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心病CCU收治及转出标准
CCU(冠心病监护病房)管理制度

CCU(冠心病监护病房)管理制度一、概述CCU(冠心病监护病房)是用于监护冠心病患者的特殊病房,本文将介绍CCU的管理制度,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护理质量。
二、病房设施与装备管理1. 设施保养CCU的设施应保持整洁,定期检查设备和器械的功能性并进行维护。
清洁工作应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确保无菌条件,并定期消毒。
2. 资源配置CCU应配备充足的急救器材、药品、仪器设备和监护仪器,并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相关器材应接受定期检修和校准,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人员管理1. 职责与权限CCU的管理人员应具备医学相关背景,了解电生理学和心脏病学的基础知识,并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
他们应制定并贯彻相关政策,确保患者得到适当的护理和处理。
2. 培训与考核新员工应接受相关培训,包括急救技能和冠心病护理知识。
员工的知识和技能应定期考核,以确保他们具备提供高质量护理的能力。
四、护理管理1. 护理计划CCU的护理人员应制定并执行个性化的护理计划,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2. 患者监护患者应定期进行体征监测,包括血压、心率、呼吸等指标的监测记录。
护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和报告任何异常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3. 病情观察与评估护理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观察和评估,并及时记录并汇报给主治医生,以便调整治疗方案。
五、药品管理1. 药品储存CCU应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应符合相关标准,并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中。
2. 药品使用药品应按照临床医生的嘱托和患者的需求提供,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准确计量和正确使用。
六、应急处理1. 应急预案CCU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对突发情况和不良事件的应对措施,以确保患者的安全与健康。
2. 护理人员培训护理人员应接受急救培训和模拟演习,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素质。
七、质量管理1. 质量监控对CCU的工作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可以通过建立例行检查、质量评估和患者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监控。
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

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收治标准1、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系统、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有可能挽救其生命的患者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的生命危险,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随时有效治疗,有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3、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有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ICU收治入室对象:原则上为各种危重的急性的可逆性疾病。
主要包括:1.急性循环衰竭;2.各种因素所致的急性呼吸衰竭;3.慢性呼吸功能不全急性发作;4.心跳呼吸骤停复苏后;5.溺水、电击伤复苏后的病人;6.重大手术后需要监测重要器官的生理功能者;7.麻醉意外;8.重型复合性创伤;9.各种类型中毒病人;10.各种类型休克;11.重度妊娠中毒症、羊水栓塞;12.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者;13.主要脏器移植后;14.败血症(Sepsis)15.严重水、电解质及酸碱严重失衡者;16.急性神经系统损伤(包括颅内压力升高);转出标准1.生命体征稳定,无需加强监护的患者2.系统、脏器功能稳定或恢复,无需特殊治疗的患者3.没有希望恢复健康并提高生活质量的患者4.不愿意接受加强监护治疗的患者(由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不适合收住ICU的情况1.目前无救治可能的急性或慢性疾病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如恶性肿瘤晚期及脑死亡患者以及不能从ICU的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的患者等(特殊情况例外)。
2.各种传染病的传染期3.精神病病人疾病诊疗程序1、病人进入ICU后,经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及时了解病史,包括入ICU前的诊治经过以及检查情况等资料并进行体检,提出诊断、治疗、监护方案。
有困难时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2、经过以上程序,诊疗仍有困难时,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向科主任提出会诊。
科主任负责组织科内讨论或全院会诊,必要时可请外院会诊。
3、会诊后的治疗方案,由经管医师或值班医师组织实施,必要时可由科主任亲自组织实施。
冠心病出院标准

冠心病出院标准冠心病是一种以冠状动脉供血障碍为主要病理特征的心脏疾病,其临床表现多样,包括胸痛、心绞痛、心肌梗死等。
冠心病患者入院后,需要根据一定的出院标准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可以安全出院,以下是冠心病出院的相关参考内容。
1. 病情稳定:冠心病患者在入院后需要进行一段时间的治疗和观察,通过药物治疗、病情观察等手段,确保病情稳定。
病情稳定的表现包括胸痛频率、强度减少,心电图改善,心功能恢复等。
2. 心肌酶谱恢复正常:心肌梗死是冠心病的一种严重并发症,通过评估心肌标志物,如肌钙蛋白(Troponin)、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等的水平,可以判断心肌损伤程度和恢复情况。
出院前,这些心肌标志物的水平应恢复到正常范围内。
3. 心电图(ECG)稳定:通过连续记录患者的心电图,观察心脏的电生理变化。
患者的心电图应该显示无或减少心肌缺血的表现,如ST段压低、T波倒置等。
心电图的稳定可以反映冠状动脉供血的改善情况。
4. 心功能恢复:冠心病患者在入院时往往伴随着心功能减退,如左室收缩功能下降等。
通过心功能评估工具,如超声心动图等,可以了解患者的心肌收缩力和排血功能的恢复。
出院时,心功能应该明显改善,达到一定的标准值。
5. 病情控制:在冠心病治疗过程中,除了药物治疗外,还应进行一些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如合理的饮食、减轻体重、戒烟等。
出院时,患者应能够掌握病情控制的知识和技巧,能够自我管理疾病。
6. 家庭支持:冠心病是一种慢性疾病,出院后需要患者和家人的共同努力来管理和控制疾病。
在出院前,应评估患者和家人对疾病的理解程度,是否能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照顾。
7. 随访计划:出院后,冠心病患者需要进行长期的随访和管理。
出院前,应与患者制定随访计划,明确随访时间和内容,并提供相应的随访准备。
总之,冠心病出院的评估标准是多方面的,包括病情稳定、心肌酶谱恢复正常、心电图稳定、心功能恢复、病情控制、家庭支持和随访计划等。
这些标准的达成可以保证患者在出院后能够安全、稳定地回到家庭,并继续进行疾病管理和治疗。
ICU收治、转出标准

转出流程
病情评估
对患者病情进行再次评估,确 认是否符合转出ICU的条件。
制定转出计划
根据患者病情和康复情况,制 定详细的转出计划,包括转出 后的治疗方案和护理措施。
通知家属
及时通知患者家属转出计划, 并解释转出后的治疗和护理安 排。
转出交接
与接收科室进行患者交接,确 保患者转出过程中的安全和治
疗的连续护人员流动 率较高,影响标准的执行。
优化建议与改进措施
明确并统一标准
制定更明确、统一的收治和转出标准,减少 执行中的模糊性。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
通过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标准的理解和执行 能力。
资源合理配置
根据地区和医院的需求,合理分配ICU床位 和其他资源。
加强医患沟通
ICU收治、转出标准
contents
目录
• ICU收治标准 • ICU转出标准 • ICU收治与转出流程 • 收治与转出标准的实践与优化
01 ICU收治标准
病情严重度评估
01
02
03
04
生命体征不稳定
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如心率 、血压、呼吸等指标异常,需
要密切监测和紧急处理。
严重器官功能障碍
患者存在严重器官功能障碍, 如心脏、肺、肾脏等,需要特
增进医生和患者家属之间的沟通,确保转出 决策得到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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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监测和治疗。
严重感染
患者发生严重感染,如脓毒症 、败血症等,需要强化抗感染
治疗和器官功能支持。
多器官功能衰竭
患者同时出现两个或以上器官 功能衰竭,需要多学科协同治
疗。
资源占用评估
01
冠心病出院标准

冠心病出院标准
冠心病出院标准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病情稳定:冠心病患者在住院期间,症状得到有效控制,没有发生新的心绞痛发作或心肌梗死。
心电图改善:心电图显示心肌缺血情况减轻,心脏电活动恢复正常。
血液检测指标改善:冠心病的血液检测指标,如肌钙蛋白、心肌酶和C-反应蛋白等,已恢复到正常或接近正常水平。
心肌酶谱正常:冠心病发作时,心肌酶谱常会升高,表示心肌受到了损害。
出院时,心肌酶谱的水平应返回正常范围,表明心肌的受损程度已经得到了控制。
症状缓解:冠心病患者在住院期间应接受相应的治疗,其症状应该有一定的改善。
比如胸痛症状减轻或消失,呼吸困难减轻等,相关的体征和检查结果也应有好转。
心功能稳定:心脏的收缩功能和泵血能力恢复到正常水平。
除了以上要点,冠心病出院标准还可能包括其他指标,如血压、心率等恢复正常,体重和食欲改善等。
具体标准可能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CCU病房须知

CCU病房须知CCU(冠心病监护室)是专门为冠心病患者提供监护和治疗的特殊病房。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顺利康复,以下是CCU病房的须知事项和相关标准。
1. 病房介绍:CCU病房是一个高度监护的病房,专门用于监测和治疗冠心病患者。
病房内设有先进的监护设备和专业的医护人员,以确保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得到及时监测和处理。
2. 病房入住:患者入住CCU病房前,需要经过医生的评估和判定。
只有符合入住条件的患者才能被安排入住CCU病房。
入住时,患者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医疗保险信息。
3. 病房设施:CCU病房内设有医疗设备、监护仪器、急救设备等。
患者需遵守医护人员的指引,不得私自触碰设备或调整设备设置。
如有需要,可随时向医护人员寻求帮助。
4. 就餐:CCU病房内有专门的饮食服务。
患者的饮食需求将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安排。
患者应遵守医生的饮食要求,不得擅自进食或饮用其他食品。
如有特殊饮食需求,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5. 安全注意事项:- 患者入住CCU病房后,应保持床边的呼叫器畅通,以便在需要时能及时呼叫医护人员。
- 患者应保持床铺整洁,避免摆放过多的物品,以防滑倒或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 患者需遵守医院的安全规定,不得私自离开病房,如需外出,需事先向医护人员申请并获得批准。
6. 患者护理:CCU病房的医护人员将定期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包括血压、心率、呼吸等。
医护人员还会定期更换患者的药物、输液等。
患者需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如有不适或疑问,应及时向医护人员反映。
7. 探视规定:CCU病房探视时间将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生的建议进行安排。
探视者需遵守医院的探视规定,包括佩戴口罩、洗手等。
探视时,应注意不要影响其他患者的休息和治疗。
8. 病情沟通:患者和家属可随时与医生和护士进行病情沟通,了解治疗进展和康复计划。
医护人员将及时回答患者和家属的疑问,并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
9. 出院安排:患者的出院时间将根据病情和医生的建议进行安排。
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和流程
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和流程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和流程结合《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及本医院特点,特制定本标准,具体如下:一:收治标准a)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
b)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ICU严密的监护和随时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c)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ICU的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
d)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ICU监护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一般不是ICU的收治范围。
二:转出标准a)血流动力学值稳定者。
b) 脱离呼吸器。
c) 病情稳定已不需使用特殊生理监护仪器。
d) 合并症已稳定控制者。
e)已脱离危险期不需加护医疗者。
f) 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
三:转入流程1)若其他科室需要ICU会诊,电话联系ICU值班护士,由ICU值班护士联系会诊医师急会诊,要求10min内到现场;2)由ICU会诊医师根据ICU收治标准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转ICU,若与会诊科室医生存在意见分歧,由ICU负责人协调;患者病情危重,不宜立即转运的,由ICU 医生提供进一步治疗意见,并协助对患者的治疗,直至病情稳定,可以转运。
3)若决定转ICU,ICU会诊医师需要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及ICU费用情况,并通知ICU值班护士,告知需要准备的用物。
4)ICU值班护士负责准备床单位及用物。
5)转出科室值班护士负责结账,并将患者的电脑系统转至ICU。
6)转出科室医生及护士负责转运途中的安全,需要ICU医师协助的,可与ICU 会诊医师协商。
7)患者转运至ICU后,转出科室医生及护士与ICU值班医生及护士进行床边交接。
具体内容包括:现病史、既往史、过敏史、检查资料、治疗情况、经费情况、家属要求等。
四:转出流程1)每日晨,由ICU医生查房,征求专科医生意见,决定患者是否转出ICU;若有患者家属临时要求转出的,由ICU值班医生评估患者病情,病情允许的前提下,由值班医生与专科医生协商,决定患者是否转出。
4.8.2.1重症医学科收住患者的范围、转入和转出标准及转出流程
重症医学科收住患者的范围、转入和转出标准及转出流程转入收入ICU的患者,原则上需根据ICU的收治标准,经主管医师会诊同意后收入,节假日及夜班收治患者需及时向主管医师汇报。
从院内其他科室经会诊后转入的患者,应由原科室医护人员陪送入ICU,且做好交接班,ICU需预先做好抢救准备。
外院病人必须由ICU科主任会诊同意后收治入。
一、收治范围各种危重的急性可逆性疾病,需进行生命支持者,如各种休克,循环衰竭和心搏,呼吸骤停,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呼吸功能不全和呼吸衰竭急性发作。
心肺复苏后需脑复苏的患者,溺水,电击伤复苏后患者,意外事故和严重创伤,各种类型中毒,多系统器官衰竭,昏迷及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严重酸碱内环境失衡等。
重大手术后需要密切监护和复苏,如心血管手术后,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高龄半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
明确为脑死亡者,癌症晚期患者不应收ICU。
二、转入、转出标准(详见附录)1.转入标准病人需要加强治疗(第一优先权)应该优先于病人需要监护(第二优先权)和终末病人或预后恢复差的危重病人(第三优先权)。
无论如何,当确定转入优先权时,必须事先客观的测定其疾病的严重程度及预后。
第一优先权病人(Priority I Patients)此组为危重的不稳定的患者并需要如:呼吸机支持,持续血管活性药物的输注等加强治疗(心胸外科术后病人或者感染中毒性休克)它也许适用于某些单位发展特殊转入标准(不同程度的低氧血症,低于某特殊血压标准低血压等)第一优先权病人一般不限制其超过接受治疗范围。
第二优先权病人(Priority 2 Patients)这类患者需要进一步加强监护的服务,这些患者具有需要随时加强治疗的危险性,并且如使用肺动脉导管方法等加强监测对其有益(患者伴有心脏,肺部肾脏疾病基础状态,并已有急性严重性疾病或进行大的手术)第二优先权病人一般不限制其所能接受治疗范围第三优先权病人(priority 3 Patients)这些危重的不稳定患者以前为健康状态,或伴基础性疾病或急性疾病状态,即可能单独状态也可能联合状态。
重症医学收治转入和转出标准及流程
重症医学收治转入和转出标准及流程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镇巴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收治、转入和转出标准及流程(修订标准4.8.2.1C-2 )转入收入ICU的患者,原则上需根据ICU的收治标准,经主管医师会诊同意后收入,节假日及夜班收治患者需及时向主管医师汇报。
从院内其他科室经会诊后转入的患者,应由原科室医护人员陪送入ICU,且做好交接班,ICU需预先做好抢救准备。
外院病人必须由ICU科主任会诊同意后收治入。
一、收治范围各种危重的急性可逆性疾病,需进行生命支持者,如各种休克,循环衰竭和心搏,呼吸骤停,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呼吸功能不全和呼吸衰竭急性发作。
心肺复苏后需脑复苏的患者,溺水,电击伤复苏后患者,意外事故和严重创伤,各种类型中毒,多系统器官衰竭,昏迷及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严重酸碱内环境失衡等。
重大手术后需要密切监护和复苏,如心血管手术后,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高龄半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
明确为脑死亡者,癌症晚期患者不应收ICU。
二、转入、转出标准(详见附录)1.转入标准病人需要加强治疗(第一优先权)应该优先于病人需要监护(第二优先权)和终末病人或预后恢复差的危重病人(第三优先权)。
无论如何,当确定转入优先权时,必须事先客观的测定其疾病的严重程度及预后。
第一优先权病人(Priority I Patients)此组为危重的不稳定的患者并需要如:呼吸机支持,持续血管活性药物的输注等加强治疗(心胸外科术后病人或者感染中毒性休克)它也许适用于某些单位发展特殊转入标准(不同程度的低氧血症,低于某特殊血压标准低血压等)第一优先权病人一般不限制其超过接受治疗范围。
第二优先权病人(Priority 2 Patients)这类患者需要进一步加强监护的服务,这些患者具有需要随时加强治疗的危险性,并且如使用肺动脉导管方法等加强监测对其有益(患者伴有心脏,肺部肾脏疾病基础状态,并已有急性严重性疾病或进行大的手术)第二优先权病人一般不限制其所能接受治疗范围第三优先权病人(priority 3 Patients)这些危重的不稳定患者以前为健康状态,或伴基础性疾病或急性疾病状态,即可能单独状态也可能联合状态。
icu入科出科标准
icu入科出科标准
ICU入科和出科的标准如下:
入科标准:
1. 原则上为各种危重的急性或慢性的可逆性疾病。
2. 主要包括各种复杂大手术后病人,尤其术前有合并症(如合并心脏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或术中生命体征不稳定者。
3. 各种原因导致的急性呼吸衰竭或慢性呼吸衰竭急性发作。
出科标准:
1. 患者的病情稳定,生命体征平稳,能够耐受普通病房的护理和治疗。
2. 患者的原发疾病得到有效控制,没有严重的并发症或后遗症。
3. 患者具备足够的自理能力,能够适应普通病房的生活环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入科和出科标准可能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院的诊疗规范有所差异。
因此,在患者转入或转出ICU时,应该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院的规范进行评估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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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确诊或可疑急型冠脉综合症(急性心梗,不稳定心绞痛)患者,
伴持续性或复发性胸痛等;
2、 急性心肌梗塞伴发严重心律失常、急性心衰、慢性心衰急性加
重、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心源性休克等;
3、 非急性心肌梗塞所致的严重心律失常、急性心衰、慢性心衰急
性加重或心源性休克(晕厥)患者;
4、 急性心肌梗塞溶栓患者;
5、 心脏介入手术(包括急诊/择期PCI、IABP、临时起搏器术等)
术前准备期,术后早期病情未稳定期;
6、 冠脉病变严重广泛未行内科介入治疗,等待外科搭桥术的患
者;
7、 心梗后严重出现严重并发症如乳头肌功能失调或断裂、心脏破
裂及心包填塞、栓塞等
8、 CCU医师认为需严密监护的其他患者,包括使用血管活性药
物或抗心律失常药物而需要进行血液动力学监测者、心源性猝
死复苏后。
冠心病CCU转出标准
连续48h未再有心绞痛、心衰症状发作,生命体征趋于平稳,各
项生化体征趋于平稳,各项生化指标明显好转,重要有创监测(CVP、
PCWP和动脉血压监测等)和辅助设备(临时起搏器、IABP等)已撤
除,不再需要大剂量的血管活性药物(升压药物、硝普钠等)或AAD
微泵输注。
具体转出标准:
(1) 不稳定型心绞痛(USAP)症状缓解,ECG稳定,心肌
酶谱正常;
(2) AMI症状明显改善(一般监护3~5d),无明显心衰和心
律失常等并发症,不再需要心电和血液动力学监测;
(3) 左心功能不全、心源性休克、心脏压塞等症状得到控
制,不再需要心电和血液动力学监测;
(4) 心脏介入手术后监护1—5d,期间未发生心律失常、
心衰、急性心肌梗塞等情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