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定值更改及投退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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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公司设备维护部热工保护及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发电公司设备维护部热工保护及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设备维护部热工保护及定值修改管理制度1.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维护部热工专业保护及定值修改管理的内容及检查与考核。

2总则2.1电厂热控保护系统是机组安全运行的保证,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都应执行本管理标准。

2.2任何工作人员都不得擅自更改保护装置的设定值,不得任意在软件上强制、改动保护功能,不得在在硬件上更改保护接线,使保护系统功能被旁路运行。

2.3公司所属机组热控装置的保护定值,联锁功能,程序控制中软件、硬件逻辑保护,协调控制系统中的联锁保护,机组及设备的控制策略和软件均属本制度管理内容。

3术语3.1保护异动:即保护设备结构的改变或保护相关的硬件和软件逻辑设计的更改或设备的拆除或增装后保护功能的改变,即永久性变动。

3.2定值修改:即原设计保护定值与实际运行工况要求不符,需要修改设定值或设备异动后需作相应的保护定值修改或由于设备缺陷需临时修改设定值。

3.3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3.3.1机组启动过程中,因热控保护系统原因,不能投入的保护,采用临时逻辑信号强制。

3.3.2机组启动过程中,在系统运行参数或工况未达到要求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3.3运行过程中,因运行方式更改不需要某些保护信号联锁存在或退出某些保护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3.4运行过程中,因设备缺陷存在,机务、电气、热控各专业消缺工作安全措施要求,退出部分联锁保护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3.5因各种试验要求,退出某些联锁保护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4保护退出3.4.1机组启动过程中和正常运行时由于实际运行工况改变或运行方式临时变更;保护设备本身故障或消缺安措要求等,临时退出相关的保护,其内容同上述临时逻辑信号强制。

3.4.2在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时,预计强制时间超过24小时,则直接采用保护退出申请程序。

3.4.3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后,因故不能在24小时内恢复时,及时转入保护退出申请程序。

设备保护投退制度

设备保护投退制度

设备保护投退制度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电厂保护及自动装置投退工作,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厂所有设备。

3.内容3.1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是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主要装置,保护装置使用不当或动作不正确,可能引起事故或事故扩大,损坏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各部门应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3.2发电机组一旦投入运行,所有保护、自动装置应按调度命令及电厂规定投入;3.3发电机组在启动过程中或运行中因设备检修、试验的需要,必需临时退出主要保护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保护投退审批单,申请批准后,由当值值长通知运行人员执行;3.4一般保护联锁需要解除时,由提出人员填写保护投退审批单,由当值值长签字批准后,由运行值班人员实施;3.5运行人员在实施保护投退时,必需持操作票,实行操作监护制度,并做好记录,工作完成后及时通知值长认可;3.6在工作终止需要恢复保护时,应由提出部门专业人员在征得当值值长同意后,由运行值班人员投运与恢复,并对保护投运的正确性负责,做好记录。

3.7保护动作后,检修、运行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确认保护动作的确切性,经工作人员检查未发现保护装置异常或误动时,任何人无权下令退出该项保护;3.8机组确因保护误动造成事故或异常时,应在查明原因后再投入该项保护。

若要退出该保护使机组运行,必需办理审批手续;3.9运行中在紧急状况下,需要临时退出保护时,由值长向有关领导提出口头申请征得同意后,由值长签字通知相关人员实施,事后24小时内必需补办规定的审批手续;3.10保护投退审批单记录本存放于各机组,由专人保管,并做为交接班必需检查的内容。

3.11检修人员要严格执行保护定值管理规定,不得随便改变保护定值中有关保护投退的内容(包括微机保护操纵字);当某保护装置(规律)不再需要时,检修人员应办理相应的异动申请;3.12检修人员在校验装置、缺陷处理中不得随便投退任何保护装置或取消保护功能;不得随便更改保护装置出口回路(规律),以免造成保护装置拒动或误动。

011-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及投切管理制度(CZHR-FP-203.011-2012)

011-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及投切管理制度(CZHR-FP-203.011-2012)

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及投切管理制度1 总则1.1 热控保护和联锁应随主设备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停用退出。

1.2 热控保护和连锁应有完备、准确的定值清单、保护逻辑框图、接线图。

热控保护的整定值和保护逻辑必须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接线、系统配置必须与图纸、技术规范书等相符,不得擅自变更。

1.3 与热控保护和连锁相关的传感器、仪表、测量装置和保护装置等,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检验周期内。

1.4 接入热控保护系统的一次检测元件,有可能造成机组跳闸的就地装置或元部件,以及盘、柜内与热控保护相关的的端子排、端子都应有明显的标示。

1.5 热控保护投入运行前,其所涉及的热控信号、联锁,以及其它保护应进行检查、试验,确保其完好、准确可靠;1.6 未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运行中的装有热控保护装置的盘面或操作台面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1.7 热控保护和连锁,以及报警信号定值,应由热控专业负责采编,技术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会审后汇编成册,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后,正式下发执行。

每二年一次,对热控报警信号、保护和连锁定值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须修改的定值经过充分论证后,按规定程序完成定值表的修改,并与核定报告一起及时归档保存。

1.8 投用的热控保护和连锁系统,应定期进行保护传动试验,定期核实、检查保护定值。

1.9 每季度热控专业应负责组织对保护和连锁的定值进行一次核实检查;有关保护定期试验的要求见热控保护试验管理制度。

1.10 热控保护和连锁的修改、检修与退出必须办理热控保护修改与投、退手续,未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停退、取消、改动保护系统或更改保护定值;热控保护和连锁修改完毕,应及时对保护定值清册和逻辑图纸进行修改,组态文件进行拷贝,并与保护修改资料一起及时存档。

1.11 重要保护系统条件、定值的修改或取消,应取得制造厂、设计单位同意,并报技术部审核,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备案。

保护投退管理规定(试行)

保护投退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1四川金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保护投退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电运行人员的继电保护和水机保护投退行为与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康水电公司各生产管理相关部门及外委维护单位。

第三条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一)《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 14285-2006 (二)《四川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四川省电力公司2007年1月(三)《关于下达金康水电站及有关送出设备调度命名编号的通知》(四川省调〔2011〕7号)(四)《金康水电站并网调度协议》GF—2003—0512(2011年2月)(五)《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61号)第四条定义和术语(一)省调:指四川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二)公司:指四川金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三)发电部:指公司承担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生产职能部门。

第二章继电保护和水机保护投退操作管理规定第五条以下继电保护为省调管辖范围,涉及的相关保护投退必须经省调调度员批准,运行值长根据省调命令进行保护投退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一)220kV系统的相关继电保护:220kV母线和220kV出线的继电保护装置。

(二)主变压器的中性点接地方式和中性点保护:1号、2号主变压器高压侧接地零序保护和间隙零序保护、主变高压侧开关失灵保护。

第六条以下继电保护不归省调管辖,由金康水电站自行负责,投、退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运行值长方可执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一)1~2号水轮发电机继电保护,包括:发电机纵联差动、发电机横差保护、95%定子接地保护、100%定子接地保护、转子一点接地保护、定子过负荷、失磁保护、低电压保持过电流保护。

(二)1~2号水轮机机械保护,包括:机械过速159%Ne 保护、电气过速155%Ne保护、油压装置事故低油压保护、机械过速115%Ne且主配拒动保护、电气过速147%Ne保护、瓦温上限保护、机械过速115%Ne且主配拒动保护动作时跳灭磁开关保护、事故停机时剪断销剪断保护。

【管理制度】热控保护联锁投退改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热控保护联锁投退改管理规定

热工保护联锁投退管理规定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活动内容与办法 (1)6 检查与考核 (2)前言本标准是根据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而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

目的是为了规范热工保护联锁投退工作,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附录A-附录B为规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替代了-215.07-18-2015《热工保护联锁和自动系统投退管理规定》。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管理部热工保护联锁投退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范了公司热工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热工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774-2004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国家能源局[2014]161号《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H-216.09-38-2013 《热工技术监督导则》3 术语和定义3.1 热控主保护:指燃机灭火保护系统、余热锅炉保护、汽轮机发电机跳闸保护系统和发电机断水保护系统,即直接影响燃机、汽轮机发电机本体设备安全,直接引起主设备跳闸的保护。

3.2 热控主要保护:指除主保护外的危及机组、设备和系统安全的保护,如:过热蒸汽压力保护、各种加热器水位保护、抽汽逆止门保护、汽轮机防进水保护和主要辅机的保护等。

4 职责4.1生产副总经理4.1.1 负责重大热工保护联锁投退的决策。

4.2 总工程师4.2.1 协助生产副总经理,对重大热工保护联锁投退的决策。

4.2.2 负责批准热工保护联锁投退工作的技术文件。

4.2.3 负责设备保护投退申请单的审批。

保护、连锁和报警系统的投退管理制度

保护、连锁和报警系统的投退管理制度

保护、连锁和报警系统管理制度控制表目录1 管理目的 (1)2 引用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管理流程 (1)4 管理工作界面 (4)5 检查与评价 (5)6 附录1 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系统投退流程 (7)7 附录2 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系统投退申请单 (8)8 附录3 关键设备保护系统范围(电气) (9)1 管理目的为了规范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的管理程序,明确权限职责,确保保护、联锁投退时不出现意外事故,同时使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在设备出现故障和人为操作不当等异常状况时能及时准确地动作或报警,确保发电机组安全、可靠和稳定运行。

3 管理流程3.1 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定值的确定和修改3.1.1我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定值是由总包方、调试方与我厂相关专业人员共同讨论(或委托)确定的。

定值计算时参照了行业标准和制造厂家及设计单位的给定值,属于电网管理的保护和自动装置其定值按电网公司给定值进行整定。

投运前进行核算和试验,满足实际运行的需要。

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参数设置定值。

3.1.2定值修改的审批程序3.1.2.1当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出现故障,特殊情况下需要对设置的参数重新修改时,应该严格履行以下审批手续。

由检修维护部保护专责人员提出并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定值修改申请单,说明原因及定值更改的时间,并根据定值修改的性质和要求,制定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依次经设备技术部、发电运行部相关专业主管和生产厂长或总工审批。

如果是调管设备的保护系统,单位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申请电网调度同意后方可执行。

审批或答复结果运行部门应予以及时记录。

3.1.2.2机组在运行中发生紧急情况需临时更改保护定值时,单元长或值长可依据规程规定先行签字下令实施,但事后必须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投退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投退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投退管理规定批准:复审:初审:编写:****有限责任公司1、总则1.1 为了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我公司发输配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 ****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的压板运行管理按管辖范围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1.3 ****公司保护装置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准确、可靠投入运行;严禁带电设备处于无保护状态下运行,特殊情况下停用保护装置,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4 发电部运行值班人员在交接班、巡回检查、运行操作过程中要认真监视保护装置信号和中央信号是否正常,压板及切换开关位置是否正确,录波器工作是否正常,对有疑问或装置异常应及时联系检修公司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1.5 检修公司继电保护专责应向发电部提供电气设备在运行、热备、冷备等不同状态下保护压板投退书面规定,继电保护人员和发电部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照公司定期工作和技术监控的要求,定期到现场核对检查保护装置的压板投退正确性。

尤其在保护装置状态发生变化后要进行进一步确认核对,确保保护装置及压板投退在正确位置,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和台帐。

1.6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压板投、退管理,各级生产负责人、值班运行人员、继电保护人员均应熟悉并认真执行。

2、职责2.1检修公司职责a )负责提出、填写保护压板投退申请单,报设备部审核。

b )对申请单内填报的退出保护装置和压板名称、保护装置存在的软硬件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正确性负责,并应在检修交待本进行相关交待。

2.2设备部职责a )负责审查检修公司提交的保护投退申请单工作内容是否必要、可行。

b )负责审查保护投退申请单内所写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2.3发电部职责a )负责审查保护投退申请单涉及工作任务的必要性,是否符合现场实际要求。

b )按保护投退申请单要求进行保护装置压板的投退操作,对保护装置压板投退位置的正确性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和台帐。

继电保护投退的规定

继电保护投退的规定

继电保护运行及投退规定为加强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保持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健康水平,提高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措施:一、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1、任何电气设备都不能在无保护的条件下运行。

2、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的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

3、继电保护的现场校验和消缺工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拆接二次线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4、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在检修后投运前的工作1.1.1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在检修后,应由检修人员向运行值班人员详细交待工作内容,包括做了哪些工作、发现的问题、存在的缺陷、运行中的注意事项等;讲明设备变动情况和特殊要求,如继电器、压板或切换开关的位置,增加或减少的继电器,定值的更改情况等;并在检修工作交待本上详细写明,检修、运行双方复核无误后签字。

1.1.2根据整定书核对继电器定值无误,否则,立即通知检修人员纠正,检查二次回路压板符合设备检修停电时的位置(即运行操作结束状态),并检查各压板接触良好。

1.1.3检查现场及继电器压板等场所的清洁工作已做好,无积灰,无妨碍运行的杂物,继电器内校验用的纸片等应清除。

1.1.4凡新投入或二次回路经过变更的保护装置,在设备启动或充电时,将该设备的保护全部投入使用,方向元件应短接,带上负荷后,分别将保护暂时停用,由继电保护人员测量检验保护回路接线正确,确定具体使用条件后再视系统需要投入运行。

1.1.5保护装置投运前检查项目:1)应有继电保护人员“可以投入运行”的书面交代;2)各继电器元件、压板及试验部件和小开关应在正常位置,各指示灯、表计、显示面板指示正常,无异常报警;3)应用高内阻电压表或万用表测量跳闸压板两端电压(应注意万用表在电压档),无电压后方可投入压板。

严禁用校灯或低内阻电压表测量,以防止保护误动作跳闸。

检修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1.1.6为了保证设备和人身安全,并防止发生误动运行设备,在进行检修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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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定值更改及投退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本规定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内定值更改及投退工作,确保企业的资产和资源的
有效利用,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章程,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涉及定值更改及投退的事项,涵盖各职能部门、子公
司及合作方等各方。

第三条定义
1.定值:指企业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和紧要资源等,包含但不限于土地、
建筑物、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等。

2.更改:指对定值的属性、状态、用途、位置等进行修改或调整的行为。

3.投退:指将定值投资和投资物产出的过程,包含设备新购入、更替、
报废、卖出等。

4.保护:指对定值的安全、完好、有效使用进行保护和维护的活动。

第二章定值更改管理
第四条更改类型
定值更改分为计划更改和非计划更改两种类型。

1. 计划更改是指经过合理研究
和评估后,为了提高定值使用效率或适应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更改。

2. 非计划
更改是指由于意外情况、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等原因,需要立刻进行的更改。

第五条更改程序
1.提出申请:职能部门、子公司或合作方在需要进行定值更改时,将申
请书提交至相关职能部门。

2.审批判估: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进行评估,包含更改的合理性、经济
性和可行性等方面。

3.审批决策:依据评估结果,职能部门进行审批决策,决议是否批准更
改申请。

4.实施更改:经批准的更改申请将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确保更改
过程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5.管理更新:职能部门将更改后的定值信息进行更新和记录,并及时通
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六条更改责任
1.申请责任:职能部门、子公司或合作方应负责准确提出更改申请,并
供应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2.评估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应负责对更改申请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评
估报告和建议。

3.决策责任:职能部门应负责审批并决议是否批准更改申请,以及对更
改申请做出及时回复。

4.实施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更改工作,确保更改过程符
合安全和质量要求。

第七条更改管理要求
1.更改申请应明确更改的目的、范围、时间和相关影响等,并供应相关
资料和支持。

2.更改评估应全面考虑更改的影响范围、本钱、风险和可行性等因素,
确保更改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3.更改决策应及时进行,并将准确的决策结果通知相关申请方和职能部
门。

4.更改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和质量要求,确保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5.更改后的定值信息应及时更新记录,定值更改过程的相关资料和记录
应归档保管。

第三章定值投退管理
第八条投退类型
定值投退分为新购入、更替、报废和卖出四种类型。

1. 新购入是指购置新的定
值物资,以满足企业业务发展的需要。

2. 更替是指将老旧定值物资更换为新的定
值物资,以提高定值使用效率。

3. 报废是指对不能再使用或实现维护和修理本钱
的定值物资进行处理。

4. 卖出是指将企业闲置或废弃的定值物资卖给外部单位或
个人。

第九条投退程序
1.提出申请:职能部门、子公司或合作方在需要进行定值投退时,将申
请书提交至相关职能部门。

2.审批判估: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进行评估,包含投退的合理性、经济
性和可行性等方面。

3.审批决策:依据评估结果,职能部门进行审批决策,决议是否批准投
退申请。

4.实施投退:经批准的投退申请将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确保投退过程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5.管理更新:职能部门将投退后的定值信息进行更新和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条投退责任
1.申请责任:职能部门、子公司或合作方应负责准确提出投退申请,并供应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2.评估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应负责对投退申请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评估报告和建议。

3.决策责任:职能部门应负责审批并决议是否批准投退申请,以及对投退申请做出及时回复。

4.实施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投退工作,确保投退过程符合安全和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投退管理要求
1.投退申请应明确投退的目的、范围、时间和相关影响等,并供应相关资料和支持。

2.投退评估应全面考虑投退的影响范围、本钱、风险和可行性等因素,确保投退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3.投退决策应及时进行,并将准确的决策结果通知相关申请方和职能部门。

4.投退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和质量要求,确保投退工作的顺利进行。

5.投退后的定值信息应及时更新记录,投退过程的相关资料和记录应归档保管。

第四章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十二条管理标准
1.定值更改的管理标准:标准化更改流程、统一申请和审批文档、完满更改记录和归档、定期检查和巡检等。

2.定值投退的管理标准:规范投退流程、明确申请和审批要求、完满投退记录和归档、周期性定期检查等。

第十三条考核标准
1.定值更改的考核标准:及时准确的更改申请和决策、规范的更改实施和管理及时更新记录和归档等。

2.定值投退的考核标准:准确的投退申请和决策、规范的投退实施和管理及时更新记录和归档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安全责任
定值更改和投退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严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
公司内部设立定值更改和投退的监督检查机构,对定值更改和投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制度的修改
依据企业运营的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在修改前应及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宣传。

以上为本企业保护定值更改及投退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企业内全部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合作方应遵守本规定,如有违反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备注:本规定由企业职能部门订立,经企业管理层审批通过并颁布。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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