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寿险准备金评估-完整版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保监发[2012]19号)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保监发[2012]19号)](https://img.taocdn.com/s3/m/12b89b1b8762caaedd33d4c8.png)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保监发[2012]19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保监发〔2012〕19号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为规范保险公司对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管理,督促公司加强准备金评估的内部控制,提高准备金计提的充足性、合理性与科学性,促进公司审慎经营、防范风险,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二年三月一日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加强准备金评估的内部控制,提高准备金计提的充足性、合理性与科学性,促进保险公司审慎经营、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与《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保监发〔2010〕69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括偿付能力报告中的准备金与财务报告中的准备金。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与未决赔款准备金,其中未决赔款准备金包含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理赔费用准备金。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内部控制包括准备金基础数据的内部控制、准备金精算评估的内部控制以及准备金核算的内部控制三个部分。
第三条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管理工作由保险公司董事会或同等权力机构承担最终责任。
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准备金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准备金基础数据真实性以及对准备金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实施、维护与监控由保险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为确保准备金充足、合理、科学的计提及相关信息准确的披露,保险公司应建立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流程,加强管理。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内控规范》

保监会:汽车保险报案后3日内需强制立案针对备受关注的保险理赔难问题,中国保监会发布了《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内控规范》(下称《规范》),对财险公司理赔关键节点进行规定,希望借此促进保险公司能够尽快理赔、保护投保者利益。
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规范》似乎特别“照顾”近期已成各方焦点的车险理赔问题。
《规范》提出车险报案后3日为强制立案时限(编注:非车险报案后15个工作日为强制立案时限),并表示将对不符合要求的保险公司提高准备金。
所谓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保证如约履行未来赔偿责任而提取的与其承担保险责任相对应的资金准备。
各国一般都以保险立法的形式规定保险公司应提存保险准备金,以确保保险公司具备与其保险业务规模相应的偿付能力。
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从保费收入或盈余中提取。
在一定保费收入情况下,准备金提高意味着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将受限。
根据保监会的通知,《规范》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限时险企立案核保《规范》要求,保险公司应建立独立的报案中心或报案专线。
报案中心或报案专线应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管理,不得授权省及省以下分支机构管理。
根据《规范》,保险公司报案中心或报案专线在受理保单等信息不明确的案件时,不得拒绝或延迟受理客户报案。
保监会要求,车险案件原则上应实行报案即立案,保险公司系统应设置超过3日尚未立案则强制自动立案功能。
非车险案件应于报案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立案(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外,《规范》还要求,保险公司应在车险客户报案15日内对案件是否涉及人伤进行核定。
一位保险精算事务所负责人告诉早报,之前保监会并未对立案时间和核保时间作出时间限定,一些保险公司有公司内部规范,比如1日内立案等,但另一些公司则未有相关规范。
保监会将其作为强制性条款,有利于对行业进行更好的规范。
调高准备金严控风险保监会在《规范》里还要求,对于车险案件中的财产损失部分,若客户报案15天后仍未进行核损,保险公司应参考估损延迟在15日以上历史同类案件案均结案金额中的财产损失值或其他合理值,由系统自动上调原自动赋值金额,在不超过保险金额或责任限额的前提下上调幅度不得低于100%。
非寿险准备金评估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经营非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对其所承保的有效保单未了责任评估后的资金准备
非寿险准备金简单说分成以下几类: 保费责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赔款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Outstanding Claim Reserve+理赔费用准备金Claim Adjustment Expense Reserve) 3保费不足责任准备金
事故年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8年末的已付案均赔款额
4.9429
季比例法(1/8法) 假设保费在每个季度是均匀流入,因此可以认为保单是在每个季度中间时刻开始生效,每张保单在当季度只能赚到当季度保费的一半 公式:(2m-1)/8*第m个季度的保费收入 以一年期为例,2010年四个季度保费收入分别为100、200、300、400万,则2010年12月31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1/8*100+3/8*200+5/8*300+7/8*400 课后题第一题 生效时点、结束时点、评估日期 未赚保费因子
预期未来发生的赔款与费用扣除相关投资收入之后的余额。
在责任准备金评估日假设所有保单退保时的退保金额。
保费不足准备金
习题4.2充足性测试的例子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
100
预期终极赔付率
(2)
77%
预期维持费用率
(3)
28.32%
预期投资收益率
(4)
1.6%
预期赔款
预期维持费用
预期投资收入
差额
假设退保时退保金额为90元,计算需要计提的保费不足准备金。
1.8940
1.3181
1.2332
1.1127
7-8准备金评估

已付赔款链梯法:步骤
流量三角形 进展因子 最终赔款 未决赔款准备金
26
流量三角形
累计已付赔款(单位:千元)
事故年
2019 2019 2000 2019 2019 2019 2019
0 1,130 1,103 1,008 965 1,028 850 567
进展年
1
2
3
4
2,003 2,715 3,206 3,563
22
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概念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并已向 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尚未结案。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狭义上是指保 险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广义上还 包括:
已报案但尚未进入理赔程序的准备金
重立赔案的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在未来的发展变化
非寿险准备金评估
孟生旺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
1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分类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 理赔费用准备金
2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在准备金评估日为尚未终止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
T0
A
T1Biblioteka V时间T T0 A
T1 V
保单生效日 事故发生日 保单到期日 准备金评估日
3
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对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包括: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并已向 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 金。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为保险事故已经 发生,但尚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
2,199 2,937 3,592 3,904
(完整word版)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汇总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加强准备金评估的内部控制,提高准备金计提的充足性、合理性与科学性,促进保险公司审慎经营、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与《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保监发〔2010〕69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括偿付能力报告中的准备金与财务报告中的准备金。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与未决赔款准备金,其中未决赔款准备金包含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理赔费用准备金。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内部控制包括准备金基础数据的内部控制、准备金精算评估的内部控制以及准备金核算的内部控制三个部分。
第三条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管理工作由保险公司董事会或同等权力机构承担最终责任。
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准备金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准备金基础数据真实性以及对准备金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实施、维护与监控由保险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为确保准备金充足、合理、科学的计提及相关信息准确的披露,保险公司应建立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流程,加强管理。
保险公司管理层、精算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准备金管理过程中应分级授权,权责分明,分工合作,相互制约:(一)保险公司负责精算工作的部门应作为准备金评估的职能部门,应负责牵头研究确定年度准备金评估的假设、方法、模型,选取恰当的发展因子与边际水平,提出准备金评估结果初步意见,并作为发起部门将准备金评估相关事项会签相关部门。
(二)保险公司负责财务工作的部门应及时准确提供费用等财务方面的基础数据,参与准备金评估有关的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确定,参与准备金评估流程及内控的设计。
保险公司财务部门同时应作为准备金核算的职能部门,负责将保险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确定的准备金核算结果计入会计分录,并编制会计报表。
非寿险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的广义线性模型平滑性改进_闫春

的效果 。 Bjo rkw all( 2011) [ 5]在 GL M 框架的基础上 , 应用指 数平滑手段 对 GLM 中线 性预估量的 参数矩阵进 行处理 , 将离散的参数连续化 , 并给出基于样本选择模型平滑程 度 的算法 , 提高了模型的评估效果 。 国内 学者在准备 金评估模 型的平滑 化研究 方面研 究 较少 , 未 决赔款准 备金评 估模型 的平滑 化研究 进程较 为 缓慢 。 为此 , 本文将以准备金评估模型中的平滑问题为 研 究内容 , 首先研究了确定性模型中平滑化方 法的应用 , 然 后介绍一种 G LM 框架下 的指数平滑 化模型 , 并结合利 用 Bo o tstrap 方法 , 给出模型的相关估计方法 。
第 32 卷第 1 期 (总第 241 期 ) 系 统 工 程 2014年 1月 System s Engineering 文章编号 : 1001-4098( 2014) 01-005906
V o l. 32, N o. 1 Ja n. , 2014
* p
( 0, 1)
时 , 其就是 TW 类分布 ( Tw eedie类分布 ) , p = 0, 1, 2, 3 分别 对应 为正 态 、 Poisso n、 Gamma 、 逆 高斯 分 布 。 在 具体 运用该模型时 ,需事先确定 p 值 , 这可由数据样本确定 ,也 可由精算人员确定 。 模型中采用的典则连接为对数连接 。 不同 的线 性估 计量 Z i j , 考虑 的影 响 因素 是 不同 的 , 其主要有以下几种 :
60
系 统 工 程 2014年 fj = fs j , 根据链梯法 ,有 _ i j = Di , t - i f t- i f t - i+ 1… f j - 1 Ci , j = _ i , j - _ i , j - 1 模型中截断点 m 的选择是由相关 精算人员根据 流量三角 形的具 体数据 决定的 。 之 所以有截 断点 的存 在是为 了排 除过于早 期的数据对 未来预测 的影响 。 由于 m 值 选择的 主观性 , 该平 滑化链 梯法模 型难以 引入极 大似然估 计等 统计方 法 , 但是比 较适 合与 Bay esian 分 析结合 , 具 体见 V e rra ll 和 Eng land( 2005) [ 6 ]和 V er rall( 2007) [ 7]。
非寿险准备金及其评估方法

非寿险准备金及其评估方法作者:蒋青松,李保东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21期摘要:对于经营非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而言,非寿险准备金是资产负债表上最大的负债项目,因此,非寿险准备金的合理分类、科学评估就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
通过给出非寿险准备金的概念和分类,并讨论非寿险准备金科学评估的必要性,对保险理论与实务中的一些评估非寿险准备金的常用方法作出了简单的描述和总结。
关键词:非寿险准备金;准备金评估;链梯法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1-0084-02一、非寿险准备金的含义和分类准备金在银行、保险、证券和投资等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在不同的领域,准备金的概念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
保险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保证其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根据政府有关法律规定或业务特定需要,从保费收入或盈余中提取的与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对应的一定数量的基金。
2004年 12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5年1月15日实行。
按照其规定,保险公司的非寿险业务是指除人寿保险业务以外的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非寿险准备金”就是指经营非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用于支付未来赔付而预留或准备的基金。
一般而言,非寿险准备金包括保费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三部分,反映了非寿险保险人在评估日之后应当承担的所有保单赔付责任以及这期间发生的费用。
保费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人对评估日之后可能发生的保险事故应当承担的赔付责任,主要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保费不足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保险人对所有在评估日之前已经发生索赔事故、但没有完全赔付、应当在评估日之后承担的赔付责任。
理赔费用准备金则是指对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费用而提取的准备金。
关于未决赔款准备金,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分类方式。
中国精算师协会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 评估实务指南和行业参考标准

中国精算师协会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评估实务指南和行业参考标准1. 引言1.1 概述在当前全球金融市场的复杂和不确定性背景下,保险行业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风险管理责任。
作为中国非寿险行业关键参与者之一的精算师协会,旨在提供专业指导和标准化方法来评估该行业的准备金,确保保险公司具有充足的资本以应对各种风险。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以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评估实务指南》和《行业参考标准》为基础,对这两个重要文件进行详细解读和分析。
同时,通过实例分析和讨论,探讨这些指南和标准在真实情境中的应用场景,并给出结论总结和未来发展方向。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向读者介绍如何正确理解和应用中国精算师协会提供的指南和标准。
我们将深入探讨其中包含的原理、方法和技术,并在实例分析中演示其应用价值。
通过阐明这些指南和标准对于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评估是如何提供指导和标准化的,我们希望能够加深读者对于该领域的理解,并促进行业内更好的实践和发展。
2. 正文:2.1 中国精算师协会的背景和作用中国精算师协会是一个由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的精算师组成的专业机构,旨在推动和规范中国保险行业的发展。
该协会致力于提供准确、可靠的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评估实务指南和行业参考标准,以支持保险公司合理估算其未来风险承担能力。
2.2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定义与重要性非寿险业务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满足未来赔付而逐年积累的资金。
它反映了保险公司所承担风险的大小,并直接影响着保险公司免责能力和偿付能力等关键指标。
因此,评估非寿险业务准备金水平至关重要,对于保障保险市场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3 评估实务指南及其主要内容中国精算师协会制定了详尽的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评估实务指南,以提供给从事该领域工作的专业人士参考和应用。
该指南包含了以下主要内容:首先,指南明确了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评估的原则和方法论。
它要求保险公司基于严格的风险评估,并参考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等信息来进行准备金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