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包装管理规定
2024年产品包装管理规定

2024年产品包装管理规定引言:产品包装管理是现代商业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乎产品质量和安全,还涉及到环境保护和消费者权益等多个方面。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产品包装管理也需要不断升级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2024年的产品包装管理规定,从环保性、可持续性、安全性和信息透明度等方面进行各种详细说明。
一、环保性规定:2024年的产品包装管理规定强调了包装材料的环保性。
在包装设计和选择上,应尽量采用可降解、可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材料。
禁止使用对环境有害的材料,如氯化物、重金属等。
同时,包装材料的节能和减排也是要求的重点。
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应遵循环境保护法规,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回收体系。
二、可持续性规定:可持续发展是未来各个领域的核心理念之一,产品包装管理也不例外。
2024年的规定要求企业在包装设计和生产过程中考虑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
包装设计应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减少浪费,减少不必要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
同时,推动包装技术和工艺的创新,提高包装的可持续性和环保性能。
三、安全性规定:产品包装在保护产品的同时,也要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2024年的规定要求包装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对产品质量和安全造成影响。
包装设计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不得对用户造成伤害。
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包装检测和质量控制机制,确保产品包装符合规定要求。
四、信息透明度规定:消费者对产品包装的信息需求日益增长,2024年的规定要求包装上的信息应尽可能完整和准确。
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的基本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
同时,应标明包装材料的成分和包装废弃物的处理方法等环保信息。
此外,规定还要求企业建立联网的产品包装管理系统,便于对包装的生产和流通进行全程监控和信息追溯。
结论:2024年的产品包装管理规定将注重环保性、可持续性、安全性和信息透明度等方面的要求。
企业在产品包装的设计和生产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环境和消费者的需求,推动包装行业向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变。
产品包装管理规定

产品包装管理规定我们平时很经常会接触到包装,那么包装的管理规定又有哪些呢?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产品包装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产品包装管理规定1. 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出现安全事故,保证产品质量,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产品包装有关的部门和人员。
3. 术语产品:指公司生产经分析合格的产品。
4. 职责4.1 生产车间负责产品的包装;4.2 仓储处负责包装物的验收和管理;4.3 供销处负责包装物的采购;5. 工作程序5.1 包装物的采购供销处根据公司采购计划采购包装物,供方必须是国家定点危险品生产单位,采购时应索取供方定点生产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质检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的检测合格证,具体执行《物质采购管理规定》。
5.2 包装物的管理5.2.1 包装物的验收采购的包装物经仓储处保管员和业务员按《物资入库管理规定》和5.1要求后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5.2.2 包装物的管理包装物入库后,保管员应保持包装物存放场地整洁,不得与其他物资混放,防止发生化学污染。
5.3 产品包装5.3.1 固体产品的包装一定要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等级、生产日期、批号和净重,并有“危险品”标识、产品合格证。
5.3.2 包装管理:(1)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配备安全设施。
(2)包装时应按计量标准进行包装,误差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3)保持包装场地的清洁,不得有杂物和其它化学危险品。
(4)包装厂房必须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防止出现空气爆炸。
(5)规范码放,标识明确,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5.3.2 液体产品的包装5.3.2.1 对于液体产品包装容器,一定要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名称、商标、产品标准号、等级、生产日期、批号和净重,并有“腐蚀性物品”的标志。
5.3.2.2 产品储罐一定要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等级、并标识“腐蚀性物品”。
农产品包装管理规定

农产品包装管理规定
涉及对农产品包装的材质、尺寸、标识、包装操作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证农产品包装的质量与安全,并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以下是一般的农产品包装管理规定:
1. 包装材质:应选择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如纸箱、塑料袋等,材质要求经济、环保、耐用。
2. 包装尺寸:包装尺寸应适合农产品的大小,保证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并确保包装占用空间合理。
3. 标识要求:包装上应标明农产品的品种、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保证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产品的基本情况。
4. 包装操作:包装操作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包装人员应穿戴整洁、符合卫生要求的工作服,保证农产品在包装过程中不受污染。
5. 包装检验:农产品包装应根据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包装的质量合格后方可出厂或上市。
6. 包装标准:针对不同农产品,有相应的包装标准,包括包装容量、包装形状、标识要求等。
7. 运输包装: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需要合理选择合适的包装方式,以保证产品的安全和质量,同时减少损耗和浪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农产品包装管理规定,具体要根据当地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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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包装管理规定模版(四篇)

产品包装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产品包装管理,提高包装质量,保障商品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包装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司”指本公司,所称“包装”指产品外观形式和包装材料。
第四条包装管理的目标:提供优质的包装服务,确保产品安全,减少包装资源浪费,提高包装质量和顾客满意度。
第五条包装质量要求:包装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装效果良好,保护产品完整,不影响产品的品质和使用效果。
第六条包装材料的选择应考虑环保性、经济性和实用性,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包装质量检测体系,对每批次包装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包装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对包装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包装技能和质量意识。
第二章包装设计第九条包装设计要求:包装设计应符合产品的特点和定位,体现品牌形象,包装质量良好,方便销售和使用。
第十条包装设计原则:简洁明了、美观大方、实用可靠、易于包装、易于搬运、易于出库。
第十一条包装设计软件和工具的使用应熟练掌握,设计师应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
第十二条包装设计应经过审批,包装设计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 包装设计目的和背景;2. 包装设计方案;3. 包装材料和尺寸,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 包装工艺和制作要求。
第三章包装材料第十三条包装材料的选用应考虑产品特性,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环保材料。
第十四条包装材料的特性和质量要求:1. 包装材料应具备一定的强度和耐久性,防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受损;2. 包装材料应具备一定的防潮、防震、防静电等功能。
第十五条包装材料的储存和保管:1. 包装材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毒害物质的仓库;2. 包装材料应分类存放,有序管理;3. 包装材料应定期检查、清理、消毒。
第四章包装操作第十六条包装操作人员的要求:1. 具备包装操作技能和经验;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包装操作;3. 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包装操作规程:1. 清洁包装工作区域,并消毒;2. 检查包装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确保符合要求;3. 按照包装工艺要求进行包装操作;4. 清点包装数量,核对准确无误;5. 将包装好的产品存放在干燥、通风、整洁的仓库。
农产品包装和标签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农产品包装和标签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随着农产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包装和标签管理已经成为重要的环节,对于保障农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农产品的包装和标签管理,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二、农产品包装管理1.包装设计(1)包装设计应符合农产品的特点和需求,包括产品形状、质量、颜色、大小等方面。
(2)包装设计应注重环保和可回收利用,杜绝使用一次性、污染性包装材料。
2.包装材料(1)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2)包装材料应具备适当的防潮、防震、防腐等功能,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3.包装标志(1)包装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必要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
(2)包装上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夸大产品的功效和质量,不得使用违反公序良俗的语言或图案。
三、农产品标签管理1.标签内容(1)标签上应清晰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址等相关信息。
(2)标签上应标明产品的生产工艺、食用方法、储存条件等必要信息。
2.标签格式(1)标签应采用易撕、易读、易保护的材料制作,保证标签的清晰性和耐久性。
(2)标签上的文字和图案应清晰可辨认,不得有模糊、褪色等情况。
3.标签标识(1)标签上应标明产品的合法注册标识,包括生产许可证号、食品流通许可证号等。
(2)标签上应标明产品的相关认证标志,如有机认证、绿色认证等。
四、监督和处罚1.监督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对农产品包装和标签管理进行监督的主要机构,负责检查和监督农产品包装和标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检查内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农产品包装和标签进行抽检,主要检查包装设计、包装材料、包装标志、标签内容和格式、标签标识等方面的合规性。
3.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农产品包装和标签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整改,限期改正错误和缺陷;(2)罚款,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并可能吊销相关许可证;(3)收缴违法所得;(4)暂扣农产品和相关材料;(5)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产品包装要求法律法规有哪些

产品包装要求法律法规有哪些一:正文:一:产品包装要求简介产品包装是指将产品进行安全包装、美观包装、便于搬运和运输等方面的措施,以保护产品完好无损并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产品包装要求的制定和执行是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产品包装安全要求1. 包装材料的选择要符合国家标准。
2. 包装材料应具有一定的耐压、耐冲击、耐摔落等性能。
3. 包装箱内的产品应能够避免相互摩擦、碰撞等情况。
4. 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产品,应采取相应的包装措施。
三:产品包装美观要求1. 包装设计应符合产品的特点和市场需求。
2. 包装材料应具有一定的防护性和透明性。
3. 包装外观应干净整洁、无明显毛边、皱褶等缺陷。
4. 包装盒上应标注清晰的产品信息和商标。
四:产品包装便于搬运和运输要求1. 包装应采用合适的尺寸和重量,方便搬运。
2. 包装材料应具有一定的耐磨、耐潮湿等性能。
3. 包装箱应具备堆叠稳定性和防滑功能。
4. 包装应符合相关的运输规定和标准。
五:产品包装标识要求1. 包装上应有清晰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2. 产品包装上的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3. 对于食品、医药等特定产品,还需标注营养成分、用法用量等信息。
4. 包装上的标识应持久、清晰不易脱落。
六:产品包装回收利用要求1. 包装材料应尽量采用可回收材料。
2. 包装材料应标注可回收标识,并促进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
3. 对于不可回收的包装材料,应合理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七:产品包装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条码》3. 《食品安全法》4. 《药品管理法》5.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八:本文涉及附件1. 产品包装样例图片2. 国家标准相关文件九: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包装材料:将产品包裹起来以保护产品,提供美观和方便搬运等功能的材料。
2. 包装盒:用于装载产品的盒状包装容器,具有保护产品和便于搬运的功能。
产品包装管理规定
产品包装管理规定1.销售部门在接到订单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生产部门、品管部门、成品仓管,以利各部门作好准备工作。
2.生产部门根据订单要求作好生产计划,并及时作出各包装班组的工作安排指令,同时通知仓库及品管部。
3.包装前各包装班组依工作安排指令,到仓库领取相应的包装袋,扎口带、缝纫线等。
包装工应对包装袋进行检查,不得使用与指令要求规格不一致的包装袋,不得使用污损、残破的内、外包装袋。
只能使用各自班组专一颜色的扎口带。
4.包装前各包装班组依工作安排指令,到品管部领取相应的合格证(不要求缝合格证的除外)。
品管员应提前盖好合格证,要求规格、生产批次及数量正确。
包装工应对合格证进行检查,合格证上所注明的生产商名称、重量规格必须和包装袋上注明的生产商名称、重量规格一致。
生产批次应确认无误。
5.包装工工作时应着干净的工作服、工作鞋及防护用品,保持工作区及库房整洁,以防带入外来杂质。
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包装区。
6.包装工在灌包前以及在包装过程中应多次对产品外在质量进行检查,要求产品色泽一致,细度合格,不得有结块、黑点或其它杂物。
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停止包装,报值班主任处置。
产品外在质量合格后才可恢复包装。
7.落地产品、收尘灰以及明显受污损的产品严禁灌入包装袋中进行包装。
8.包装工在灌包前以及在包装过程中应多次对计量称进行校验,确保称量准确。
如遇异常状况,应及时报值班主任安排专业人员校检。
每件产品称量误差允许在+-2‰以内,即25KG包装要求25.1+-0.05KG,50KG包装要求50.1+-0.1KG,1000KG包装要求1003+-2KG,1250KG包装要求1253+-2KG。
9.扎口时应将内袋气体挤出,以防产品内袋在搬运过程中因挤压破裂,扎口应紧,以防撒漏。
各班必须用各自专一颜色的扎口带,严禁混用。
内、外袋间不得混入产品及任何杂物。
10.每件产品必须缝上唯一一张合格证(客户要求不缝合格证的除外),不得多缝或漏缝。
农产品包装管理规定
农产品包装管理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包装材料选择: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良好的物理与化学性能,能够保护农产品免受破损、腐蚀等影响。
2. 包装标识要求:包装上应标明农产品的名称、产地、规格、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便于消费者进行识别和购买。
标识上还应包括农产品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方法说明。
3. 包装卫生要求:包装过程应符合卫生要求,包装材料应经过清洗或消毒处理,避免引入细菌和有害物质。
4. 包装容量计量:包装容器的容量应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误导性的标注。
对于液体农产品,应使用容量严格的容器进行包装。
5. 包装技术要求:包装应采用适当的封口技术,确保农产品的密封性和保鲜效果。
对于易碎农产品,应使用防护材料进行包装,避免损坏。
6. 包装检验监督: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产品包装的监督检验,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限、损坏或不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
对于不合格的包装材料,要及时予以取缔和曝光。
以上是一般的农产品包装管理规定,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异,具体要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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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包装和标签管理规定
农产品包装和标签管理规定
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包装要求:农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能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必须保持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包装材料应具备一定的耐压、耐冲击和防潮性能,并且易于处理和回收利用。
2. 标签要求:每个包装上都必须有明确的标签,标签上应包含以下信息:
- 产品名称:标明产品的名称和类别,如水果、蔬菜、畜禽肉类等;
- 生产者信息:标明生产者的名称或商标、地址和联系方式;
- 生产日期: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次号;
- 保质期:标明产品的保质期限;
- 储存条件:标明产品的适宜储存温度和湿度;
- 使用说明:标明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 质量认证:标明是否经过质量认证,并标出认证的机构和认证号码。
3. 包装和标签检查:相关政府部门将对农产品的包装和标签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产品的包装和标签符合规定要求。
对于包装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农产品,将进行处罚并要求整改。
4. 进口产品要求:进口农产品的包装和标签需符合国家相关进口规定。
进口农产品还需要提供原产地证明、检验证书和进口许可证等文件。
5. 信息公示:农产品包装和标签管理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示相关农产品包装和标签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技术标准等信息,以便广大消费者和企业了解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包装和标签管理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参考。
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咨询相关政府部门或专业机构的意见。
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规定一、概述产品包装和标识是企业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产品的销售和推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为了规范企业的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提高产品形象和品牌价值,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包装设计1. 包装设计应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遵守道德规范,不得夸大产品性能或误导消费者;2. 包装设计应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突出产品特点,吸引消费者注意;3. 包装设计应与产品定位相符,符合目标市场的需求和消费者审美观;4. 包装设计应注重视觉效果和用户体验,通过色彩、图案等元素传递产品的品质和价值。
三、包装材料1.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的安全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2. 包装材料应环保可持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损害;3. 包装材料应具有良好的保护性能,防止产品在运输和储存中受损;4. 包装材料应考虑到产品的特性和使用场景,保证产品在包装中的稳定性和便利性。
四、标识设计1. 产品标识应清晰易懂,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必要信息;2. 标识设计应突出产品的品牌形象和特点,保持一致性和识别性;3. 标识设计应合理安排信息的布局,避免信息过于拥挤或冗余;4. 标识设计应选择合适的字体、颜色等元素,提高信息传递的效果。
五、标识标识1. 标识标识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如商标注册、标识使用授权等;2. 标识标识的布局应符合标准规范,保持统一性和规范性;3. 标识标识应清晰可见,避免因模糊、损坏等原因导致信息无法辨认;4. 标识标识的使用应注意时效性,及时更新和更换,避免过期或失效的标识标识的使用。
六、包装和标识审查1. 企业应建立产品包装和标识的审查制度,确保包装和标识符合相关要求;2. 包装和标识的审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包装和标识进行及时纠正;3. 审查结果应有书面记录,并保存相应的文件和资料,以备查阅和监督;4. 企业应定期进行包装和标识的内部审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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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包装管理规定----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产品包装管理规定1. 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出现安全事故,保证产品质量,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产品包装有关的部门和人员。
3. 术语产品:指公司生产经分析合格的产品。
4. 职责4.1 生产车间负责产品的包装;4.2 仓储处负责包装物的验收和管理;4.3 供销处负责包装物的采购;5. 工作程序5.1 包装物的采购供销处根据公司采购计划采购包装物,供方必须是国家定点危险品生产单位,采购时应索取供方定点生产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质检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的检测合格证,具体执行《物质采购管理规定》。
5.2 包装物的管理5.2.1 包装物的验收采购的包装物经仓储处保管员和业务员按《物资入库管理规定》和5.1要求后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5.2.2 包装物的管理包装物入库后,保管员应保持包装物存放场地整洁,不得与其他物资混放,防止发生化学污染。
5.3 产品包装5.3.1 固体产品的包装一定要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等级、生产日期、批号和净重,并有“危险品”标识、产品合格证。
5.3.2 包装管理:(1)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配备安全设施。
(2)包装时应按计量标准进行包装,误差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3)保持包装场地的清洁,不得有杂物和其它化学危险品。
(4)包装厂房必须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防止出现空气爆炸。
(5)规范码放,标识明确,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5.3.2 液体产品的包装5.3.2.1 对于液体产品包装容器,一定要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名称、商标、产品标准号、等级、生产日期、批号和净重,并有“腐蚀性物品”的标志。
5.3.2.2 产品储罐一定要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等级、并标识“腐蚀性物品”。
5.3.2.3 液氯槽车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合格证、生产日期、批号和净重,并有“危险品标识”标识。
5.3.2.4 对于各种液体产品的包装容器做到专罐专用,在包装液体产品时应做到:(1)专人负责罐装,严禁其他人员罐装。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3)容器物材质与罐装产品的化学性质不能发生化学反应。
(4)罐装前应认真检查罐内是否存在其它物资,如有必须予以彻底清除,并用清水冲刷,不得含有任何物资,保证不发生化学反应或影响产品质量。
(5) 罐装前发货人员要认真检查核对运输车辆的危险品运输证明件。
5.3.3气体产品的充装5.3.3.1 气体产品主要包括:液氯、氢气:其中,液氯充装执行《液氯充装及钢瓶安全管理规定》,氢气充装执行《氢气充装站安全管理手册》中有关充装部分。
5.3.3.2气瓶瓶体应标识或悬挂:危险品标签、产品合格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和净重。
5.4 产品包装后应立即进行标识,具体执行《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食品的标识标注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食品标识是指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称、质量等级、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组织全国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第五条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附加标识,但是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附加标识的食品除外。
食品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
第六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名称。
食品名称应当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三)标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者“商标名称”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名称时,应当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注本条(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或者分类(类属)名称;(四)由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食品通过物理混合而成且外观均匀一致难以相互分离的食品,其名称应当反映该食品的混合属性和分类(类属)名称;(五)以动、植物食物为原料,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作,用以模仿其他生物的个体、器官、组织等特征的食品,应当在名称前冠以“人造”、“仿”或者“素”等字样,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分类(类属)名称。
第七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
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第八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和地址;(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分公司或者公司的生产基地,应当标注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或者仅标注公司的名称、地址;(三)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四)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
第九条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食品的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应当标注食品的特定贮藏条件。
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
日期的标注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
第十条定量包装食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
对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当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
净含量应当与食品名称排在食品包装的同一展示版面。
净含量的标注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配料清单。
配料清单中各种配料应当按照生产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标注,具体标注方法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可以标注具体名称、种类或者代码。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号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
第十三条食品执行的标准明确要求标注食品的质量等级、加工工艺的,应当相应地予以标明。
第十四条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
委托生产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可以标注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第十五条混装非食用产品易造成误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六条食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一)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易造成危害的;(二)经过电离辐射或者电离能量处理过的;(三)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四)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应当标注其他中文说明的。
第十七条食品在其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营养”、“强化”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
第十八条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二)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三)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四)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五)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描述的;(六)使用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的;(七)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第十九条禁止下列食品标识违法行为:(一)伪造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二)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三)伪造、冒用、变造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食品标识的标注形式第二十条食品标识不得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
第二十一条食品标识应当直接标注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或者其包装上。
第二十二条在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标注。
透过销售单元的外包装,不能清晰地识别各独立包装食品的所有或者部分强制标注内容的,应当在销售单元的外包装上分别予以标注,但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的除外;能够清晰地识别各独立包装食品的所有或者部分强制标注内容的,可以不在外包装上重复标注相应内容。
第二十三条食品标识应当清晰醒目,标识的背景和底色应当采用对比色,使消费者易于辨认、识读。
第二十四条食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的中文,但注册商标除外。
食品标识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少数民族文字,也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当与中文有对应关系,所用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中文,但注册商标除外。
第二十五条食品或者其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时,食品标识中强制标注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食品或者其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时,其标识可以仅标注食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标注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未附加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至第八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十五条,未按规定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未按规定标注净含量的,依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