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优评先考核试行细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师评优评先考核试行细则(修改稿)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推荐县级及以上表彰教师评优评先制度。目的: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工作。

二、领导小组

组长:郭茂红

组员:李丙香赵士敏许如胜陈先红

三、评选办法及条件

(一)德

1、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不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不排挤差生,学生巩固率高。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推销盈利性的教辅资料。

3、工作态度端正,任劳任怨,勇挑重担,勇于担当,能积极主动为学校排忧解难,大力支持学校工作,评优评先优先。

4、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服从学校领导的分配,团结同事,传播正能量,不拉帮结派,不阳奉阴违,不传播、不乱发表不当言论。

5、若违反以上4条其中之一者,一票否决。

二、能

1、能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学校分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包

括:备课、作业批改、培优补差工作、家访、主题班会及学校临时安排的各项活动)。

三、勤

1、满勤是指任何假均无者(婚假、丧假除外)。

2、一学期累计请假达到5次、周一升旗、教师会等集体活动请假累计5次、无故不参加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特别说明:本人嫁娶、父母丧假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四、绩(40分)

1、在中心小学举行的期末统考中,语数学科获得前五名,英语学科获得前三名、其他学科一等奖的或在县统考、检测中成绩优异的,优先考虑。

2、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按一二三等奖加1分、0.8分、0.6分。

3、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

特别说明:

1、新调进的教师和新分配的教师当年的不参加优秀

(先进)评

比。

2、班级或教学工作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因体罚学

生而造成重

大影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此细则由中层会议研究讨论,经教代会讨论决定,从2016年元月执行。

五河县新集中心小学(校本部)2016年1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