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读者上网管理守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图书馆读者上网管理守则(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9387图书馆读者上网管理守则

Library reader online management cod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读者上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制度及学院的有关规定,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规,这些规定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试行)》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湖北职院校园网管理条例(试行)》

二、所有读者不得利用图书馆网络进行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以下信息:

(一)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三)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四)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五)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六)带有人身攻击性质,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七)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发表不负责任言论的。

三、所有读者不得进行影响网络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的以下操作:

(一)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如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二)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三)严禁读者在本室从事与电子阅览无关的操作。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