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所94年专利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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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基础知识

专利基础知识

1.什么是专利文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8年编写的《知识产权教程》阐述了现代专利文献的概念:“专利文献是包含已经申请或被确认为发现、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研究、设计、开发和试验成果的有关资料,以及保护发明人、专利所有人及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注册证书持有人权利的有关资料的已出版或未出版的文件(或其摘要)的总称。

”该教程还进一步指出:“专利文献按一般的理解主要是指各国专利局的正式出版物。

”例如:专利说明书、专利公报、专利文摘、专利索引、专利分类表等。

2.什么是专利说明书?专利说明书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

就广义而言,专利说明书是指各国专利局或国际性专利组织出版的各种类型说明书的统称。

包括未经过专利性审查的申请说明书,如德国公开说明书、日本公開特許公報,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等;以及经过专利性审查的专利说明书,如美国专利说明书、前苏联发明说明书、中国发明专利说明书等。

专利说明书是专利文献的主体。

其主要作用,一方向是公开新的技术信息,另一方面是确定法律保护的范围。

只有在专利说明书中才能找到申请专利的全部技术信息及准确的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信息。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目前有90多个国家(地区)及组织用大约30种文字出版专利文献,每年出版的专利文献大约有100多万件。

其中,以日本、前苏联、德国、美国、法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版量最大,约占世界每年专利文献出版量的80%左右。

这些统计数字主要是就专利说明书而言的。

就狭义而言,专利说明书是指经过专利性审查、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说明书。

3.什么是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这是一种未经实质(专利性)审查、也尚未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

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后,经初步(形式)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出版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2016年年度工作汇报和2017年主要工作全所职工:大家中午好!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我院实施“4+1”运营管理模式实质性推进之年,我所在院领导的关心指导下,以深化院所改革发展为中心,围绕《资产经营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和重点任务,充分利用资源优势,重点聚焦、组织落实、有效推进,顺利完成技监所整体搬迁,同时也出色完成了2016年经济目标任务,取得了可喜成绩。

第一部分 2016年行政工作回顾一、面对经济新常态和新挑战、努力工作,全面完成经济目标2016年根据院部“4+1”运行模式的要求,在技监所原有检测和计量业务全部归入检测公司的情况下,全所实现收入总额1877.6万元;标准物质和标准化室实现销售收入1646.9万元,同比增长6.7%,完成今年考核指标1300万元的126.7%;全年完成利润495.3万元,完成今年考核指标495.3 %,全面超额完成今年考核目标,取得了可喜成绩。

二、按照重点工作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了技监所整体的搬迁工作在院部领导和本所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设备部于2月底前基本做好了平凉路988号4号楼、9号楼等楼层的装修、调整工作,为技监所的搬迁入驻奠定了基础。

为了按时保质完成搬迁工作,年初所部成立了搬迁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搬迁计划。

各部门根据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在尽量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全面完成了整体搬迁工作。

在较短时间内做到搬运、安装、调试到位,确保了业务工作的及时开展。

这次搬迁工作的有序实施,充分体现了技监所全体员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同时也得到了院领导的高度赞赏。

此外我们还完成了技监所动迁后的设备处置,水电煤的销户工作等,并于4月25日按时将房屋交付动迁组,得到了集团公司的肯定。

在此,我代表研究院和技监所领导班子对大家在支持集团公司战略调整布局中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海外市场添效益1、面临严峻的竞争环境,标物中心坚持以品质、服务、创新作为一切工作的准绳。

中国专利无效诉讼制度研究进路反思——兼论法国专利无效诉讼制度

中国专利无效诉讼制度研究进路反思——兼论法国专利无效诉讼制度

革 的 主 要 问 题 。 传 统 的 比较 法研 究模 式试 图通 过 寻 找 法 国 法 中专 利 复 审委 员会 的 对 应机 构及 其 涉诉 时诉 讼 性 质 确 定 的 相 关 理论 , 以求 借 鉴 。 本 文 通 过 对 法 国专 利 无 效 审 查体 制 的介 绍和 分 析 , 定 了上 述 传 统 研 究思路 的 否 可 行 , 为 上 述 传 统 研 究 进路 应 予抛 弃 , 通 过 法 国 司法 、 政 二 元 体 系 下诉 讼 管 辖 权 划 分 基 本 原 则 的介 绍 , 认 并 行 论
我 国专利 无效 制度 的建 立 肇始 于 18 94年 。我 国《 专利 法 》 4 第 9条 规 定 专 利 复 审 委 员 会 对 宣 告 专利 无 效 的请 求进 行 审 查 , 出决 定 , 通 知请 求 做 并 人 和专利 权人 。专利 宣告 无效 的决 定 , 由专 利局 登
记 和 公告 。对 专利 复 审 委员 会 宣告 发 明专利 权 无 效或 者维 持 发 明专 利 权 的决 定 不 服 的 ,可 以在 收 到通 知 之 日起 三个 月 内向人 民法 院起 诉 。但 专 利 复 审委 员会 对 宣告 实 用 新 型和 外 年 5月
中国专利无效诉讼制度研究进路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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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论 法 国专利无效诉讼制度
马 宁
( 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 院, 北京 10 7 ) 0 8 2

要 : 专利 复 审委 员会 为 被 告 的专 利 无 效 诉 讼 在 实践 中导 致循 环诉 讼 , 为 我 国专 利 无 效诉 讼 制 度 改 以 成
证 了新研 究进 路 的 可行 性 。
关键词 : 专利 复 审委 员会 ; 专利 无 效诉 讼 ; 国司 法 、 政 二 元 体 系 法 行 中图分类号 :F2. D 53 2 文 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2 3 9 ( 0 0 0 —0 4 — 4 10 — 2 1 2 1 )3 19 0

从实际案例浅谈基于引证文件的修改问题

从实际案例浅谈基于引证文件的修改问题

{鼻Ij 6缸金 2014・2(上) ◆法律经纬 

从实际案例浅谈基于引证文件的修改问题 

王海王华 摘要本文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探讨了基于引证文件的修改问题,对其修改方式进行了讨论,并给出了倾向性意见和分 析。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现行基于引证文件修改的审查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引证文件唯一确定修改超范围 作者简介:王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化学部纺织化学室;王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材料工程 发明审查部环境工程处。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2.085.03 

一、

引言 ’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文件时,有时会采用引证文件的方式说明 发明的相关内容,这样能够使申请文件的语言简洁,避免重复记 载导致的篇幅过长。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 项、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2_2.3节、第二部分第八章 5_2.2.2节允许的说明书的修改情形(3)都明确记载了允许在说明 书的背景技术部分引证现有技术文件。但是,专利审查指南第二 部分第二章2.2.6节又规定了:为了方便专利审查,也为了帮助公 众更直接地理解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对于那些就满足专利法第二 十六条第三款的要求而言必不可少的内容,不能采用引证其他文 件的方式撰写,而应当将其具体内容写入说明书。这就引出一个 问题,如果采用引证文件的方式撰写的内容,对于满足专利法第 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要求而言是必不可少的,那么,是否允许申请 人将引证文件中的这些具体内容写入说明书中。一般情况下,若 要把引证文件中的具体内容,补入申请文件中,必须要满足三个 条件:(I)补入的内容对于实现发明是必不可少的;(2)申请人对 于引证文件中的内容指引得非常明确;(3)所补入的引证文件内 容与本发明的相关内容具有唯…确定的关系。前两个条件相对 而言较易判断,但对于第三个条件,审查指南中并未进一步阐明 什么样的关系是“唯一确定的关系”,又该如何判断“所补入的引 证文件内容与本发明的相关内容具有唯一确定的关系”。因此, 对于该审查标准的理解和把握尺度就容易出现偏差,容易造成对 基于引证文件的修改问题出现分歧。 二、案例及讨论分析 (一)案情介绍 申请号:201010237627.0,一种室外自然光一过氧化氢协同 处理结晶紫污染污水的方法。 权利要求书为: 1.一种室外自然光・过氧化氢协同处理结晶紫污染污水的方 法,其特征在于:利用过氧化氢在室外自然光的照射下产生氧化 能力极强的羟基自由基,对高浓度的结晶紫污染污水进行净化; 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a)配制一定浓度的结晶紫溶液; b)黑暗条件下向结晶紫溶液中加入光催化剂,其中光催化剂 的用量为0.5.1.Og/L. c)黑暗条件下超声30min,使催化剂均匀分散于结晶紫溶液; d)将过氧化氢和所要处理的污水混合并不断搅拌使其混合 均匀,其中每lOOmL污水中过氧化氢的加入量为O.5-3mL: e)采用室外自然光照射,光催化降解反应时间为2小时; f)抽滤分离,回收光催化剂。 2.如权利要求l所述的结晶紫污染污水的处理方法,其中, 在步骤a)中,所述结晶紫的初始浓度为20.40mg/L。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晶紫污染污水的处理方法,其中, 在步骤b)中,所述光催化剂为硅酸铋。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晶紫污染污水的处理方法,其中, 在步骤d)中所述的过氧化氢为质量分数为30%的双氧水。 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记载了: 本发明中使用的硅酸铋光催化剂在专利号为ZL200710166 218.4,名称为一种硅酸铋粉体光催化剂的制备方法,公开号为 CNl01157026A的专利中有详细介绍。该催化剂制各工艺简单, 催化活性高,反应条件温和,对反应装置要求低,利于工业化推 广,因此硅酸铋具有十分广阔的应用前景。 (二)案例分析 该申请的背景技术部分采用了引证文件的撰写方式,该引证 文件的公开日为2008年4月9日,早于该申请的申请日,属于现 有技术,且满足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2-3节有关引 证文件应当满足的条件:(1)引证文件是公开出版物。(2)所引证 的中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早于该申请的公开目。因此,认为该申 请说明书中记载了所引证文件中的内容。 同时,说明书对引证文件的指引非常明确,所属技术领域的 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记载和公知常识很容易将引证文件中的 “硅酸铋粉体光催化剂”应用到该发明的“室外自然光-过氧化氢 协同处理结晶紫污染污水的方法”中,因此,该申请符合专利法第 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该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净化结晶紫污染污水,并回 收光催化剂。权利要求l中使用的上位概念“光催化剂”或“催化 剂”,概括了一个较宽的保护范围,但在说明书中仅给出了硅酸铋 光催化剂的实施例,所属领域技术人员难于预见上位概念所概括 的除硅酸铋光催化剂之外的所有催化剂,均能解决其技术问题。 因此,权利要求l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权利要求3将光催化剂 进一步限定为硅酸铋,那么,如果将权利要求3上升为权利要求 l,所得到的权利要求l是否就能获得说明书的支持? 引证文件的背景技术部分,记载了制备硅酸铋粉体方法的现 有技术:固相反应烧结法,高温下难以获得理想大小的粉体颗粒; 机械合金化,所需时间长,生产效率低,不适合批量生产:溶胶凝 胶法和溶剂挥发法,所得硅酸铋材料为纳米粉体,颗粒度较小,无 法将催化剂从水体中分离。这表明并不是任意的硅酸铋光催化 剂均易于分离回收。因此,只有引证文件中制备出的硅酸铋粉体 光催化剂,才能满足易于分离回收的要求;也只有将引证文件中 的具体内容加入到权利要求l中,才能克服权利要求1得不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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