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工作方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工

作方法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工作方法

根据项目概况,结合我公司以往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经验,针对本工程造价控制做出如下工作方法。

1、工程施工阶段

(1)根据批准的工程施工控制性进度计划及其分解目标计划编制分阶段或单项工程项目合同支付资金计划。

(2)对工程变更、工期调整申报的经济合理性进行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

(3)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受理合同索赔。

(4)合同支付审核和结算签证。

(5)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费用资金流出及工程投资效益评价和分析。

(6)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和建设单位授权进行合同价格调整。

(7)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完工结算。

、工程计量控制

(1)根据以往工程经验,标书工程报价量不能作为合同工支付结算的工程量,合同支付工程量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通过量测与度量进行。

(2)工程计量项目划分,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报价与支付项目(包括合同报价单、工程变更单、设计修改、建设单位另行批准或确定的增加支付项目)进行。

(3)工程计量量测范围,依据监理工程师审签下达实施的设计图纸(包括工程变更通知、设计修改通知及其相应工程量表)所确定的量,以及合同文件规定

应扣除或增加计量的范围,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计量方法与计量单位进行量测计量。

(4)工程计量方式,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单元工程四级划分,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支付审查中,坚持以单元工程或分项工程为基础,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单价支付项目或总价支付项目分别进行。

、工程计量的原则

(1)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要求,或未经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或未按经监理工程师签发的设计要求完成的工程与工作,均不予计量。

(2)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

(3)因承包商责任与风险,或因承包商施工需要而另外发生的过程量,均不予计量。

、工程计量的审查与修正

(1)在进行合同支付签证前,监理工程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及时完成对工程计量项目、工程计量范围、工程计量方式与方法、工程计量成果等的有效性与准确性,以及申报支付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签证的审查与确认。

(2)当工程计量过程发生争议时,监理工程师对通过审查而未发生争议部分工程计量及时予以确认。

(3)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属于中间支付计量,监理工程师可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在事后对建设单位以通过审查和批准的工程计量再次进行审核、修正和调整,并为此发布修正与调整工程计量的签证。

、合同支付控制

(1)合同支付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条件、国家及省、市颁布的工程费用管理规程和规定、经监理工程师审签的有效设计文件等有关规定进行。

(2)只有按经监理工程师签发的设计图纸及其技术要求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文件规定应给予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才予工程计量和办理合同支付。

、合同支付申报条件

(1)常规合同支付按月进行。

(2)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建设单位统一制定的报表格式要求,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合同支付申请报告(或报表)。

(3)监理工程师只接受符合下述条件的工程量合同支付申报:当完成,或当月以前完成尚未进行支付结算的;以及属于监理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必须进行支付结算的;以及由相应的开工指令、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单元工程(工序)质量评定表(属于某分部或单位工程最后一个单元工程者,尚必须同时具备该分部或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等完整的监理认证文件的;或有监理机构确认签证的合同索赔支付。

、合同支付申报内容

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递交的合同支付申报(或报表),必须包括下列内容:(1)申请支付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分项或单元工程名称及其编码。

(2)施工作业时段及设计文件文图号。

(3)申请支付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停(返)工或违规警告记录,以及施工过程处理说明。

(4)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工程计量确认签证。

(5)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或补充报送的其它资料。如果因为承包商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引起合同支付审签的延误,监理机构认定由承包商承担合同责任。

、合同支付申报审查

监理机构依照合同的规定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时完成对支付申报的审查,其审查要内容包括:

(1)支付申报格式和手续齐全

(2)申报支付项目、范围、内容合适

(3)监理开工及工程质量检验签证完备

(4)工程计量有效并准确

(5)支付单价及合价正确无误

、合同支付的签证

监理机构对承包商递交的合同支付申请的签证意见,包括下述3种;

(1)全部或部分申报工程量准予结算;或

(2)全部或部分申报工程量暂缓结算:或

(3)全部或部分申报工程量不予结算。

对于暂缓结算或不予结算的工程量,在接到监理机构审签意见后的7天内,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可书面请总监理工程师重新予以确认,也可在下次支付申请中再次申报。

、支付签证的事后修正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支付属中期支付,监理工程师可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在事后对已经签证支付的证书或报表再次进行审核、修正和调整,并为此发布修正与调整支付签证。

、预付款支付

监理机构收到并确认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全同协议书及履约保函后,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和建设单位的格式要求,及时签发相关预付款支付证书。

、工程价款支付

工程价款支付合同属合同履行过程的中期支付。中期支付按月进行,监理工程师严格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的支付审查与签证。同时,还对施工单位工程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以确保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价款用于合同项目工程。

、计日工支付

监理工程师可依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及合同文件确定的单价与支付方式,指示施工单位以计日方式完成一些未包括在合同工程报价项目中,在装修施工中又经常出现的特殊的、零星的、或紧急的较少量的变更工程或附加工作。并在指示下达后,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切实按指示的计日工用工。

一般情况下,计日工的使用按建设单位指示进行或事先取得建设单位的批准。

、对指定分包商的支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