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试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11-0216(1)

GF-2011-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含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集中表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协议书的其它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条件的附件及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条件等。
(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及其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款共20条,其中包括:1、核心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确保建设项目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等要求得以实现的实施阶段的条款,共8条第l条(一般规定)、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第5条(技术与设计)、第6条(工程物资)、第7条(施工)、第8条(竣工试验)、第9条(工程接收)和第10条(竣工后试验)。
2、保障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保障核心条款顺利实施的条款,共4条: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第15条(保险)。
其中,在第13条中,相关约定在合同谈判阶段仅指合同条件的约定,中标价格并未包括;在第14条中,合同总价中包括中标价格,还包括执行合同过程中被发包人确认的的变更、调整和索赔的款顷。
3、合同执行阶段的干系人条款。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2016

GF-2011-20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定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集中表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协议书的其它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条件的附件及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条件等。
(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及其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款共20条,其中包括:1、核心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确保建设项目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等要求得以实现的实施阶段的条款,共8条:第1条(一般规定)、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第5条(技术与设计)、第6条(工程物资)、第7条(施工)、第8条(竣工试验)、第9条(工程接收)和第10条(竣工后试验)。
2、保障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保障核心条款顺利实施的条款,共4条: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第15条(保险)。
其中,在第13条中,相关约定在合同谈判阶段仅指合同条件的约定,中标价格并未包括;在第14条中,合同总价中包括中标价格,还包括执行合同过程中被发包人确认的的变更、调整和索赔的款项。
3、合同执行阶段的干系人条款。
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GF-2011-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含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集中表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协议书的其它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条件的附件及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条件等。
(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及其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款共20条,其中包括:1、核心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确保建设项目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等要求得以实现的实施阶段的条款,共8条第l条(一般规定)、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第5条(技术与设计)、第6条(工程物资)、第7条(施工)、第8条(竣工试验)、第9条(工程接收)和第10条(竣工后试验)。
2、保障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保障核心条款顺利实施的条款,共4条: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第15条(保险)。
其中,在第13条中,相关约定在合同谈判阶段仅指合同条件的约定,中标价格并未包括;在第14条中,合同总价中包括中标价格,还包括执行合同过程中被发包人确认的的变更、调整和索赔的款顷。
3、合同执行阶段的干系人条款。
EPC工程标准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20-0216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 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 11 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 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 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 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 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 定。通用合同条件共计 20 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 1 条 一般约 定,第 2 条 发包人,第 3 条 发包人的管理,第 4 条 承包人,
1
第 5 条 设计,第 6 条 材料、工程设备,第 7 条 施工,第 8 条 工 期和进度,第 9 条 竣工试验,第 10 条 验收和工程接收,第 11 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第 12 条 竣工后试验,第 13 条 变更与调 整,第 14 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第 15 条 违约,第 16 条 合同解 除,第 17 条 不可抗力,第 18 条 保险,第 19 条 索赔,第 20 条 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 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 住建部市场司联合工商总局

GF-2011-20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集中表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协议书的其它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条件的附件及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条件等。
(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及其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款共20条,其中包括:1、核心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确保建设项目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等要求得以实现的实施阶段的条款,共8条:第1条(一般规定)、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第5条(技术与设计)、第6条(工程物资)、第7条(施工)、第8条(竣工试验)、第9条(工程接收)和第10条(竣工后试验)。
2、保障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保障核心条款顺利实施的条款,共4条: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第15条(保险)。
其中,在第13条中,相关约定在合同谈判阶段仅指合同条件的约定,中标价格并未包括;在第14条中,合同总价中包括中标价格,还包括执行合同过程中被发包人确认的的变更、调整和索赔的款项。
3、合同执行阶段的干系人条款。
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GF—2011—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含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集中表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合同协议书的其它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条件的附件及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条件等.(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及其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款共20条,其中包括:1、核心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确保建设项目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等要求得以实现的实施阶段的条款,共8条第l条(一般规定)、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第5条(技术与设计)、第6条(工程物资)、第7条(施工)、第8条(竣工试验)、第9条(工程接收)和第10条(竣工后试验).2、保障条款.这部分条款是保障核心条款顺利实施的条款,共4条: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第15条(保险)。
其中,在第13条中,相关约定在合同谈判阶段仅指合同条件的约定,中标价格并未包括;在第14条中,合同总价中包括中标价格,还包括执行合同过程中被发包人确认的的变更、调整和索赔的款顷。
3、合同执行阶段的干系人条款。
海南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4篇)

海南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发包方(甲方):承接方(乙方):为了明确双方责权,确保施工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达成以下项目经济责任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一、发包项目:双方议定在乙方保质保量、服从甲方管理、能够承担相关责任的条件下。
甲方可长期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乙方,乙方所承接的所有项目均需遵守以下协议。
二、承包方式:所有施工工程实行全奖全赔全额经济承包责任制方式。
由乙方组成项目施工班组(报甲方备案)。
乙方必须全面履行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施工合同所有条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如因擅自更改施工材料或偷工减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甲方责任:(1)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本合同项目的施工手续。
(2)根据需要及时对乙方工程质量、安全、卫生、进度、财务等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如发现乙方有严重违法行为或有损害甲方利益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乙方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如因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一切触电、摔伤、砸伤等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2)工程发生的所有罚款,地方性收费、材料、工资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3)工程开工前应提交一切施工进度表及技术资料,完成后提交所有验收、客户评议资料。
(4)整个施工过程做到文明生产、安全施工,妥善处理上下左右邻居关系,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负全责。
(5)工程完工后,乙方须保证一年质量保修期。
(6)因乙方施工所造成的漏水、漏电、短路;木作、油漆及其他施工项目的质量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返修等责任。
五、结算方式:(1)工程提取管理费标准:15~____%,甲方提取的管理费标准按实际签订的施工项目利润高低来确定,确定后签订在项目预算书上,经双方签字生效。
(2)每项工程装修定额材料、货物等由甲方统一定点采购供给。
甲方可按进度发放工程款给乙方,具体发放时间按项目进度与项目合同时间为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的建设项目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总承包范围:
1. 设计工作: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
2. 施工工作: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工程总价款: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包括设计费用和施工费用。
八、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
2. 工程进度达到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
3. 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九、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作为违约金。
2.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的____‰作为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
对于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