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科研业绩核定办法规章制度的通知(doc 29页)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科研业绩奖励办法的通知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科研业绩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15〕106号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科研业绩奖励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单位:现将《温州医科大学科研业绩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医科大学2015年12月25日—1—温州医科大学科研业绩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科技创新工作,鼓励教师、研究人员、医务人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办学实力,制订本办法。
一、科研业绩奖励分为科研成果奖、成果转化奖、学术论文奖、应用与采纳成果奖、学术专著编撰奖、科研项目立项与完成奖。
(一)科研成果奖: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各类科研成果奖的研究小组,学校将给予如下奖励(单位:万元):(1)同一科研成果(包括名称不同而内容相同或核心内容相同的科研成果)在不同年度获不同等级奖项,按就高原则奖励1次。
在经国家奖励办批准设立的各种民间基金会获奖,学校不予奖励。
(2)学校鼓励与外单位合作申报国家及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对以“温州医科大学”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必须提供奖励文件或奖状,单位排名以文件或奖状的单位排序为准),学校将给予如下奖励(单位:万元):(3)专利软件著作等成果(专利权人或软件著作权人为“温州医科大学”)的奖励:①发明专利获“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后,学校给予0.2万元奖励。
领取发明专利证书后,每年凭“专利维持费”有效证明给予0.6万元奖励,总共奖励5年。
②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在获得证书后奖励0.05万元。
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获得证书后奖励0.1万元。
2. 人文社科类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获奖奖励标准如下(单位:万元):—3—(1)同一科研成果(包括名称不同而内容相同或核心内容相同的科研成果)在不同年度获不同等级奖项,按就高原则奖励1次。
(2)以上奖项无等级的按一等奖计分。
(3)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以“温州医科大学”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奖项,根据获奖单位排名逐级递减,即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二完成单位,按以上奖励的15%计;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三完成单位,按以上奖励的12%计;排名第三以后的不予奖励。
浙江大学人文社科科研业绩点核算办法

浙江⼤学⼈⽂社科科研业绩点核算办法附件:浙江⼤学⼈⽂社科科研业绩点核算办法⼈⽂社科科研业绩点由项⽬经费、成果产出、组织学术会议和机动四⼤块业绩点所构成,具体核算办法如下。
⼀、项⽬经费业绩点科研项⽬业绩点按经费数计算,并按项⽬的不同来源渠道赋予不同的权重;具体按科研项⽬上年实际到款经费数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计算公式为:Y为某位教师当年科研项⽬业绩点数。
Hj 为某位教师上年⾥实际获得的科研经费(单位:万元),经费必须进学校科研帐户。
βi 为课题项⽬所属类别权重系数,⼀类: β=1.4,⼆类:β=1.3,三类:β=1.2 四类: β=1.1,五类:1.0。
其具体分类见表1。
h为各学院科研⼈员的1个科研业绩点的加权科研经费指标数,其标准如下:根据科研项⽬的重要性和复杂程度,按照纵横向项⽬的各种渠道进⾏分类,对科研项⽬经费赋予不同的权重,见表1。
表1:各类科研项⽬经费权重∑=?=nj ji hH Y 1β[注] ①重点学科建设费、专项设备购置费、各类项⽬学校配套部分、学校基⾦等不参加科研业绩点的计算;②项⽬经费按全额提管理费的加权经费总和计算;③项⽬业绩点统⼀算给项⽬负责⼈,由其根据实际⼯作量分配给有关课题组成员。
⼆、成果业绩点科研成果采⽤直接计算业绩点的办法。
计算公式为:G 为某位教师当年科研成果业绩点数; X i 为上年某位教师各类成果业绩点数。
成果业绩点计算办法是:⾸先将成果划分为论⽂、著作(含研究报告)和获奖成果三⼤类;再在三⼤类内部,根据不同情况赋予不同的业绩点。
如为了体现以质量为核⼼的评价原则,对于那些在⾼级别刊物上发表的论⽂、⾼档次的成果获奖等应赋予较⾼的业绩点,以⿎励出⾼⽔平的科研成果。
具体标准如下表2所⽰。
表2:各类科研成果业绩点计算标准表1.论⽂[注] 权威和⼀级刊物名录清单附后。
iX G2.著作和研究报告3.科研奖励[注]:①以上奖励,其论⽂奖减半计业绩点。
②全国青年优秀社科成果提名奖不计业绩点。
计量学院科研工作业绩点核算办法

中国计量学院科研工作业绩点核算办法
量院〔2013〕94号
一、科研经费业绩点
科研经费每6万元计1个业绩点。
按合同经费预算规定外拔合作单位科研经费按外拨经费的10%核算业绩点,学校自行安排的科研经费不计业绩点。
对不同级别的科研项目赋予不同的权重系数。
表3.1 中国计量学院为主持单位的科研项目权重系数表
注:①中国计量学院为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参加单位的国家级及省部级重大、重点、人才项目科研项目,其科研项目权重系数按同级标准的0.8、0.6、0.5、0.4计算(同配套经费比例)。
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学部项目权重为3。
二、科研成果业绩点
(一)获奖成果业绩点
获奖成果以政府颁奖年度核算业绩点,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就高,不重复计算。
表3.2 中国计量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奖成果
业绩点计算标准(业绩点/项)
注:①中国计量学院为主要参加单位获得国家级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第二、三、四、五的业绩点系数分别为第一完成单位的0.7、0.4、0.3、0.2,其它业绩点系数为0.1;我校为主要参加单位获得省部级其他奖,排名第二、三的业绩点系数分别为第一完成单位的0.5、0.3,其它业绩点系数为0.1。
②国家社科基金成果鉴定为优秀、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采纳的核算2个业绩点。
(二)学术论文业绩点。
常州大学科研业绩分计算办法常大常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常州大学文件常大〔2015〕70号关于印发常州大学科研业绩分计算办法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常州大学科研业绩分计算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常州大学2015年5月18日常州大学科研业绩分计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和保护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工作和开展学术研究的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工作,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以项目负责人、成果第一完成人(均为“校内在职人员”)为统计对象,业绩分的具体拆分由项目负责人、成果第一完成人依据贡献大小确定。
第二章科研项目业绩分计算第三条纵向科研项目业绩分计算标准纵向项目根据项目软件费和硬件费分别计算业绩分。
(一)软件费1、以理工科市厅级项目为基数,每1万元软件费计500分,其他项目乘以相应的项目级别系数(项目级别划分见附件:表1)、项目类别系数(项目类别划分见附件:表2)。
人文社科项目级别系数为同类理工项目级别的4倍计算。
计算公式:S=500×D×J×L注:S代表业绩分值;D代表到款额(以“万元”为计算单位);J代表级别系数;L代表类别系数。
2、对于文科立项不资助的项目,按照省部级项目1800分/项、市厅级项目400分/项计算业绩,但不给予奖励。
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子课题按照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计算分值,其项目类别由人文社科处根据认定办法认定。
(二)硬件费固定资产产权属于学校的硬件费,与同类级别项目的软件费等值计算科研业绩分。
固定资产产权不属于学校的外协硬件费,每1万元硬件费计50分,外协硬件费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
第四条横向科研项目(以到帐经费数为准)业绩分计算标准(一)理工科类软件费:每1万元软件费计250分;硬件费:固定资产属于学校的硬件费,与软件费等值计算科研业绩分。
固定资产产权不属于学校的外协硬件费,每1万元硬件费计50分,外协硬件费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
南京邮电大学科研业绩点统计办法

南京邮电大学科研业绩点统计办法为了做好南京邮电大学科研业绩点的统计工作,特制定统计办法如下。
1.科研工作业绩点的考核以学校统一的考核年度为单位。
2.科研项目业绩点计算按考核年度内到款经费。
3.项目拨款到外单位应将到款经费扣除该拨出经费。
4.对于上级下达的由学校提供经费的指导性项目视同校项目。
5.项目负责人负责将其项目当年度业绩点拆分给项目团队人员,并书面签字确认,报二级单位认定后,交科技处上网公示、审核备案。
6.论文、论著、教材的考核为该时间段内正式出版物。
论文必须以南京邮电大学作为第一单位,发表在南京邮电大学学术榜刊物上或被EI 、SCI收录,且只统计第一作者。
对于第一作者是学生,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是其导师的论文,业绩点按40%计算。
论文、论著、教材需提供复印件(封面、目录、首页)。
7.获奖、专利、平台建设的业绩点拆分由项目负责人报二级单位认定后,交科技处上网公示、审核备案。
8.考核业绩点的计算,由各二级单位个人自行申报,所在单位组织汇总、审核。
9.各二级单位审核后的汇总表书面文档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电子文档一并交科技处。
10.机关工作人员可挂靠院系申报,如果无挂靠单位的,可由所在单位协助申报。
11.科技处负责将各二级单位报送的科研业绩点数据上网公示,审核备案。
注:计算方法(见校人发[2009]19号关于修订《南京邮电大学业绩计算暂行办法》的通知)一、科研项目业绩点(一)每万元到款项目经费(不包括代购设备经费部分)计100业绩点。
1.国家级项目系数为2;2.省部级项目系数为1.5;3.市厅级项目系数为1;4.横向项目作科研业绩考核时系数为1;作科研业绩分配时系数为0.5;5.在《南京邮电大学教师(高级职称)科研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试行期内,学校立项的科研项目系数为0.5,仅作为科研考核业绩点。
学校为高级别项目提供的配套经费一律不计业绩点。
6.在上述各级别项目的基础上,人文社科类学科的项目系数乘以系数5。
科研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科研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业绩点由五个部分组成:科研项目业绩点;专利业绩点;论文、论著、教材业绩点;获奖成果业绩点;重 点实验室业绩点。
对每个部分的计算细则如下。
一、作为科研考核计算的业绩点系数为1;二、 作为绩效津贴分配计算的业绩点系数为(5 )在《南京邮电大学教师(高级职称)科研工作考学校为高级别项目提供的配套经费一律不计业绩点。
(6)在上述各级别项目的基础上,人文社科类学科的项目系数乘以系数52.每万元到款的代购设备经费计5个业绩点(一)科研项目业绩点 1. 每万元到款项目经费 100业绩点。
(1) 国家级项目系数为(2) 省部级项目系数为(3) 市厅级项目系数(不包括代购设备经费部分)2; 1.5;0.5;核暂行办法》试行期内,学校立项的科研项目系数为 仅作为科研考核业绩点。
(二)专利业绩点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三)论文、论著、教材业绩点1. 论文(必须以南京邮电大学作为第一单位)Nature 、Science SCI 检索其他核心期刊A 类 核心期刊B 类 核心期刊C 类100000业绩点/篇500业绩点/篇200业绩点/篇 100业绩点/篇 50业绩点/篇同一篇论文的业绩分不可累计,只能取最咼业绩分 1500业绩点/部( 15万字以上) 300业绩点/部( 15万字以上)200业绩点/部(15万字以上) (四)获奖成果业绩点奖励标准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300业绩点/项 100业绩点/项2.论著、教材 学术性专著 教材译著、专业图书(五)重点实验室业绩点奖励标准注:共建重点实验室按经费比例划分业绩点附:几点说明(一)、本办法中获奖成果是以“南京邮电大学”独立完 成或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奖的成果。
按获奖人(持有获奖证 书)排名,贡献核算业绩点到所在单位。
计算业绩点可以由项目组协商,报学校主管部门认定;如果获奖成果是“南京邮电大学”为合作单位,则按照 完成单位在项目中排名,参照以上比例计算分配分值。
科研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科研工作是一个考量学者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科研工作的成果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评价,其中一个重要的指标是业绩点。
业绩点是一种对科研工作的量化评价,能够体现学者在科学研究中的贡献和成就。
本文将介绍常见的科研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
一、科研工作的分类科研工作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和科技奖项等方面的工作。
科研项目是指通过申请科研项目获得的研究资金,科研论文是指发表在学术期刊或会议上的论文,科技奖项是指由政府、学会或其他组织颁发的科技奖励。
科研项目的业绩点通常按照项目的性质、规模和成果等指标来确定。
常见的计算办法有以下几种:1.纵向项目:按照项目的经费来计算业绩点,通常经费越高,业绩点越高。
2.横向项目:按照项目的经费和完成情况来计算业绩点,完成度越高,业绩点越高。
3.自立自荐项目:按照项目的经费和成果来计算业绩点,成果越多越重要,业绩点越高。
科研论文是学术研究的重要成果,评价学者的科研水平。
常见的计算办法有以下几种:1.学术期刊影响因子:根据论文发表的期刊的影响因子来计算业绩点,影响因子越高,业绩点越高。
2.学术论文被引用次数:根据论文被其他学者引用的次数来计算业绩点,被引用次数越多,业绩点越高。
3.学术论文的质量:根据论文的学术质量来计算业绩点,例如是否被选为重要会议或期刊的特邀稿件等。
科技奖项是对学者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的重要成果的表彰和奖励。
常见的计算办法有以下几种:1.奖项级别:根据科技奖项的级别来计算业绩点,级别越高,业绩点越高。
2.奖项类别:根据科技奖项的类别来计算业绩点,例如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
3.获奖次数:根据学者获得科技奖项的次数来计算业绩点,获奖次数越多,业绩点越高。
以上是常见的科研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不同学校和科研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办法和权重分配。
因此,学者在进行科研工作时应该了解并遵守相应的计算办法,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以取得更好的业绩和荣誉。
大学科研管理制度.doc

大学科研管理制度大学科研管理制度1、贵州医科大学科技奖励办法2、贵州医科大学纵向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管理办法3、贵州医科大学纵向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管理办法4、贵州医科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和经费(自然科学类)管理办法5、贵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及经费(人文社科类)管理办法6、贵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7、贵州医科大学科技工作分级管理办法8、贵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管理办法9、贵州医科大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定10、贵州医科大学学术道德规范11、贵州医科大学科研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12、贵州医科大学科研人员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13、贵州医科大学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注明:下划线标红色处为修改完善的内容。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鼓励在我校科学研究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多出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及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促进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水平不断提高,特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以贵州医科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并通过学校申报的,获得国家级、省级、部级单位及国家级社会团体奖励的科研成果。
学校按照当年授奖部门所发的奖金,进行如下比例的配套奖励:1、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转化奖:2、哲学社会科学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按1:2 配套奖励3、社会团体成果奖:国家级学会成果奖(如中华医学会等),奖励等级参照省部级奖。
国家级一等奖:一次性奖励10 万元国家级二等奖:一次性奖励8 万元省部级一等奖:一次性奖励3 万元省部级二等奖:一次性奖励1 万元省部级三等奖:一次性奖励0.3 万元我校教职工以个人名义参与获得的国家科技奖不分等次一次性给以0.5 万元奖励。
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国内专利奖励:属于发明专利的,学万元/项奖励;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学校按0.5万元/项奖励;属于外观设计专利的,学校按0.2 万元/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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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科研业绩核定办法规章制度的通知(doc 29页) 12
浙江树人大学文件 浙树大科〔2006〕190号 关于印发《浙江树人大学科研业绩核定 办法(试行)》等四个规章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参加科研的积极性,提升我校的科研能力,实现科研工作的持续、快速发展,实现学校上层次、上水平的目标,在广泛征求全校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学校重新修订了《浙江树人大学科研业绩核定办法(试行)》、《浙江树人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和《浙江树人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并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关于加强横向课题研究与管理的若干意见》。现将四个文件印发给大家,并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12
附件:1. 浙江树人大学科研业绩核定办法(试行) 2. 浙江树人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3. 浙江树人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4. 关于加强横向课题研究与管理的若干意见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科研项目 业绩核定 办法 通知 浙江树人大学办公室 2007年1月2日印发 12
附件1: 浙江树人大学科研业绩核定办法(试行)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促进我校科研工作上层次、上水平,特修订本办法。
一、科研业绩核算范围 1、教职工获得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 2、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性期刊(包括公开出版的有书刊号的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3、公开出版的著作(专著、编著、编写、译著、教材)。 4、科研获奖成果。 5、专利、发明等知识产权。 6、艺术类重要创作成果。
二、科研业绩核算 (一)纵向科研项目业绩点 1、纵向科研项目级别分 我校作为第一申报单位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级别分见表1。
表1 科研项目业绩点 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校级 重点 一般 重点 一般 重点 一般 一级 二级 三级 200 80 60 40 20 15 8 4 2
(1)国家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软科学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 12
家基金)项目等。 (2)省部级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科技厅计划项目、教育部项目、全国高等教育规划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 (3)市厅级项目:省教育厅项目、省社科联项目、市科委项目、省高等教育规划项目、省新世纪教改课题等。 (4)校级项目:我校设立和批准的科学研究课题(含校教改项目)。 (5)学会(协会)项目:以学会、协会名义正式立项的科研项目,按相应项目标准的60%计级别分(特殊已有规定的除外),市厅级以下级别分会和各学会、协会分支机构(分会)的课题不计级别分。 (6)招标项目:校级及以上公开招标项目级别分以同级重点项目级别分的120%计级别分。 (7)校人才引进项目级别分按照校一级课题业绩点计算。 (8)校教改项目:按校级立项课题计算方案执行。教改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等管理工作以教务处为主、科研处协助。结题工作和业绩点结算由科研处负责,教务处协助。 (9)对部分教师反映的重点实验室、重点专业、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建设等的科研业绩计算问题,由于没有先例,且计算和考核较为复杂,须经认真调研论证后另行确定。 (10)项目下达文件中没有指明为重点的项目均按一般项目计算业绩分。 (11)为鼓励教师申报课题,教师申报省部级以上项目通过初审(非形式审查)而最终未获批立项的,一次性给予5分业绩点。 (12)我校作为非第一申报单位的纵向项目并有经费进入校财务帐号的,不计级别分,只计经费分。 12
2、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分 (1)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分按实际到帐的纵向经费计算业绩分,并在经费到帐当年计算。 (2) 计算方法:业绩点=纵向经费×万元经费分(小数点保留2位)。万元经费分是指学校额定的每万元经费业绩点。其中软科学类暂定为4.0,自然理工类暂定为2.0。 (3) 学校配套经费(含设备专项配套经费)、资助经费和学校人才引进项目经费,除省教育厅立项的科研项目外,均不计经费分。 (4) 购买的设备不做学校固定资产的,其设备经费不计经费分。 (5) 其他投入的经费按横向科研项目业绩点计算办法计算。
(二)横向科研项目业绩点 1、以投入科研经费的多少与课题类型相关的原则计算经费分。计算方法: 业绩点=项目经费×加权系数×万元经费分(小数点保留2位) 加权系数是指按课题分类所设定的课题类型经费加权系数:开发类2.0,服务类1.3,成果推广类1.0。 2、万元经费分系数为2.0。 3、按实际到帐经费的当年计算。 4、按照协议替外方购买设备(以固定资产为准)的款额不计经费分。 5、横向科研项目的所有经费均应进入学校财务帐号,所有资料均须交科研处备案认可,否则不予计算。 12
(三)论文业绩点 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级别业绩分见表2: 1、期刊论文以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分类为准。《浙江树人大学学报》视同二级期刊,《中国服务经济研究》视同其他核心期刊。 2、如一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等多种文献转载收录,可重复计算。 3、内容基本相同的(60%以上)论文在不同期刊发表的,以最高级别计,不重复计算。 4、2000字以下论文按同级论文的50%计算,8000字以上的论文按同级论文的120%计算。
表2 论文级别业绩分 级 别 类 别 业绩点 SCI、SSCI 60 EI 50 ISTP、A&HCI 40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术文摘、中国学术期刊文摘、新华文摘 全文 50 摘录 20 索引 10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 MR、PA、CA、BA
全文 45
摘录 15 索引 10 一级权威期刊 40 一级期刊 30 12
二级期刊 15 其他核心期刊 10 非核心期刊 5
5、署名外单位的论文不予计算(经批准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减半计算),署名多个单位,按表3 计算。 6、若以课题组名义发表的论文,按执笔人计算或由执笔人分配。 7、增刊(专刊、特刊等各种形式的增刊)论文业绩点按相应期刊论文级别分的20%计算;全国性论文集(有公开刊号)按非核心期刊计算,其他论文集(有公开刊号)按非核心期刊50%计算;二级及以下同一刊物论文第一篇按100%计算,其他论文按30%计算。 8、在国外正式出版的期刊(且同期刊物论文国外第一作者和单位均在70%以上)上用外文发表的论文,按二级期刊标准的120%计算,否则按核心期刊标准的120%计算。在正式出版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中用外文、中文发表的论文,分别按二级期刊标准的110%和100%计算。在国外正式出版的非国际会议论文集中用外文、中文发表的论文,分别按核心期刊标准的110%和100%计算。 9、多人合作的课题、论文、专著、教材和获奖专利等按表3分解参与人员业绩分,也可以由主持人分配。 表3 排位系数表
排位排位排位排位排位排位完 成 总 1 1 2 0.7 0.3 3 0.6 0.25 0.15 12
人 数 4 0.5 0.25 0.15 0.10
5 0.5 0.20 0.15 0.10 0.05 6 0.5 0.20 0.10 0.10 0.05 0.05 (四)著作业绩点 1、著作注重学术性与学术价值,不包括一般通俗性、普及性、知识性出版物。 2、著作分专著、编著、编写、译著、教材等类别,教材包括部编教材(国家教育部文件指定的高校规划教材)、省编教材(省教育厅文件指定的规划教材)、校编教材(学校文件指定的规划教材)。不同著作类别的系数见表4: 表4 著作类别业绩点
类别 专著 编著 编写 译著 部编 省编 校编 作者业绩点 30 15 12 12 12 8 3 主编业绩点 4 4 3 3 2 1 3、表4系数标准中,专著、编著以10万字为基数计算,编写、译著、教材以20万字为基数计算,超过基数部分减半计算,著作总系数计算标准: 总业绩点=字数×著作类别业绩点/著作基数 4、合作著作且未注明撰稿人具体完成章节或字数的,可由主编协商分配,也可参照表3分解计算。 5、上述专著的重版,内容有1/2以上更新并能鉴定确认的,按新版字数的50%计算系数。 6、工具书以索引形式编写的,工作量系数按编著的50%计算。 12
7、公开出版著作主审计1分。 8、在境外用任何文字出版的著作,计分标准与国内相同。 (五)科研成果获奖业绩 获奖成果是指由政府部门、学术团体(省部级以上级别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及学校组织评奖并颁发证书的优秀科研成果。我校作为科研成果第一获奖单位的业绩计算见表5。
表5 获奖成果业绩点 等级 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校级 一等 400 80 20 8 二等 100 40 15 4 三等 60 25 10 2 四等 30 15 5 -
1、国家级成果奖是指由国务院或代表国务院颁发的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和教学成果奖等奖项。 2、省部级成果奖是指获教育部等部委和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教学成果奖等奖项。 3、市厅级成果奖是指获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省社科联颁发的奖项等。 4、国家级学会获奖成果业绩点按市厅级成果计算,省部级学会获奖成果业绩点与校级相同。 5、我校属于第二单位合作获奖的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降一等计算;属于第三单位合作获奖的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降二等计算;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