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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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辩护词

交通肇事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xxx律师事务所同意被告人孙xx亲属的托付,指派我们担任其第一审辩护人。依照事实和法律,现发表如下意见。

首先,我们谨代表本人及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不幸表示哀悼,对原告人表示慰咨询。

一、被告人孙xx的犯罪情节一般,可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孙xx因深夜驾驶车辆,开车疲劳,致使车辆和被害人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当场死亡。因此,其犯罪情节一般。

二、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具有悔罪表现,其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孙xx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停车,并下车观看,发觉被害人差不多死亡后,即打电话向向110报警,同时人及车均留在现场等候交警的处理,公安机关的现场勘验图、现场记录以及现场笔录等均有被告人孙xx的签字证实被告人停车报警、等候处理的事实。因此,公安机关出具的抓获通过和破获通过,对被告人孙xx的到案情况讲明存在矛盾,破获通过讲孙xx案发后逃离现场明显和其他证据相矛盾,应以抓获通过为准。归案后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通过,故本案有充分证据证实被告人孙xx有投案的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今天在法庭上又能能如实坦白交代自己的案件事实和通过,对此检察机关充分尊重事实,对此作出公正客观的认定为投案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关于自首的犯罪分子,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能够免除处罚。的规定,被告人孙xx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三、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一方的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在投案自首后,在其经济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积极筹措资金四万元,先行赔偿被害人,可认定为具有悔罪表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若干意见》第12条:妥善处理附带民事赔偿与量刑的关系。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能够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对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应当考虑适用非监禁刑。被告人认罪、悔罪、赔礼道歉、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能够从宽处理。的规定,被告人孙xx具有司法上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四、被告人平常表现较好,本次犯罪是属于初犯,偶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9条:关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的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和犯罪时的主观状态,酌情予以从宽处罚。故被告人可酌情从宽处罚。

综上,依照被告人上述法定或者酌定的减轻或从轻的情节,结合被告人系农民,依照《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二)关于对农民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咨询题中:对农民被告人适用刑罚,既要严格遵循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又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犯罪主体的特别性。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6条:关于所犯罪行不重、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宽处理。关于其中具备条件的,应当依法适用缓刑或者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同时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加强教育、感化、帮教、挽救工作。的规定,被告人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缓刑条件,建议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并给予缓刑,给被告人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感谢!

此致

xx人民法院

辩护人:xxx

二○xx年一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交通肇事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依法同意本案被告人xxx的托付,指派本人担任xxx的壹审辩护人。辩护人认真查阅了案件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参加了今天的法庭审理。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差不多查清,我们对被告人xxx交通肇事罪定罪无异议,现依法就量刑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xxx属过失犯罪且过失情节较轻。

依照卷宗材料、起诉书及事故认定书反映,被告人发觉受害人后立即采取制动措施,虽未能幸免事故发生,然而被告人主观上并不希望同时积极幸免事故发生。另外,此次事故中被告人xxx负事故要紧责任,受害人负事故次要责任,因此本案中被告人主观上过失情节较轻,请法庭合议时给予充分考虑。

二、被告人xxx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被告人xxx在案发后立即停车,同时在事故现场拨打122和120,并对被害人进行抢救,同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被告人电话报警并投案,有自首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关于自首的犯罪分子,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辩护人认为,被告人xxx在本案中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望法庭在量刑时给予被告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被告人xxx系初犯,主观恶性小,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且具有明显悔罪表现。同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被告人xxx,平常一贯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之前科。从事司机工作20多年未发生交通事故,且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对自己所犯罪行无比后悔。被告人一再表示要吸取这次案件的深刻教训,并对受害人家属表示出深深的歉意,积极配合被害人家属取得保险赔偿并在自己最大能力限度范围内的对本案受害人亲属作出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今天法庭之上被告人xxx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出深深的歉意,情愿同意法庭公正审判的态度是积极的。为此,辩护人请求法庭充分考虑被告人xxx的认罪态度,给予他从宽处罚。

综上,被告人xxx系过失犯罪、初次犯罪,在本案中有自首情节,同时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受害人近亲属的谅解,案发后积极投案并有明显的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依照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关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依照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能够宣告缓刑,被告人xxx具备缓刑的条件。

鉴于这些方面,辩护人请求法庭对被告人xxx量刑时适用缓刑,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以上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充分考虑。

被告人xxx辩护人

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

20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交通肇事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xx律师事务所同意本案被告人xx的托付,指派我们作为其辩护人,出席今天的法庭,依法为其辩护。本着以事实为依照,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与国家公诉人共同商榷。

一、起诉书认定被告人xx构成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

起诉书能认定被告人xx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最重要证据是合胖交警大队于20xx年9月6日作出的合公交马(20xx)第2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该责任认定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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