的安全,规范抵债资产的管理行为,提高资产管理效能,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抵债资产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借贷资产、担保资产等。

第三条公司抵债资产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抵债资产的安全、高效运营。

应该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科学的管理方法、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提高抵债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风险。

第四条抵债资产管理应遵循诚信、合规、风险管理等原则,努力保证抵债资产的安全、流动性、收益性。

第二章抵债资产管理体制第五条公司应设立抵债资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抵债部门),负责公司抵债资产的管理工作,包括策划、执行、监督、评估等。

抵债部门应当有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其正常运作。

第六条抵债部门应设定专门的岗位,配备专业的人员,确保其具备开展抵债资产管理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抵债部门应当与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紧密合作,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形成协同高效的管理体系。

第三章抵债资产管理流程第八条抵债资产管理流程主要包括抵债资产投放、抵债资产追踪、抵债资产处置等环节。

第九条抵债资产投放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借贷行为的合法性。

在选择借贷对象时,应通过诸如财务报表、信用评级等手段对其信用进行评估。

第十条抵债资产追踪应对已投放的抵债资产进行监控,了解其使用情况。

应建立合理的追踪机制,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抵债资产处置应确保处置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

在抵债资产到期、违约或其他需要处置的情况下,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第四章抵债资产风险管理第十二条抵债资产风险管理应遵循主动防范、科学评估、严格监测、及时处置等原则,防范风险,保障资产安全。

第十三条抵债资产风险评估应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方法,全面、客观地评估风险。

抵债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评估模型,定期对抵债资产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抵债资产安全管理制度

抵债资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抵债资产的管理,确保抵债资产的安全,维护我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所有涉及抵债资产的管理、处置、保管等工作。

第三条抵债资产的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抵债资产的管理。

2. 安全优先原则:确保抵债资产的安全,防止损失和风险。

3. 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确保抵债资产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4. 透明公开原则:抵债资产的管理、处置、保管等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抵债资产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抵债资产安全管理的决策、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抵债资产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抵债资产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抵债资产的接收、登记、保管和处置等工作。

2. 信贷部门:负责抵债资产的产生、评估、转让和处置等工作。

3.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抵债资产的风险评估、监控和预警工作。

4. 法务部门:负责抵债资产的法律事务,包括合同审查、诉讼等。

5.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抵债资产安全管理的审计工作。

第三章抵债资产接收与登记第七条抵债资产接收:1. 信贷部门在接到抵债资产通知后,应及时与抵债人联系,核实抵债资产情况。

2. 财务部门负责接收抵债资产,并进行初步验收。

第八条抵债资产登记:1. 财务部门在接收抵债资产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包括资产名称、数量、规格、来源、抵债金额等信息。

2. 登记信息应准确、完整、及时。

第四章抵债资产保管第九条抵债资产保管:1. 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抵债资产的保管工作。

2. 抵债资产应存放于安全、通风、干燥的场所,防止损坏、丢失和被盗。

3. 抵债资产的保管应实行“双人入库、双人保管、双人出库”制度。

第五章抵债资产处置第十条抵债资产处置:1. 信贷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抵债资产处置方案。

抵债资产管理规定号

抵债资产管理规定号

抵债资产管理规定号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全省农信社进一步加强抵债资产的管理,及时化解债权风险,避免和减少资产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人行社是指各市县级农商行及各县级联社;债权行社是指抵债债权所在的基层行社;债务人系指负有还款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抵债资产是指债权行社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

本办法所称以物抵债是指债权行社债权到期,但债务人无法用货币资金偿还债务,或债权虽未到期,但债务人已出现严重经营问题或其他足以影响债务人按时足额用货币资金偿还债务,或当债务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时,担保人也无力以货币资金代为偿还债务,经法人行社、债权行社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或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裁决,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作价抵偿债权行社债权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抵债资产入账价值是指债权行社取得抵债资产后,按照相关会计规定计入抵债资产科目的金额。

抵债金额是指取得的抵债资产实际抵偿债权行社债务的金额。

抵债资产取得日是指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抵债的终结裁决书生效日或抵债协议书生效日。

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是指债权行社收取抵债资产过程中所缴纳的契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等税金,以及所支出的过户费、土地出让金、土地转让费、水利建设基金、交易管理费、资产评估费等直接费用。

第五条抵债资产管理要坚持“严格控制、合理定价、妥善保管、及时处置”的原则。

(一)严格控制原则。

债权行社的债权应首先考虑以货币形式受偿,从严控制以物抵债。

受偿方式以现金受偿为第一选择,债务人、担保人无货币资金偿还能力时,要优先选择以直接拍卖、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方式回收债权。

当现金受偿确实不能实现时,方可接受以物抵债。

抵债资产管理规定

抵债资产管理规定

抵债资产管理规定一、引言抵债资产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时,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用于抵偿债务的非货币性资产。

为了规范抵债资产的管理,保障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提高资产处置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抵债资产的取得1、抵债资产的取得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协商、诉讼、仲裁等合法途径取得抵债资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批程序办理手续。

2、抵债资产的取得应当以实现债权为目的,且抵债资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债权的本金和利息之和。

在确定抵债资产的价值时,应当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评估价值、资产的实际状况等因素。

3、金融机构在取得抵债资产前,应当对抵债资产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了解资产的权属状况、使用情况、市场价值等信息,防范法律风险和市场风险。

三、抵债资产的保管1、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抵债资产的保管制度,明确保管责任,确保抵债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抵债资产应当按照资产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保管,对于贵重物品、易损物品等应当采取特殊的保管措施。

3、保管抵债资产的场所应当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条件,定期对抵债资产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抵债资产的处置1、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处置抵债资产,以降低资产损失,提高资产效益。

处置抵债资产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批程序办理手续。

2、处置抵债资产的方式包括拍卖、变卖、协议转让等。

在选择处置方式时,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性质、市场情况、处置成本等因素,选择最优的处置方式。

3、金融机构在处置抵债资产前,应当对资产进行评估和定价,合理确定处置价格。

处置价格应当不低于资产的市场价值,避免造成资产损失。

五、抵债资产的会计核算1、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抵债资产进行会计核算。

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确定,相关税费等应当计入抵债资产的成本。

2、在持有抵债资产期间,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计提折旧、摊销和减值准备,准确反映抵债资产的价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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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资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确保企业抵债资产得到有效管理和保障,提高债务违约的补偿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抵债资产,是指企业通过担保、质押、抵押等形式,以应付债务为目的的资产或资本。

第三条抵债资产管理应坚持“保证抵债、保障合法权益、合理运用、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抵债资产安全管理贯穿于企业整个运营过程,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全员参与。

第五条抵债资产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立风险管理和处理机制。

第二章抵债资产的界定及归集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抵债资产档案,明确抵债资产的范围,确定包括的类型、数量和价值。

第七条抵债资产的归集应当按照债权合同的约定进行,资产所有人、债权人及其他有关方可根据债权合同的约定,应对抵债资产进行归集。

第八条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债务人的要求,将相关的抵债资产转移、划拨、变现等处理。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抵债资产清单,确保抵债资产不受非法侵占,保证债务的性质和数额。

第十条企业应当及时更新抵债资产管理的信息,确保抵债资产的完整性和权益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抵债资产的管理与保障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债权合同的约定,制定合理的抵债资产管理方案,确保资产的安全和价值的最大化。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抵债资产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保持随时、随地核查抵债资产的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抵债资产的监管和保护,保证抵债资产使用与处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债权人的利益。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抵债资产处置程序,提高抵债资产的变现能力,确保应付债务的资金来源。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确保抵债资产的保值增值,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抵债资产的保险管理,为抵债资产提供充分的风险保障。

第四章抵债资产的信息披露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及时披露有关抵债资产的信息,包括抵债资产的数额、质量、权益及变动情况等。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接受债权人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抵债资产的情况进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抵债资产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抵债资产的审计和评估。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要求,接受有关部门对抵债资产管理的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抵债资产清查。

第五章抵债资产违约处理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抵债资产违约处理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抵债资产的变动情况。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债权合同的约定,对抵债资产的变动情况进行信息披露和公告,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对抵债资产进行及时、有效的变现,偿还应付债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企业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经相关部门确认属实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债权人的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第二十五条企业不按照规定公开抵债资产的信息,对抵债资产的管理和处置等行为,导致债权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企业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履行抵债资产管理职责,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健全抵债资产管理机制,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配套实施细则,细化抵债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企业经营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企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应认真遵守本制度,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定单位:____(企业全称)
日期:______
制度责任部门:______
审核人:______
批准人:______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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