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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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x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为主旨,以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XX发〔x〕22号)、《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x〔x〕37号)精神,按照《全省x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要求,拓展深化政务公开领域和内容,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建设x现代国际旅游城市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x胜利召开。

一、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x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及时公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内需、自主创新、管理通胀预期、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控制和节约用地以及推进“三农”工作、民生工程等方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社会保障、国民教育、医药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及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及时公开全市“十大”工程、“四区”建设、“六个高潮”和“六个一百”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以公开推进全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的各个环节,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

按照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总体部署,研究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我市活动的实施方案,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建设入手,强化举措,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

三、扩大行政决策、社会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

按照《x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政府行政决策的意见》(x〔x〕5号)要求,在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优化决策工作流程。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主流媒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评估论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探索推进基金会、公益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经费使用情况公开。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着力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配套制度,切实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制度

的研究,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印发x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规范的通知》(x办〔x〕22号),规范政府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积极建立、使用由电子政务网络、政府网站、业务管理系统、应用及数据服务中心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等组成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内容发布。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等公开载体作用,积极拓展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平台、数字电视频道、网络微博、户外电子播报系统等新媒体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普及性、便民性和互动性。

五、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各级财政部门牵头,制定本级政府和部门财政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基本建设支出、转移支付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以及各类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报告,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各地、各部门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做到适时公开。

六、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坚持改革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公开透明的要求融入各个行政程序,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行使。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有效控权,防止权力滥用。各级编制管理部门要会同

法制、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完善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职权清理结果的审核确认。各地、各部门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经审核批准的行政职权目录,公开行政职权流程图。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固化职权行使程序,逐步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积极探索建立执法结果、投诉受理和办理反馈公开制度,构建在内控中规范、在阳光下运行、在网络上监督的“三位一体”运行监控体系。

七、进一步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及医院、学校、公交、供水、供电等涉及民生的领域,要按照《x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暂行办法》(x〔x〕8号)的规定,进一步清理办事服务事项,编制和公布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各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把推进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纳入本部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组织制订本行业、本系统办事公开基本规范。总结推广办事公开标准化经验,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

八、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

以强化规范为要求,深化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综治信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纳入中心公开规范办理。不断拓展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代办点的服务领域,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便民服

务中心规范有序运转。各地要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的成熟做法,积极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城市街道政务公开与社区居务公开的有机衔接。

九、加强网络问政,健全群众诉求受理机制。

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深化政民互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官方微博、领导接访、热线电话等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构建受理群众诉求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网民留言的收集、整理及回复制度,推进市、县(区)、街(镇)及政府部门之间受理群众诉求协调联动工作,加大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知民情、汇民智、解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

十、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将政府及其部门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促进政务服务的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依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县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的指导意见》(x〔x〕1号),规范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名称为“**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明确服务中心为行政机构,完成服务中心事业编制调剂替换工作,使用全省统一的场所标识。

十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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