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创建精神文明行业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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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创建精神文明行业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快读、健康发展、围绕区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开展以创建和谐行业为主题的精神建设活动,把创建文明行业融入到实际工作各个环节,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超市、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创建精神文明行业单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窗口为先导,形成以提高服务质量、文明经商、公平交易、弘扬诚信经营的市场购物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逐步实现市场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新格局、努力构建和谐安全文明的市场。

三、行动要求

(1)经营者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项目在许可范围内,不得有超范围经营,伪造、涂改许可证的行为。

(2)集贸市场的选址和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卫生要求,

不得有影响食品卫生的污染源;建筑和服务设施符合要求,具备与食品卫生要求相适应的给排水、采光和照明灯设施。

(3)为避免交叉污染,集贸市场应合理划分功能区。同一区域的食品摊位设置要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合理划定功能区域,分类设置摊位,并在不同区域作明显标示。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应分开设置;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

(4)集贸市场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活禽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区无野生动物销售。

(5)市场开办者要指定1名领导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责任人,并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对进入集贸市场的食品和农贸市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检查。

(6)市场开办者应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制度包括: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审查制度;对进场食品的检查和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场管理制度;日常食品卫生检查制度;食品卫生违规处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

(7)市场开办者应配备农药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能够开展经常性的检测工作。

(8)进场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采购食品应索取生产者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结果报告单;经营定型包装食品的,所销售的食品包装、标识应当真实,符合食品标签、标识的卫生要求;经营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批准文件(复印件)。

(9)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10)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五病”调离率100%;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11)在农贸市场进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地点并具备可封闭的独立场所;场所的大小应满足相应食品加工经营所要求的洗涤、冷藏、消毒、加工、存放和销售所需要的面积;具备食品加工、经营所要求的给排水设

施和洗涤、加工、冷藏和防蝇、防虫设施;加工工具及视频容器清洁卫生,食品容器存放应当设置台架,不得着地放置;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上岗,保持个人卫生。

(12)各市场要认真做好宣传活动场内要有宣传栏、制作相应标语、导购指示牌、各种制度规定要上墙。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

明确文明行业创建要求,召开工作动员大会,提出下阶段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对创建文明行业进行思想务实,统一认识,并与各股室签订创建文明行业目标责任书,形成积极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1年)

组织开展宣传培训,精心设计载体,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召开创建现场会、推进会,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推出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提高服务质量;针对平时检查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根据具体情况,召开专题研讨会。

(三)考评总结阶段(2012年)

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强化社会舆论宣传,取得社会认可;汇总、自查、互查和考查平时成绩;针对存在不足进行整改;组织力量完成创建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筹备创建评估会议,迎接我区文明办对文明行业的创建评比。

五、主要措施

(一)明确责任。进一步提高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认识,将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把创建工作目标措施细化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创建工作目标措施落到实处。

(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目标,狠抓落实,以巩固成果,提升质量为重点,创优良作风、优质服务;优美环境的文明行业,切实做好市场创建精神文明单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确保目标到位就、责任到位、奖惩到位、形成有效激励机制。

洛江区农贸市场管理组

201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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